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为什么中国税收这么多
税收具有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监督经济的职能,国家要富强、社会要和谐,离不开税收,税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这是你第一个问题答案。
税收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类:
间接税是指纳税人本身不是负税人,可将税负转嫁与他人的一类税。如增值税、营业税等。
直接税是指纳税人本身承担税负,不发生税负转嫁关系的一类税。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顾名思义,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来是对个体户、个人征收的。
从2011年9月1日开始,工资收入超过3500元,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下是税率: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不超过1500元 3% 0
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超过80000元 45% 13505
假如,你一个月 工资4000元,扣除35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500元,就适用3%的税率,应纳税额为15元。
低于或正好3500元,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B. 直接税和间接税的主要区别
直接税直接由获得利得的当事人承担,譬如获得工资个体承担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间接税更加侧重于效率,有助于政府方便筹集财政收入,对于征管能力的要求不高,因为只对流转额,尤其是收入额进行监管。
【法律分析】
1、内容不同:间接税是指纳税人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收。如消费税、增值税、关税等。间接税通常通过提高商品售价或劳务价格等办法转嫁出去,最终由消费者负担。直接税是指税负不能转嫁,而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如人头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2、特点不同:直接税以归属于私人(为私人占有或所有)的所得和财产为课征对象,较之对流通中的商品或劳务的课税而言。间接税的特点是,税款是可以转嫁给第三者,而且在政府公共财政收入中相对不稳定。当政府向生产商或供应者收取税款,他们可把货品的价格提高,将部分或全部的税务负担转嫁给消费者。3、管理角度上不同:认为直接对最终纳税人所征收的税就是直接税,而要通过第三者(如批发商)征收的税则是间接税。按这种解释,所得税是对收入取得者征收的税,没有经过第三者,称为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不是对消费者征收,而通过了第三者,这些都是间接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相关证据材料;(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C. 我国税制以间接税为主还是直接税为主
间接税为主,主要构成是增值税和流转税等;
直接税,即所得税所占的比重较小。
一方面,说明我国人均收入还是比较低;另一方面,说明税收征管不力,存在避税逃税等现象。
D. 直接税和间接税有哪些
1、直接税主要包括:所得税类: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财产税类: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船位吨税、车辆购置税; 行为税类: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
2、间接税主要包括: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资源税类: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行为税类:印花税。
拓展资料:
1.间接税含义:
是指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属于间接税税收的纳税人,虽然表面上负有纳税义务,但是实际上已将自己的税款加于所销售商品的价格上由消费者负担或用其他方式转嫁给别人,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
2.直接税含义:
是指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属于直接税的这类纳税人,不仅在表面上有纳税义务,而且实际上也是税收承担者,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直接税以归属于私人(为私人占有或所有)的所得和财产为课税对象,在我国直接税主要包括:1.所得税类: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2.财产税类: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船位吨税、车辆购置税;3.行为税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
3.财产税含义:
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行为税是国家为了对某些特定行为进行限制或开辟某些财源而课征的一类税收。
4.直接税优点: 直接税的纳税人较难转嫁其税负; 直接税税率可以采用累进结构,根据私人所得和财产的多少决定其负担水平;同时,累进税率的采用,使税收收入较有弹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自动平抑国民经济的剧烈波动。直接税中的所得税,其征税标准的计算,可以根据纳税人本人及家庭等的生活状况设置各种扣除制度以及负所得税制度等,使私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得到保障。
E. 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区别
区别:
直接税直接由获得利得的当事人承担,譬如获得工资个体承担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间接税通过层层流通环节最终由消费者承担,如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等。我国大多为间接税,包含在价格中,所以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是纳税人,仅仅认为交了所得税才是纳税人。
间接税更加侧重于效率,有助于政府方便筹集财政收入,对于征管能力的要求不高,因为只对流转额,尤其是收入额进行监管。直接税侧重于促进社会公平,但征管要求很高,如个人所得税就只能主要依靠源泉扣缴,而且采用分类征收,主要原因是征管信息和技术支持跟不上。目前个人所得税改革走向个人和家庭申报,分类和综合结合,真正考验的是征管能力。
划分标准:
划分的标准是按照理论上能否转嫁,或者负税人与纳税人是否一致,比如流转税为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为直接税。
直接税
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分类方法是以税收负担能否转嫁为标准的。所谓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属于直接税的这类税收的纳税人,不仅在表面上有纳税义务,而且也是实际上的税收承担者,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在世界各国税法理论中,多以各种所得税、房产税、遗产税、社会保险税等税种为直接税。
间接税
税收以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区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但观点不尽一致。有些人从管理角度上来解释,认为直接对最终纳税人所征收的税就是直接税,而要通过第三者(如批发商)征收的税则是间接税。按这种解释,所得税是对收入取得者征收的税,没有经过第三者,称之为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不是对消费者征收而通过了第三者,这些税就是间接税。也有人依立法者的意图为标准,凡立法预定税收负担不会由纳税人直接承受,而可以顺利转嫁给别人,这些税就是间接税;而立法者的意图是使某种税的纳税人即是税负实际负担者,不能转嫁给别人的,为直接税。这种分类方法实际是主观判断,立法者不能预期到什么税能转嫁,有些预期能转嫁的在实际上无法转嫁,而有些预期不能转嫁的则可以转嫁。还有人以税源为划分标准,对收入征税的就是直接税,而对支出征税的则为间接税。按这种分法,所得税为直接税,消费税为间接税。
F. 为什么中国以间接税为主,美国等以直接税为主
因为间接税的税制结构在发展中国家较为适用,而直接税的税制结构在发达国家较为适合,所以中国以间接税为基础,美国以直接税为基础。
间接税在不少发展中国家国家财政收入中长期占有重要地位。因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社会成员的经济能力较弱,税源匮乏,依靠间接税几乎可以对一切商品和劳务征收,征税对象普遍,提高税源,可以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的稳定。
而对于美国等发达国家来说,国内、国际市场广泛,交易频繁,交易额巨大,要求税收必须尽可能地对商品流通和市场竞争不发生或少发生制约作用,而直接税是对收益额课征,直接向个人或企业开征的税,能够适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
(6)中国直接税和间接税哪个多扩展阅读
直接税和间接税的特点:
直接税:
1、直接税特别是所得税具有课征、税负公平的特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平均社会财富,缓解社会矛盾。
2、国民收入显着上升,所得税税源丰富。直接税中的所得税,可以对这部分财富课税。
间接税:
1、税款是可以转嫁给第三者,而且在政府公共财政收入中相对不稳定。当政府向生产商或供应者收取税款,他们可把货品的价格提高,将部分或全部的税务负担转嫁给消费者。
2、间接税的税收负担最终由消费者负担,故有利于节省消费,奖励储蓄。
G. 直接税&间接税
“间接税”的对称。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分类方法是以税收负担能否转嫁为标准的。所谓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属于直接税的这类纳税人,不仅在表面上有纳税义务,而且实际上也是税收承担者,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目前,在世界各国税法理论中,多以各种所得税、房产税、遗产税、社会保险税等税种为直接税。直接税以归属于私人(为私人占有或所有)的所得和财产为课税对象,较之对流通中的商品或劳务的课税而言,有突出的优点:(1)直接税的纳税人较难转嫁其税负;(2)直接税税率可以采用累进结构,根据私人所得和财产的多少决定其负担水平;同时,累进税率的采用,使税收收入较有弹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自动平抑国民经济的剧烈波动。(3)直接税中的所得税,其征税标准的计算,可以根据纳税人本人及家庭等的生活状况设置各种扣除制度以及负所得税制度等,使私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得到保障。因此,直接税较符合现代税法税负公平和量能负担原则,对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满足具有特殊的调节职能作用。直接税也有不足:(1)税收损失较大,纳税人直接负担重,征收阻力大,易发生逃税、漏税。(2)征税要求高。征收方法复杂,要有较高的核算和管理水平。将税收划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始于19世纪中期,它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与商品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也是当今西方各国税收中使用较多的两个基本税收术语,许多国家按照这种方法对税收进行分类。并且各种直接税特别是所得税不仅成为现在世界上各经济发达国家(除法国外)税制中的主要税种,构成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这些国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工具。目前,对税收以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区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的观点还有几种不同看法。(1)从管理角度上解释,认为直接对最终纳税人所征收的税就是直接税,而要通过第三者(如批发商)征收的税则是间接税。按这种解释,所得税是对收入取得者征收的税,没有经过第三者,称为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不是对消费者征收,而通过了第三者,这些都是间接税。(2)以立法者的意图为标准。凡立法预定税收负担不会由纳税人直接承受,而可以顺利转嫁给别人,这些税就是间接税;凡立法者的意图是使某种税的纳税人即是税负实际负担者,不能转嫁给别人,为直接税。(3)以税源为划分标准,对收入征税的就是直接税,而对支出征税的则为间接税。按这种分法,所得税为直接税,消费税为间接税。
H. 间接税和直接税的区别是什么
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区别:1、内容不同,间接税是指纳税人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收。如消费税、增值税、关税等。间接税通常通过提高商品售价或劳务价格等办法转嫁出去,最终由消费者负担。直接税是指税负不能转嫁,而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2、特点不同,直接税以归属于私人(为私人占有或所有)的所得和财产为课征对象,较之对流通中的商品或劳务的课税而言。间接税的特点是,税款是可以转嫁给第三者,而且在政府公共财政收入中相对不稳定。当政府向生产商或供应者收取税款,他们可把货品的价格提高,将部分或全部的税务负担转嫁给消费者。3、管理角度上不同,认为直接对最终纳税人所征收的税就是直接税,而要通过第三者(如批发商)征收的税则是间接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I. 间接税和直接税有什么不同
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分类方法是以税收负担能否转嫁为标准的。
所谓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属于直接税的这类纳税人,不仅在表面上有纳税义务,而且实际上也是税收承担者,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目前,在世界各国税法理论中,多以各种所得税、房产税、遗产税、社会保险税等税种为直接税。
直接税以归属于私人(为私人占有或所有)的所得和财产为课税对象,较之对流通中的商品或劳务的课税而言,有突出的优点:(1)直接税的纳税人较难转嫁其税负;(2)直接税税率可以采用累进结构,根据私人所得和财产的多少决定其负担水平;同时,累进税率的采用,使税收收入较有弹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自动平抑国民经济的剧烈波动。(3)直接税中的所得税,其征税标准的计算,可以根据纳税人本人及家庭等的生活状况设置各种扣除制度以及负所得税制度等,使私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得到保障。因此,直接税较符合现代税法税负公平和量能负担原则,对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满足具有特殊的调节职能作用。
直接税也有不足:(1)税收损失较大,纳税人直接负担重,征收阻力大,易发生逃税、漏税。(2)征税要求高。征收方法复杂,要有较高的核算和管理水平。
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属于间接税税收的纳税人,虽然表面上负有纳税义务,但是实际上已将自己的税款加于所销售商品的价格上由消费者负担或用其他方式转嫁给别人,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
目前,世界各国多以关税、消费税、销售税、货物税、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为间接税。间接税为对商品和劳务征税,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通常均将税款附加或合并于商品价格或劳务收费标准之中,从而使税负发生转移。因此,间接税不能体现现代税法税负公平和量能纳税的原则。
优点:1.间接税几乎可以对一切商品和劳务征收,征税对象普遍,税源丰富;无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成本高低、有无盈利以及盈利多少,只要商品和劳务一经售出,税金即可实现。因此,间接税具有突出的保证财政收入的内在功能。2.间接税的税收负担最终由消费者负担,故有利于节省消费,奖励储蓄。3.间接税的计算和征收,无须考虑到纳税人的各种复杂情况并采用比例税率,较为简便易行。
间接税的存在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有着密切关系。在经济较为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商品流通规模较小,市场竞争的程度也较弱,间接税的大量征收不会由于价格的提高而对交易的竞争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相反,间接税税负易于转嫁的特点,还可以刺激经济的发展。发展中国家的国民收入相对较低,所得税税源不足,只能采用对商品课税的办法来解决财政收入问题。间接税普遍、及时、可靠的特点能够有效地实现国家的财政收入。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管理、税收管理水平较低,间接税简便易行的特点有利于税收的征收。
目前,对税收以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区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的观点还有几种不同看法。(1)从管理角度上解释,认为直接对最终纳税人所征收的税就是直接税,而要通过第三者(如批发商)征收的税则是间接税。按这种解释,所得税是对收入取得者征收的税,没有经过第三者,称为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不是对消费者征收,而通过了第三者,这些都是间接税。(2)以立法者的意图为标准。凡立法预定税收负担不会由纳税人直接承受,而可以顺利转嫁给别人,这些税就是间接税;凡立法者的意图是使某种税的纳税人即是税负实际负担者,不能转嫁给别人,为直接税。(3)以税源为划分标准,对收入征税的就是直接税,而对支出征税的则为间接税。按这种分法,所得税为直接税,消费税为间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