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疫情期间封闭小区是否合法
疫情期间封闭小区合法。
疫情期间封闭小区作用如下:
1、切断疫情传播途径,防止疫情严重区域病毒扩散到外面去;
2、阻止外部感染源输入到小区内;
3、限制人们的活动范围,降低居民被病毒感染的概率,保证居民健康和安全,因为人有一部分人不自觉,怀有侥幸心理,不防护,还到处窜,到处跑;
4、如果对小区不实行封闭管理,就会有很多人聚集在一起,近距离接触,如果人群中有一个人携带病毒,就会造成大传播、大流行、大爆发。
防疫措施如下:
1、戴口罩、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2、勤洗手、讲卫生。勤洗手、讲卫生是保证身体健康最重要的方法;
3、常通风、不可少。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动,可有效降低空气中病毒和细菌的浓度,减少疾病传播风险;
4、少出门、不聚集。公共场所人员多、流动大,聚餐、聚会易导致呼吸道传染病传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㈡ 街区制的“非封闭住宅小区”有哪些优点和缺点
我觉得非封闭住宅小区有利有弊吧,优点是小区不封闭会显得热闹一些,会有一些卖东西的人,那么你买东西会更方便一些,缺点就是什么人都可以进来,那么小区就不便于管理,容易引发一些安全事故,
㈢ 不是封闭的小区安全吗
你好,封闭小区相对来说会更加安全一些,但并不意味着非封闭小区就一定不安全。
㈣ 威海将不再建封闭住宅小区街区制的利与弊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于2月21日公布,为未来的城市规划描绘了“路线图”。其中,最为引发社会热议的内容莫过于“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
就目前威海的城市规划来说,为突显楼盘质量,安全性和环境问题,封闭式住宅小区还是威海小区建设规划的绝大多数。威海作为滨海小城,其小区内部的土地资源浪费情况十分普遍,若各个楼盘之间各自封闭,城市会因缺乏大量“毛细血管式”道路连接,造成生活和出行上的不便。所以,不再建封闭住宅小区,对于威海的城市建设来说,自然是利大于弊的一件事情。下面小编就封闭小区的利弊来为大家具体分析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的优点:路网通达性将提高。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出台之前,威海越来越多的开发商选择建设封闭小区,虽然这看起来是为威海市民打造了一个私密的住宅空间,但是实际上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封闭小区堵住了城市交通的微循环。
就威海现在的城市主干道面积而言,已经算是非常宽阔的了。但是随着威海经济的发展,交通拥堵问题就会逐渐的凸现出来,宽阔的主干道是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的。造成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封闭小区堵住了路,使得车流都集中到了主干道,给主干道的交通造成了较大压力。
在国外,常见的独栋楼宇都是四面街道围合,出行比较方便。而且,街区可以将城市有限的道路资源全部利用起来,而非放在封闭式小区里闲置,这样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所以说,如果威海不在建设封闭住宅小区,积极采用单行道路方式组织交通,加强自行车道和步行道系统建设并且合理配置停车设施,那么随之而来的威海的交通道路拥挤问题也能够得到相应的缓解。
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的缺点:安全隐患或增加。
大家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意见》不仅原则上叫停封闭小区建设,而且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也要求逐步打开。
实际上,街区制也并非没有缺点。街区制的实施会影响到小区内交通的安全性,车流增加那么噪音也会随之增加,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居民的居住舒适度。
此外,封闭式小区的最大优点,也就是街区制最大的确定就是安全的问题。如果将封闭式小区开放,那么小区内的安全隐患问题也随之增加,市民居住的时候所有的物资都会受到威胁。所以,要想在威海不再建设封闭式小区,物业和各种制度等硬件条件必须紧紧跟随,全面配合。
以上就是威海市街区制实施的一个优劣分析,希望上述内容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2-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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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不再建封闭小区,住宅小区破围墙是不是异想天开
实际上,原则上将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的城建规划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的设想是脱离实际的。对此,暂且撇开《物权法》,因为,即使在居民小区范围内,业主除了住房的大门以内,对其他空间的所有权本来也被模糊了。但这不等于小区业主对小区归属感的淡漠,对小区被“解体”会无动于衷。
小区围墙无论在相对封闭的传统社会还是相对开放的现代社会,其含义都超越了其物理形态的本身,而更富有强力的法理意义和微妙的心理意义。对于中国传统居住文化而言,围墙是一种领域的体现,居住空间都围合在墙篱之内。随着住房商品化的迅猛推进,构筑物区分所有已成为我国城市居民最普遍的住房所有形态。因此围墙作为相邻物权的标志有着日益重要的意义。
如果这些更多地是在心理层面上,那么,在住宅小区的选址和规划设计上,也是以小区为单位,以有围墙隔离进行布局的。无论在结构分布或户型样式上,都是在有围墙隔离的独立性上,考虑包括安全在内的总体规划。就小区通道而言,也是只满足住户的通行;给底层住户配置的院子,也是根据在一个封闭小区内的环境设计的。另外,本属于小区业主使用的绿地和车位,怎么能变成不受限制的公共区域?
从这个意义上说,打开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不仅涉及《物权法》,更重要的是影响到业主对居住环境的心理需求,也无法避免由此造成的舒适性和安全性方面的实际问题。居民在购买房产时,都明白除了住房的大门以外,还被分摊了“公共面积”,也就是说,一旦小区围墙被拆,这些“公共面积”属性就发生了改变,这笔账怎么算?在购房的选择上,人们都趋于闹中取静,当相对独立的小区,被融入城市交通之中,就必然会失去领域感和归属感。
相关专家对此的解释是,对于新建住宅会在规划方案中涉及,而对于一些老城区而言,则就需要和城市更新方面相结合。“打破封闭小区会使更多的界面临街,更有利于商业的发展。”不知这位专家住的是怎样的小区?让紧靠小区道路的住户,变成临街界面,而在“利于商业的发展”的意思里,还可变成商铺。这对大多数小区来说,是不是异想天开?市政管理中,有些临街的住宅,由于破墙开店,成了市容管理的大患,如果将小区变成商业街,是不是拆了围墙还要动迁?
为了完善居住环境,结合加强社区治安管理,不少老小区都在加装围栏,增配保安。而忽然又要把好端端的小区围墙拆掉,变成公共通道,甚至还幻想变成商业街,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人性上,都是让人费解的。如果将此上升到更高的层面,这种改变现有小区机构的做法,也是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的。住房是公民大宗的固定私产,社会发展历史证明,私产是现代文明的基础和基石。《物权法》的颁布和推广,就是进一步明晰个体产权的法律依据。那么,即使是为了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也只能在新建住宅的规划方案中体现。而拆除已建成的住宅小区的围墙,无疑是“割肉补疮”,必然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