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关于:中国当前的医疗卫生体系
目前还很不完善,受经济和政治的影响比较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已然改善好多,但仍需国人努力,加强舆论和法制监督,各种制度和收费需要更加的透明化!才会越来越好!
② 中国的医疗卫生保健体系
第一节 我国医疗卫生体系
一、医院的基本性质与任务
医院是社会系统中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必须适应社会环境的改变和发 展。医院的任务是提供医疗服务,承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职责。
③ ,我们中国的医疗体系是怎么样的
中国的医疗体系是以公立医院为主,部分的私人医院。中国人的医疗保险覆盖全国。但是执行的标准有所不同。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待遇最高。退休工人次之,城镇居民低,农村人口更低。这些是需要改进的。
④ 现行中国医疗保险是如何进行的
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应用最广泛、覆盖人群最广、绝大多数城乡居民能够共同享有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有三种,分别是:一、2001年起实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辖区所有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二、2005年起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辖区农业人口(含外出务工人员);三、2007年起实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辖区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农业户口城镇居民。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其原则: 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2)其覆盖范围和缴费方法: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3)其目的:在矫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性缺陷的基础上,实现对城镇正式部门就业人员的全面覆盖。要为个体劳动者参保提供激励,鼓励那些有稳定工作、除了户口身份之外与城镇就业人口并无区别的农民工群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逐步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能够覆盖所有正式部门就业人口、退休职工以及愿意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体劳动者,成为城镇筹资能力最强、保障范围最广的医疗保障制度。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矫正新农合的制度性缺陷的基础上,扩大新农合的覆盖面,实行强制性参加,实现对农村居民的全面覆盖,以避免逆选择。同时对低收入群体提供缴费方面的补贴。对于那些季节性打零工性质的农民工群体,在制度上保证其参加新农合的重要前提是改变目前报销时的种种障碍。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法:一是探索多种途径与农民工输入城市合作,设立或委托更多农民工定点“医保”医院,为所有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工提供基本诊疗服务,同时按规定报销部分医疗费用,从而解决农民工带“新农合”进城的“医保”问题;二是降低农民工在城市看病回乡报销医疗费用的门槛。如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覆盖所有农村居民,提高低收入农村居民对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他们免遭疾病导致的贫困,提高现有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增强风险分担能力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遵循的原则:一是低水平起步;二是坚持群众自愿。不搞强制,而是在制度设计上注重政策的吸引力,引导群众参保,并鼓励连续缴费;三是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责任;四是坚持统筹协调。要统筹考虑各种保障制度和政策的衔接,地区之间的平衡,新制度的出台对其他人群的影响,以及医疗保障体制和医疗卫生体制的配套改革。2)主要保障的范围:主要包括三类人群:一是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
⑤ 简述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分工和职能
摘要 医疗服务体系的分工和职能:
⑥ 谈谈对我国医疗体制改革问题的看法。
尽管医疗改革的问题千头万绪,但是我想有一个总的方向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如何用价格最低,最简单的药来治疗那些能够治好的病。在我看来,不坚持这个方向,任何医改方案都只能是缘木求鱼。结合当前我国的国情,我以为最切实可行的方案莫过于建立一套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了。毫无疑问,领导和支撑这个体系运作的当然应该是政府,而不是靠市场自然形成。在这方面,我们过去分了两块进行,一块是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另一块是城镇劳动保险和公费医疗制度,事实证明这两块都施行得很好,也确实大有裨益。现在需要的就是把这两块结合起来,把它们共同纳入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范畴。至于医疗融资,自然也应该是国家在卫生方面的财政支出和全民医保的资金相结合。
当前新的医改政策已经出台,虽然国家实行了多种举措,比如加大政府投入,药品限价采取招投标方式,大力推行社区医疗服务和积极推广新农合等等。一方面各大医院的规模不断扩大硬件不断升级,新技术新检验设施和方法不断更新,医疗效率大步提高,另一方面非公所有制医院和社区医院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大街小巷,但大医院仍然门庭若市熙熙攘攘,患者就医所遇到的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医患关系之间的矛盾依旧突出。医疗改革是个世界性的难题,各国都在不断摸索完善。 过去,我们的政府部门过分地迷信市场能够解决所有问题,这一观念导致了中国现在许多的困扰。现在,政府应该理清思路,多分析分析哪些问题是市场可以解决的,哪些是市场所不能的,这才是比较根本的改革思路问题。
⑦ 中国当今的医疗体系怎么样
面向13亿人口的医疗体系
疗保健体系的瓦解。可是,数据居然显示衡量中国人健康和营养的指标得到了改善,显而易见,这个功劳应计在中国国民收入增长的名下。不过中国政府似乎已经意识到为国民提供优质医疗保健事关中国社会能否进一步发展,而且,--停止对医疗体系给予财政支持的做法在乡村地区已经成为引发社会动荡的一个重要导火索。
中国的决策者在去年十月的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指出,经济发展仍然是首要任务,但与此同时也提出了经济要全面、和谐和持久发展的口号。
这意味着政府支出的侧重点将从投资转向医疗、教育等社会工程。之所以做出这样一个英明转变是因为中国政府认为,如果政府对教育和医疗等领域给予更大的财政投入,将有助于维持社会稳定、拉动民间消费,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中国的医疗保健体系发生了错综复杂的变化,但一个根本性的变化是中国政府停止了对医疗保健体系的财政支持,而行之有效的新医疗体系及其他辅助体系却没能建立起来。政府抽身而退,实际上意味着把这个财政负担转嫁给了各级地方--和那些无法享受公费医疗、根本付不起医药费的患者。
医院在利益驱使下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等诸多因素也是造成看病难的重要原因。而且,与其他许多国家相比,在面对有关自主做出医疗决定的种种纷杂问题时,中国的患者要显得无助得多。
摆在中国政府面前的一个问题是,政府究竟应该在医疗体系中扮演什么角色才算是恰如其分的?为了防止公费医疗患者滥用政府给予的待遇,中国政府试图用建立医疗储蓄账户等一套复杂的体系让患者共担医疗成本。在这套体系下,患者可自主做出购药决定,--的想法是患者在花自己的钱看病时将更多地考虑到价格因素。赋予患者决定权和对医疗成本的主导权从大方向上说是正确之举。
但是,在患者缺乏相关知识的背景下,放权引发了新的问题。中国并没有为患者提供足够全面的信息,以便于他们做出正确的支出决定。医院和患者所掌握的药品信息是不对称的,而且这种局面将长期持续下去,中国目前的当务之急是为患者提供充足的信息和指导。
真正的放权意味着信息披露应绝对透明。中国应借此机会引入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毕竟,对国民的健康状况来说,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必不可少,而政府掌控下的不全面的医疗信息披露不利于提升国民的健康状况。
中国政府不应像其他许多国家一样,走上干预医疗成本的老路。毋庸置疑,中国政府调控价格这种做法的初衷是值得称道的,为的是让普通老百姓能够负担得起基本的医疗服务。但问题在于政府的做法使得医院在提供基础医疗保健时是在为患者倒贴钱,而高价药品和技术含量更高的医疗服务的盈利空间很大。这就导致医院在利益的驱使之下诱惑患者放弃低成本的治疗方法、而选用高成本的医疗服务。
这不仅反映出政府在制订价格时采用了错误的方法,也反映出为医疗服务制定价格的想法存在着缺陷。根据政府部门的计算、而不是依据市场供求关系来制定价格永远是不够贴近实际的。--的介入使得市场的供需状况发生扭曲,还促使医院为追求利润而置病人的利益于不顾,导致一些患者无法得到适当的医疗服务。
随着中国朝着全球经济大国的目标不断迈进,中国的医疗体系必须经历深刻的变革和调整,这样才能在满足大城市需求迅猛增长的同时兼顾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中央政府当然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但其作用应该体现在以下方面:扶持医疗教育体系,设计出一套监管不要过于严厉的医疗保险体系,督导医院遵守从业标准,推动医疗信息公开、透明以及准确披露,营造有利于创新和方便贫困人口就医和获得资助的环境。
同时,中国政府应下定决心,避免重演西方国家所犯下的错误。
这些错误有:患者无需直接支付医疗成本,对医疗保险行业监管过多,将医疗保险与就业联系起来,为医疗费用提供专门的税项减免。如果措施得当,新建立起来的医疗体系将可以为中国提升在全球经济体中的地位作出积极的贡献。中国正面临着建立起一套现代化的医疗体系、并作为成功典范向全球推广的独特机遇。中国有可能完成其他国家迄今没有实现的目标──创造出一个行之有效的医疗体系,而且,中国基本上是从新的起点起步。
不过中国政府首先应推行一些政策赋予病人知情权及医疗支出的支配权。必须放弃由政府制定价格规范从而操控医疗服务价格的做法,因为这种做法不但扭曲了供求关系,而且还干涉了患者就医的决定权,而这个权力可以说是最至关重要的人权之一。
在建立本国医疗体系的过程中,中国可能正期待西方医疗政策“专家们”在避免医疗保健受到自由市场冲击的问题上给予指点。但不要忘记中国有一句老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如今,中国不但有机会成为新兴国家的楷模,而且还可以为那些因自己的过失而饱受苦恼的发达国家指明方向
⑧ 如何继续完善中国的医疗体系
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当今世界,健康已经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在医疗保障领域,使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公平地享受医疗保障已成为各国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尽管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障还不可能是全民统一的制度,但是建立适合不同群体要求的医疗保障制度,还是可以实现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保障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平稳运行了5年多,覆盖面在逐步扩大。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来说,它的参保对象的界定是非常明确的。
针对灵活就业这种新的就业形式,政府应该建立特殊的医疗保障制度。对灵活就业者宜采用灵活多样的管理办法。
具体来说,在参保方式、缴费办法、待遇给付、基金管理和服务等方面都要有不同的安排。发展医疗救助制度,解诀弱势群体的后顾之忧。
对于弱势群体中没有工作或失去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如残疾人)就医,要给予更多的帮助,使弱势群体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能够得到享有健康的权利;不致因贫困而放弃这一基本需求。
⑨ 民国以前,中国历朝历代实行怎样的医疗体系
这方面的研究者很少,这里转发一篇文章供你参考:
民国以前,中国的医药是不分家的。
民间行医无需“批准”。
有管药的专门机构。
中国古代医药管理制度
(一)古代药政管理始于周
中国古代的药政管理始于周朝,建立了一整套医药行政管理组织和考核制度。《周礼·天官冢宰》记载:“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共(注:共通供)医事。凡邦之有疾病者、疮疡者造焉,则使医分而治之。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这里所说的医师,为众医之长,掌管国家医药卫生的行政事务。府为掌药物、器械人员;史掌文书和医案;徒供役使并看护病人及制药。这里分工明确,人员各司其职,年终由医师考察其医药事务执行优劣情况,以制定人员级别和俸禄。这是我国最早建立的医药管理制度,“府”为最早专司药物管理的专门人员。
(二)中国古代医药行政管理不断发展完善
从周朝设立专门管酒的“酒正”和专掌药物事宜的“府”起,我国历代朝廷设置专门的医药行政管理机构和人员,掌医药之政令。
春秋战国至秦汉时期,由于社会的急剧变革和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社会经济和科学文化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在“诸子蜂起,百家争鸣”局面影响下和医药实践成就的基础上,中医药理论体系和辨证论治原则开始建立并逐渐形成,推动医药管理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秦汉王朝设太医令和太医丞掌握医药之政令。“药丞、方丞各一人”,药丞主药,方丞主药方。此外还有本草待诏、医待诏、典领方药、中宫药长,尝药太官等医药职官。
南北朝至隋唐时期,在太医署下设立专门的药藏局,出现了专门的负责药物收发、存储管理的人员。唐药藏局有郎二人,丞二人。郎掌和剂、医药之事、丞贰之”。唐太医署既是国家最高医疗机构,又是医学教育机构,由行政管理、教学、医疗、药工等四部分人员组成。……诸医药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医师二十人。医博士掌以医术教授诸生”。唐朝医药管理机构及人员分工细化,职责明确,医药教育得到发展,医药人员均“考试登用,如国子之法”。
宋代,医药管理组织进一步发展,为了加强医药管理,改进太医局管理体制,设立翰林医官院,专管医之政令和医疗事务,并有专管药政的机构“御药院”、“尚药局”,御药院保管国内外进献的珍贵药物,专为皇室贵族服务。尚药局为最高的药政机构。太医局专管医药教育。北宋施行王安石变法,推行新政,按“市易法”设立了国家的药物贸易机构—“官药局”后改为“太平惠民局”,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国家药局,也使药物管理纳入国家法制管理的范围,由国家控制药物贸易,实行专营,制止商人投机,对制药实行监管。“药局”的创办,颁布了药物标准《太平惠民和剂局方》(简称“局方”),推行了成药,降低了药价,对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疾病的救治、药物的贸易发展等都产生了很大的作用。在药事管理发展史上,其制定的管理措施,如药物标准“局方”、药物生产监管与卖药轮值制度、药物质量检查制度等,对研究药事管理史,借鉴传统经验,其作用与影响是不应忽视的。尤其是其专卖制度,在世界医药管理史以及医药贸易方面的作用与影响具有深远的意义。宋代还曾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医生的职业道德及医疗事故的责任,凡利用医药诈取财物者,以匪盗论处;庸医误伤致人死命者,以法绳之;主管官员不恤下属病苦者,亦予惩处。
元、明、清时期,医药管理机构与医药制度有了一些新的发展。元朝廷除设有御药院、典药局管理机构,为皇室贵族修制御用药物及和剂,还设置有面向民间的药政机构,如广惠司、广济提举司、大都惠民局、回回药物院等。明初置医学提举司,洪武三年(1370年)在太医院设惠民药局、生药库,有大使一人,副使一人。其职责为“凡药,辨其土宜,择其良楛(楛:恶也,劣也),慎其条制而用之。四方解纳药品,院官收储生药库,时其燥湿,……,礼部委官一员稽察之”。清朝设太医院,“置院使、左右院判各一员,御医十员,吏目二十员,俱属礼部职,专诊视疾病,修合药饵之事”。“凡药材出入隶礼部”。清朝在医药管理制度上,以刑律代罚比前代更为严厉,对开方配药有错者,处以笞杖之刑;医生误用针、药而使病人致死的,命其他医生来辨认方药、穴位,如属无意致害者,则以过失杀人论处,罚其不准行医;故意用假药治病以诈取他人财物者,则以盗窃论处,如因故意用假药致人而死或因事故用药杀人,则处以死刑。并且规定,未经官方许可而行医用药者,处以罚款。对太医院用药管理“凡烹调御药,本院官清脉后开方,具本奏明同内臣监视。每二服合为一服,候熟分贮二器,本院官先尝之,次内臣尝之,其一器进御”。太医院内设专司药品加工的“切割医生”。使医药分工日趋完善。
中国近代药事管理
(一)、鸦片战争前后的中国药政
1800年前后,英国以鸦片走私作为打开中国大门的重要手段,向中国输入鸦片,获取惊人的暴利。烟毒泛滥全国,使吸食鸦片的人在精神上和生理上受到极大的摧残。清政府多次下令查禁鸦片入口。但烟毒反而愈演愈烈。帝国主义列强为了进一步扩张侵略势力,利用医药作为文化侵略的重要手段。从此,鸦片烟毒进一步毒害人民,大量化学原料药源源不断输入我国。这些都反映了清政府在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对药政管理失控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 民国时期的药政管理
新亥革命后,孙中山领导的南京临时政府废止旧制,采用新制,明令禁止种植和吸食鸦片。在内务部下设卫生司,主管医药行政,由第四科主办药政管理。当时药政管理主要工作是:(1)审定、认可药剂士资格,发给或取消药剂士执照,对药剂士业务进行监督;(2)药商的呈报登录及取缔;(3)监督制药厂;(4)药品、毒剧药品的核查及限制贩卖事宜;(5)调查方药等。
1927年国民党中央政府成立后,照搬美国管理模式,药政管理由卫生署内设医政科办理,1947年恢复建立卫生部后曾公布建立药政司。国民政府药政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在三个方面:(1)1930年的卫生部颁布《中华药典》,它以美国药典1926年版为蓝本,参考英国药典和日本药局方等组织编订而成,收载药物718种。先后影印七次,未作任何修订。(2)公布了一批药政法规。3)设立药品检验机构。1932年在全国经济委员会设中央卫生设施处,1933年改称卫生实验处,负责卫生实验及药品检验工作;1947年在卫生部下成立药品食品检验局。
民国期间,医药技术人员缺乏,设立的药政机构并没有认真发挥应有的监督、管理作用。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药品需求急剧增加,国民党政府曾公布救护药品进口免税办法,鼓励输入,并设立“战时医药药品经理委员会”向国内外采购,据统计,1941年—1945年进口药品、器材873吨。1946—1947年中国进口原料药7650余吨,同时还把大批西药成药输入中国进行倾销,造成国内许多药厂纷纷倒闭。这时的旧中国在药政管理方面给新中国留下的烂摊子是:烟毒泛滥、一些药厂药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伪充真,危害人民健康;不合格外国药品充斥国内市场。中医中药受到国民党政府歧视、限制,严重的阻碍了中国传统医药学的发展。
来源:五月的风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