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一共有多少个省
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其中:4个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334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285个地级市、15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1个综合实验区)。
2853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857个市辖区、370个县级市、1455个县、117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47279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2个区公所、8473个街道、25147个镇、12465个乡、1085个民族乡、106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省以下行政区划单位统计不包括港澳台)
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原则有:有利于现代化建设,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巩固国防,照顾到自然条件和历史状况。
中国宪法和法律严格规定了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
第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大审议决定。
第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报国务院审批;自治区、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改变,报国务院审批;自治区、自治县的行政区域接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报国务院审批。
第三,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四,乡、民族乡、镇的建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