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贫困证明怎么开啊
您好,需要写明家庭成员情况及家庭收入、困难的原因和程度等情况,需要你所在的街道或居委会出具。以下四种情况属于生活困难: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以上所说的“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所在省统计局当年四月份左右公布的上年度省平均统计数为准。以上四种情况的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街道办事处核准;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报乡政府核准。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Ⅱ 证明家庭贫困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分析:需要的材料有: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3、经济困难情况说明;4、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无稳定收入证明、失业证明等;5、经济困难证明申请表。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Ⅲ 大学生办贫困生需要哪些证明
填写申请表,然后自己开一张有村、乡或镇、县民政盖章的三级贫困证明,拿到学校去申请。贫困证明是最主要的依据。
1、个人申请书:
想申请贫困补助,就需要先提出个人申请,贫困申请书,写清楚家庭贫困的原因,看看是否符合贫困补助条件。
2、个人户口页:
申请的学生必须有户口,提交个人户口页原件和复印件,有的地方还要求提交户主的户口页。
3、填写申请表:
提出申请后,班主任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学生贫困生申请表,填写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然后自己开一张有村、乡或镇、县民政盖章的三级贫困证明,拿到学校去申请。贫困证明是最主要的依据。
1、个人申请书:
想申请贫困补助,就需要先提出个人申请,贫困申请书,写清楚家庭贫困的原因,看看是否符合贫困补助条件。
2、个人户口页:
申请的学生必须有户口,提交个人户口页原件和复印件,有的地方还要求提交户主的户口页。
3、填写申请表:
提出申请后,班主任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学生贫困生申请表,填写申请表
5、乡镇证明:
在出具的贫困证明信上,有的还要求加盖乡镇政府一级的公章。
6、学籍表:
提交学籍表,必须有学籍的贫困学生,如果没有学籍号是无法申请的。
Ⅳ 大学生贫困证明材料有哪些
需要个人申请书、个人户口页 、填写申请表、乡镇证明、学籍表。
特困生的申请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即可:贫困户家庭、低保户、五保户。除了特困生,一般贫困生的申请资格范围就会大一些,一般只要家庭情况比较困难,就可以申请。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有身份证(如果没有可以用监护人的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贫困生档案是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社会资助对象,以及评定各类清寒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为了保证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确保资助到位,定于每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对原有贫困生档案进行更新、调整,对新生贫困生档案开始建立。
Ⅳ 证明贫困的材料有哪些
按规定可以提供残疾证、病历和住院结算单、无工作无收入证明、老年人可以提供无子女证明、孤儿的可以提供无扶养人证明等具体的可以去村委会咨询一下,因为各地规定的不统一所以可以提供以上材料。
Ⅵ 贫困生证明包括什么
一、贫困生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一)户口簿及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
(二)家庭成员中的非户内户籍登记人口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不能迁入证明;
(三)房地产证或住房租赁证或住房租赁合同,其中,属承租私房居住或在其户籍地址以外的亲属或非亲属处居住的城镇居民家庭,还须提供市或区、县(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住房和未承租公房的情况证明;
(四)家庭成员的工资、养老金、生活补贴等收入证明,其中,单位在职人员除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外,还须提供本人的工资单或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储蓄存折;
(五)储蓄及其他金融性财凭证;
(六)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七)赡养(抚养、扶养)协议或有关法律文书;
(八)失业人员应提供《失业证》,以及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推荐就业情况证明,其中已领取《就业援助证》的人员还须提供《就业援助证》;
(九)法定劳动年龄内无劳动能力的失业人员,应提供市或区、县(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十)法定劳动年龄内因患严重疾病暂失业就业能力的失业人员,应提供本市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和建议病休期间的证明;
(十一)因住房拆迁而人户分离的,被拆迁人应提供《住房拆迁协议》;
(十二)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应提供《残疾人证》,其中,无生活自理能力又无经济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员还须提供区、县(市)残联机构出具的无生活自理能力、无经济收入证明,无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员还须提供区、县(市)残联机构出具的无就业能力证明;
(十三)家庭成员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凭证;
(十四)农业家庭应提供土地(山林、水塘)承包或租赁合同,以及由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农业收入和其他收入证明;
(十五)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组成的家庭,其中属农业户籍的配偶应提供其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出具的享受村集体福利待遇的证明;
(十六)其他必需的有关证明。
二、不予计入家庭收入的情况
(一)优抚对象及政府给予特殊照顾的其他人员所享受的待遇;
(二)政府、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对工作、学习优秀者颁发的非报酬性奖励;
(三)因劳动合同终止(包括解除),职工依照国家和本省规定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或一次性安置费;
(四)丧葬费、抚恤金;
(五)人身伤害赔偿中生活费以外的部分;
(六)经省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特殊收入;
(七)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
(八)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九)计划生育家庭按规定享受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公益金补助费;
(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十一)残联机构发给的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费;
(十二)高温清凉补助费;
(十三)因住房拆迁,被拆迁人按照《住房拆迁协议》规定所获得的搬家补助费或临时安置补助费;
(十四)政府给予的社会保险费补贴。
Ⅶ 经济困难证明要哪些证明材料
贫困证明主要用于办理国家针对贫困群体救助帮扶的一些政策,如普通居民办理低保,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等。一般由民政部门出具。建议您联系当地的相关部门详细咨询。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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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贫困补助需要的材料和证明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填写申请表,然后自己开一张有村、乡或镇、县民政盖章的三级贫困证明,拿到学校去申请。贫困证明是最主要的依据。
1、个人申请书:
想申请贫困补助,就需要先提出个人申请,贫困申请书,写清楚家庭贫困的原因,看看是否符合贫困补助条件。
2、个人户口页:
申请的学生必须有户口,提交个人户口页原件和复印件,有的地方还要求提交户主的户口页。
3、填写申请表:
提出申请后,班主任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学生贫困生申请表,填写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然后自己开一张有村、乡或镇、县民政盖章的三级贫困证明,拿到学校去申请。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Ⅸ 贫困证明材料有哪些
贫困证明主要用于办理国家针对贫困群体救助帮扶的一些政策,如普通居民办理低保,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等。一般由民政部门出具。
贫困证明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Ⅹ 贫困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一)户口簿及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二)家庭成员中的非户内户籍登记人口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不能迁入证明;(三)房地产证或住房租赁证或住房租赁合同,(四)家庭成员的工资、养老金、生活补贴等收入证明,其中,单位在职人员除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外,还须提供本人的工资单或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储蓄存折;(五)失业人员应提供《失业证》,以及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推荐就业情况证明,其中已领取《就业援助证》的人员还须提供《就业援助证》;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