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质保期一般是多久
质保期期限一般是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燃派。
如果,在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升段并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吵迹;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㈡ 三包有效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三包是指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洞伍正、包换、包退”。三包的期限分别有7日、15日、30日、90日、5年的规定。
法律依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八条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第九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一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纳悔办理。
第十二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橘做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㈢ 保修期一般多长时间
根据三包条例,手机从购买日期计算。
1、在7天之内如果出现性能性故障,可以进行退机、换机 、维修。
2、在第8日至第15日内出现性能性故障可以换机、维修。
3、机器购买超过15天在一年之内,机器出现性能性故障整机包修一轮逗皮年。
4、若没有购机发票,可以按照出厂日期包修15个月。
表现形式
一般在消费者与商家完成交易的同时商家随产品给消费者办理保修卡来作为保修凭证。
保修凭证上一般会明确消费者信息、购买日期、产品型号、出厂日期、保修期限和范围、维修记录等。保修分为有一定期限的保修和终身保修两种,有保修期的产品主要是指电子电器产品、交通工具、机械设备等等。有实力的公司也都比较重视售后服务对效益的影响,售后服务好的腊差产品有全国联保,跨国公司还有全球联保服务。
以上内容参考指高:网络-保修期
㈣ 门的保修期一般是多久
防盗门的备做质保期一般是根据品牌而定的,大品牌的一般在十年,其他的小品牌一般在激培三到五年。有一些的话,主要看厂家给你的质保时间是多长。各种品牌保修的时间都不一样。如果有物业管理的话,可以找物业管理。一般的防盗门都在3年到明滚唯5年。
㈤ 安基无线可视门铃质保期多久啊
一年。安基无线可视门铃品牌官网显示,该品牌的可视门铃质保期是一年,一年后出现质量问题维修需要收费。安基无线可视门铃是能够无线可视通话的门铃,就是屋内能够看到屋外按门铃的人并与其对话,但是扒誉屋外的人看不到闷此搭屋蚂拿内的人。
㈥ 电子产品质保期国家标准是多久
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2、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3、在“三包”有效期内,因山局芹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4、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腊庆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逗毕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