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治理沙漠
用污水治理沙漠的方法:
1、一种根治沙漠的方法,它包括:A、建立引污工程和铺设分污管网; B、根据冬季沙漠流动大,造成危害严重的特点,在冬季季风来临前通过分污管网将预处理后的污水和任选的江河水均匀地浇在封冻的沙漠上,使沙漠表层沙子与污水结合冻成冰盖,其厚度在5毫米到100毫米之间,使北方季风和寒流无法再吹动沙漠发展及造成扬沙、沙尘危害,其中冰封的面积可以是局部或全部,取决于污水的量、沙漠的面积及封冻的厚度; C、在春季冰雪融化后,在浇灌污水的沙地上进行种植; D、采用以水种养的方式,在沙漠各类植物种植养护的过程中,对所种植区域适时、适量地浇灌预处理后的污水和经一种生物处理方法处理后的水来营养沙漠,以满足植被生长的需要,使它们茁壮成长; E、采用保一治一的方式,在沙漠中各类植物种植后,利用预处理后的污水和经上述生物污水处理方法处理后的水确保所种植面积的全面成活,并预计出其生长所需的浇灌水,剩余的污水再发展下阶段的治理,而下阶段的种植同样要达到全面成活,并有足够支持其生长的浇灌水,再发展另外的治理,保一治一主要是针对以往沙漠种植成活率的问题而提出的保住一块发展一块的方法; F、采用泥沙浇合方法,把经生物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淤泥加入适量的干土制成有机肥,经干燥后运到沙漠撒匀,厚度为30-50毫米,再向上面浇洒污水或江河水,使沙泥溶合在一起,迅速提高沙漠的保持能力,因其中合有大量的植物养分,可加速植被生长,同时因沙漠已具有一定的保持能力,所降的雨水加少量的浇灌水就可确保植被生长,其中泥沙浇合实施的范围可以是沙漠的全部或局部.G、在沙漠四周或上风口的侧边种植宽50-150米的防护林带;
⑵ 如何解决中国沙漠化,干旱,高温,水灾,沙尘暴,雾霾等
怎样防止沙漠化
1合理利用水资源
2利用生物和工程措施构筑防护林体系
3调节农林木牧渔的关系
4采取综合措施,多途径解决当地能源问题
5控制人口增长
6推广作物的轮休制度
7推进土壤保护制度
8.多种植树木
9.加强教育。(对沙漠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与防治沙漠化有关的有《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目前又在制定《防沙治沙》,还制定了与这些法律相配套的一系列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之所以称其为法律法规,是因为它们本身具有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强制性。在一个法制的社会,没有凌驾于法之上的权力。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本身就是非法,为法所不容。因此,任何违背沙漠化
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政府行为)都要依法进行惩处,并给予改正。否则,法不成法,只能助长行政腐败,扰乱社会秩序。 然而,在我们的各级政府部门中,总有人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个人的特权,好像法律法规是给老百姓制定的,是专门用来管教老百姓的,而约束不了自己。凡符合自己和本部门利益的就依法行政;反之,则千方百计绕过“政策障碍”,甚至寻找种种借口,把法律法规撇到一边。应该说,正是这种执法部门的行政腐败,加剧了我国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破坏。 建议全国人大以“西部开发,生态先行”为题,就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进行一次执法大检查,及时纠正各级政府执法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历史上大开发带来生态大破坏的悲剧重演。 土地荒漠化不仅是我国西部地区当前最为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也是制约我国西部大开发顺利进行的主要瓶颈之一。面对我国西部地区土地荒漠化的现状,吸取国外相关法律措施,提出在资源管理和决策上建立部门交叉合作的协调机制、在"禁限制度"中建立一个西部固沙植物保护名录等一些完善我国《防沙治沙法》、《土地管理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的法律建议,力求能对我国西部土地荒漠化防治的法律体系的完善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启示。
环境问题的决策要有前瞻性和超前意识
我国保护天然林、在长江、黄河中上游首先禁伐天然林的决策是在1996年水灾后作出的;而禁止采挖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的决策也是在2000年春季沙尘暴和扬沙天气灾害连续袭击北京地区后作出的。均系亡羊补牢,付出了惨痛代价后而痛下决心。事实上,无论是洪涝还是干旱,早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已有学者和媒体发出了“长江有变成黄河的危险”、“风沙紧逼北京城”这样的警告。我国高层决策者也并非置若罔闻,只是由于涉及广泛的社会利益群体,而政府的财政支持能力有限,难以当机立断。然而,凡属生态环境问题都有一种“叠加效益”,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从根本上解决,只能事倍功半,不可能遏制住环境加速恶化的步伐,而且将来一旦治理起来,费用也更加高昂,代价也会更加惨重,远远超过以生态环境为代价所换取的眼前的和暂时的利益。 建议国务院设立包括沙漠化在内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专家咨询小组和预警预报系统,为政府部门的高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加大防沙治沙的国家资金投入
中国治沙工程,国家长期投入不足。“八五”期间,国家投入治沙资金仅1亿多元,地方配套资金又很难落实,因为沙区多是“老、少、边、穷”地区,地方财力有限。相当一部分群众尚未解决温饱,很难拿出钱来防沙治沙。1999年国家投入治沙资金为3000多万元,主要用于治沙工程建设,按治理面积平均每亩投入2.26元,只够买两三棵小树苗,与实际需要相差甚远(有专家认为治沙经费每年需20亿元)。目前,在西北地区,造林一亩成本约100元,每亩治沙工程造林,则需500至600元。过去的办法是发动农民投工投劳,以弥补造林经费的不足。在现今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的低投资水平加行政命令,硬性摊派,无偿使用劳动力的办法越来越行不通了,更何况国务院三令五申不允许加大农民的负担,如果再不加大对治沙的投入,今后工作势必出现滑坡。事实上,由于缺乏经费,防沙治沙中的许多关键性问题,如节沙漠化
水技术推广、优良品种选育、病虫害防治、太阳能、风能开发利用……得不到解决;许多治沙林场、苗圃、治沙站、保护站等基层防沙治沙单位、职工工资无保障,生产生活举步维艰、正常防治沙漠化的工作难以开展,同时也造成了工程建设速度慢、质量低、布局分散,难以形成规模;管护力量薄弱,造林种草成果难以巩固等等问题。这些现状,与实现国家扶贫攻坚和经济建设重心向中西部转移的战略极不相称。 建议国家加大对防治沙漠化的资金投入,除多渠道筹集资金,与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基本建设、工程相结合;还应制定一些相应的优惠政策,实行谁治理,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推广荒沙拍卖,租贷、转让、股份合作等治理方式,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全社会共同参与治沙的新局面。
建立国家防治荒漠化领导小组
防沙治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和管理问题。它涉及了社会、经济、生态各个方面和林业、农业、水利、环保等各个政府部门。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以往,沙漠化防治之所以不尽人意,主要原因之一是社会的各个部门各行其是,难以形成合力,甚至一个部门治沙,其它部门却在造沙。凡属环境问题,都是跨行政区横向发展的,而解决环境问题的政府部门却又是纵向设计的。如果恪守于这种部门分割和地域分割的纵向的行政管理模式,那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任何横向的环境问题的。因此,我们也必须横向来设计我们的环境行政管理体系,避免部门之间工作中的扯皮,内耗,分散和重复,提高生态建设工程的整体效率。为此,建议将国家防治荒漠化协调小组升格为国家防治荒漠化领导小组,由国务院直接领导,以提高其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部门的职能分工,办公室仍设在国家林业局。同时,要加强“高级专家顾问组”的作用,保证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科技含量,增加科学技术和规划设计的透明度。
将生态建设作为政绩考核指标
任何经济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都要产生或大或小的负面影响,一利带来一弊。然而,究竟是利大抑或弊大,如何趋利避害,则要通过对环境成本的评估,决定取舍。例如,近十年来,因挖发菜还使内蒙古2.2亿亩草场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其中6000万亩沦为荒漠,其余的也处于沙化的过程之中。为此每年对牧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0亿元,生态破坏的损失不可估量,还引发了农牧民冲突,造成了影响民族团结的社会问题。因此,这种资源掠夺式的经济活动,理当在禁止之列。 可是,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对基层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中,只有发展经济的指标而无生态建设的指标,特别在脱贫目标上,一味强调增加牲畜的存栏数和粮食产量,从而助长了牧民过牧草场,农民毁林毁草开荒种地,而由此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则不在考核之列。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取得经济指标的快速增长,一些政府官员和政府部门不惜付出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任期内的“政绩”。这是导致急功近利,政府行为短期化与决策短期化的根源。 由此可见,环境的问题根植于我们社会和经济的结构、体系之中。不改变与生态建设的目标不相适应的社会经济结构、体系,改善环境的努力就不会有大的作为。目前,我们急待解决的就是把环境成本纳入经济核算体系,并将生态建设的具体内容列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指标中去。
严格控制环境的人口容量
环境对人口的容量是制定社会发展计划的基础。我国西部生态极其脆弱,破坏易而恢复难,“地广人稀”只是一种表面现象。由于环境容量十分有限,许多地区的人口已经超饱和。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北方荒漠化地区人口总数已达4亿人,比建国初增加了160‰。新疆160万平方公里土地,可供人类生存繁衍的绿洲仅有4.5%,目前农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200-400人,同东部沿海省份的人口密度已不相上下。20世纪初,塔克拉玛干沙漠周缘地区仅有150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含沙漠、戈壁)2人;到80年代,人口增至513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8人,超过联合国制定的沙漠地区人口密度临界指标为7人的标准。青沙漠化
藏高原河谷合理的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不超过20人,而今在该地区却达90人,大大超出土地承载力。过垦过牧,造成风沙肆虐。西南地区山高坡陡,土壤瘠薄,植被破坏后石漠化严重。石漠化使土地永久丧失生产力,因此比沙漠化问题更严重,也更难以治理。 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要与“退人”结合起来,在生存条件恶劣的地区,逐步将超过环境容量的人口迁移出来,转移到小城镇,以便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后反复的问题和“靠山吃山”,继续破坏植被的问题,给大自然以喘息之机,恢复元气;同时,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效应的小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业富余人口,也可以带动多种产业的发展,增加群众收入,缓和西部人口压力与土地承载力之间的矛盾。
保护、恢复与重建荒漠生态系统
沙漠化形成与扩张的根本原因,就是荒漠生态系统(包括沙漠、戈壁系统、干旱、半干旱地区的草原系统、森林系统和湿地系统)的人为破坏所致,是对该系统中的水资源、生物资源和土地资源强度开发利用而导致系统内部固有的稳定与平衡失调的结果。以往,我们一手植树种草,通过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防治沙漠化,另一只手却破坏荒漠生态系统,制造新的沙漠化土地。事实上,正是由于荒漠生态系统的破坏,尽管我们营造了“三北”防护林,实施了防沙治沙工程,却仍然未能在整体上遏制住沙漠化扩张的步伐。可以说,近半个世纪来,沙暴频频的真正原因,并非人工植被营造太少,而是天然植被破坏过甚。小环境的局部改善,抵消不了大环境的整体逆变。 有鉴于此,我们有必要调整防沙治沙战略,从片面重视发展人工植被转到积极发展人工――天然乔灌草复合植被;从单纯保护绿洲到积极保护包括绿洲在内的整个荒漠生态系统。只有重建荒漠生态系统,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沙漠化扩展的势头,扭转防沙治沙和治理水土流失工作中的被动局面,也才能切实有效地改善我国西北地区的大生态、大环境。普卫欣美国 防雾霾 天《猫》
⑶ 塔克拉玛干沙漠,中国最大的荒漠,该如何做才能变成森林草地
假如,中国较大的那一片荒漠——塔克拉玛干沙漠,变为大草原的话,那会对中国的气候有哪些的影响?会对整个地球,会引起如何的转变呢?有些人要说,这仅仅一个不能完成的好梦罢了!如同以前,也有些人想过:塔克拉玛干,如果是湖水多么好!如果是大山,也非常好,就算是改造成田地,也可以多养活中国4亿,相当于黄淮海平原的人口数量。
⑷ 荒漠化的解决措施
(一般方法)
①保护现有植被,加强林草建设。在强化治理的同时,切实解决好人口、牲口、灶口问题,严格保护沙区林草植被。通过植树造林、乔灌草的合理配置,建设多林种、多树种、多层次的立体防护体系,扩大林草比重。在搞好人工治理的同时,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功能,加大封禁保护力度,促进生态自然修复。由于飞播具有速度快、用工少、成本低、效果好的特点,因而对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偏远荒沙、荒山地区恢复植被意义更大。
②在荒漠化地区开展持久的生态革命,以加速荒漠化过程逆转。关键是合理调配水资源,保障生态用水。如不合理的水资源调配制度,是造成我国西北河流缩短、湖泊萎缩甚至干涸、地下水位下降、土地荒漠化的直接原因。
③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的过速增长,不断提高人口素质。通过开展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思想认识水平。关心、爱护环境,自觉地参与改造和建设环境,形成全社会的风尚。同时,国家要有计划地对局部荒漠化非常严重,草地和耕地几乎完全废弃,恶劣的自然环境已经不适于人类生存的地区,实行生态移民。
④扭转靠天养畜的落后局面,减轻对草场的破坏。要落实草原承包责任制,规定合理的载畜量,大力推行围栏封育、轮封轮牧,大力发展人工草地或人工改良草地,发舍饲养畜。加快优良畜种培育,优化畜种结构。
⑤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市场要求合理配置农、林、牧、副各业比例,积极发展养殖业、加工业,分流农村剩余劳动力,减轻人口对土地的压力。还可利用荒漠化地区蕴藏着多种独特的资源,如光热、自然景观、文化民俗、富余劳动力等资源优势开发旅游、探险、科考产业等。
⑥优化农牧区能源结构,大力倡导和鼓励人民群众利用非常规能源,如风能、光能、沼气等能源,以减轻对林、草地等资源的破坏。
⑦做好国际履约工作的同时,加强防治荒漠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争取资金与外援。
防沙治沙,事关中华民族的生存与发展,事关全球生态安全,当前,要落实上述目标,既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更需要从制度、政策、机制、法律、科技、监督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资源、人口、环境之间的关系,促进荒漠化防治工作的有序发展。
⑸ 土地荒漠化的解决措施
法律分析:1、土地荒漠化又称“土地沙漠化”,是指由于干旱少雨,人类过度放牧等导致植被破坏,流水大风自然因素侵蚀土地等因素导致土壤生产力下降或丧失的自然(非自然)现象2、土地荒漠化严重破坏了土壤3、为解决土地荒漠化问题,因地制宜,应当采取综合治理的方法,处理荒漠化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政府间应有效协作,制定统一的自上而下的荒漠治理方案,加强各个部门间、政府间、组织间的合作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第四条 国务院和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防沙治沙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和支持防沙治沙工作的开展。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土地沙化,治理沙化土地,保护和改善本行政区域的生态质量。
国家在沙化土地所在地区,建立政府行政领导防沙治沙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防沙治沙工作情况。
第二十三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沙治沙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地采取人工造林种草、飞机播种造林种草、封沙育林育草和合理调配生态用水等措施,恢复和增加植被,治理已经沙化的土地。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在自愿的前提下,捐资或者以其他形式开展公益性的治沙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公益性治沙活动提供治理地点和无偿技术指导。
从事公益性治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要求进行治理,并可以将所种植的林、草委托他人管护或者交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管护。
⑹ 西北地区土地荒漠化严重,解决的措施有哪些
治理土地沙漠化的措施有很多,例如:设置沙障:主要有草方格沙障、黏土沙障、篱笆沙障、立式沙障、平铺沙障等。草方格沙障使用麦草、稻草、芦苇等材料,在流动沙丘上扎成挡风墙,以削弱风力的侵蚀,同时有截留降雨的作用,能提高沙层的含水量,有利于沙生植物的生长。黏土沙障是将黏土在沙丘上堆成高20~30 m的土埂,间距1~2 m,走向与风向垂直。黏土固沙施工简单,固沙效果较好,且具有良好的保水能力,但需要大量的黏土。植物治理:沙漠植物治理指在沙漠地区播种沙生植物,以阻止沙漠扩张及改善沙漠土地。沙生植物具有水分蒸腾少,机械组织、输导组织发达等特点,可抵抗狂风袭击,并尽快将水分和养料输送到亟需的器官,其细胞内经常保持较高的渗透压,具有很强的持续吸水能力,使植物不易失水,能够适应干旱少雨的环境。水资源利用:水资源利用在沙漠治理过程中最为重要。沙漠中的水源主要有地下水、河道水和降水。但沙漠区域的降水量不稳定,一般随气候的变化而变化,湿润年份降水量多,而干暖年份降水量少。沙漠地下水较稳定,其沙层厚,具有一定的“隔热”性,使水得以在地下保存。但这种稳定是相对的,受到降水的制约。解决水资源主要从汲水、输水和节水灌溉等方面考虑。恢复与重建:荒漠化形成与扩张的根本原因,就是荒漠生态系统的人为破坏所致,是对该系统中的水资源、生物资源和土地资源强度开发利用而导致系统内部固有的稳定与平衡失调的结果。当下荒漠化严重真正的原因并非人工植被营造太少,而是天然植被破坏过甚。由此可见,只有保护、重建荒漠生态系统,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沙漠化扩展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