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古代历史上最廉洁八位官员
西门豹
西门豹
春秋战国时期魏国人。当时邺地是魏都的重要门户,且是战略要地,但天灾人祸不断,民不聊生。魏王特派西门豹担任邺县令,治理邺地。西门豹到邺地后,微服私访,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妇”事件,智惩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实教育百姓,破除迷信。同时,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发展农业生产,使邺地百姓逐步富庶起来。西门豹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后,邺地百姓专门为他在漳水边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赵广汉
赵广汉
字子都,西汉时期涿郡蠡吾县人。曾任守京兆尹、颍川郡太守、京兆尹。在颍川郡任太守期间,是赵广汉前期治理的最佳阶段,他不畏强权,精明强干,刚到任的几个月时间,就做了两件大事:一是打击豪门大族的势力,缓和社会矛盾;二是加强地方管理,转变当地的不良风气。其威名由此流传,《汉书》本传中就把擅长 处理政务说成是他的天性。赵广汉在担任京兆尹时,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处理各项公务,往往通宵达旦。并且善于思考,讲究办事效率。在其治理期间,京兆地区政治清明,官属和百姓无不交口称赞。但京兆尹的职责在于管理京城,因在天子脚下,日常处理政务容易得罪皇亲国戚和当朝显贵,所以,虽然赵广汉算得上是一位京城行政官中的佼佼者,也仍然落得被腰斩的下场。赵广汉任京兆尹期间,为官廉洁清明,威制豪强,深得百姓赞颂。?
黄霸
黄霸
(? - 公元前 51 ),字次公,西汉时期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人。史学家班固评论说:“自从汉朝建立以来,要讲治理百姓的官吏还是数黄霸第一。”黄霸还在年少时,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由于汉时并无科举制度,汉武帝为缓解财政困难,发布诏令,凡是向国家贡献财产的给官做。黄霸便用粮食换了一个卒史。 从政后,奉公守法,以廉为本;体察民情,以劝课农桑为重。特别是黄霸断案,崇尚仁政,反对酷刑;对疑案坚持从轻处理;主张对犯罪实行外宽内明,教化为先,把重点放在防患于未然上,所以,黄霸为官,百姓拥护,朝廷满意,属下悦服。黄霸也因此从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其中,以在当时的大郡 -- 颍川郡任太守的政绩最为突出。此前,颍川郡是一个豪强地主称霸一方,百姓流离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后,大刀阔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视农桑,施行教化,经过几年的精心治理,颍川出现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产发展,“田者让畔、道不拾遗”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诏称颂黄霸是良吏中的最优秀者。
徐有功
徐有功
(? -702 ),本名徐弘敏,唐朝长安人,是唐代最着名的专司审案的官吏。在古代,大多数官职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专门的审案官,但在官僚体系中地位极低,也难有作为。徐有功虽长期担任专职审案官,却因敢于严格守法,犯颜直谏,执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达万人以上而名留青史。徐有 功先后任过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员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职。徐有功为官之时,正值武周时期,上有武后作乱,下有酷吏网罗,执法守正彼为不易。由于徐有功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因而难免得罪酷吏、奸臣,频遭弹劾、推审,但最终皆因找不出他贪赃或徇私枉法的证据,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两次被罢官又两次复出,尽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谀奉承,一心执法守正。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为历史上罕见的一位名留青史的专职 " 法官 " ,被当时人誉为 " 自古无有 " 的好官。?
狄仁杰
(公元 630-700 ),字怀英,唐朝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应试明经科(唐代科举制度中科目之一),从而步入仕途。从政后,经历了唐高宗与武则天两个时代。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转大理丞,改任侍御史,历任宁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职。狄仁杰为官,如老子所言 " 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 " ,为 了拯救无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终保持体恤百姓、不畏权势的本色,始终是居庙堂之上,以民为忧,后人称之为 " 唐室砥柱 " 。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处理了前任遗留下来的 17000 多件案子,其中没有一人再上诉伸冤,其处事公正可见一斑,后人据此编出了许多精彩的传奇故事,连荷兰也有人以此为题材,编了 一本《大唐狄仁杰断案传奇》。
包拯
包拯
(公元 999-1062 ),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历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他从青少年时代起,就开始立志要为国家出力,“竭忠死义”。包拯仕途的起点是知县,后历任知府、转运使等地方行 政长官;担任过监察御史等监察大臣、户部副史等掌理国家财政的高级官员、都部署等军事要职;当过外交使节出使辽邦;最有名的是做过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所以后人称他为包待制、包龙图、包学士。他在开封任知府虽仅一年多的时间,但死后,开封百姓却在开封府署旁边建了一座包公祠,以纪念和供奉他。包拯一生清廉简朴,从不讲究排场,即使做了大官,穿着仍与布衣时一样;对贪污深恶痛绝,在给仁宗的奏疏《乞不用赃吏》中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他一生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他在端州任知州,整顿吏治,打击贪污,深受百姓欢迎,离任时当地精制一好砚相送,他都婉言谢绝,“不持一砚归”;他一生铁面无私,不避权贵,执法如山。对皇亲国戚、宦官权贵的不法行为,一律极力主张绳之以法。大力平反冤狱,是包拯生前与死后深为百姓所赞扬和称颂的主要内容。包拯在当时和后世都享有盛名,特别在死后,作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体裁的文艺作品大肆渲染,使之带有神奇色彩。随着国际上文化交流的进展,包拯这个历史人物和艺术形象还赢得了世界的声誉。虽然史料中的包拯与艺术作品中的形象相差悬殊,但包拯的一生,既能得到封建最高统治者的赏识,也受到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下层人民的拥护和爱戴,作为清官确实是非常典型的。二刻拍案惊奇》讲过一个故事。朱熹在福建崇安县当知县时,有一天接到一件案子,一个小民状告大姓侵占自己的祖坟。古人重风水,朱熹就是风水高手,当时豪门富户占夺小民好坟地的案子很多,朱熹决定亲自去查验。到坟头一看,果然是块风水宝地。大姓申辩说:“这本来就是我家新修的坟头,大人您看,泥土还没干呢,怎么成了他家的祖坟?”小民申辩道:“坟头虽然是新的,那是新盖的,底下还有老土,却是我家的。”朱熹令人拿铁锹挖,果然挖出了一块墓碑,上面赫然列着小民祖先的名字。朱熹一看大怒,墓碑为凭,铁证如山,必然是大姓贪图小民祖坟风水好,恶意侵占。于是判了大姓一个强占田土之罪,将坟地判给了小民。 朱熹断了此案,好不得意,觉得“此等锄强扶弱的好事,不是我,谁人肯做?”却不料真相是另一回事:原来小民知道朱熹一向专门打击富豪大户,憎恶他们欺侮百姓,所以把青石刻成字,偷埋在大姓家墓地,然后来告状,朱熹果然中计。包拯也是宋朝有名的清官,《梦溪笔谈》记载过他的一件糗事。包拯坐镇开封府时,有人犯法,按律应处脊杖。这人贿赂了一个小吏,想让其帮忙免去这顿皮肉之苦。小吏拿了钱,与他约定:开堂时只管大声喊冤,其他的事交给我。开堂问罪,那人果真呼号喊冤,分辨不已。小吏故作不耐烦,恶声呵斥:“不就是脊杖吗,受就受了,啰嗦什么?”包拯见小吏如此越权跋扈,大怒,将其杖责,却把犯法的从轻发落了。小吏虽挨了打,却得了钱,犯法者出了钱,免了一顿打,大家双赢,输的是包拯。
况钟
况钟
(公元 1383-1442 ),字伯律,号如愚,明朝江西靖安县龙冈州人。况钟一生出色政绩在苏州知府任上,他直接减轻官粮,实行折征的办法减轻百姓负担,稳定和发展经济。同时,整肃吏治、端正风气,注意清理冤狱,为民伸冤。他排了一个日程表,每天勘问一个县的案,周而复始,从不间断。在刚到任的八个月中,就清理了1500 多件案子。经他审理过的案子,无论大小,都能基本做到百姓不叫冤枉,土豪不敢再为非作歹。现在,只要一提起况钟,人们立即就会想到《十五贯》故事里那位甘冒风险、敢于伸张正义、为民伸冤的清官。除此之外,他还做了兴修水利、举办学校、推荐贤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况钟任职十三年间,三次离任三次留任,替苏州百姓办了不少实事,最后积劳成疾,病逝于苏州任上。当地百姓为纪念况钟,在他死后,苏州和七个县都建立了祠堂。
海瑞
海瑞
(公元 1514-1587 ),字汝贤,海南琼山县人。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转折时期。表面一片升平,其时危机四伏。海瑞年青时,便对社会问题表现了极大的关注。在户部供职时,出于对国家财力的忧虑,为进谏迷信道教、一心求仙而纵容各地大兴土木修建庙坛道观的嘉靖帝,以六品小官身份抱着必死决心毅然上疏。这次他呈上的奏疏便是有名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后人称为《治安疏》。奏疏递上后,海瑞即被入狱,好在不久嘉靖病逝、新帝在丞相徐阶的劝说之下,才得以获赦,官复原职,并逐步升至应天十府巡抚等职。之后,他为匡正时弊,严肃法纪,主持制定了贪污满“八十贯绞”等严刑。他铁面无私,对一直有恩于他的老丞相徐阶也毫不留情,将徐家仗势多占的 40 万亩良田退还原主,将欺压良民的徐阶的两个儿子及 20 多个家人依律问罪。纵观海瑞为官,历经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多次冒死进谏,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根本利益,但他严于执法,除暴安良,生活清廉,同情百姓,招抚流亡,注意发展生产,兴修水利,限制大地主无止境的盘剥,改革落后的风俗习惯,等,得到了百姓的广泛拥护,其行为具有不可否认的历史进步作用。明朝大清官海瑞曾经研发过一套断案标准:“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世事繁杂,海大人不是福尔摩斯,遇到断不了的案子,干脆一律倾向弱者,自以为心安理得。海瑞绝不是这套原则的唯一奉行者,在他前后,有很多官员都曾这么干过,他们有一个统一的称号——“清官”。
袁可立
袁可立
(1562--1633),字礼卿,号节寰,河南睢州(今睢县)人,明万历十七年进士,官至兵部尚书太子少保,累赠光禄大夫太子太保。 袁可立正直敢言,为民请命。二十八岁弹劾比他官大五级的应天巡抚,力雪苏州太守石昆玉冤案。万历十七年,他出任苏州府推官。时苏州“胥吏抱牍如山,公片言立决,如风扫箨。”(孔贞运《明兵部尚书节寰袁公墓志铭》)。太守石昆玉以廉直着称,按治豪横而忤应天巡抚李涞,权势倾天的巡抚反诬太守有罪,袁可立力雪其冤。援引大明律“对中丞诵之,其声琅琅。中丞愧甚,举屏自障。公读法声益厉,中丞遂自劾去。”(黄道周《节寰袁公传》)一时轰动江南,以治行第一擢袁可立山西道监察御史,吴民箪酒相留,哭送百里不绝。 万历二十三年,巡视京都西城,有皇帝弄臣杀人,百官不敢问,袁可立重捶抵罪。“会有一珰杀人,公廉其状,捕而绳之,法不少借”(《墓志铭》)。即有人持重金至袁可立门上,可立勃然大怒道:“杀人者死,朝廷法也,即弄臣顾可脱乎?吾知有三尺,不知弄臣”。遂抗旨将弄臣正法于市,万民呼“袁青天”,由是触怒权贵。 万历时皇帝宠信后宫,朝纲废弛。二十三年九月,雷震景德门,袁可立上疏针砭时弊,夺俸一年。袁可立不为动,再次直言问责皇帝:“亲郊祀,勤朝讲,批章奏,录遗贤,明赏罚,化朋党”(《墓志铭》)。疏上,削职为民二十六年,史称“震门之冤”,朝中大臣为袁可立鸣冤者十数年不绝,帝皆不听。 泰昌立,起袁可立自民间,官拜兵部左侍郎加兵部尚书,因公开反对魏忠贤再遭罢官。袁可立为人公正廉直,顾大局。魏忠贤专权乱政,朝中党派纷争。袁可立深为国事所忧,思想倾向东林,魏忠贤由是恨他。他的同年高攀龙致书袁可立:“弟腐儒一,无以报国,近风波生于讲会,邹冯二老行,弟亦从此去矣(高攀龙《答袁节寰中丞》)”。从此袁可立与阉党的关系势成水火,每议事“数有所抵牾,欲自请外”(《节寰袁公传》)。魏忠贤欲勾陷可立,派出大批爪牙“卒日环伺公门,思坐以不法”,但终因袁可立刚正廉洁“而无可乘借。”(《墓志铭》) 天启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九卿科道公推袁可立南京户部尚书,魏忠贤阻,再推兵部尚书参赞机务。魏忠贤又作梗,以自己心腹刘廷元代袁可立掌南兵部。时北则崔呈秀为本兵,自袁可立去职,天下兵马大权魏阉一手握定,忠贤推戴之势成矣。袁可立“归而魏焰益肆”。黄道周说:“当魏崔时,盖无复然明义、真者,有之,则必自大司马节寰袁公也。”(黄道周《节寰袁公传》)
于成龙
于成龙
(1617-1684) 字北溟,号于山,清山西永宁(今吕梁离石)人。谥“清端”,赠太子太保。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举副员,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着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以“天下廉吏第一”而蜚声朝野。 康熙二十年春,康熙帝当面褒赞他为“今时清官第一”。于成龙始终把整顿吏治放在工作的首位,针对各属贿赂公行,请客送礼之风,他从利用中秋节向他行贿的官员开刀,惩一儆百。他赴任江南,入境即“微行”访于民间,面对“州县各官病民积弊皆然而江南尤甚”的状况,很快颁布了《兴利除弊约》。他举优劾贪,宽严并济,时人说凡他所到之处,“官吏望风改操”。 于成龙的官阶虽越升越高,但生活却更加艰苦。为扼止统治阶级的奢侈腐化,带头实践“为民上者,务须躬先俭仆”。去直隶,他“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在江南“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江南民因而亲切地称他作“于青菜”。总督衙门的官吏在严格的约束下,“无从得蔬茗,则日采衙后槐叶啖之,树为之秃。”他天南地北,宦海20余年,只身天涯,不带家眷,只一个结发妻,阔别20年后才得一见。他的清操苦节享誉当时,卒后居室中只看到“冷落菜羹……故衣破靴,外无长物”。
中国十大清官,还得说一句,资料来自网络
⑵ 中国古代最廉洁的十大高官都有谁他们的境遇如何
谈及“贪官”二字,无人不痛恨之至,从古到今,贪官从未真正淡出我们的生活中,古有贪官剥削压迫使民不聊生,今有贪官钱权交易阻碍社会公正秩序。对于我们所看到的社会而言,很多时候我们只看到社会的表面,而没有看到社会所隐藏起来的阴暗面。正如今天我们所将要探讨的主题一样,历史中涌现的贪官污吏并不少,但是却有那么一些清明廉洁的官吏让本浑浊不堪的官场有所慰藉。
第八位是明朝的海瑞,海瑞这个人十分体恤百姓,除掉正常的俸禄之外,他不会多拿一分钱,甚至还将俸禄全部捐出去,还经常“教唆”属下一起这样做,但是海瑞死的时候连棺材钱都没有,最后还是各位同事朋友一起凑钱安葬了海瑞。
⑶ 谁是中国历史上最清廉的官员
"最"清的没听过这种说法,倒是有十大清官:
1。
西门豹,春秋战国时期魏国人。
当时邺地是魏都的重要门户,且是战略要地,但天灾人祸不断,民不聊生。
魏王特派西门豹担任邺县令,治理邺地。
西门豹到邺地后,微服私访,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妇”事件,智惩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实教育百姓,破除迷信。
同时,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发展农业生产,使邺地百姓逐步富庶起来。
西门豹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后,邺地百姓专门为他在漳水边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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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赵广汉,字子都,西汉时期涿郡蠡吾县人。
曾任守京兆尹、颍川郡太守、京兆尹。
在颍川郡任太守期间,是赵广汉前期治理的最佳阶段,他不畏强权,精明强干,刚到任的几个月时间,就做了两件大事:一是打击豪门大族的势力,缓和社会矛盾;二是加强地方管理,转变当地的不良风气。
其威名由此流传,《汉书》本传中就把擅长处理政务说成是他的天性。
赵广汉在担任京兆尹时,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处理各项公务,往往通宵达旦。
并且善于思考,讲究办事效率。
在其治理期间,京兆地区政治清明,官属和百姓无不交口称赞。
但京兆尹的职责在于管理京城,因在天子脚下,日常处理政务容易得罪皇亲国戚和当朝显贵,所以,虽然赵广汉算得上是一位京城行政官中的佼佼者,也仍然落得被腰斩的下场。
赵广汉任京兆尹期间,为官廉洁清明,威制豪强,深得百姓赞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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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黄霸(?-公元前51),字次公,西汉时期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人。
史学家班固评论说:“自从汉朝建立以来,要讲治理百姓的官吏还是数黄霸第一。
”黄霸还在年少时,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
由于汉时并无科举制度,汉武帝为缓解财政困难,发布诏令,凡是向国家贡献财产的给官做。
黄霸便用粮食换了一个卒史。
从政后,奉公守法,以廉为本;体察民情,以劝课农桑为重。
特别是黄霸断案,崇尚仁政,反对酷刑;对疑案坚持从轻处理;主张对犯罪实行外宽内明,教化为先,把重点放在防患于未然上,所以,黄霸为官,百姓拥护,朝廷满意,属下悦服。
黄霸也因此从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
其中,以在当时的大郡--颍川郡任太守的政绩最为突出。
此前,颍川郡是一个豪强地主称霸一方,百姓流离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后,大刀阔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视农桑,施行教化,经过几年的精心治理,颍川出现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产发展,“田者让畔、道不拾遗”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诏称颂黄霸是良吏中的最优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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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徐有功(?-702),本名徐弘敏,唐朝长安人,是唐代最着名的专司审案的官吏。
在古代,大多数官职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专门的审案官,但在官僚体系中地位极低,也难有作为。
徐有功虽长期担任专职审案官,却因敢于严格守法,犯颜直谏,执正、 *** 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达万人以上而名留青史。
徐有功先后任过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员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职。
徐有功为官之时,正值武周时期,上有武后作乱,下有酷吏网罗,执法守正彼为不易。
由于徐有功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因而难免得罪酷吏、奸臣,频遭弹劾、推审,但最终皆因找不出他贪赃或徇私枉法的证据,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两次被罢官又两次复出,尽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谀奉承,一心执法守正。
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为历史上罕见的一位名留青史的专职"法官",被当时人誉为"自古无有"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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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狄仁杰(公元607-700),字怀英,唐朝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应试明经科(唐代科举制度中科目之一),从而步入仕途。
从政后,经历了唐高宗与武则天两个时代。
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转大理丞,改任侍御史,历任宁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职。
狄仁杰为官,如老子所言"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为了拯救无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终保持体恤百姓、不畏权势的本色,始终是居届堂之上,以民为忧,后人称之为"唐室砥柱"。
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处理了前任遗留下来的17000多件案子,其中没有一人再上诉伸冤,其处事公正可见一斑,后人据此编出了许多精彩的传奇故事,连荷兰也有人以此为题材,编了一本《大唐狄仁杰断案传奇》。
6. 陈希亮,字公弼,北宋时期眉州青神(今属四川)人,原籍京兆(今陕西西安市)。
他从进士及第开始,为官30余年,先后任过知县、知州、知府、转运史等地方官,也曾到首都开封府及朝廷任职,不论是在地方还是京城为官,陈希亮嫉恶如仇,不考虑个人的祸福进退,为平民百姓称颂,使王公贵人害怕。
后因辛劳过度而逝世,享年64岁。
着名文学家苏轼,自称平生不为人作行状墓碑,但他十分敬佩陈希亮的为人,担心陈希亮的事迹失传于后世,而破例写下了《陈公弼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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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包拯(公元999-1062),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历史上最有名的清官。
他从青少年时代起,就开始立志要为国家出力,“竭忠死义”。
包拯仕途的起点是知县,后历任知府、转运使等地方行政长官;担任过监察御史等监察大臣、户部副史等掌理国家财政的高级官员、都部署等军事要职;当过外交使节出使辽邦;最有名的是做过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所以后人称他为包待制、包龙图、包学士。
他在开封任知府虽仅一年多的时间,但死后,开封百姓却在开封府署旁边建了一座包公祠,以纪念和供奉他。
包拯一生清廉简朴,从不讲究排场,即使做了大官,穿着仍与布衣时一样;对贪污深恶痛绝,在给仁宗的奏疏《乞不用赃吏》中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 他一生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他在端州任知州,整顿吏治,打击贪污,深受百姓欢迎,离任时当地精制一好砚相送,他都婉言谢绝,“不持一砚归”;他一生铁面无私,不避权贵,执法如山。
对皇亲国戚、宦官权贵的不法行为,一律极力主张绳之以法。
大力 *** 冤狱,是包拯生前与死后深为百姓所赞扬和称颂的主要内容。
包拯在当时和后世都享有盛名,特别在死后,作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体裁的文艺作品大肆渲染,使之带有神奇色彩。
随着国际上文化交流的进展,包拯这个历史人物和艺术形象还赢得了世界的声誉。
虽然史料中的包拯与艺术作品中的形象相差悬殊,但包拯的一生,既能得到封建最高统治者的赏识,也受到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下层人民的拥护和爱戴,作为清官确实是非常典型的。
8. 况钟(公元1383-1442),字伯律,号如愚,明朝江西靖安县龙冈州人。
况钟一生出色政绩在苏州知府任上,他直接减轻官粮,实行折征的办法减轻百姓负担,稳定和发展经济。
同时,整肃吏治、端正风气,注意清理冤狱,为民伸冤。
他排了一个日程表,每天勘问一个县的案,周而复始,从不间断。
在刚到任的八个月中,就清理了1500多件案子。
经他审理过的案子,无论大小,都能基本做到百姓不叫冤枉,土豪不敢再为非作歹。
现在,只要一提起况钟,人们立即就会想到《十五贯》故事里那位甘冒风险、敢于伸张正义、为民伸冤的清官。
除此之外,他还做了兴修水利、举办学校、推荐贤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
况钟任职十三年间,三次离任三次留任,替苏州百姓办了不少实事,最后积劳成疾,病逝于苏州任上。
当地百姓为纪念况钟,在他死后,苏州和七个县都建立了祠堂。
9. 海瑞(公元1514-1587),字汝贤,海南琼山县人。
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转折时期。
表面一片升平,其时危机四伏。
海瑞年青时,便对社会问题表现了极大的关注。
在户部供职时,出于对国家财力的忧虑,为进谏迷信道教、一心求仙而纵容各地大兴土木修建庙坛道观的嘉靖帝,以六品小官身份抱着必死决心毅然上疏。
这次他呈上的奏疏便是有名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后人称为《治安疏》。
奏疏递上后,海瑞即被入狱,好在不久嘉靖病逝、新帝在丞相徐阶的劝说之下,才得以获赦,官复原职,并逐步升至应天十府巡抚等职。
之后,他为匡正时弊,严肃法纪,主持制定了贪污满“八十贯绞”等严刑。
他铁面无私,对一直有恩于他的老丞相徐阶也毫不留情,将徐家仗势多占的40万亩良田退还原主,将欺压良民的徐阶的两个儿子及20多个家人依律问罪。
纵观海瑞为官,历经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多次冒死进谏,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根本利益,但他严于执法,除暴安良,生活清廉,同情百姓,招抚流亡,注意发展生产,兴修水利,限制大地主无止境的盘剥,改革落后的风俗习惯,等,得到了百姓的广泛拥护,其行为具有不可否认的历史进步作用。
10. 汤斌(公元1627-1687),字孔伯,别号荆岘,晚又号潜庵,祖籍保南睢州(今睢县)。
主要政绩在康熙朝,官至内阁学士、江宁巡抚、礼部尚书等。
汤斌为官一生,除着书立说,发展理学学说外,几乎所有精力都集中在河务和漕运的治理上,并注意为百姓减轻负担、赈灾救施、兴利除害,从而始终躬身实践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民本”思想,为变“满目榛荒,人丁稀少”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做出了一定贡献,其为官清廉,至死仅遗俸银八两,连买棺材的钱都不够,真正可谓是一代清官。
⑷ 历史上的十大清官排名是怎样的
要说到我国古代的清官,那真是各路大神各显神通,每个人清的都让你心服口服。榜上有名的有蜀汉时期的诸葛亮,诸葛亮的清可以说是体现在了各个方面,作为当时蜀汉时期真正意义上的一把手,在用人方面不仅不任人唯亲,而且也不看你的阵营,用人的唯一标准就是看你有没有才华,只要你满足他的要求,他就会去重用你。
但是硬是被他做出来了一件轰动的事情,就是每次他家里面吃肉,用现在的说法来说就跟上头条一样,成为了当时的一大稀罕事,这你跟谁说理去?而且比他低几级的官员,家里面的生活水平都比海瑞高,可以说这个官当的一点排面也没有。
⑸ 中国历史上最清廉的朝代是那一个
宋朝
因为那时官员的工资是历朝最高的。
也是对发展宋词的一大贡献吧——因为工资高,官员的娱乐项目也就不少。
但也造成了很多弊病,像国库空虚这样的毛病。
⑹ 谁知道哪个朝代比较清廉,是如何对付腐败的
最清廉的时期是明初。经过朱元璋的惩贪,大力推动法律与法制,明初的官场是最为廉洁的。 有人怀疑朱元璋惩贪结果,把明末的官场腐败与他联系起来是没有道理的,明末离朱元璋死都已经有200多年了,都是他十几代的孙子当政了。要评价朱元璋的惩贪,从明初的政绩就可以看出了。明初修建了故宫,长城,并多次深入蒙古,七次派郑和下西洋。能进行如此大的项目,而又未引起国家的动乱,中国有史以来也就只有这一次的。这与朱元璋的惩贪的留下一个高效的政府是分不开的。
朱元璋的治国理想就是要建立一个廉洁的、高效率的政府,因而在惩贪问题上毫不留情。但是在明王朝建立不久,就接连发生了影响广泛的三件大案。
不可宽恕的空印案
第一件大案是空印案,发生在洪武九年(1376年)。什么叫空印?其实就相当于现在盖了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明
朝有一个制度,规定各地府州县的钱粮、户口要在年底的时候核校,以便核对一下可以上多少赋税,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府州县核对后,再到布政司核对,布政司再带着材料到京师户部来核对。
明朝考校钱粮,从各个省来到京师,往返常常需要很长的时间,如果到了京师考校钱粮的时候,数字不准确,需要返回重新填写,填完后要盖公章,这对边远省份来说,路上就要好几个月。久而久之,便形成一个习惯——使用空印。带上一份盖好公章的文书,到南京考校钱粮,数字不对就重新填写,很省事。后来,这种情况被朱元璋知道了,朱元璋说:“其中必有奸。”钱粮的数字怎么能随便填写?这种统计是不能够作为国家税收财政的依据的。朱元璋要处罚使用空印的人,凡是掌印的人一律处死,凡是牵连到空印案里的人,不是掌印者也要杖责一百,发配到远方。这桩空印案牵连到很多人,最终,所有使用空印的人无一幸免。
牵连甚广的郭桓案
第二件大案是郭桓案。郭桓犯了什么事呢?仅列入朱元璋指定编制、记录有众多案例的《大诰》当中的就有这么几项。
第一项,朱元璋曾下令:太平、镇江、广德有几个府减免官田钱粮一半,但是这些地方没有一粒米收到国库里,都被郭桓私分了。
第二项,郭桓收了浙西的秋粮,应该是450万担,实际上只交上去60万担,还交了一些钞,两者相加才合粮食200多万担,其他的200多万担又被郭桓私分了。
第三项,郭桓等在征收赋税时,一石粮折钞两贯,但两贯钱以外,又跟老百姓要了水脚钱100文,是用船来运输的费用;车脚钱300文,是用车来运输的费用;口食钱100文,是人马所要吃的粮食的钱;库子钱100文,是要给掌管仓库的人的钱;蒲篓钱100文,是粮食打包需要的钱;竹篓钱100文,是用来装粮食的筐子所需要的钱;还要交沿江的神佛钱100文,是拜佛保佑运输粮食的船平安抵达所需要的钱。这些巧立名目的费用全部进入郭桓等人的口袋里了。
第四项,当时官府养马,草料要从民间征收,谁给郭桓贿赂了,草就可以免征,他把这些负担分摊到其他没有给他贿赂的地区。还有在粮食里掺水以增加重量,最后造成仓库的粮食大批腐烂。
这起案子引发了朱元璋在全国范围内的反腐运动,牵连甚广,“天下中产以上人家破产大半”。
欧阳伦驸马案
洪武三十年(1397年),又发生了一起大案。明朝用中原地区的茶叶交换西南地区的马匹,控制了茶叶,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少数民族地区。因而明朝把茶叶列为战略物资,严禁私自出口。
驸马欧阳伦仗着自己是皇亲,指使手下走私茶叶,这些人动用官府车辆,擅自闯关,不纳税,任意殴打把关的官员,地方官员不堪忍受,向皇上递上奏折。朱元璋知道后非常气氛,把欧阳伦抓起来杀掉了。
朱元璋在惩治贪官污吏时,宁可扩大范围也不放过一个贪官污吏。朱元璋规定,贪污60两以上银子的要将其处死,尸体要剥皮后塞满草立在公堂上。每个县都有一个剥皮的场所,叫皮场庙。郭桓案发生后,朱元璋就把那些枉法的管仓库的官员割断脚筋、挖掉膝盖,让他们走不了路,成为残废。朱元璋的这种做法,使明初的吏治得到了澄清,但是他留下的严刑峻法也给后世开了恶劣的先例。
⑺ 谁是中国历史上最清廉的官员
"最"清的没听过这种说法,倒是有十大清官:
1。 西门豹,春秋战国时期魏国人。当时邺地是魏都的重要门户,且是战略要地,但天灾人祸不断,民不聊生。魏王特派西门豹担任邺县令,治理邺地。西门豹到邺地后,微服私访,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妇”事件,智惩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实教育百姓,破除迷信。同时,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发展农业生产,使邺地百姓逐步富庶起来。西门豹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后,邺地百姓专门为他在漳水边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2。 赵广汉,字子都,西汉时期涿郡蠡吾县人。曾任守京兆尹、颍川郡太守、京兆尹。在颍川郡任太守期间,是赵广汉前期治理的最佳阶段,他不畏强权,精明强干,刚到任的几个月时间,就做了两件大事:一是打击豪门大族的势力,缓和社会矛盾;二是加强地方管理,转变当地的不良风气。其威名由此流传,《汉书》本传中就把擅长处理政务说成是他的天性。赵广汉在担任京兆尹时,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处理各项公务,往往通宵达旦。并且善于思考,讲究办事效率。在其治理期间,京兆地区政治清明,官属和百姓无不交口称赞。但京兆尹的职责在于管理京城,因在天子脚下,日常处理政务容易得罪皇亲国戚和当朝显贵,所以,虽然赵广汉算得上是一位京城行政官中的佼佼者,也仍然落得被腰斩的下场。赵广汉任京兆尹期间,为官廉洁清明,威制豪强,深得百姓赞颂。�
3. 黄霸(?-公元前51),字次公,西汉时期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人。史学家班固评论说:“自从汉朝建立以来,要讲治理百姓的官吏还是数黄霸第一。”黄霸还在年少时,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由于汉时并无科举制度,汉武帝为缓解财政困难,发布诏令,凡是向国家贡献财产的给官做。黄霸便用粮食换了一个卒史。从政后,奉公守法,以廉为本;体察民情,以劝课农桑为重。特别是黄霸断案,崇尚仁政,反对酷刑;对疑案坚持从轻处理;主张对犯罪实行外宽内明,教化为先,把重点放在防患于未然上,所以,黄霸为官,百姓拥护,朝廷满意,属下悦服。黄霸也因此从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其中,以在当时的大郡--颍川郡任太守的政绩最为突出。此前,颍川郡是一个豪强地主称霸一方,百姓流离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后,大刀阔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视农桑,施行教化,经过几年的精心治理,颍川出现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产发展,“田者让畔、道不拾遗”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诏称颂黄霸是良吏中的最优秀者。�
4. 徐有功(?-702),本名徐弘敏,唐朝长安人,是唐代最着名的专司审案的官吏。在古代,大多数官职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专门的审案官,但在官僚体系中地位极低,也难有作为。徐有功虽长期担任专职审案官,却因敢于严格守法,犯颜直谏,执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达万人以上而名留青史。徐有功先后任过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员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职。徐有功为官之时,正值武周时期,上有武后作乱,下有酷吏网罗,执法守正彼为不易。由于徐有功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因而难免得罪酷吏、奸臣,频遭弹劾、推审,但最终皆因找不出他贪赃或徇私枉法的证据,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两次被罢官又两次复出,尽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谀奉承,一心执法守正。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为历史上罕见的一位名留青史的专职"法官",被当时人誉为"自古无有"的好官。�
5. 狄仁杰(公元607-700),字怀英,唐朝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应试明经科(唐代科举制度中科目之一),从而步入仕途。从政后,经历了唐高宗与武则天两个时代。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转大理丞,改任侍御史,历任宁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职。狄仁杰为官,如老子所言"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为了拯救无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终保持体恤百姓、不畏权势的本色,始终是居届堂之上,以民为忧,后人称之为"唐室砥柱"。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处理了前任遗留下来的17000多件案子,其中没有一人再上诉伸冤,其处事公正可见一斑,后人据此编出了许多精彩的传奇故事,连荷兰也有人以此为题材,编了一本《大唐狄仁杰断案传奇》。
6. 陈希亮,字公弼,北宋时期眉州青神(今属四川)人,原籍京兆(今陕西西安市)。他从进士及第开始,为官30余年,先后任过知县、知州、知府、转运史等地方官,也曾到首都开封府及朝廷任职,不论是在地方还是京城为官,陈希亮嫉恶如仇,不考虑个人的祸福进退,为平民百姓称颂,使王公贵人害怕。后因辛劳过度而逝世,享年64岁。着名文学家苏轼,自称平生不为人作行状墓碑,但他十分敬佩陈希亮的为人,担心陈希亮的事迹失传于后世,而破例写下了《陈公弼传》。�
7. 包拯(公元999-1062),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历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他从青少年时代起,就开始立志要为国家出力,“竭忠死义”。包拯仕途的起点是知县,后历任知府、转运使等地方行政长官;担任过监察御史等监察大臣、户部副史等掌理国家财政的高级官员、都部署等军事要职;当过外交使节出使辽邦;最有名的是做过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所以后人称他为包待制、包龙图、包学士。他在开封任知府虽仅一年多的时间,但死后,开封百姓却在开封府署旁边建了一座包公祠,以纪念和供奉他。包拯一生清廉简朴,从不讲究排场,即使做了大官,穿着仍与布衣时一样;对贪污深恶痛绝,在给仁宗的奏疏《乞不用赃吏》中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他一生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他在端州任知州,整顿吏治,打击贪污,深受百姓欢迎,离任时当地精制一好砚相送,他都婉言谢绝,“不持一砚归”;他一生铁面无私,不避权贵,执法如山。对皇亲国戚、宦官权贵的不法行为,一律极力主张绳之以法。大力平反冤狱,是包拯生前与死后深为百姓所赞扬和称颂的主要内容。
包拯在当时和后世都享有盛名,特别在死后,作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体裁的文艺作品大肆渲染,使之带有神奇色彩。随着国际上文化交流的进展,包拯这个历史人物和艺术形象还赢得了世界的声誉。虽然史料中的包拯与艺术作品中的形象相差悬殊,但包拯的一生,既能得到封建最高统治者的赏识,也受到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下层人民的拥护和爱戴,作为清官确实是非常典型的。
8. 况钟(公元1383-1442),字伯律,号如愚,明朝江西靖安县龙冈州人。况钟一生出色政绩在苏州知府任上,他直接减轻官粮,实行折征的办法减轻百姓负担,稳定和发展经济。同时,整肃吏治、端正风气,注意清理冤狱,为民伸冤。他排了一个日程表,每天勘问一个县的案,周而复始,从不间断。在刚到任的八个月中,就清理了1500多件案子。经他审理过的案子,无论大小,都能基本做到百姓不叫冤枉,土豪不敢再为非作歹。现在,只要一提起况钟,人们立即就会想到《十五贯》故事里那位甘冒风险、敢于伸张正义、为民伸冤的清官。除此之外,他还做了兴修水利、举办学校、推荐贤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况钟任职十三年间,三次离任三次留任,替苏州百姓办了不少实事,最后积劳成疾,病逝于苏州任上。当地百姓为纪念况钟,在他死后,苏州和七个县都建立了祠堂。
9. 海瑞(公元1514-1587),字汝贤,海南琼山县人。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转折时期。表面一片升平,其时危机四伏。海瑞年青时,便对社会问题表现了极大的关注。在户部供职时,出于对国家财力的忧虑,为进谏迷信道教、一心求仙而纵容各地大兴土木修建庙坛道观的嘉靖帝,以六品小官身份抱着必死决心毅然上疏。这次他呈上的奏疏便是有名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后人称为《治安疏》。奏疏递上后,海瑞即被入狱,好在不久嘉靖病逝、新帝在丞相徐阶的劝说之下,才得以获赦,官复原职,并逐步升至应天十府巡抚等职。之后,他为匡正时弊,严肃法纪,主持制定了贪污满“八十贯绞”等严刑。他铁面无私,对一直有恩于他的老丞相徐阶也毫不留情,将徐家仗势多占的40万亩良田退还原主,将欺压良民的徐阶的两个儿子及20多个家人依律问罪。纵观海瑞为官,历经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多次冒死进谏,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根本利益,但他严于执法,除暴安良,生活清廉,同情百姓,招抚流亡,注意发展生产,兴修水利,限制大地主无止境的盘剥,改革落后的风俗习惯,等,得到了百姓的广泛拥护,其行为具有不可否认的历史进步作用。
10. 汤斌(公元1627-1687),字孔伯,别号荆岘,晚又号潜庵,祖籍保南睢州(今睢县)。主要政绩在康熙朝,官至内阁学士、江宁巡抚、礼部尚书等。汤斌为官一生,除着书立说,发展理学学说外,几乎所有精力都集中在河务和漕运的治理上,并注意为百姓减轻负担、赈灾救施、兴利除害,从而始终躬身实践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民本”思想,为变“满目榛荒,人丁稀少”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做出了一定贡献,其为官清廉,至死仅遗俸银八两,连买棺材的钱都不够,真正可谓是一代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