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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识新中国的社会平等和人民当家做主

发布时间:2022-08-03 00:13:26

⑴ 怎样认识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关系

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
1、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中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核心。无论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还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是通过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实现的。
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党领导人民推翻剥削阶级统治、建立人民政权,就是要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这是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可靠基础。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当家作主的权利,党的领导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社会主义政治和法律制度的根本特征。离开了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政治和法律制度就失去了前提和基础。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民主只有以法制为依托,才具有可靠的保障;法律只有以民主为基础,才具有至上的权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与法制建设相统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归根到底也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

⑵ 如何理解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

第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坚持我国发展的社会方向,人民当家捉住和依法治国才能有可靠的保证.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我们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而决不能削弱党的领导.
第二,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政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社会主义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当周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做主的形式,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地位.第三,依法治国适当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人民在领导下,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保障自己当家做主的各项权利,这是依法治国的实质.依法治国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人民主人翁地位的过程,保证人民实现当家做主的过程.当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法律的实施,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起来.总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决不能把它们分割开来或对立起来.

⑶ 谈谈你对人民当家做主的理解!(从我国国情出发) 谢谢!

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保证的。
一、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和本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在以 江 泽 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时不断地进一步加以完善。 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把立法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加强立法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立法活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对加强立法,进一步发扬民主,提高立法质量,维护法制的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监督工作。八届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对50多件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国人大认真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听取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题工作报告。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专题工作报告作为实施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对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审查工作监督的制度不断完善。 不断完善选举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选举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1995年对选举法进行了修改、补充,进一步完善了选举制度。为不断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1991年制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代表法的实施,对于保证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进一步完善民主程序,加强人大组织建设。
二、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 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根据宪法关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的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相继制定和修改了有关法律,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基层民主的各项制度。 在农村和城市进一步实行基层群众自治。经过十多年的实践,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进行了修订,颁布了正式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亿万农民依照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进行基层群众自治。198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产生了重要作用。宪法和法律规定,企业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三、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适时地修改宪法,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提供宪法保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1993年和1999年两次对宪法的部分内容做了修改。 在宪法的序言中,增加规定了“邓 小 平理论”的内容。将邓小平理论载入宪法,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增加规定“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比较集中、完善地表述了党的基本路线。增加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在宪法第五条中增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宪法第六条中增加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些规定对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具有重大的保障作用。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取得显着成绩,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要有法律作保障。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近十多年来,我国在民商和经济方面的立法取得了十分显着的成就,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为了把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制度化、法律化,为了促进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重点行业的振兴和发展,为了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我国制定或修改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 去年,我国正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适时完成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批准程序。同时,认真履行我国承担的义务和承诺,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在世贸组织规则的框架内维护我国利益,保护我国的产业安全,国务院制定了保障措施条例等一批行政法规。
五、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在以江 泽 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现在,我国已经有现行法律200多件,国务院制定通过的现行行政法规600多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8000多件。可以说,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从总体上看,我国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已经基本做到有法可依。六、开展全民普法宣传教育,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取得新的进展 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法律能够得到正确执行的基本条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于1991年、1996年和2001年,通过了三个在全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三个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江 泽 民同志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身体力行,带头学习法律。中央政治局先后举办了12次法制讲座。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建立了法制讲座制度。 十多年来,通过普法教育,人民群众增强了守法的自觉性,同时也提高了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各级行政机关开展了专业法的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断提高法律专业水平,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伟大成就的经验是:
第一,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成就,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我们党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不断总结经验,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把对国家事务的主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过国家权力机关变成人人都要遵守的法律和国家意志。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机制,实现对国家各项事业的坚强领导。
第二,坚定不移地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是一致的。党对国家政治生活的领导,最本质的内容就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根本着眼点是为了保证人民更好地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保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和发展。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党尊重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联系人民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调动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三,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同发展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以法治为保障,推进民主政治,发展政治文明。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及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提高治国理政的法治水平。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的征程中,我们要继续高举邓 小 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再接再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立法、监督、执法、司法等各项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⑷ 如何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通过科学的制度和程序,坚持把这三者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实践中。
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领导着有13亿多人口的社会主义大国的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绝对的领导地位,这就使得党的领导对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我们党领导人民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就是要组织和支持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当家作主,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和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有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坚强的政治核心,来广泛地动员、领导和组织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管理好国家、社会事务和各项事业。在中国,中国共产党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这一根本准则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得到充分和切实的贯彻和体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全国各族人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能否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是检验党的领导是否正确和执政能力的根本标准,也是检验社会主义民主实现程度的根本标准。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通过党的领导体制实现的,集中反映在党与国家以及人民群众关系的具体形式上。党也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地位。

⑸ 结合2013年的两会知识,谈谈你对人民当家做主的认识

1、人民当家作主,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根本立场。

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3、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

强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是我国国体和政体的本质要求,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途径。

(5)如何认识新中国的社会平等和人民当家做主扩展阅读:

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还是人民政协制度这一中国式民主的具体形式,“人民”二字都深深印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中。

“中国要飞得高、跑得快,就要汇集和激发近14亿人民的磅礴力量”。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生动实践,激发一往无前、所向披靡的人民伟力,一切美好愿景都将成为现实。

⑹ 如何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做主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通过科学的制度和程序,坚持把这三者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实践中,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党代表工人阶级实施政治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政治保证。党领导人民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人民民主专政,就是要组织和支持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当家作主,实现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这也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可靠的基础。人民利益的广泛性,要求有一个代表人民利益的坚强的政治核心,在实践中创造和发展各种民主形式,领导、组织、支持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管理好国家、社会事务和各项事业。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坚持我国民主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我们才能把马克思主义的民主理论同中国的国情相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才能有可靠的政治保证。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我们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和根本利益。

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的事业取得胜利的力量源泉和重要保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包括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的建设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归根到底是推进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伟大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这三大建设和改革既是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实践形式,也是创造人类文明的基本实践形式。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各项事业,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保证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关键是实现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统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政策和法律的关系,把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与转变党的执政方式统一起来,不断提高执政水平。

总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社会主义的重要优势,是我们党对国家事务实行领导的重要特点。只有坚持三者在实践中的统一,才能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正确方向,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从事实上保证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民主和自由。

⑺ 结合实际。谈谈对人民当家作主与共同富裕的理解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共享理念,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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