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把依法治国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如何把依法治国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如何把依法治国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知法守法是每个公民的重要责任,无论是在国家还是工作都将以法律做为首要带头作用,贯彻落实在工作与生活之中,下面是我整理的一些关于如何把依法治国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的相关内容
一要加强干部法制教育。
组织部门作为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大力弘扬法治理念、倡导法治思维、引导形成法治意识。要着力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职能,要全面学习、宣传四中全会精神,组工干部作为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要在学习贯彻 全会精神上作出表率。对科级以上干部、基层党员干部、区级优秀人才进行法治教育培训,形成常态化的干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制度。组织部门要精心制订学习计划,做到干部、人才、党员全覆盖,真正使法治精神入脑入心。
二要依法发挥干部任用管理职能。
组织部门要严格执行新制定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优化干部分析研判和领导干部酝酿、推荐、考察、选拔、考核办法,将依法治国的具体内容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以此作为领导干部选拔、奖惩、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要依法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组织部门要着力发挥党的建设工作职能,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依法治国的坚强堡垒。要树牢“法治思维”,要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方法形成抓基层、抓党建的导向。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切实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转化。切实抓好村“两委”换届工作,狠抓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健全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和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将法治建设贯穿于组织工作联系服务群众全过程,形成党员干部依法办事新常态,真正把党的'组织活力转化为依法治国的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这个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面依法治国这一战略举措,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没有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四个全面”要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全面依法治国这一举措不可或缺。站在这个高度,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目前,法律实施还存在不少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依然存在,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建立健全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来加以解决。全面依法治国不是提出个理念、制定个文件就万事大吉了,关键是要真抓实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标志着依法治国按下了“快进键”,进入了“快车道”。四中全会分解确定了190项任务,许多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作为法治建设的“责任人”,作为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执行人”,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举足轻重,需要带领人民群众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发展压力大,社会矛盾凸显,各种事物千头万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更加需要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特别重要。越是强调法治,越要提高立法质量,越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目前我国法治建设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大多数存在于法律实施、执行领域。我们必须在加强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的同时,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要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法治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伟力在于人民真诚的相信。只有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融入到人们的头脑中,法治才能源源不断地释放出规则的正能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是法治建设仍然任重道远。法律不能只写在纸上,而是要写在公民的心里。只有人心思法、人心思治,才能形成推动法治进步的强大力量。习近平同志强调要以法治凝聚共识,树立全社会对法治的信仰,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对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弘扬法治精神,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通过依法审判处理各类案件,把法律观念、法治精神融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心中;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让宪法和法律家喻户晓,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必须引导公民以法治方式表达诉求,使大家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从而能够发自内心地拥护法治、信仰法治。
全面系统学,感悟真理伟力。
完整准确全面地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切体悟蕴含其中的强大真理力量、思想力量、实践力量。
结合历史学,坚定法治自信。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史 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百年来我们党推进法治建设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业绩和成功经验,在汲取历史营养中传承法治红色基因,在体悟历史源流中坚定法治道路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持续深入学,筑牢理论根基。
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全面依法治国进修班,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各法治工作部门和各单位法治机构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
联系实际学,强化使命担当。
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以学促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作为深化立法、执法、司法、普法领域改革创新的总纲领总指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㈡ 七年级下册法治对中国梦的实现有何意义
以法治推进中国梦的实现
以法治推进中国梦的实现从本质上来说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健全与完善国家的基本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推动依法治国方针落到实处。
国家安定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国梦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国家稳定才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人权得到尊重、环境得到改善、食品品真正实现安全。国家安定需要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保障,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早日建成能够为国家安定提供源源不断的制度支撑。中国梦的核心是人民幸福,而一旦失去国家安定的局面那么一切都只能是纸上谈兵。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幸福的标准已经不再局限于“吃饱穿暖”,包括公平、正义、自由、人权等在内的政治文明已经成为了衡量人民幸福的重要指标。
㈢ 如何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具有重要作用.
法治是国家富强的制度基石.实现中国梦,前提是国家富强.只有国家富强,民族振兴才有坚实基础,人民幸福才有根本指望.今天,中国正以昂扬的姿态屹立在世界东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日益展现出光明前景.法治贯穿改革发展稳定全过程,覆盖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各领域,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基石.要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奋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让法治中国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美丽中国相伴而行.
法治是民族振兴的制度保障.实现民族振兴,主要是指中华民族开启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全方位演进的新征程,追赶上走过几百年历程的世界现代化潮流,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以现代化中国的国力和形象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人类文明作出更大贡献.要如期实现中华民族复兴大业,必须继承中华文明的优秀传统与精华,积极吸收世界上一切先进文明成果,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治建设.只有真正实现法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能获得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
法治是人民幸福的根本要求.实现中国梦,目的就是人民幸福.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社会公正、民心稳定、人民幸福的关键还是法治.法治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只有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法治建设的最高目标,才能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使亿万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成长进步的机会,从而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法治凝聚中国力量
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实现中国梦,需要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法治是凝聚中国力量的重要方式.
法治捍卫中国道路.中国道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们党在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而形成的一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法治能够巩固和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人民当家作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依据进行各项制度安排,既可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的经济权益和生存条件,又能够促进人的潜能、创造力的提升;既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发展生产力、增强国家综合国力服务,也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既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也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
法治增进社会共识.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法治不仅是衡量社会行为的基本价值尺度,也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追求.法治有助于凝聚改革的思想共识、价值共识、制度共识和行为共识,还可以通过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定程序来汇聚民意、反映民情、集中民智, 调动各类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使不同利益主体求同存异,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筑牢实现中国梦的力量根基.始终沿着法治轨道推进经济发展、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文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能最终变为现实.
㈣ 说说中国梦怎样才能实现
中国梦的真谛,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只有每个人都为美好梦想而奋斗,才能汇聚起实现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中国梦的实现,有赖于体制性、制度性的变革和创新,有赖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性推进。没有体制和制度领域的革故鼎新,没有民主法治的进一步健全,没有公平正义的保证,没有对腐败的遏制荡涤,中国梦不可能实现。推进制度创新,既是实现中国梦的条件,又是中国梦本身的题中应有之义。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是要通过扩大民主、推进法治来完善政治结构,提升制度竞争力;二是要通过推进公平正义来化解众多的社会问题,提升民族凝聚力;三是要通过开阔胸襟,更多吸纳人类文明成果为我所用,来提升世界竞争力。实现中国梦,必须有足够的开阔胸襟和世界眼量。
梦想不是空想。实现中国梦必须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着眼长远、立足现实,从切实解决好当下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入手。
中国梦有着中国特定的历史承载和现实意涵,是历史性与时代性的贯联;同时中国梦又是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之梦,具有世界精神,是中国性与世界性的融合。
㈤ 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实现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任何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㈥ 中学生如何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首先,通过召开主题班会,深入学习交流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内涵。今年是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这是从理念到方式的一种革命性变化。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在当下中国,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首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这不仅顺应了人类文明发展大势,也是基于中国国情,依靠传统方式已无法实现有效国家治理,无法完成现代化转型。
其次,开展团内组织活动,提高思想道德修养。通过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系统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努力做到将理论运用于实际,于生活中、与学习上等各方面,培养自己的理性思维,注意从法律的视角去思考生活,解决生活中的难题。
最后,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强化自我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是中学生学习的基本要求,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每个同学都法律的宣传者,通过自己,影响、带动周围更多的同学,为法治中国梦的建设贡献力量。
作为朝气蓬勃、青春活力的中学生,要在日常学习中重视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知识,积极践行法律精神,切实增强法律意识,用法律武装大脑,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㈦ 如何推进中国梦的实现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法治是保障。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实现中国梦?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法学专家认为,建设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而树立执法司法权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政能力尤显重要。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是历次党代会报告中,首次要求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执政。
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政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国家法治建设进程。
震惊全国的贵州瓮安事件中,时任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的一段话发人深省:这次事件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
近年来,一些领导干部急功近利,为追逐政绩抛开法律,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引发各种恶性事件和社会冲突。在处理这些严重社会矛盾时,又不依法办事,或试图通过高压手段“治乱”,或试图通过乱许愿“花钱买平安”,悖离法治精神,激化社会矛盾。
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的能力。通过改革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问责制度,不断引导和激励公权力执掌者主动、自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同时,通过健全、完善法律、制度、机制,不断改善法治环境,为公权力执掌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供条件和保障。
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更加讲究效率和效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权威媒体解读,这是党的纲领性文件中,“国家治理”首次代替“国家管理”出现。
从“管理”到“治理”,意味着国家与社会、人民的关系,更加强调制度化和规范化,更加讲究效率和效果,更加契合法治精神。实现“治理”,需要规范行政执法加以保障。
以某地停车收费为例。多头管理之下,黑收费员乱收停车费现象却没人能管。市政市容委表示,乱收费问题应该向发改委举报;发改委又称,他们只有权处置正规停车场不按标准收费,监管不到非法停车场;城管部门则表示,没有强制执法权,管理黑收费员有难处……行政执法机构林立,权责不清,相互冲突或者推诿塞责导致执法效率低下,执法效果不佳。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应该建立执法权相对集中的统一执法体制,在地方政府属地管理情形下,在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管理、农业管理等领域推行的相对集中执法基础上,扩大相对集中执法范围,重点解决城乡规划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群众反映强烈领域执法机构分散、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减少多头管理带来的低效和混乱。
推行中央和省级政府垂直的行政执法体制,探索扩大垂直管理领域,摆脱地方政府源于地方保护而干预行政执法,解决行政执法不够独立公正的问题。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正、高效、权威,这是运用司法手段解决化解矛盾所能达到的社会效果。建成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是美丽中国梦的社会状态体现。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司法权威面临挑战和考验,主要表现为一些地方党政机关“下令”司法机关参与非司法活动,变相剥夺当事人司法救济机会;一些司法机关本身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甚至造成冤假错案。
司法公正是保障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实现中国梦的法治保障。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但在管理体制上,司法机关人财物依赖于地方党委政府,难免会出现个别领导干部干扰司法公正、地方政府出于区域利益考虑牺牲司法公正等现象,导致司法权存在地方化倾向。而在司法机关内部,司法人员实行行政化管理,执法办案活动通过行政方式作出决定,可能导致司法活动不按诉讼规律运行。
针对实现司法公正中存在的问题,宋英辉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此作出了相应回应,明确提出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他同时强调,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要同时做好规范行使司法权工作,防止出现滥用司法权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