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旗人缠足吗
清廷严禁旗人女子缠足。清朝建立后,由于是少数民族,没有裹脚习惯,也深知缠足之恶,故严禁缠足,但始终收效甚微。到康熙中期后,也就不再严禁,不了了之了。
但随着满洲贵族和旗人逐渐沾染汉文化,裹脚风俗不可避免地在他们中间兴起,一些旗人家庭的女性也开始选择缠足。尤其是一些曾在江南地区多年为官或居住的满洲亲贵、旗人和包衣等,受到的汉化影响更深。
比如《红楼梦》里,尤二姐似乎就是小脚,也正是因为她小脚,所以也得到了贾琏和贾家一些家人的认可,可见此时旗人可能也开始逐渐认同女性裹脚。而且,随着清中期以后,汉化逐渐深入到边疆地区,一些其他少数民族也开始裹脚了。
总之,到清中后期,缠足恶习不仅从汉人士大夫蔓延到旗人和其他少数民族,还从社会中上层群体逐渐蔓延到中下层群体,诸如一些普通乡绅、没落乡绅、破落官僚和中小商人家庭。
他们对裹脚看得似乎比上流社会还要重要,虽然生活上比较拮据,但仍然会给冒着丧失一个劳动力的代价,给女性裹脚,把裹脚与否看作礼教之大防,并在婚姻的问题上尤其重视。
北方缠足
一般而言北方人身材较高,脚形先天就比南方人长,所以裹起来还是会比南方人的脚长些,但是因为北地天气寒冷,双脚久裹不容易溃烂生癣,也不须要经常洗涤,所以比起南方妇女容易缠得更加使力,加上北方鞋子较厚,裹布也能多裹厚些,这样的条件下有利于把脚掌裹瘦。
北方小脚的特色在尖瘦上,因为包缠较为紧密,一般而言也较南方人的小脚软绵。这是大体上的分布情形,实际情况也依各地而有不同的变化,中国在清代时有几个以小脚闻名的地区,各地区小脚各具特色。
⑵ 清朝用什么方法叫人裹脚留辫子
满族女子是不准裹脚的,也曾经命令汉族女子不准裹脚,由于汉族地主、贵族抵制较强,只能不了了之。
占领一地,解决一地,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⑶ 满族女人裹小脚吗看清朝皇妃的鞋子不大还是高根的!
旗人与缠足
清代旗人,由于他们的祖上是北方游牧民族的缘故,女子是不缠足的,并认为给女子缠足是一种鄙俗,所以在顺治二年(1645年)便下诏禁止;至康熙元年(1662年)又诏禁女子缠足,“违者罪其父母”。但是, 风俗习惯不是只靠行政命令就能禁止得了的,女子缠足还是相当泛滥,而且矛盾和纠纷也很多。康熙七年(1668年)有大臣叫王熙的遂上奏免其禁,于是不但民间又可公然缠足了,而且旗人女子也纷纷仿效。到干隆时多次降旨严责,不许旗人女子缠足,但汉人却越来越“小脚狂”,然而后来也控制不住了,女子缠足之风就更泛滥了。
⑷ 有关中国历史"裹脚"的历史资料
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古代妇女缠足始于何时,裹足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却始终是一个谜。
缠足起源的传说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确有此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
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宋代已有缠足记载
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
小脚为何称“金莲”
讲到“三寸金莲”,人们不禁要问,妇女因缠裹而成的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金莲”与小脚是怎样联系起来的?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个问题也是倍感兴趣,却并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
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南朝齐东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莲花的故事。东昏侯用金箔剪成莲花的形状,铺在地上,让潘妃赤脚在上面走过,从而形成“步步生莲花”美妙景象。但这里的“金莲”并不是指潘妃的脚。还有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前述五代娘在莲花台上跳舞的故事。但这里的金莲指的是舞台的形状,也不是娘的脚。
对此,有学者认为,小脚之所以称之为金莲,应该从佛教文化中的莲花方面加以考察。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门中被视为清净高洁的象征。佛教传入中国后,莲花作为一种美好、高洁、珍贵、吉祥的象征也随之传入中国,并为中国百姓所接受。在中国人的吉祥话语和吉祥图案中,莲花占有相当的地位也说明了这一点。故而以莲花来称妇女小脚当属一种美称是无疑的。另外,在佛教艺术中,菩萨多是赤着脚站在莲花上的,这可能也是把莲花与女子小脚联系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什么要在“莲”前加一个“金”字呢,这又是出于中国人传统的语言习惯。中国人喜欢以“金”修饰贵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銮殿”等。在以小脚为贵的缠足时代,在“莲”字旁加一“金”字而成为“金莲”,当也属一种表示珍贵的美称。因此,后来的小脚迷们往往又根据大小再来细分贵贱美丑,以三寸之内者为金莲,以四寸之内者为银莲,以大于四寸者为铁莲。于是言及金莲势必三寸,即所谓三寸金莲。后来金莲也被用来泛指缠足鞋,金莲成了小脚的代名词。
缠足,又称裹足,粤语俗称紥脚,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对女子自幼儿期时以布紧缠双足,使足骨变形足形尖小,行路只能以足跟勉强行走的做法。古时以女子小脚为美,但自清朝末期起,民众开始普遍认为是对妇女的一种压制手段,此习俗逐渐消失。
缠足的起源
缠足的起始年代说法很多,一说始于南齐,一说始于南唐李煜编了金莲舞的舞码,舞者窅娘缠足献舞,舞态婀娜多姿,宫女纷纷仿效。但这些早期的记载,大多很难确定仅仅是对脚小女性的赞誉、或者描写足部的装饰。一直要到宋代,才开始有较明确的记载,缠足被认为最初先在妓女之间开始流行,之后逐渐影响到中上阶层的妇女。
缠足风俗的兴盛
到明清时代,则逐渐普及于一般阶层妇女,汉族各地妇女几乎都有缠足的风俗,但也有少数例外,例如客家人因妇女有采茶的传统,所以不实行缠足。部分少数民族也受汉族风气影响而缠足。清朝建立后,朝廷多次下令不准民间缠足,尤其禁止满族人缠足,但是由于这一习俗的影响颇深,成效不大。
缠足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岁左右,便要开始缠足。缠足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性仆人实行。缠足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针线缝住。
缠足风俗的社会文化背景
缠足这样一个对女性身体残害的习俗,却能在中国延续近千年之久,有许多社会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审美的理由:当时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掀美女性脚美的名词。关于对小脚的审美,最着名的小脚审美着作,是清代李渔的《香莲品藻》,把女性的小脚,从形状、尺寸、装饰、气味等角度来作分类品评。
道德的理由:缠足的习俗,在当时被认为是一个良家妇女的表,因此不缠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难。缠足作为标识女性特点的重要一环,以缠足来强化男女有别的传统规范。缠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难而不易自行活动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车或乘轿,强化了当时男外女内的空间区划。
民族意识的原因:清人入关以后,对汉族男性及女性的身体都视图加以控制,男性要剃发,女性要禁止缠足,前者在清政府的强力推行下达成成功,但禁缠足却未能奏效,因此在清代,缠足常被认为是对抗满人意识的一种表现。
反缠足运动及缠足风俗的结束
清朝中后期的太平天国,首先开始推行反缠足,但最后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缠足被当时的知识分子们,视为中国社会落后的象征之一,并认为缠足造成中国妇女的柔弱,进而影响到整个民族及国家的力量,因此开始推行反缠足运动,成立许多天足会。辛亥革命后,中国的缠足风俗开始从沿海大城市消失,并逐渐影响到内陆地区,缠足风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则要到1940年代甚至1950年代以后。
台湾的缠足风俗在日治时期时,与鸦片、剃发列为三大传统陋习,并受到严格取缔。当时台湾成立许多“天足会”,鼓励妇女遗弃旧习,一时成为风尚。
⑸ 古代缠足风气盛行,那清朝时候满足的女人裹脚么
清朝时汉人女子需要裹脚,满族女子私下也裹小脚。
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缠足之风已根深蒂固,到公元1668年(康熙七年)只好罢禁。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
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
满族八旗女子发明了一种不同于汉族三寸金莲的缠足方式,把脚缠得“既瘦窄又平直,瘦削有如利刃,故名‘刀条儿’。”据说光绪中叶最盛行时,八旗女子几乎无人不缠。“刀条儿”不求四趾曲折,不成弓形,且在女子十五六岁时缠,一般五寸左右。痛苦较汉族女子的“小脚一双,眼泪一缸”要小得多。
⑹ 清朝的时候满族女人裹脚吗
清朝的时候满族女人裹脚的。清朝统治者对女子缠足极其反感,还未入关,太宗皇太极就于崇德三年(1638年)谕旨“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
大清入主中原后,尽管满族的女性从不裹脚,但根据普遍的审美标准,大脚绝对不是漂亮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满族女性便发明了一种高底鞋,将脚藏在衣裙里,不会轻易显现出来。
(6)中国满族人如何裹脚扩展阅读:
相关资料:
满族女性穿的高底鞋的起源还有另外的说法。一种说法认为,满族自古就有“削木为履”的习俗,过去满族妇女经常上山采集野果、蘑菇等,为防虫蛇叮咬,便在鞋底绑缚木块,后来制作得日益精巧,发展成了高底鞋。
另外一种说法是,传说满族的先民为了渡过一片泥塘,夺回被敌人占领的城池,便学着白鹤的样子,在鞋上绑上了高高的树杈,终于取得了胜利,达到了报仇雪耻、发展壮大的目的。
人们为了记住那些苦难的日子,纪念高脚木鞋的功劳,妇女们便穿上了这种鞋,并世代相传。满族妇女在穿着旗装时,通常会搭配旗式坤鞋。
这里所说的旗式坤鞋可分数种,一种高寸许,前后微缺,名为“寸底鞋”。还有一种鞋底中间高出数寸,中微细,下端作方形,名为“高底鞋”。
高底鞋跟的形状有两种,一种上敞下敛呈倒梯形花盆状,故而称“花盆底”;另一种上细下宽、前平后圆,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马蹄,所以得名“马蹄底”。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到10厘米,最高的可达25厘米。
高底鞋除鞋帮上饰以蝉蝶等刺绣纹样或装饰片外,木跟不着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绣或串珠加以装饰。有的鞋尖处还饰有丝线编成的穗子,长可及地。
这种鞋的高跟木底极为坚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无损。高底旗鞋多为十三四岁以上的贵族中青年女子穿着,穿上此鞋,走起路来,袅袅婷婷,轻盈娴雅,端庄秀美。老年妇女和劳动妇女所穿旗鞋以平木为底,称为平底绣花鞋,亦称“网云子鞋”。
清朝灭亡后,对满族女子的缠足禁令已成废纸一张,满族女子为了生计,主要是与汉族通婚的需要,模仿汉族女子缠足,不过此时缠足之风已是强弩之末了。
⑺ 满洲人裹脚吗
满族不尚裹脚,实行"天足",所以旗鞋一般都比汉族的小脚鞋要大一些。满族入关时皆有禁止旗人缠足的谕旨,顺治、康熙年间又几度谕旨禁止缠足,孝庄后谕缠足的女子入宫斩.
康熙大帝曾经诏禁汉人裹脚,违者拿其父母问罪。有个大员上奏说:“奏为臣妻先放大脚事”,一时传为笑柄。(见《菽园赘谈》)可见缠足“魅力”之强大。尽管雷厉风行,收效却不大。到康熙七年(1668年),大臣王熙上奏请求解除禁令获准。于是民间缠足之风又大盛,影响到满族女子也纷纷起而裹足。干隆又多次降旨严禁,干隆的禁令只煞住了满族女子的裹足之风,汉族民间女子依然裹足如故。近代改革家康有为写了一篇《戒缠足会檄》,希望家乡人放弃缠足陋习,并下决心不给自己的女儿缠足。这一举措使康有为在家乡受到很大排挤。
http://book.huanqiu.com/2008-09/234232.html
⑻ 满族的女人是怎么裹脚的脚的变形是如何的
严重错误,满族女子不裹脚。
是汉女才裹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