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想在韩国长期居住、永久居住需要什么条件
韩国长期居住需要:将向在韩国滞留两年以上的在外同胞中具备“一定条件”的人立刻赋予永住权。“一定条件”是指,收入达韩国人均国民收入(GNI)两倍以上、60岁以上获得高于人均国民收入的年金、交纳50万韩元以上财产税等。另外,在韩国出生的华侨出国后回国,仍给予永住权。法务部还计划从下月开始,面向在韩国投资50万美元(约5亿韩元)以上,且雇用韩国国民5人以上的外国人立刻赋予永住权,无论滞留时间多久。至今为止,必须在韩国投资200万美元以上,且雇用5名以上国民才能获得永住权。
韩国永久居留需要韩国绿卡和加入国籍。
1. 有直系亲属在韩国拥有韩国绿卡者,通过入国籍考试后,可以获得绿卡及加入韩国国籍
2. 隔代亲属(比如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出生在韩国或者是韩国人,可以获得韩国绿卡和国籍,也必须通过入国籍考试和血缘关系的化验。
3. 国际婚姻。
中国籍女性和韩国人结婚,满三年,或者婚后育有子女,可以获得绿卡、韩国国籍。
中国籍男性和韩国人结婚,满三年,或者婚后育有子女,可以获得永久居留权。其中,若女方存折有超过3000万韩币,有实体公司(主要是有属于自己的产业),有房子,可以通过申请,为男方获得韩国国籍。
4. 持有正规居住工作签证,在韩国工作时间超过5年,可以申请韩国永久居留权。
5. 投资6. 投资5千万韩币,可以申请获得永久居留权,但不是国籍。5亿韩币,可以获得相当于投资移民的资格,拿到韩国国籍绿卡,且不需要考试。
Ⅱ 中国人可以在韩国定居吗
摘要 可以,不过要达到相关条件即可
Ⅲ 中国人可以长期居住韩国吗
可以的,但是不可能平白无故的给你签证啊。
如果你有商务关系,多往返几次后就可以拿到长期一点的签证了。
也可以打听有没有什么劳务,就是到韩国去工作,可以报名拿到签证。
但是你没有这些名目,突然要办长期的签证,是肯定不可能的。
Ⅳ 中国人可以在韩国定居吗
目前一般的中国人来韩国定居只要有两个途径:
一是通过国际结婚,即与韩国人结婚3年后可申请永久居住权
二是通过投资移民,目前在韩国可以进行投资移民的地区只有济州岛和江原道平昌郡的Alpsia度假村,在上述两处购置一定坪数以上的房产即可申请永久居住权,据我所知国内已有相当一部分移民机构在做这方面的业务,可以向他们咨询
另外,还有一种就是在韩国工作一段时间后具有一定固定财产之后可以向出入境提出永居申请,出入境对本人进行一段时间的审查之后就会修改拘留资格。
Ⅳ 中国人到韩国长住要办什么手续
签证~看你去的时候办理的是哪种~
费用也不一样~
程序是先申请护照~有了护照再去韩国驻中国
的大使馆北京那申请签证~
韩国还有7个领事馆在中国~
有一个在青岛一个在沈阳那边~
如果你的户口所在省有领事馆那恭喜你~
你可以去领事馆申请签证~
因为不知道你怎么去申请的什么签证所以~
不知道怎么说~如果你是旅游去~那你就要上午去~
因为现在只有上午办理中国签证~准备好领事馆要你准备的材料~然后上午去那填写俩份表格~
然后交上去就行了~~~一般10天就知道有没有签上~~~
韩国那边打工看你是打黑工还是韩国正式招过去的~如果黑工那工资很少~还要小心被人抓到遣返回来~如果是工厂~那他们的要求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大部分过去的都是技术工人~
首尔消费很高的~~一个月住的话20.30万韩币~
吃啊喝啊用啊的~~再怎么省也要60.70万~~~
我说的是最省最艰苦的~~~~
如果你语言不通来了会很麻烦的~吃的如果你能适应~其他没什么太难的东西~
Ⅵ 能不能永久居住韩国
想永久居住韩国是可以的,但是要符合相关的条件。想永久居住韩国,不是您简简单单说想永久居住就可以永久居住的,所以必须符合条件,办理相关手续。
Ⅶ 什么条件可以让中国人在韩国有长期的居住权
目前一般的中国人来韩国定居只要有两个途径:
一是通过国际结婚,即与韩国人结婚3年后可申请永久居住权。
二是通过投资移民,目前在韩国可以进行投资移民的地区只有济州岛和江原道平昌郡的Alpsia度假村。
在上述两处购置一定坪数以上的房产即可申请永久居住权,据我所知国内已有相当一部分移民机构在做这方面的业务,可以向他们咨询。
另外,还有一种就是在韩国工作一段时间后具有一定固定财产之后可以向出入境提出永居申请,出入境对本人进行一段时间的审查之后就会修改拘留资格。
(7)中国人如何在韩国长期生活扩展阅读:
韩国永居权申请资格
一、申请对象:
1、五年以上在大韩民国居留的人,在驻,企业投资,贸易经营,教授,会话指导,研究,技术指导,专业职业,特定活动居留资格者或5年以上在韩国国内居留的居住资格者。
根据大韩民国民法是成年的人,本人或同伴的家人拥有维持生活的能力并要品行端正,要具备继续在韩国居留时需要的基本素养,要充足个别居留资格需要的条件。
2、韩国公民的配偶或永住居留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拥有居住居留资格并在国内居留2年以上的国民之配偶当中有下述情况时,和韩国人继续保持婚姻关系时,韩国方配偶死亡或有法院之失踪判决时,和韩国方配偶离婚或分居的人当中可证明离婚或分居的原因在韩国方配偶上时,婚姻关系中断后要养育和韩国方配偶的婚姻关系之中出生的未成年子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