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如何收购外方股份
含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如何收购外方股份,在法律上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具体来说,就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称企业)的投资者或其在企业的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份额(以下称为股权)发生变化。
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主要原因导致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
(一)企业投资者之间协议转让股权,即企业投资者之间订立股权转让协议转让股权。
(二)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即企业投资者与其他股权购买者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并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通过。
合法并经批准:
1、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经审批机关(即有批准权的外经贸管理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
2、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时,必须经有关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对需变更的股权进行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经确认的评估结果应作为变更股权的作价依据。
3、中方投资者获得企业全部股权的,自审批机关批准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之日起30日内,须向审批机关缴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批机关自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原登记机关发出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通知。
4、企业应自变更或缴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按照规定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登记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另外需要注意:
1、需要股权转让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
(二)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
(三)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
(五)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六)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
(七)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2、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的,企业还必须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中方投资者的主管部门对该企业投资者股权变签署的意见;
(二)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对需变更的股权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确认书。
3、股权转让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二)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三)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
(四)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五)违约责任;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七)协议的生产与终止;
(八)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
纯粹原创啊,希望加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