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特点与作用
总的来说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过程就是中央集权在不断加强的过程
中央集权,促进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发展,巩固了国家统一,为封建经济发展创造条件,也有利于民族融和,但到了封建社会后期,随着资本主义萌芽动摇封建统治根基,中央集权制度愈来愈加强,并逐渐趋于反动,严重阻碍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西周:分封制 周王八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
作用:拱卫往事,巩固统治,扩大疆域,(消极:)造成割据
秦:郡县制 地方长官由中央政府任命而非世袭 作用:中央集权,巩固了统一,提高了行政效率
汉:武帝之前分封制与郡县制并存,武帝后逐步解决诸侯王的问题
另武帝后在郡上设州,作为监察区,设一名刺史,代表中央,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刺史的监察权在东汉进一步加强,逐步增加了地方行政权和军权,成为州的最高长官。州逐渐变成具有郡以上一级地方政权性质的地方行政区域。中国的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两级过渡到州、郡、县三级
宋:继续加强中央集权 在地方上,州的长官由中央派遣文官担任,又在各州设通判,负责监督知州。各州公文须由知州通判联合署名才有效,使其互相牵制
作用: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但造成冗官、行政效率低下,国家积贫,弊大于利
元:行省制度 全国大部设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中书省在中央为最高行政机关) 行省制度对后世有深远影响,是今天省级行政区的雏形
明:三司分权 地方设三司,其中行政机关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俗称为省,与另外两司互相牵制,大权同归中央
作用仍是继续加强中央集权
⑵ 从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中,能得到哪些启示
秦时期,中国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政权,实行的是郡县制,中央集权,这是比较好的国家管理方法,至少我认为比分封制度要好.
1.各部门分工合作又相互制约,是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的一个基本特点.
2.皇权与相权的矛盾是中国古代中央官制必须要面对的问题.皇权的强化和相权的弱化是一个基本趋势.
3.历代中央官制之间有继承和发展关系,如秦与汉、隋与唐等.
⑶ 中国古代政府主要职能及基本特点
一、古代社会的地方政府职能
(一)奴隶社会的地方政府职能
完成给国王的贡纳,是奴隶社会地方行政长官对国王承担的重要义务
2. 出于防御和统治的需要,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一起修建城墙。
3. 对我国农村地区产生深远影响的县、乡行政区域,都起源于奴隶社会。
4. 受高度发展的古希腊奴隶主阶级民主的影响,古希腊的地方政府参与管理城邦的职能得到比较充分的发展。
5. 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允许一些城市实行自治,成为地方自治的起源。
(二)封建社会的地方政府职能
维护封建君主的专制统治,是中国封建社会地方政府职能的首要任务。
2. 在中国,各级地方政府的行政长官兼行司法权;在西欧,各级封建领主拥有司法权,这是中国和西欧大国的封建社会地方政府职能的共同特征。
3.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多数朝代,地方最高一级的行政长官
⑷ 如何看待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①特点:在郡县制的发展过程 中,始终存在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中 央一直强化对地方的领导、监督和制 约。历代统治者都采取调整地方机构 和限制地方权力的措施以加强集权统 治,这种情况到封建社会后期更加明 显。这一制度,组织系统庞大,结构 严密。②作用:自秦朝实行郡县制度 以来,逐渐发展和完善。这一制度在 征发徭役、兵役、征收田赋和租税, 以及管理地方的治安秩序方面发挥了 良好的作用。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和 完善,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封建 统治,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 发展。
⑸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管理的特点并分析特点形成的原因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管理的特点:地方分权与中央集权。
形成的原因:我国古代政治制度是由古代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核心是国家政权的结构关系及其运作方式,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斗争的产物。其确立和变更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经济利益服务的,是与国家的社会性质和发展相适应的。
(5)如何看待中国古代地方政府扩展阅读:
古代其他重要政治制度
1、禅让制
是原始社会末期,民主推选部落联盟首领的一种制度,是在显贵家族圈内进行的。它既是原始公有制在政治上的反映,又是原始社会崩溃的信号。
2、世袭制
从禅让到王位世袭,从天下为公到天下为家,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是阶级对立的产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世袭制以其鲜明的私有化体现社会的重大进步。
3、宗法制
宗法制是一种西周以来以血缘亲疏与嫡庶来确定继承关系和名分的制度。宗法制所形成的宗族制度和特权制度,对后世影响巨大。
4、军功授爵
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规定按军功大小为标准,授以爵位和赐给田宅。在政治上废除了奴隶主贵族享受爵禄的特权,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专政的建立。
5、士族制度
士族是由豪强地主发展而来,属于地主阶级中的特权阶层。士族制度形成于魏晋,东晋时充分发展,南朝末年走向衰落,隋唐时消亡。它是以门第的高低为标准选择官吏的,即“做官看门第,通婚分士庶”,是一种腐朽的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