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中国公民使用双重国籍的这种违法情况,国内法律怎么规定惩罚的
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其中国国籍已经自动丧失,并不存在处罚的问题。
根据我国《国籍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1)中国化工任建明哪里人扩展阅读:
“主要是为了打击‘裸官’腐败”
看到7月15日公安部公开强调要严查双重国籍的消息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便敏锐地感觉到,这除了是对中国国籍法的严格执行外,背后更有着深层的含义,那就是打击贪腐。
“清查双重国籍主要是为了打击‘裸官’腐败。”任建明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所谓“裸官”是指那些把妻子和儿女都迁居到国外,钱也带到国外,而自己一个人留在国内的官员,还有一些官员自己也办理了外国国籍。
“如今通过取得外国国籍等手段将非法资产转移国外已经逐渐成为了官员腐败的新特点”。
2013年9月,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因涉嫌受贿被检方提起公诉后,其在美国的豪华别墅和大量资产也被曝光,一时间舆论哗然。但这只是冰山一角。
中国社科院2011年的一份报告显示,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包括“裸官”在内的各种贪官等有1.8万人外逃,携带款项8000亿元人民币,公安部的一项统计数据也显示,2013年中国至少有500名官员逃往国外,其中大多数人藏在美国、加拿大以及欧洲等一些国家。
官员们选择用外国国籍来进行贪腐,在任建明看来原因是多方面的。他认为这一方面体现了中国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令这些贪官人人自危,选择到海外“避难”;同时利用外国国籍身份进行贪腐,将更加隐蔽,且可以规避法律的惩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对此表示认同,他向法治周末记者解释称,一个官员贪腐大量资产,如果放入自己的银行户头中,则不明资产会很容易被查出,如果他把家人全部送到国外并让她们取得外国国籍,则该官员可以很方便地把不明资产转移到他们的国外户口。
还有些官员让家人在国外注册公司,将国内的大量资产转移到国外的公司,这些资产将更难被追查到。
B. 中国的国籍政策是什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根据中国国籍法的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4、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
籍。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
5、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申请时须履行的手续:
①提交书面申请;
②提交外国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
③提交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
④填写《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或《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⑤交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近照四张。申请人有随同入籍子女的,则交二寸正面免冠近照四张。
C. 已经入了美国籍还利用中国身份迁户口领取宅基地违法
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其中国国籍已经自动丧失,并不存在处罚的问题。
根据我国《国籍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3)中国化工任建明哪里人扩展阅读:
“主要是为了打击‘裸官’腐败”
看到7月15日公安部公开强调要严查双重国籍的消息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便敏锐地感觉到,这除了是对中国国籍法的严格执行外,背后更有着深层的含义,那就是打击贪腐。
“清查双重国籍主要是为了打击‘裸官’腐败。”任建明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所谓“裸官”是指那些把妻子和儿女都迁居到国外,钱也带到国外,而自己一个人留在国内的官员,还有一些官员自己也办理了外国国籍。
“如今通过取得外国国籍等手段将非法资产转移国外已经逐渐成为了官员腐败的新特点”。
2013年9月,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因涉嫌受贿被检方提起公诉后,其在美国的豪华别墅和大量资产也被曝光,一时间舆论哗然。但这只是冰山一角。
中国社科院2011年的一份报告显示,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包括“裸官”在内的各种贪官等有1.8万人外逃,携带款项8000亿元人民币,公安部的一项统计数据也显示,2013年中国至少有500名官员逃往国外,其中大多数人藏在美国、加拿大以及欧洲等一些国家。
官员们选择用外国国籍来进行贪腐,在任建明看来原因是多方面的。他认为这一方面体现了中国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令这些贪官人人自危,选择到海外“避难”;同时利用外国国籍身份进行贪腐,将更加隐蔽,且可以规避法律的惩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对此表示认同,他向法治周末记者解释称,一个官员贪腐大量资产,如果放入自己的银行户头中,则不明资产会很容易被查出,如果他把家人全部送到国外并让她们取得外国国籍,则该官员可以很方便地把不明资产转移到他们的国外户口。
还有些官员让家人在国外注册公司,将国内的大量资产转移到国外的公司,这些资产将更难被追查到。
参考资料:人民网-双重国籍乱象:众多人加入外籍不注销中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