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胶澳租借条约的内容
一八九八年三月六日,光绪二十四年二月十四日,北京。 山东曹州府教案现已商结,中国另外酬德国前经相助之谊,故大清国国家、大德国国家,彼此愿将两国睦谊益增笃实,两国商民贸易使之格外联络,是以和衷商定专条,开列于下: 第一项 胶澳租界 第一款 大清国大皇帝欲将中、德两国邦交联络,并增武备威势,允许离胶澳海面潮平周遍一百里内,系中国里,准德国官兵无论何时过调,惟自主之权,仍全归中国。如有中国饬令设法等事,先应与德国商定,如德国须整顿水道等事,中国不得拦阻。该地中派驻兵营,筹办兵法,仍归中国,先与德国会商办理。 第二款 大德国大皇帝愿本国如他国,在中国海岸有地可修造、排备船只,存栈料物、用件整齐各等之工,因此甚为合宜,大清国大皇帝已允将胶澳之口,南北两面,租与德国,先以九十九年为限。德国于所租之地应盖炮台等事,以保地栈各项、护卫澳口。 第三款 德国所租之地,租期未完,中国不得治理,均归德国管辖,以免两国争端。兹将所租各段之地开列于后:一、胶澳之口北面所有连旱地之岛,其东北以一线自阴岛东北角起至劳山湾为限;二、胶澳之口南面所有连旱地之岛,其西南以一线自离齐伯山岛西南偏南之湾西南首起往笛罗山岛为限;三、齐伯山、阴岛两处;四、胶澳之内全海面至现在潮平之地;五、胶澳之前防护海面所用群岛,如笛罗山、炸连等屿。至德国租地及胶澳周遍一百中国里界址,将来两国派员查照地情,详细定明。在胶澳中国兵、商各船与德国相交之国各船,德国拟一律优待;因胶澳内海面均归德国管辖,德国国家无论何时,可以定妥章程,约束他国往来各船;此章程,即中国之船,亦应一体照办,另外决无拦阻之事。 第四款 胶澳外各岛及险滩,德国应设立浮桩等号,各国船均应纳费,中国船亦应纳费,为修整口岸各工程之用;其余各费,中国船均无庸纳。 第五款 嗣后如德国租期未满之前,自愿将胶澳归还中国,德国所有在胶澳费项,中国应许赔还,另将较此相宜之处,让与德国。德国向中国所租之地,德国应许永远不转租与别国。租地界内华民,如能安分并不犯法,仍可随意居住,德国自应一体保护;倘德国需用地土,应给地主地价。并中国原有税卡设立在德国租地之外惟所商定一百里地之内,此事德国即拟将纳税之界及纳税各章程,与中国另外商定,无损于中国之法办结。 第二项 铁路矿务等事 第一款 中国国家允准德国在山东盖造铁路二道:其一由胶澳经过潍县、青州、博山、淄川、邹平等处往济南及山东界;其二由胶澳往沂州及由此处经过莱芜县至济南府。其由济南府往山东界之一道,应俟铁路造至济南府后,始可开造,以便再商与中国自办干路相接。此后段铁路经过之处,应于另立详细章程内定明。 第二款 盖造以上各铁路,设立德商、华商公司,或设立一处,或设立数处,德商、华商各自集股,各派妥员领办。 第三款 一切办法,两国迅速另订合同,中、德两国自行商定此事;惟所立德商、华商公司,造办以上铁路,中国国家理应优待,较诸在中国他处之华洋商务公司办理各事所得利益,不使向隅。查此款专为治理商务起,并无他意,盖造以上铁路,决不占山东地土。 第四款 于所开各道铁路附近之处相距三里内,如胶济北路在潍县、博山县等处,胶沂济南路在沂州府、莱芜县等处,允准德商开挖煤斤等项及须办工程各事,亦可德商、华商合股开采,其矿务章程,亦应另行妥议。德国商人及工程人,中国国家亦应按照修盖铁路一节所云,一律优待,较诸在中国他处之华洋商务公司办理各事所得利益,不使向隅。查此款亦系专为治理商务起见,并无他意。 第三项 山东全省办事之法 在山东省内如有开办各项事务,商定向外国招集帮助为理,或用外国人,或用外国资本,或用外国料物,中国应许先问该德国商人等愿否承办工程,售卖料物。如德商不愿承办此项工程及售卖料物,中国可任凭自便另办,以昭公允。 以上各条,由两国大皇帝批准,中国批准之约到德国柏林之后,德国批准之约交给中国驻德国大臣收领,作为互换之据。 此专条应缮四份,华文、德文各二,由两国大臣画押盖印,各执华、德文一份,以昭信守。 大清光绪二十四年二月十四日 大德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三月初六日 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一等肃毅伯李,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军机大臣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翁;大德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大臣海。
⑵ 旧中国外国租界资料
租界是指两个国家议订租地或租界章程后,在其中一国的领土上为拥有行政自治权和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的另一国设立的合法的外国人居住地(土地国有化)。
在中国是指近代历史上帝国主义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强行在中国获取的租借地的简称,多位于港口城市。
现在租界由于其在历史上的地位及作用,被大部分历史学家认为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所特有的。
历史上19世纪中叶以前的中国、日本、印度、伊朗等国家均有租界的存在。1845年11月15日,英国在中国上海设立了近代史上的第一块租界。
(2)外国人租借中国的地方有什么条约扩展阅读:
旧中国的租界介绍:
1、天津英租界
是英国设在天津的专管租界。它是近代中国七个在华英租界之一,同时也是天津的九国租界中设立最早、发展最繁荣的租界,因与法租界毗邻位于天津紫竹林附近,亦有“紫竹林租界”之称。
1923年6月,黎元洪曾宣布将民国政府迁往天津英租界,使这里一度成为中华民国大总统及政府所在地。
1930年代,英国与日本曾因天津英租界相关问题而爆发冲突和外交纠纷,并导致天津英租界危机。英国租界在天津自1860年起共存在了八十余年。
2、上海英租界
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11月29日上海道宫慕久以告示形式,公布上海租地章程,划定洋泾浜(今延安东路)以北、李家厂(今北京东路、圆明园路一带)以南之地,准英国商人租地建屋,后称租界,次年定西界于界路(今河南中路)。
道光二十八年英国领事阿礼国与苏松太道麟桂商定将租界扩展为北至苏州河,西至周泾浜与苏州河畔苏宅之间的一条直线(今西藏中路)。
面积为2820亩。同治二年(1863年)9月20日,与上海美租界合并为公共租界(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of Shanghai),占地10685亩。至1930年,共扩展至15893亩。
3、上海公共租界
上海公共租界(Shanghai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又名英美租界)是近代中国出现的第一个租界,由原英租界与美租界于1863年9月合并而成。
1943年,美英等国分别与重庆政府签订条约,宣布将上海租界交还中国。实际上,直至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上海租界才真正由中国政府收回。
⑶ 被外国人占据的地方,当时被称作什么
租界。
租界就是指近代历史上帝国主义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强行在中国获取的租借地的简称,多位于港口城市。
《南京条约》签订后,上海被开辟为通商口岸。条约签订之初,散居在上海的英国商人和传教士只有25人。
但参加条约签订的英国侵略军头子璞鼎查却认定中英贸易会迅速增长,来华英国人将大幅增加。于是,他决定预选英国人在上海的居留区。
1845年11月29日,宫慕久公布了《上海土地章程》第23款,划定了面积为830亩的租界,规定每亩年租金1500文。章程的出台标志着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租界——英租界的出现。
继英租界后,法、美等国也先后在中国设立租界。直到1943年,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才通过谈判收回了租界,结束了这段长达百年的屈辱历史。
(3)外国人租借中国的地方有什么条约扩展阅读:
租界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直是发展迟滞的中国城市中最引人注目的地方。租界由于其不受中国法律管制,烟馆、妓院等大量不符合中国人传统思维的事物在租界中随处可见。
尤其是鸦片馆,在当时很多中国人看来,租界许可这种摧毁中国人意识的毒瘤可以公开在租界中出现,是外国人对中国的蔑视和敌对的最好写照。因而在租界烟馆门外,时有暴发冲突。
在1860年《北京条约》签订允许中国人前往国外做工后,出现大量外国人通过非法手段通过租界将中国人带往国外做苦工的事件。
在西方,奴隶贸易早已被法律所禁止,而实际上中国劳工是被这些外国人所买卖,用于开发海外殖民地。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租界
⑷ 近代史上外国在中国建立的第一块租借地在哪里
在上海。
1845年11月29日,清政府苏松太兵备道宫慕久与英国领事巴富尔(George Balfour)共同公布《上海土地章程》(也有称《上海租地章程》)(The Shanghai Land Regulations),设立了近代史上的第一块租界。
上海英租界从1845年11月设立开始,至1943年8月结束,历时近百年。在近代中国史上,上海的外国租界开辟最早,存在时间最长,面积最大。对中国近现代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4)外国人租借中国的地方有什么条约扩展阅读:
上海是中国最早植入西方城市管理理念和制度的城市。1854年7月17日工部局的设立,拉开了租界制度化管理的序幕。
工部局作为租界真正意义上带有地方自治色彩的市政管理机构,凭借《上海土地章程》及其《附则》所赋予的权利,全面统辖整个租界内的公共事宜。
其最初确立的行政管理制度在上海租界百年间不断发展完善并始终保持着统一性和连贯性。上海租界也是中国最早移植现代法治的地方。
租界作为实际上的“国中之国”,拥有自己的立法主体和立法权。体现现代法制的法规体系、法规结构、审判制度、律师制度和监狱制度等都最早出现在上海租界。
上海租界作为被欧风美雨吹打的前沿地域,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具有鲜明的殖民性、混合性、近代性的租界文化。
租界里的外国人把不乏先进的西方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带入租界,形成了西方文化在上海被逐渐理解、接受、模仿、采用的过程。
1853年小刀会起义前后,大批华人涌入租界避难,打破了“华洋分居”的格局,形成了“华洋杂处”、“五方杂处”的局面。不同文化背景的移民聚集租界,为培育新型文化提供了土壤。
租界文化就是租界历史上逐渐发展出的移民之间彼此认同的共同文化。以开放、宽容、求新、进取为主流特征的近代移民文化,100多年来深刻影响着上海的城市精神风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老上海的租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上海租界
⑸ 中国地盘被外国租借的历史
“租界”这一名词在中文中出现的时间为1860年代。一般认为,租界要具备中外文件条约作为依据,有明确的地域四至,区域内的外国居留民行使独立完善的行政、司法体系。中国的租界制度以最早建立的上海租界为蓝本,并影响到其他租界。租界最主要的特点是内部自治管理,并不由租借国派遣总督,而是成立市政管理机构——工部局,担任市政、税务、警务、工务、交通、卫生、公用事业、教育、宣传等职能,兼有西方城市议会和市政厅的双重职能。
与被割让的领土不同,租界在名义上其领土仍属出租国,并且自身不具备治外法权的属性。但历史上租界使用国均是借由本国通过不平等条约取得公民领事裁判权。租界的行政自治权限制了租让国在其区域内行使行政权,部分租界甚至还有立法权限(《中国人权发展纪录》,第一章第5节)。租界的领土主权所有国将租界视为外国领土,不敢轻易干涉租界内部事务,更别提军队、警察开驻,因此难以对租界内的行为进行司法活动,要从租界引渡犯罪的非租界使用国公民一般就会很困难。这个特点也往往令租界成为一些持不同政见者或战争时期平民的避难场所。
租界一般分布在沿海、沿河等通商口岸或便于贸易活动的城市中,换言之就是外国资本主义能够进行经济活动的地点。由于租界的特点,外国人多愿意在租界投资办厂或从事贸易活动,此外也建立教堂进行传教、开办具有本国特点的学校、医院、坟地等附属设施。因而租界的经济文化繁荣程度往往远高于其周围的地区,依照城市发展的方式,自然而然的成为该城市的商业中心,并以租界为中心向外慢慢扩张,为城市留下有别于传统文化的,浓厚的外国特色。并成为拉动城市部分相关行业发展的契机。对于相当多曾经是通商口岸的城市而言,其城市的几何中心一般都有租界的影子,可见租界对部分城市区位因素的影响。
与近代各国在北京设立的东交民巷使馆界不同的地方在于,租界是许可外国人(不仅是外交人员)进行任意不违反国籍所属国的活动。换言之就是租界内的活动可能有违反租借地所在国法律的行为。同等性质的还有“居留地”。
20世纪30年代上海法租界的巡捕,其成员多来自安南,也包括不少中国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费成康的研究则指出,租界是指两个国家议订租地或租界章程后,在其中一国的领土上为拥有当地行政管理权的合法的外国人居留、贸易区域。一般由开辟国领事或由侨民组织的工部局之类的市政机构来行使这些权力,形成不受侨居国政府行政管理的国中之国。
租界分为两种,一种租界是只有一个使用国的单一租界,一般的称呼方式是“某某国租界”,这样的租界是分布范围较广的一种形式。但也有数个国家共同享有一个租界的行政权,如香港九龙城、广州沙面、厦门鼓浪屿等地,这样的地区则被称为“公共租界”。由于公共租界内的行政权分属租借各国,因而在管理上往往效率低下,成为部分人进行不正当甚至是违法活动的场所。
在中国,公共租界还出现了近代历史上具有警察意义的公务员——“巡捕”。巡捕的组成不仅包括租界使用国公民,印度人、安南人、中国人也有担任巡捕的纪录。巡捕以租界使用国的法律为基准,加上部分中国籍巡捕存在有针对本国公民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故而经常被当地人称为“汉奸”、“走狗”等具有民族主义情绪的称呼。
在1876年以前与中国有关的所有租界条约中,外国人居留地都只有土地的租赁使用权,而没有占有权。太平天国时期,李秀成曾率兵攻至上海近郊,由于太平天国早先的政治领袖杨秀清曾公开要求外国不要插手干涉太平天国的活动,被外国人解读为不支持本国势力在中国的存在,因而他们在租界组织了“洋枪队”,协同巡捕维护租界安全。原来租界没有中国人居住,由于富商逃难而入,导致租界当局借口人满为患,扩大地界;借口维护华洋杂居现象后的治安,设立员警和法庭;这些原本只属于国家机关的行政机构不断发展,并最终形成“工部局”(Municipal Committee的中文译名)。
后来,工部局成为一个拥有军队、员警、监狱和法庭的租界行政机构,又有征税、审判、管理市政设施、教育卫生等各项权力,成为租界事实上的政府。这套制度在上海完善后,被推广到其他口岸。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使之合法化。
历史
现在租界由于其在历史上的地位及作用,被大部分历史学家认为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所特有的。历史上19世纪中叶以前的日本、印度、伊朗均有租界的存在。中国上海也于1845年11月15日出现了第一块租界。
租界在中国
20世纪初的上海公共租界外滩,其繁荣的程度远高于当时中国的一般城市历史上中国租界内的商务活动为拉动通商口岸城市经济发展,刺激中国民族资本主义产生,传播近代民主、科学文化,提供宗教信仰和政治宣传起到了很大作用,部分租界内公共设施完善,治安相对平稳,为部分政治流亡者提供庇护,如鲁迅就曾在租界生活过,并影响了他的政治观念。其《且介亭杂文》的“且介”二字就来自于“租界”两字。租界繁荣的经济发展,吸引了相当数量的中国上游阶层,在那里定居,消费。上海正因其繁荣的租界,被时人称为“十里洋场”,并很快成为中国各地租界的代名词。
租界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直是发展迟滞的中国城市中最引人注目的地方。租界由于其不受中国法律管制,烟馆、妓院等大量不符和中国人传统思维的事物租界中随处可见。尤其是鸦片馆,在当时很多中国人看来,租界许可这种摧毁中国人意识的毒瘤可以公开在租界中出现,是外国人对中国的蔑视和敌对的最好写照。因而在租界烟馆门外,时有暴发冲突。
在1860年《北京条约》签订允许中国人前往国外做工后,出现大量外国人通过非法手段通过租界将中国人带往国外做苦工的事件。在西方,奴隶贸易早已被法律所禁止,而实际上中国劳工是被这些外国人所买卖,用于开发海外殖民地。
对于劳工出国协定,一般的华工根本不知其含义。在寻找出国华工的时候,广东、福建甚至发生了外国人利用武力强制中国人签约出国,导致一段时间内人们对华工出国一事噤若寒蝉。曾任美国驻华公使的伯驾就曾指出:“(中国的)苦力贸易原来同奴隶贸易是一模一样的。”随着华工出国现象产生了对这些工人的蔑称“猪仔”。
各国在华租界数目
据统计,中国自1845年英国从《上海租界章程规定》中取得第一块租界,至1902年奥匈帝国设立天津租界。前后共有27块租界,其中有25块租借国单一的专管租界,2块公共租界。
各国租界的分布:(1911年)
英国 6处:
天津英租界
汉口英租界
广州英租界
九江英租界
厦门英租界
镇江英租界
日本 5处:
天津日租界
汉口日租界
苏州日租界
杭州日租界
重庆日租界
法国 4处:
上海法租界
天津法租界
汉口法租界
广州法租界
德国 2处:
天津德租界
汉口德租界
俄国 2处:
天津俄租界
汉口俄租界
意大利 1处:
天津意租界
奥匈帝国 1处:
天津奥租界
比利时 1处:
天津比租界
1931年中国收回天津比租界
公共租界 2处:
上海公共租界(由英美租界合并而成)
鼓浪屿公共租界(英、美、德、法、西、日、丹麦、荷兰、瑞典-挪威)
上海租界
上海公共租界,Shanghai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上海法租界,La concession française de Changhaï
天津租界
天津最高峰时有9个国家设立租界(天津美租界在1902年合并入英租界)
汉口租界
汉口租界的数目仅次于天津(5个租界)。
厦门租界
广州租界
镇江租界
九江租界
租界的收回
中国国民政府在北伐时期收回汉口英租界租界是中国近代史中影响中国政局的因素之一。外国势力干涉中国内政,多在租界内策划。比如辛亥革命时期湖北军政府和清政府的谈判就是在其内部压力下,受到外国势力的干涉而选择在上海的英国租界展开。此外,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也是在上海法租界秘密召开(后转移到嘉兴)。包括五卅运动在内的大量示威游行路线也多经过租界,以示对外国势力的不满。租界在中国作为主权丧失的象征,中国历届政府都在为收回租界而与租借国展开收回租界的谈判。1927年开始,各地的租界被中国政府陆续收回。
以下是部分租界收回的时间表:
由于中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参加协约国,奥匈帝国和德国在天津的租界于1917年中国对德奥宣战后被收回
1924年苏联宣布放弃原俄国在华租界
1927年1月3日 国民政府收回汉口英国租界
1927年1月10日 国民政府收回九江英国租界
1929年11月11日 国民政府收回镇江英国租界
1931年1月15日 国民政府收回天津比利时租界
1943年3月30日 日本将杭州、苏州、汉口、天津四处日本租界交还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
1945年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宣布收回所有的在华租界和租借地。自此租界的历史在中国宣告结束。
⑹ 当时中国,把香港让给别的国家签的条约叫什么条约。
《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把香港让给别的国家(英国)签的条约分为三个:
1、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原名称《江宁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2、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3、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俗称“新界租约”),强行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区,以及200多个大小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
通过三个条约,英国共占有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总面积达1092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也就是现在整个香港地区的面积。
(6)外国人租借中国的地方有什么条约扩展阅读
条约影响:
1、《南京条约》的签订,使得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约签订前,中国是一个经济上自主的国家,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占着统治地位;条约签订后,中国领土、领海、司法等主权遭破坏。
外国侵略者利用侵略特权,向中国倾销商品和掠夺原料,逐渐把中国市场卷入世界资本主义市场,中国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逐步解体;从此中国开始从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2、《北京条约》不仅完全确认了英国通过《中英天津条约》获得的侵略权益,还对中国进行了新的勒索。通过这个条约,英国从中国再次割占了领土,勒索了大笔赔款,又一次破坏了中国的领土主权。
确认了英国公使驻京的权利,使英国可以就近干涉清政府。天津被辟为通商口岸,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可以向中国政治中心地区扩张。
3、《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约满后,应归还新界予清政府,但清政府已倒台,中英就主权移交展开谈判。1970年代中期,香港商界开始关注专条约满的问题,忧虑港府批出的新界土地契约可否跨越1997年,以及港府涉及新界的土地契约在1997年以后仍否生效。
1979年3月,租约将在少于20年届满,为解决土地契约问题,港督麦理浩爵士首度访问中国,引伸出后来的香港前途谈判。
⑺ 晚清的租界是付款租的吗
当然是付款租的,因为租界一开始是清朝地方政府为了便于管理外籍居民,避免“华洋混居”,划出的外国人聚居区,当然要向当地地主付租金。
《上海租地章程》第六条规定:“商定地价”。中英《虎门条约》白纸黑字写得很明白:英国人在中国租地,租金“以当地市价为准”。要么是付费给清政府,要么是付费给民间的地主。
英国人在广州租一块地,租期25年,每年租金六千元洋银。不但如此,得知英国人出手阔绰、一租就租一大片地,有的广州人竟然把英国人当作“大客户”来看待。
租借地
租借国通过条约获取。与租界所实行的工部局自治的管理形式不同,租借期内租借国在租借地内拥有并行使排它的主权,因此租借地具有殖民地性质。例如大连、青岛、威海卫、广州湾。
在中国,租界的法律地位最初是南京条约附件规定的:中国政府许可英国人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建造房屋以及永久居住的权利。
由于列国条约中一体均沾条款的存在,各国很快都享有了在通商口岸活动的权利,并将这种权利用各种手段,包括合法谈判和武力胁迫的手段,将权利不断扩大,但唯一不变的就是租界只存在于通商口岸。诸如新界、旅顺、胶州湾等租借地则不同于租界。
⑻ 什么时候允许外国人在中国租赁房屋居住 ,为后来建立什么提供了依据
南京条约的附件中规定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和永久居住的特权。
根据南京条约,英国人在香港持有完全主权,包括居住权尽管条款中并未强调居住权。根据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英国人正式在条款中列明在五个开放口岸的置地居住权。此外作为中英五口通商章程的跟风条约,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望厦条和中法五口通商章程黄埔条约也分别写明了美国法国人在中国的置地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