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中国 各大宗教信徒有多少(户) (人)
中国是个多宗教的国家。中国宗教徒信奉的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各种宗教信徒1亿多人,宗教活动场所8. 5万余处,宗教教职人员约30万人,宗教团体3000多个。宗教团体还办有培养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院校74所。 中国宗教的主要特征>>
在中国,全国性的宗教团体有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等。各宗教团体按照各自的章程选举、产生领导人和领导机构。>>
佛教历史及中国佛教的主要派别——佛教在中国已有二千年历史。现在中国有佛教寺院1.3万余座,出家僧尼约20万人,其中藏语系佛教的喇嘛、尼姑约12万人,活佛1700余人,寺院3000余座;巴利语系佛教的比丘、长老近万人,寺院1600余座。>>
中国道教历史及其主要派别——道教发源于中国,已有1700多年历史。中国现有道教宫观1500余座,乾道、坤道2. 5万余人。>>
伊斯兰教历史及中国伊斯兰教的历史——伊斯兰教于公元七世纪传入中国。伊斯兰教为中国回、维吾尔等10个少数民族中的群众信仰。有2000多万人信奉伊斯兰教,现有清真寺3万余座,伊玛目、阿訇4万余人。>>
天主教历史及中国天主教的历史——天主教自公元七世纪起几度传入中国,1840年鸦片战争后大规模传入。中国现有天主教徒约500万人,教职人员约4000人,教堂、会所4600余座。>>
基督教历史及中国基督教的历史——基督教(新教)于公元十九世纪初传入中国,并在鸦片战争后大规模传入。中国现有基督徒约1000万人,教牧传道人员1. 8万余人,教堂1. 2万余座,简易活动场所(聚会点)2. 5万余处。>>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是国务院负责宗教事务方面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为:
一、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二、调查国内外宗教现状,研究宗教理论问题。
三、草拟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部门规章和有关宗教工作的具体政策。
四、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五、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支持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七、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办好宗教院校,搞好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八、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处理宗教方面的重要问题。
九、支持、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Ⅱ 中国有多少人信佛
中国可以说是世界上没有宗教信仰的最大国家,不信教人口比例和基数都是数一数二的。这其次是国家之耻,民族之悲。
不过由于人口基数大,所以即便少数人信仰宗教,总人口也不算少。
确切的数据很难统计,估计全国有一亿左右的人口是信佛的。因为目前佛教还是发展的好些。
Ⅲ 现在中国宗教的种类多少种
在中国具有一定历史影响,形成中华民族风范,拥有一定规模性和区域性而形成具有一定地位的信教教别,分别是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新教)、伊斯兰教。中国人习惯上称之为中国五大宗教。
1、佛教:在公历纪元前后,佛教传入中国。在汉代被视为神仙方术的一种。至南北朝时传播于全国,出现了很多学派。隋唐时期进入鼎盛阶段,形成了很多具有中国民族特点的宗派。宋代以后,佛教各派趋向融合。
2、道教是唯一发源于中国、由中国人创立的宗教,所以又被称为本土宗教。道教对我国古时代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都发生过深刻的影响,是统治阶级的三大精神支柱之一。3、天主教:元代,天主教一度传入我国,元亡而中断。16世纪,天主教再度传入中国,耶稣会、方济各会和多明我会的传教士相继来中国传教,其中以葡萄牙派遣的耶稣会势力最大。
4、基督教(新教:明末清初天主教在中国努力开展传教工作时,英国一些基督教新教教徒也开始注意向中国传教。直至1807年英国宣教士马礼逊奉伦敦传教会派遣来华传教。
5、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公元七世纪由麦加人穆罕默德在阿拉伯半岛上首先兴起,公元7世纪中叶自西亚、中东传入中国。
国家态度:
习主席强调,新形势下,宗教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既要全面推进,也要重点突破。要结合各宗教情况,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以做好重点工作推进全局工作。
各级党委要提高处理宗教问题能力,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落实宗教工作决策部署。
要加强对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宗教基本知识的学习,把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使各级干部尽可能多地掌握。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做好对宗教工作的引领、规划、指导、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