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哪个国家流产是不被允许的
欧美国家流产都是不允许的,他们的生命权自受精卵成功着床开始,因此在母体中的胎儿也是人,因此人工流产是故意杀人行为。 中国的生命权是从胎儿出生后可以自主呼吸开始,因此母体中的胎儿不算是人,人流就不算杀人了。
Ⅱ 我国多省市地方性法规禁止妇女堕胎条款符合人权法吗
不让堕胎的男的都是潜在的强奸犯和购买囚禁妇女生孩子的恶魔。说的天花乱坠也没用,骨子里就不是人。不让妇女堕胎,请先让男人结扎,只有女方愿意和男方生孩子,才能复通,另外男方结扎腹痛需要领导批准。我估计,男的都不同意吧。怎么到女的这边就同意了?双标恶魔。
Ⅲ 堕胎,流产在中国合法么
法无禁止即为合法
中国的法律并未禁止流产,所以是合法的
但这种行为仍然涉及健康和道德范畴,应该慎之又慎!
Ⅳ 中国堕胎合法吗
非常合法
Ⅳ 世界堕胎省份排名前五
我只知道中国好像是第一的,已经尽力帮你了,抱歉
Ⅵ 无锡哪里打胎好
打胎还是要选择正规医院,只有正规医院治疗、手术、医师技术、 手术中使用到的设备等等这些才有保障,不当人流,会带来很多伤害,谨记慎重选择人流医院,祝你健康..
Ⅶ 阿根廷堕胎合法化,你觉得中国堕胎也有可能合法化吗
我认为对于中国这个传统的国家来说,是永远不可能合法化的,这种事情在中国是不可能合法的。
Ⅷ 中国堕胎是合法的,西方国家是这样的么为什么
在中国,年轻未婚妇女的堕胎率正呈上升之势。尽管很难获得全面数据,但统计显示堕胎率正在上升。中国媒体和专家说,在寻求堕胎的人当中,绝大多数是年轻单身妇女。这与过去相比是个变化。
在国外,未婚妈妈剧增,反堕胎人士认为,自卵子受精那一刻,生命就开始了,堕胎相当于谋杀,因此,在西方普遍法律禁止堕胎,比如: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葡萄牙,瑞典,瑞士,俄国,阿根廷,葡萄牙,爱尔兰,肯尼亚,苏格兰等国家都有明确的法律禁止人流。
对待“人流”情况欧洲和亚洲为何会有这样的差异?这种差异还有一定的文化渊源,可以从三方面来看:
宗教方面:在部分国家认为人的“灵魂”是在卵子受精后14天时进入胚胎的,此时胚胎就是“人”,此后杀死胚胎就相当于谋杀。一些欧洲国家禁止堕胎也就是根据这个道理。但是世界上还有很多宗教,对此过程有不同的解释。例如伊斯兰教认为灵魂入体是在第40天,佛教灵魂入胎则是在父母交合之时。而中国的儒家不论及“不朽的灵魂”,所以对此没有任何规定,因此在中国堕胎不产生西方那样的伦理问题。
法律方面:在西方国家,堕胎是一个大事情。在19世纪中叶以前,虽然堕胎被认为是不当行为,但美国大多数州允许胎动以前人流。19世纪中叶以后,一批由专业外科医生组成的团体开始推动限制性的堕胎立法。1845年,马萨诸塞州是第一个将堕胎视为犯罪的州。到1910年,除肯塔基外,各州均将堕胎定为重罪。绝大多数州规定只有在为挽救孕妇生命的情况下允许堕胎。介绍堕胎、提供堕胎或无外科医生执照而为他人施行堕胎者则触犯刑法。不过,并不处罚堕胎的妇女。
人性方面:西方国家对堕胎还有一些限制。主要是对堕胎时间的限制,限制或者禁止后期堕胎。这些限制不只是考虑孕妇的利益,而更主要的是考虑胎儿的生命权。另一方面,西方国家也有许多非婚孕妇乐意把孩子生下来,那里没有计划生育问题,出生登记也不是难事,人们也不把非婚怀孕生育看成大逆不道的事情。生孩子不必结婚,结婚也不必生孩子,所以有许多未婚妈妈和未婚父亲。而在中国,生养一个非婚性关系所带来的孩子,麻烦可就大了。
Ⅸ 重庆堕胎在哪里做最好,重庆市堕胎哪比较便宜
不要堕胎,堕胎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不要以为没有出生的胎儿不属于真正的生命,要出生以后才叫做生命,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其实当受精卵刚刚形成的时候这里面就已经有胎儿的魂了。它就已经是一个有意识的生命了。
这个生命不仅有肉体,而且有灵魂。你杀害它,它的痛和你被人杀你是一样的。
你的手指被针扎一下都会痛,何况是被活生生的肢解。
这个痛你能让你的孩子去承受吗?
你有什么理由值得让你的孩子忍受这样的痛苦。
想想清楚吧!
即使你不体恤你孩子的痛苦,你自己需要承受的风险和损失你都了解吗?
堕胎的过程是怎样的?
堕胎的伤害有哪些?
对你将来的生活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好好想想吧!
我们从来没有心安理得地杀死过不能自卫的人、没有犯罪的人。胎儿不能自卫,胎儿没有犯罪。而且,堕胎所造成的死亡也不是自然灾害的结果。我们也不能以未来作借口而杀人。所谓的未来,正是人的未来,正是这些即将降生的孩子们的未来。为了他们的未来而把他们杀掉,这是怎样的逻辑呢?
今天,公开进行的堕胎手术的主要原因来自经济的考量。在一个把人看作生产力的第一因素的意识形态中,为了经济的发展而堕胎,本来已经很奇怪了。堕胎剥夺了一些人参与建设与享受未来的权力,而这些被剥夺了权力的人们没有机会表达自己对生命的热爱,没有机会表现自己对未来作贡献的决心,没有机会讨价还价。他们没有机会阻止父母对他们的杀害,他们是我们这个社会中最弱的弱者。出于经济的考虑,为了钱财的原因,杀死不能自卫的弱者,剥夺他们生存的机会,剥夺他们分享资源的机会,从我们迄今依然愿意遵守的道德价值来看,是最卑鄙、最无耻、最值得谴责、最要受到严厉禁止的行为。
据统计,目前中国每年一千万的堕胎者中有五百万都是未婚女性,也就是说人们堕胎的原因多是因为婚前性行为,或者性放纵引起的,此外还有一个原因是人们避孕知识的不足。 现在年轻人去堕胎,采取放任随便的不负责任态度,没有一点心理压力,现在部分中学生大学生简直就是太开放了,寝室间的'串联'、野外的'露营'到婚前同居,在享受着人的片刻生理感受后,却忽略了最基本的保护意识。虽然避孕套是比过去方便购买,虽然有很多很先进的避孕措施,但是忽略了保护女性的权利,最后的悲残也是必然的。
所以随之带来的未婚先孕人群大增,又来不及结婚或不想要小孩,怎么办?堕胎啊!就这么简单的思维!同时,在面对人流问题时,医疗机构几乎不把腹中的胎儿当作一个生命来考虑,他们纯粹将未出生的胎儿当"东西"来看,就'堕胎'的方便性来说也很'发达 ',不论到大医院的妇产科,还是一些小的医院,甚至街边的无名游医,都能在几百块钱左右,简单的完成。这样的高'质量'服务,到底是方便了谁?
另外在农村,仍存在有人置法律法规之不顾,偷偷地进行鉴于胎儿性别歧视的堕胎,
我常常遇到一些父母,当着自己以及好几岁的孩子的面,漫不经心地说什么:"这个孩子,当时我们还想把他(她)做掉,后来想想(或者某人劝劝)之后才留下来,这不,咬咬牙也长大了",我就暗中为他们伤心,人类堕落到今天,对公然的罪行和罪念已经习以为常,不以为罪了。已经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情,不存在什么道德问题了.
堕胎,简单而冰冷的一个词。在当我们开始渐渐漠视这个词,也许我们已经"堕"掉了,这个民族的人性……
堕胎可定义为:在胎儿具有可存活性以前自发地或诱发地终止妊娠。堕胎常用的方法包括“强力的吸取”、“刮宫法”、“盐水淹没”等,每一种方法都带有危险性,会严重影响母亲的身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