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中国讯息 > 中国市政主体有哪些

中国市政主体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07-27 21:48:06

A. 中国行政管理主体是什么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公共行政管理是指政府特别是执行机关为公众提高服务的活动,行政官员或行政人员在这种活动中主要是执行由别人(政治家)所制定的政策和法律,关注的焦点是过程、程序以及将政策转变为实际的行动,并以内部定向关心机构和人员以及办公室的管理。

尽管管理也包含行政的许多内涵,但有以最低的成本取得目标以及管理者为取得结果负责的内涵。所以,公共管理是公共组织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活动,它主要关注的不是过程、程序和遵照别人的指示办事以及内部取向,而更多的是关注取得结果和对结果的获得负个人责任。

地位

政府职能是与国家的立法职能和司法职能相对应的职能,即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政府职能是行政机关在管理活动中的基本职责和功能作用,主要涉及政府管什么、怎么管、发挥什么作用的问题。

政府职能是国家职能的具体执行和体现,政府职能的行使受立法机关的监督;反之,政府职能发挥的程度又制约和影响其他国家职能的实现程度。

B. 市政工程哪些是主体工程哪些是 附属工程

一般说来,市政工程中的路桥,包括公路、轨道交通、过街天桥、广场、公共建筑以及标志性建筑---等等设施都属于主体工程,而与之配套的花园、环境、电杆、广告---等等就属于附属工程。

C. 市政管理主体的构成及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

现代城市管理是指多元的城市管理主体依法管理或参与管理城市地区公共事务的有效活动,属于公共管理范畴。从现代城市管理主体的主角——城市政府角度出发,现代城市管理主要是以城市的长期稳定协调发展和良性运行为目标,以人、财、物、信息等各种资源为对象,对城市运行系统做出的综合性协调、规划、控制和建设、管理等活动。

D. 市政工程里面哪些是主体工程不能分包

主体工程的组成部分包括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钢结构工程。

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中国市政主体有哪些扩展阅读:

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比如常见的城市道路,桥梁,地铁,比如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各种管线:雨水,污水,上水,中水,电力(红线以外部分),电信,热力,燃气等,还有广场,城市绿化等的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

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的依据。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

E. 市委、市政府、市人大三者在市政决策方面有什么关系

在我国最主要的市政决策主体是市委、市人民代表大会、市政府。

市政决策实际上是这三大主体为解决城市的各种问题而进行的方案的拟定与抉择过程。实际过程中,三者对市政决策的影响力也有所不同,影响力从大到小排序分别是:市委、市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此外,市政协、市纪检委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这一过程,其中市政协地位相对较高。总的来说,在我国形成了党、政、人民代表大会为主宰,党政为首要,党委为核心的市政决策体制。

1.中共市委

市委是重大决策的最主要作出者。其核心为中国共产党的市委会。

共产党组织参与政府决策,并且是决策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这是我国政治决策过程的一大特色。

共产党组织参与决策的合法性来自其在建国过程中所形成的政治核心地位。

共产党在取得政权之后并没有像西方政党那样退居后台,而依然控制着国家的核心权力,尽管我国的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唯一的和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但实际上,我国各级政权仍然保持着党政合一的二元主导结构。

虽然自从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三大以来,这种情况已有所改观,但党仍然是政治决策的核心。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市委享有重大事务的决策权;

负责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构组成人员和市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主要领导人的候选人进行推荐;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与中央的政策与指示;

协调本市各种政治组织的活动。

市委的决策职能,主要由市委常委会掌握,重大的行政决策,一般经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等方式初步讨论后,要提交党的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也有一些重大的市政决策,先由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处理原则或大体方案框架,再交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处理方案或实施办法。

2市政府

市政府一般被认为是市政决策的最主要主体,其承担的决策任务也最为琐碎繁重。

其主要任务是针对城市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城市管理中的各种具体的规定、办法、计划以及预算、规划等一般都由市政府首先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再交由中共市委、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讨论、批准或通过。

市政府的各种决策是经常性的,决策的内容也最纷繁复杂,涉及到城市管理与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内容最多,涉及面最广。

市政府的决策,一般性事务由各部门作出,较重要的事务由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作出。

3市人民代表大会

市人民代表大会是典型的议决机构,其主体是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其决策内容侧重于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批准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其他重要事务;选举和罢免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领导人。

与中共市委、市政府的选择性决策不同,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决策是一种确认性决策,它不是从多种备选方案中进行抉择,而是对市政府提请审议的成形方案进行确认,只有通过。不通过和修改三种方式。决策一经通过即获得了一定的法律效力。

F. 我国行政主体部门有哪些

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
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区别所在。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具体表现,也是—个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必备条件。
在中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确立意义
1.依法行政的需要。行政管理活动是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活动,这种活动必然对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组织管理时,有可能损害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依法行政。依法行政不仅要求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行政权,而且还要求其必须承担因其行为所引起的相应法律后果。承担法律后果就必须明确主体。主体不明确,必然权限不清、职责不明,因而也无法承担责任。所以,依法行政首先要求对复杂多样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主体资格的确定。
2.确定行政行为效力的需要。如果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则其行为便不具有行政行为的效力,也不能引起所希望的法律后果的产生,并且可能导致该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因此,确定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的行为是否是行政行为,是否具有行政行为的效力,标准之一就是确立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是否具备行政主体资格。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和组织的行为就不是行政行为,不具有行政行为的效力。
3.确定行政诉讼被告的需要。行政诉讼是以具体行政行为为诉讼标的的诉讼活动。
4.保证行政管理活动连续性、统一性的需要。行政活动是由公务员具体实施的,但公务员并不直接承担其行政职务的履行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因为公务员与国家之间存在着行政职务关系,其履行职务所引发的法律后果应归属于他所代表的国家。依法行政的原则要求有行政主体存在,由行政主体把众多的先后不一的公务员的行为统一、连续起来,并承担由各个公务员的行为所引发的法律后果。
资格
只要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就一定存在承担相应行政法律责任的行政主体。行政主体自己行使行政权力,承担行政法律义务;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建立的其他行政机关享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其建立者承担由没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所做的行政行为的行政法律义务;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撤销的其他行政机关享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其撤销者承担由没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在被撤销前所做的行政行为的行政法律义务。
具体说来,那些行政机关、机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我们把它分为中央机关与机构、地方机关与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与个人三类来分析:
1. 中央机关与机构主要有六类:
a.国务院;
b.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部委行署;
c.国务院直属单位和特设机构
d.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
e.授权的内设机构,原则上内设机构没有行政职权,但有些内设机构经过法律法规特别授权而享有了一定的行政职权,考试中常见的有专利评审委员会,它是知识产权局的内设机构,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工商局的内设机构,公安部下属的公安消防局,公安交管局以及公安边防局是公安部的内设机构。
f.授权的议事协调机构
除了以上的六类,其他的国务院办公机构、办事机构、未经授权的内设机构、未经授权的议事协调机构,这时中央机关与机构,地方机关与机构也分为六类:
a.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包括县级到省级人民政府。
b.县以上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这里与中央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是一样的,基本上中央有什么部门,地方也有什么部门,这里要注意的是定语,必须是县级以上,乡镇人民政府是没有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的,乡镇人民政府没有工作部门。
c.各种派出机关,具有准政府的地位,包括省级人民政府派出的地区行政公署,县级人民政府派出的区公所及县级政府或市辖区人民政府派出的街道办事处。
d.中央机关或机构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e.授权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包括派出所,公安所,税务所,
f.一定条件下的综合执法机构,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和组建的综合执法机构
除以上六类之外,其他的地方政府办公机构、办事机构、未经授权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以及未经授权的议事协调机构都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第三大类是非政府组织和个人,非政府组织经过授权可以成为行政主体,包括四类:
a.授权的企业组织,如铁路运输企业,邮政企业,电信企业等公用事业企业。
b.授权的事业单位。
c.授权的社会团体,如行业协会。
d.授权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以上四类组织可以根据授权获得行政主体资格,这里必须是授权,仅仅委托不产生主体资格的取得。
详细解释
1 、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国家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此外依照法定授权而获得行政权的组织,也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2.、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行政主体不等于行政机关,除行政机关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可成为行政主体。
3.、行政主体与公务员。行政主体与公务员联系紧密,不可分割。尽管行政活动是由公务员代表行政主体具体实施的,但公务员并不是行政主体。
4.、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职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

阅读全文

与中国市政主体有哪些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中国传统武术如何学会日本相扑 浏览:616
3600印度卢比等于多少人民币 浏览:750
印尼浓阴历多少 浏览:306
印度桑瑞药厂怎么样 浏览:300
中国最好的福利院是哪里 浏览:450
去越南做什么边境贸易好 浏览:827
伊朗加油一箱油多少钱 浏览:536
意大利住宿被套什么面料的好 浏览:671
印度为什么不能杀蝗虫 浏览:737
中国哪里采茶最早 浏览:978
印度为什么要实行联邦制 浏览:586
越南盾怎么玩的 浏览:885
中国留学家长怎么教育 浏览:369
印尼有多少个镍矿冶炼厂 浏览:26
印度什么季风降水 浏览:948
意大利维骨力哪里有卖 浏览:202
印度卫生巾怎么改造 浏览:818
中国哪些学院收幼师考生 浏览:356
越南福字怎么写好看 浏览:6
意大利延期居留条过期怎么办 浏览: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