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包公的墓地在哪里
包公墓葬,史籍记载有两处:安徽合肥和河南巩县。二说均有可靠的史料依据,和地方上的实际墓冢。如今合肥的包拯墓葬经过考古发掘,已得到专家的确认,那么巩县宋陵中的那个墓冢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南宋淮南西路安抚司干办公事林至撰写的《庆元重修孝肃包公墓记》,包公墓在安徽合肥市,“合肥,公之乡里也,中更兵火,子孙流离,故宅废为民居,独庙祀存焉。今去城十五里,所谓东原村者,公之墓也”。包公葬后的百余年间,经历了战火和荒顿的岁月,到庆元年间,地方官曾加以重修。另外,《大明一统志》、《合肥县志》和《包氏家谱》等文献,也都清楚记载,包公墓在安徽合肥。
然而据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修的《巩县志》明确记载,包拯墓位于县西宋陵之中。清代顺治以后各朝的《河南府志》皆承旧说。到实地考察,包公墓坐落在河南巩县宋真宗永定陵和宋仁宗永昭陵之间,离真宗刘、杨二后陵只半公里,是一座高约五米的墓冢,封土扁圆,直径有十余米,墓前尚有望柱一坐,石虎两个,石羊一个,均为北宋风格。规模上看,确是座北宋高级官员的墓葬。如今墓前还立有清代石碑一通,高二米,正中楷书“宋丞相包孝肃墓”。冢大碑高,气象威严。
1973年,因合肥钢厂扩建的需要,对合肥市东郊大兴乡双圩村的包拯及其家族墓地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发掘。历时四个月,发掘出包拯的一号墓,实为迁葬墓,墓中有一具基本完整的男性骨架,据鉴定年龄在四十岁以上,与包公情况大致相符。出土的墓志石铭有三千多字,由当时的枢密副使吴奎撰写,确凿记述了包拯的生平,说他策论国事能高瞻远瞩,主张“薄赋敛、宽力役、救灾患”,加强市场管理,增益国库收入。以大义为重,不惧贪官豪强,敢于查办权贵。重视调查研究,执法如山,自身廉洁清白,不谋私利,颇得民众的尊敬和赞扬。称他“其声烈表暴天下之耳目。虽外夷亦服其重名。朝廷士大夫达于远方学者,皆不以其官称,呼之为‘公’。”可知包拯生前已被人们尊称“包公”。
包公墓还有包拯长子包德与崔氏的夫妇合葬二号墓;长孙包永年的三号墓,他是崔氏的继子;包拯次子包绶夫妇合葬的四号墓。及南宋以来一直被人当作包公墓膜拜的五号墓,实为包拯妻室董氏之墓。南宋庆元五年(1199)重修时,把包拯之妻董氏的五号墓当作包公墓,供人长期祭奠,因此民间流传着“包拯墓是假的”之说法。最后,根据当地老人追忆的祖辈传言,在墓地的最北端,意外地发掘出包公原葬的六号墓,还存有石板和东西残墓壁,其中的陪葬木俑“十二时神”,是确定包拯墓的重要物证。墓地已在南宋初年被金兵所破坏,棺骨迁至一号墓重葬,原墓废为耕地。
此外还有一个疑冢,就是在墓地中轴线的西南部,有较大的封土堆,高约四米,底径十米,布局均称,整个外形要大于包拯夫妇的迁葬墓。从这个封土堆的地表往下深挖,都是一色的生土,没有坑位,可知是个典型的“疑冢”。令人感兴趣的是:包公墓为什么要设此“疑冢”?它是什么时候修建的?
总之,在一块墓地上,出现包拯的原葬墓、迁葬墓、以假乱真的五号墓及张冠李戴之疑冢,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这在相关墓址的考古发掘上也是罕见的,为什么包公墓要建得如此神秘呢?也不免有一些混乱。当然,包氏族墓中出土的珍贵文物,为研究宋代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提供了难得的实物资料。也为史学界补充和修正有关史实,进一步研究有关问题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如今合肥墓地从各方面考察,都已能够确认是包拯之墓。其大型石室墓的规格,似乎超出了《宋史·礼志》的有关规定,也足见墓主生前受到朝廷的特别恩宠。其出土的洋洋千言的墓志,也同样毫无疑问地诉说着此地包公墓的由来。尤其是包拯遗骨三十五块,专家鉴定已予以确认,并移葬于合肥新建的包公陵墓。至此,似乎千年的包公墓址之谜已经解开,包公墓应在安徽合肥市的东郊。
但是,巩县的包公墓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它修于何时?为什么要建这个墓?它与合肥的包公墓是否有什么关系?尤其是里面到底埋葬着什么?这一连串的疑问,还是难以回答。据说此墓已经被盗过,盗墓贼说墓中没有砖石、棺骨,也没有盗到什么东西,这可信吗?从最早明嘉靖三十四年修的《巩县志》记载来看,至少明代中叶巩县宋陵就已存在这个包公墓,到如今也至少经历了四五百年,但元、明两代的有关史籍对此均无说明。由于合肥包公墓园考古发掘中仍出现一些较为混乱的情况,所以至今还有学者坚持包公真正的墓地是陪葬宋皇陵的巩县包公墓。
如果说此墓确为宋代陪葬大臣所建,也有一些问题弄不清楚。巩县的包公墓离宋仁宗的永昭陵远,而离宋真宗的永定陵近,有的史书说是“陪葬真宗陵”。但是,包公的全部政治活动却都在宋仁宗时代,为什么要他陪葬宋真宗呢?这基本违反了中国帝陵中大臣陪葬的一般规则。于是有学者推测,包公墓中埋葬的,可能是另一位陪葬真宗的大臣,由于年月长久,原大臣的名字被遗忘了,就附会于包拯。也有学者指出,包拯死于开封,到最后定葬,中间经过一年零三个月的漫长时间,猜想可能当时要求陪葬帝陵而安放于巩县一段日子,最终仍迁葬合肥,但在巩县留下一个衣冠冢。人们出于对包拯的敬意,不忍心废弃,并进一步修缮,使之符合包公的身份,从而使包公出现两个墓,并让人真假难辨。
巩县包公墓的真相究竟如何?只有等待考古的实地发掘,才能给我们一个确实的答案。
B. 在中国有包拯的石像吗,又在哪里有
包公墓包公墓全称包孝肃公墓园,位于合肥市内包河南畔林区,与包公祠紧紧相连。整座墓园面积1200平方米。包拯病逝于北宋嘉祐七年(1062年),次年由开封 护丧归葬在今合肥市东郊大兴集。1973年建于此,1988年竣工。墓园内迁安了包拯及其夫人、子孙的遗骨。包公曾言: “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也。”故有“不肖子孙,不得入墓”的传说。墓园由主墓区、附墓区和管理区组成。主墓呈“覆斗型”,墓室内安放有包拯墓志铭和2.4米长的金丝楠木棺,棺内安放包拯遗骨。北侧是附墓区,有包拯夫人董氏及其子、媳等墓5座。整个墓园庄重肃穆,寓包拯禀性峭直、刚毅之意。主要建筑上置有全国着名书法家赵朴初、刘海粟、启功、溥杰等撰书的楹联。那有一个庙
C. 安徽挖出真正包公墓,21具疑棺加金丝楠木棺椁,历史上包公真的清廉吗
包拯的为人清正廉洁,可以说是官场史上的一个另类,史书中记载了很多包拯的故事,给大家讲一个包拯以前的几个小故事,史料记载包拯在合肥读书时,他和同学结识了当地的一个富翁,他经常请包拯几个人吃饭,包拯都拒绝了,有一次富翁请包拯和同学到家里吃饭,但包拯拒绝了。
包拯并不关心他与皇帝有什么样的关系。42岁时,包拯成为端州刺史。据《宋史》记载,端州的砚台是一种贡品,前任知府经常用端州的砚台作为礼物来讨好上级官员;但是,在任职期间,包拯并没有将砚台用于个人用途。我从来没有带过任何东西回家。一块砚台可以看出包拯的个性,也可以看出包拯的清廉和人们想象的一样。因为皇帝要用钱来养廉,所以宋朝的官员工资最高;按照现在的物价,清朝的九品官一年可以折合18000元。宋代最低的官员每月有64,000元的折扣。由于有这样的政策,宋朝官员中的腐败现象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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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包拯到底葬在哪里
包拯墓位于巩义城南4公里的艺田镇后泉沟村岭上。这里东 有青龙山,西;庙洛水,南望嵩高,北与寇准墓遥遥相望,墓在永定陵区域范围内,东南一公里即为永定陵,南去半公里便是真宗和杨、刘二后妃陵。 包拯墓座北向南,墓象呈圆形,高5米,周长20米,墓前竖 清康熙年间所立石碑一通,高2.67米,中书大字“宋丞相孝肃包 公墓”。碑阴刻有“宋丞相包文公墓碑记”,因风雨剥落,大都不 可辨认。墓前神道两侧尚存有石雕象望柱、石羊和石虎。
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公元999年生于庐州(今安徽省合肥市),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甲科进土,曾任建昌、天长知县,端州知州,累迁监察御史,又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转运使,三司户部副使,除龙图阁直学士、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嘉信六年(公元1061年),为枢密副使。嘉柏七年病逝于开封,终年64岁,赠吏部尚书,溢孝肃。 包公一生俭朴,做官后,居处日用、衣服、饮食如常人,不 搞特殊享受,不收受贿赂,为官清正廉明,刚正不阿。他曾说,后代子孙做官,如有贪赃卖法,不得归家,死后不能入祖坟。如不照他的话去做,就不是他的子孙。他不怕权贵,不徇私情,坚持 正义,为民请命。所以数百年来,在人民中间传颂着他许多故事,历代的小说、戏曲中,也塑造了他的生动形象,他成了人们心目 中清官廉吏的化身。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人民称他“包青天”。 史书上也说,“关节不到,有同罗包老。”包公在封建社会的宦海中,能够如此廉正,确实难能可贵。直到今天,人们称道好官,还是以“包青天”相比,可见包公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了。 包公墓在解放前被盗,盗洞敞开,石刻倒地。建国后经过多 次修耷,如今游人如潮,都来瞻仰这位包青天。
E. 包公墓地在哪
河南省巩县西南有北宋9个皇帝的陵墓,习称“巩县宋陵”,是闻名的旅游胜地。其中永定陵附近,有一座高约五米的墓,这就是世人熟知的陪葬真宗陵侧的包公墓。然而,这很可能是历史的谬误。据考古界报道,包公及其夫人董氏墓几年前都在安徽省合肥市东郊大兴乡双坪村的黄泥坎发掘出来了。泪水岸边出土的墓志铭确凿地叙述了包公的生平,补充和修正了一些史实。包氏族墓及墓中出士的其它珍贵文物,既为史学界、文学界进一步研究包公的历史与传说提供了宝贵的资料,也为研究宋代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提供了难得的实物资料。一个包公,为什么有两座墓葬?如果合肥包公墓是“真”的,那么巩县的包公墓是怎么回事?
包公是我国古代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姓包名拯,字希仁,祖籍庐州(今合肥)。天圣五年(1027年)考取进士甲科,从而走上仕途,由建昌、天长县令而历任工部员外郎、枢密团使、朝散大夫,直至封为东海郡开国俱而病逝,终年64岁。从《宋史》的记载及一些宋元野史材料来看,包拯其人在出任县令至枢密团使的一生中,生性刚毅、处事严明,重视调查研究,坚持惩恶扬善,深得下级官吏和百姓的好评。在合肥出土的包拯墓志铭中,也记载了他以大义为重,不惧贪官家强,并敢于上书皇帝查办枉法权贵的事迹。他策论国事能高瞻远瞩,讲究让百姓“认食滋殖、黎庶蓄息”,主张“薄赋敛、党力役、救灾患”。在他管辖过的地区,不断修改地方法制,一方面废除了一些苛捐杂税;另一方面加强市场管理、惩办负官污吏,以增加国库收入。他重视调查研究,执法如山,自身清白廉洁,不谋私利,因而得到人民群众的尊敬与赞扬。
包拯所处的时代,正是北宋由盛转衰的阶段。北方契丹族建立的辽王朝屡次南犯,宋朝统治者却歌舞享乐。后来南北议和,边境没有多少战事了,从中央到地方官僚地主更加在歌舞升平中沉沦。腐败的统治造成了大批冤假错案,百姓怨声载道,有苦难伸。在这种社会背牙下,包公的所作所为,必然有口皆碑。
真正的包公墓在合肥市东郊,已成定案,这不仅有考古发掘的材料为确证,而且有庆元年间林至撰写的《重修孝肃包公墓记》等文献为印证。河南巩县宋陵中的包公墓虽然高大,也必然是一个“假”墓。但是,问题并不这样简单。因为,在合肥包公墓正式考古发掘之前,人们普遍认为巩县包公墓是“真”墓,不仅有很高的封土和墓碑,而且地方史志均有记载,明修《巩县志》、清《河南通志》皆承袭旧说,可见明初就已存在这个包公墓,至少经历五六百年。现在,人们不禁要问巩县包公墓究竟修于何时?为何要建这个包公墓?里面到底埋葬着什么?它和合肥墓是什么关系?这一系列问题,至今尚难于回答。
巩县包公墓修于何时,很难考证。现存关于此墓最早的记录是明代县志,可知修建的时间不晚于明代中叶。元明两代史对此均无说明。即然如此,为什么要修这座墓,里面究竟埋葬着什么等等也就无从得知了。包公为什么两座墓,是“千古之谜”,而合肥包公墓地出土的材料同时又给历史学家们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成为“谜中谜”。从这个封土堆的地表再往下深挖3米,都是一色的生土,可知这个土堆是典型的“疑家”,包公墓为什么设此“疑冢”?它是什么时代修建的?实在耐人寻味。又譬如,包公60岁的时候在皇帝面前声称自己“无子”,而就在这时他把自己一个已怀身孕的小妾孙氏遣送回了娘家。孙氏生子包缓,包公仍十分歧视。此事对于包公虽属瑕不掩瑜,毕竟很难理解,可算一桩“疑案”。再譬如,包公戏曲中多有他为严守法纪而惩治皇亲国戚的故事,但墓志铭却记载包公本人即为“皇舅”,其中关节,至今鲜为人知。
泪水岸边,包公墓已见天日;嵩山北麓,包公墓依然高耸。一个包公,两墓遥望,给我们带来很多联想,等待我们去进一步弄清其中的奥秘。
F. 都说开封有个包青天,为何专家却在合肥发现了真正的包拯墓呢
有一句歌词中这样写道了,开封中有位包大人!所以说能够看得出来,开封这个地方和包拯有着很大的联系。那既然如此,包拯死后为什么没有葬在开封这个地方?反而是葬在了合肥呢?因为现在合肥就有一个包公墓,这就明显的表明了,包拯死后的遗骨,是在这个地方安葬的。
对于这个疑问,其实也非常的好解释。首先,包拯是在合肥出生的,以宋朝时期来看,他出生的地方叫庐州,其实也就是现如今的合肥。古代的人们,通常都讲究着落叶终究要归根,都希望自己在死后能够回到自己的故乡进行安葬。包拯也是这样的一个人,因此他去世以后,宋仁宗就特意命令人将他的遗骨带回了泸州安葬。
不过活着的时候有皇帝保护,他还不会有安全问题。但是一旦他死了,那些将他恨透了的大臣们,难道就一定不会对他的墓穴做一些坏事,从而达到泄愤的目的?包拯当然也希望自己死后能够不被人打扰,能够有一片清静之地。因此他才专门设下了这个疑墓,以此来迷惑那些仇家们。
G. 包公陵在什么地方包公死后是铁棺入藏吗
包公墓 , 全称包孝肃公墓园,位于合肥市内包河南畔林区,与包公祠紧紧相连。整座墓园面积1200平方米。包拯病逝与北宋嘉七年(1062年),次年由开封护丧归葬在今合肥市东郊大兴集。1973年建于此,1988年竣工。墓 园内迁安了包拯及其夫人、子孙的遗骨。包公曾言: “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也。”故有“不肖子孙,不得入墓”的传说。墓园由主墓区、附墓区和管理区组成。主墓呈“覆斗型”,墓室内安放有包拯墓志铭和2.4米长的金丝楠木棺,棺内安放包拯遗骨。北侧是附墓区,有包拯夫人董氏及其子、媳等墓5座。整个墓园庄重肃穆,寓包拯禀性峭直、刚毅之意。主要建筑上置有全国着名书法家赵朴初、刘海粟、启功、溥杰等撰书的楹联。 出包公祠东行不远,即见河畔高地的绿树丛中掩映着一片红墙黑瓦的古建筑,那就是包拯及其夫人、子孙遗骨迁安重建的墓地——包公墓园。墓园外有神墙围护,内有神道贯通。园区规模宏大,建筑古朴典雅,满园苍松翠柏,地势起落有致,与相距不远的包公祠和相邻的清风阁遥相辉映。 北宋嘉祐七年春天(公元1062年),宋仁宗见包公年事已高,家中又无田产,曾下诏赏赐包公在庐州地界一片相当大的土地,以解决包公告老还乡之后的生计。包公坚持不受,只要了庐州城郊的一段淤塞已久的护城河。包公请人清理葑草,挖尽淤泥,以利舟楫。并嘱包家族人在护城河里植荷、养鱼,以水域养殖的收入聊补家用。这段护城河从此被人们称之为“包河”。 南宋时,包拯墓园曾遭到严重破坏,继又及其亲属墓进行重修。1956年,包孝肃公墓园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73年省市文博部门对包拯了清理发掘,出土包拯及其夫人、儿子、儿媳、孙子等六人墓志和包拯遗骨及其部分陪葬品。这为研究包拯生平、政绩提供了不可多得的考证资料。1985年开始对包公墓园进行重建,1987年建成。重建的包孝肃公墓园,依据史料有关记载和原包拯墓发掘资料设计,园内建筑按宋《营造法式》建造的。 包公去世以后,皇上念他的功勋,照顾他的子女在朝为官,后来又赐了一位“恩生”,负责管理管理包公祠、包公墓和有关文物、文史资料,接待来访客人。“恩生”是世袭的,本人临终前,一定要按照立嫡、立长、立贤的原则确定好继承人。他是一族之长,大家都听他的。过去的“恩生”都住在香花墩上包公祠的旁边,便于打扫包公祠。包公祠那时叫孝肃祠。包家的人叫香花墩为包墩。包墩是包家的圣地,说是从包墩迁出去的,都是包家的子孙后代,包公子孙没有不知道包墩的。最后一代“恩生”是包公的35世孙包先海。解放后,包公祠由公家管理,包公画像仍保存在他那里。 墓旁有祭田数亩,“世奉免征”,由世袭的守冢户耕种。守冢户平时管理墓地,禁止牛羊放牧,游客来时供应茶水。清明时节,包公子孙扫墓,供应午餐两桌,鸡、鸭、鱼、肉八大盘,另加白酒和挂面,即当租课。 从北宋开始,每年春秋二季,都由庐州府学的校长和合肥的县长率领师生前往祭扫包公墓,由于这项活动,集德育、智育、体育于一体,深受师生们的喜爱,便形成了一种惯例,经久不衰。即使发生元、明、清的多次改朝换代,这项活动也沿袭未改。 当然,其间包公墓也遭到几次破坏。包公诞辰200周年时,南宋官员重修包公墓,写了一篇《重修孝肃包公墓记》,记载了包公墓遭受的最严重的一次兵火之祸。1129年金兵占领庐州,所到之处对辽、宋贵族墓大肆发掘,摧毁他们的统治权威,掠夺墓中财宝。包公墓被金兵从上方掀开,墓中贵重物品被洗劫一空。 历经900多年风雨的包公墓,即使在封建社会也受到统治阶级和当地百姓的保护,怎么在新中国就保不住呢!吴兴汉有点想不通。 但是,在 包公墓 当时的形势下,包公墓要挪挪位置是在所难免的了。惟一还可以去做的,就只有对包公墓群进行一次科学清理,以保护好其中的文物,并力所能及地获得比较完整的发掘资料。在吴兴汉的积极呼吁下,省有关领导指派省博物馆、市文化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成立“包公墓清理发掘领导小组”,对包公墓进行科学发掘。 发掘包公墓就这样仓促上阵了。发掘小组从周围的小墓开始,没想到挖第一个墓就挖出了一个棺材和两合墓志,墓志已经遭到破坏,但还能看清是包公和夫人董氏的。这既让他们惊喜,又让他们感到迷惑。这个小墓就是包公墓吗?棺材里的遗骨是包公的还是董氏的?墓志怎么遭受的破坏?如果这是包公墓,那么还要不要再继续发掘? 正当大家心灰意冷时,世代看守包公墓的末代看墓人夏广宏说:“真正的包公墓在油菜田的田拐处,你们没有挖到。”他的话让发掘小组的人精神又振奋起来,大家一鼓作气在油菜田拐角处挖了下去,果然发现一处规格较高的墓葬。 墓室是用条石砌成的一个拱形顶地宫,地宫宽5米,进深4.8米,面积25平方米。地宫内有放置棺材的砖台,长2.15米,宽1.3米,高0.33米,保存完好,但棺材已经不见了。墓门下只留下两个石门窝,门前横砌了一个砖底座,原是放置墓志的。在清理地宫泥土时还发现一件男木俑,高34.6厘米,头戴道冠,正面刻了一“王”字,身穿方领外衣,腰束宽带,双手叠于胸前。据考证为“十二时神”之一。 后来,发掘小组对出土的资料考证,发现这处墓葬就是包公的原葬墓。1129年,包公墓遭战火破坏,包氏后裔将包公遗骨从墓室中迁出,安葬在董氏墓中。后人一直拜祭的包公墓却是一个“假包公墓”。 包公墓的发掘从1973年3月开始,同年8月发掘工作结束,历时4个多月,共发掘墓葬12座,出土包公和夫人董氏、大媳妇崔氏、小儿子包绶、小儿媳文氏、大孙子包永年等墓志六方,共一万多字,特别是包公墓志洋洋洒洒3000多字,为《宋史·包拯传》的3倍,开创了包公文化的新纪元。
H. 包公墓在哪里
全称包孝肃公墓园,位于合肥市内包河南畔林区,与包公祠紧紧相连。整座墓园面积1200平方米。包拯病逝与北宋嘉七年(1062年),次年由开封 护丧归葬在今合肥市东郊大兴集。1973年建于此,1988年竣工。
墓园内迁安了包拯及其夫人、子孙的遗骨。包公曾言: “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也。”故有“不肖子孙,不得入墓”的传说。墓园由主墓区、附墓区和管理区组成。主墓呈“覆斗型”,墓室内安放有包拯墓志铭和2.4米长的金丝楠木棺,棺内安放包拯遗骨。北侧是附墓区,有包拯夫人董氏及其子、媳等墓5座。整个墓园庄重肃穆,寓包拯禀性峭直、刚毅之意。主要建筑上置有全国着名书法家赵朴初、刘海粟、启功、溥杰等撰书的楹联。
出包公祠东行不远,即见河畔高地的绿树丛中掩映着一片红墙黑瓦的古建筑,那就是包拯及其夫人、子孙遗骨迁安重建的墓地——包公墓园。墓园外有神墙围护,内有神道贯通。园区规模宏大,建筑古朴典雅,满园苍松翠柏,地势起落有致,与相距不远的包公祠和相邻的清风阁遥相辉映。
包公墓,全称为“包孝肃公墓园”,占地面积3公顷,园内建筑面积3000余平方米,是一座比较完整的古代名臣墓园。墓园南临芜湖路,北近包河边,东靠亚明艺术馆,西接清风阁。
包拯墓园由主墓区、碑廊、附墓区、地下墓室和管理区等组成。
I. 为何包拯墓在21口墓葬群中,竟是最小最简陋的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是北宋时期的名臣。
包拯作为北宋王朝的开封府的知府,在河南开封建有包公祠,因此一直被许多人以为是河南开封人,但实际上,包拯却出生在安徽省的合肥市,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安徽人。
包拯以廉洁、公正着称。他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惩处贪官赃吏,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还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
后世将包拯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 ,由于民间传说他黑面,亦被称为''包青天''。
包拯被后人尊称为“包公“。”
难道这个最小、最穷酸的墓果真是包拯之墓?
为了保险起见,专家们将棺椁之中的尸骨取样送到了研究所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尸骨的主人是一个四十岁以上的成年男子,再加上从墓葬中发现的12时神佣等文物,最终确定该墓葬就是包拯墓葬。
拿到结果后,专家都呆了,没想到这个简陋的墓葬竟然真是包拯的,对此网友纷纷表示包拯不愧是古代第一大清官。
包拯生前虽地位高贵,但所穿衣物、所用器具、所吃食物,无一不与一般百姓一般无二,还能举贤任能、被民办事,最重要的是他不仅生前刚正不阿,为官清廉正直,就连死后也低调安葬,毫不张扬,今天,包拯这座小小的坟墓就是最好的证明。
有些人听说了这件事后,说包拯这样一个大清官应该厚葬,但也有人说,包拯当初为民请命,两袖清风,厚葬肯定不是包拯自己的选择
J. 包拯的墓在那
包孝肃公墓园位于合肥市环城南路,与包孝肃祠紧连。园内面积1200平方米,墓园内迁安了包拯及其夫人、子孙的遗骨。包公曾言:“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也。”所以有“不肖子孙,不得入墓”的传说。 墓园占地1200平方米。由主墓区、附墓区和管理区组成,主墓呈“覆斗型”,墓室内安放有包拯墓志铭和2.4米长的金丝楠木棺,棺内安放包拯遗骨。北侧是附墓区,有包拯夫人董氏及其子、媳等墓5座。
合肥的包公墓是这样重建的
合肥的包公墓最高一天门票收入达4万元,创历史新高。作为发掘包公墓的参加者、重建包公墓的倡议者、参与者和规划设计者,笔者有一个重要的体会,就是在“特”字上狠下功夫。
保护好独特的大环境
包公(999~1062)是我国知名度最高的历史人物之一,合肥是包公的故乡,向有包公“圣地”之称。包公祠始建于包公死后第四年,近千年来历尽沧桑,从未中断。以包公祠为核心的历史文化区形成于明代中期,至今有500年。现有包公祠为李鸿章捐资兴建,到今年整120年。建国后,以包河公园名义保存下来,合肥市政府为满足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多年来修筑道路,绿化荒丘,整治堤岸,净化水质,付出了巨大的投入,做出了卓越的历史贡献。1961年,省人民政府公布包公祠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十年浩劫,祠内包公神像、楹联、匾额、碑刻等文物被横扫一空。改革开放后,包公祠重新修复。由于种种原因,修复时没有完全保持本来的面貌。1981年,建设四个现代化的热情高涨,有人提出“把包河公园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公园”,在包公祠旁出现了一座“人造飞船”。为保护包河公园的历史特色,笔者向市领导建议,包河公园应以包公为主体考虑开发,不宜向现代化方向发展,被市领导采纳,端正了包河公园的发展方向,保护了重建包公墓的独特的大环境。
朝特色最大的方向走
在“围绕包公做文章”这一点上获得共识后,接下来的问题便是:搞什么项目呢?当时呼声最高的是建设包公纪念馆。
包公曾在多处做官,他到过的地方、没到过的地方都可建纪念馆,包公祠、包公庙不是国内外都有吗?要建纪念馆,特色不突出。可是包公墓有文字可查、有墓可寻的世界上只有两个:一个在安徽合肥,一个在河南巩县。自从合肥出土了包公墓志和遗骨后,巩县包公墓的真假就不辨自明,合肥包公墓便独占鳌头。因此,笔者向市领导建议最好重建包公墓。结果是纪念馆、包公墓一齐被搁置。特殊机遇从天而降
一年、两年过去,建墓的事笔者也逐渐淡忘了。到了1984年9月,合肥一家媒体上的一条新闻《包公遗骨偷葬记》震撼了社会,也震撼了当时的省委书记黄璜,他写信给合肥市长张大为,嘱咐他把包公遗骨迁安到包公祠附近。迁安任务便交给了副市长吴翼、统战部长周军、宣传部长李之朴,主要是吴市长负责。
迁安遗骨就是要建一个包公墓。这时有人认为,建墓很容易,挖个土坑,埋口棺材,堆个土包,立块石碑就行了。这样做,当然也可说是包公墓,可它的特点在哪里?能有历史文化内涵?能带来旅游效益?笔者当时离休在家,就主动向吴翼副市长陈述了对包公墓的构想,吴市长很重视,聘请笔者参与领导筹建包公墓。
也有人建议把墓建在去飞机场的青年路两侧合适的地方,不要建在公园里。如果只堆个坟包,不考虑旅游,这个建议未尝不可;可是要作为一个人文景点,要有建筑物,要游览、售票、办公,要征地、要修路……一系列问题就不好解决了。再说,放在偏僻的与包公祠毫不相干的地方,有多少人会去游览呢?
在建筑过程中,甚至还有人在墙上写着:“拆去民房修宫殿,浪费金钱人人怨;今后若再这样干,毫不客气定查办。”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包公墓的“特”字缺乏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