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包产到户首先在哪个省实行
包产到户首先在安徽省实行。
1978年11月24日晚上,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生产队的一间破草屋里,18个衣衫老旧、面色饥黄的农民,借助一盏昏暗的煤油灯,面对一张契约,一个个神情紧张地按下血红的指印,并人人发誓:宁愿坐牢杀头,也要分田到户搞包干。这份后来存于中国革命博物馆的大包干契约,被认为是中国农村改革的“第一枪”。
http://news.ban.cn/news_html/200810/20081015/news_20081015_719548.shtml
② 中国是哪年分田(包产)到户
1978年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首先实行分田包产到户。
包产到户最初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由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十八个农户最先开始实行的,是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的一种生产责任制度。
1978年冬,安徽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冒着风险,在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按下了红手印,这一按改变了中国农村发展史,开创了中国改革开放史。
邓小平设计的中国改革开放蓝图,农村改革是奠基,对于“三农”问题,邓小平非常清楚,也一直在思考。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同中央负责工作人员谈话,肯定和支持安徽农村改革经验,同时指出:“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邓小平对安徽农村包产到户的肯定,明确了农村改革的方向,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地位确立后,粮食产量稳步增长,农民收入稳步增加,国家对农村、农业的发展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1982年到1986年,连续5个“一号文件”加速了农村的发展。
(2)中国第一个包产到户的是哪里扩展阅读:
分田(包产)到户的历史意义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第一步,突破了“一大二公”、“大锅饭”的旧体制。而且,随着承包制的推行,个人付出与收入挂钩,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大增,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民可以将多余的粮食出售,形成了自由市场,农民手上的现金大增,农村经济大为好转。
在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五年间,粮食的增幅达到中共建国以来的最高峰。而农民除了需要上缴的公粮外,对种谷物拥有完全的自主权。
农民可以选择收益较高的经济作物,农民的收入亦因而提升,部分的农户更跃升为万元户,农村出现了一番新景象。
“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普遍实行,为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促使传统农业经济开始朝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
③ 农村包产到户是哪一年开始的
法律分析:包产到户最早出现在1956年。 包产到户最初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由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十八个农户最先开始实行的。 包产到户是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的一种生产责任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坚持统一计划、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的条件下,把耕地农作物和某些畜牧业、养殖业和副业生产任务承包给农户负责,实行超产奖励减产赔偿的一种做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