A. 中国分为哪几个区域
我国按照地理方位划分,一般被分为东北,华东,华北,华中,华南,西南,西北七大地区。
东北地区(3个):黑龙江、吉林、辽宁。
华北地区(5个):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华中地区(3个):河南、湖北、湖南。
华东地区(8个):山东、江苏、安徽、上海、浙江、江西、福建、台湾。
华南地区(5个):广东、广西、海南、香港、澳门。
西北地区(5个):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
西南地区(5个):四川、贵州、云南、重庆、西藏。
自然地区界线
(1)东北温带湿润、半湿润地区与华北暖温带湿润、半湿润地区的界线:日平均气温大于等于10°C积温3200°C等值线。
(2)华中亚热带湿润地区与华北暖温带湿润、半湿润地区的界线:日平均气温大于等于10℃积温4500°C等值线。即秦岭——淮河一线。
(3)华中亚热带湿润地区与华南热带湿润地区的界线:日平均气温大于等于10℃积温7500℃等值线。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
B. 中国有多少个行政区
截至2021年1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23个省: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台湾。
5个自治区: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
4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
省级行政区区划体制:
省级行政区是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域,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4种。
省——是中国国家地方一级行政区域,始于元朝,已有六、七百年的历史。
自治区——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相当于省的行政区域。新中国成立后共建立了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直辖市——即中央直辖市,由国务院直接管辖。是人口比较集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地位的大城市。至1997年3月设立重庆直辖市为止,中国共设有4个中央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特别行政区——为“一国两制”的实施,宪法第三十一条专门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属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至1999年12月澳门回归为止,中国共设立2个特别行政区。
C. 中国区域划分七大地区分别是什么
中国区域划分七大地区分别是东北、华北、华中、华南、华东、西北、西南。其具体的区划为:
1、华东。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福建省、台湾省。
2、华北。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中部。
3、华中。包括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4、华南。包括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5、西南。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6、西北。包括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部阿拉善盟。
7、东北。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东部。
D. 中国分为哪四大区
中国分为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华东地区、中南地区四大区域。
1、华北地区
华北地区是中国动物地理区划当中的一分区。北临蒙新区与东北区,南抵秦岭、淮河,西起甘肃,东临黄海和渤海。地形平坦广阔;土壤为比较肥沃的冲积土;气候温和,降水较多,雨热同期,利于农作物生长。
2、东北地区
东北地区指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三省以及内蒙古东四盟构成的区域,简称东北。东北山区森林总蓄积量约占全国的1/3,1995年木材产量占全国38.4%。农业上从农林区、农耕区、半农半牧区过渡到纯牧区。水热条件的纵横交叉,形成东北区农业体系和农业地域分异的基本格局,是综合性大农业基地的自然基础。
3、华东地区
华东地区位于中国东部,建国初期,华东区曾为中国六大行政区之一,为当时一级行政区,于1954年撤销,辖区相当于现在的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台湾等地,江西当时属中南区,后又划归华东区。
4、中南地区,是中国大区(六大行政区)划分之一,西临西南地区,东依华东地区。是指中国地理上位于中国中南部区域,如今一般作为华中三省和华南地区的统称。
E. 中国有哪七大行政区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由北往南、由东往西排依次是东北、华北、华中、华南、华东、西北、西南七大区,行政区划亦称行政区域。
1、东北省
东北地区总面积约为152万平方公里,包括了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或说东北四省区(包括内蒙古东部),简称“黑吉辽”。
F. 中国都有几个大区啊。
中国七大区有:华东,华北,华中,华南,西南,西北,东北。中国地理区划可以认为是国家地理区域划分的简称。地理区域划分首先是把全国国土作为一个整体。就是把一个国家的全部国土区域按照其特点划分成几个大块,以便进行地理、气候、经济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管理。
具体如下:
华东(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福建省、台湾省)。
华北(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中部)。
华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华南(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西南(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西北(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部阿拉善盟)。
东北(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