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网上怎么申请捐献器官
1、搜索“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
② 怎么申请器官捐献
第一,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
第二,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省级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会派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评估。
第三,当捐献志愿者生命垂危达到待捐状态后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
第四,捐献者经所在医院确认死亡后,由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
第五,器官捐献办公室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
第六,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并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器官捐献办公室建立纪念碑、纪念网站等供亲属缅怀和纪念捐献者,弘扬奉献精神。
第八,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困难救助。
③ 捐献器官怎么网上申请
欲身故后捐献器官的志愿者需通过书面自愿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且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均同意、签字。
已办理捐献登记的志愿者因意外事故或疾病,经所在医院确定死亡后,家属与红十字会取得联系,红十字会的器官获取组织专家会对志愿者的身体及器官情况进行评估,如捐献的器官适合用作移植,就会进行器官摘取手术。
有关器官或组织的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为保证器官移植后的预后效果,原则上器官捐献志愿者年龄要求为65周岁以下。
1、到当地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管理机构填写登记表;
2、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登记;
3、在施予受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登记;
4、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授权其他信息平台报名。
6、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并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7、器官捐献办公室建立纪念碑、纪念网站等供亲属缅怀和纪念捐献者,弘扬奉献精神。
8、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困难救助。
法律依据: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
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
(二)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
(三)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
(四)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监控等管理制度。
简要总结:
捐献器官怎么网上申请?
1、到当地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管理机构填写登记表;
2、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登记;
3、在施予受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登记;
4、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授权其他信息平台报名。
④ 怎样在网上申请死后器官捐献
法律分析:1、首先打开手机支付宝界面,首页搜索栏搜索【器官捐献】,点击进入【施予受器官捐献志愿者服务网】生活号。2、点击【进入生活号】。3、点击【志愿登记】。4、点击【直接登记】。5、填写确认个人资料后,点击【提交】。
法律依据:《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
第四条 获取捐献器官,应当在捐献人死亡后进行。
第五条 省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必须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一个或多个由人体器官移植外科医师、神经内外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及护士等组成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s, 以下简称OPO)。捐献器官的获取工作必须由OPO按照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分类标准实施。OPO的有关管理规范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另行制订。
⑤ 网上怎么申请捐献器官
网上申请捐献器官教程
1、首先打开手机支付宝界面,首页搜索栏搜索【器官捐献】,点击进入【施予受器官捐献志愿者服务网】生活号。
⑥ 捐献器官怎么网上申请
欲身故后捐献器官的志愿者需通过书面自愿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且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均同意、签字。
已办理捐献登记的志愿者因意外事故或疾病,经所在医院确定死亡后,家属与红十字会取得联系,红十字会的器官获取组织专家会对志愿者的身体及器官情况进行评估,如捐献的器官适合用作移植,就会进行器官摘取手术。
有关器官或组织的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为保证器官移植后的预后效果,原则上器官捐献志愿者年龄要求为65周岁以下。
1、到当地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管理机构填写登记表;
2、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登记;
3、在施予受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登记;
4、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授权其他信息平台报名。
6、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并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7、器官捐献办公室建立纪念碑、纪念网站等供亲属缅怀和纪念捐献者,弘扬奉献精神。
8、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困难救助。
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
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
(二)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
(三)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
(四)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监控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