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近30年来中国发生过哪些重大的自然灾害
1、唐山大地震
1976年7月28日3时42分53.8秒,中国河北省唐山丰南一带(东经118.2°,北纬39.6°)发生了强度里氏7.8级(矩震级7.5级)地震,震中烈度11度,震源深度12千米,地震持续约23秒。
地震造成242769人死亡,164851人重伤,位列20世纪世界地震史死亡人数第二,仅次于海原地震。
2、汶川大地震
5·12汶川地震,发生于北京时间(UTC+8)2008年5月12日(星期一)14时28分04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局的数据,此次地震的面波震级 里氏震级达8.0Ms、矩震级达8.3Mw,地震烈度达到11度。
此次地震的地震波已确认共环绕了地球6圈。地震波及大半个中国及亚洲多个国家和地区,北至辽宁,东至上海,南至香港、澳门、泰国、越南,西至巴基斯坦均有震感。
5·12汶川地震严重破坏地区超过10万平方千米,其中,极重灾区共10个县(市),较重灾区共41个县(市),一般灾区共186个县(市)。
截至2008年9月18日12时,5·12汶川地震共造成69227人死亡,374643人受伤,17923人失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破坏力最大的地震,也是唐山大地震后伤亡最严重的一次地震。
3、玉树地震
2010年4月14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发生6次地震最高震级7.1级,发生在7点49分,地震震中位于市区附近。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青海玉树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2010年4月20日国务院决定,2010年4月21日举行全国哀悼活动,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致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
截至2010年5月30日18时,经青海省民政厅、公安厅和玉树州政府按相关程序规定核准,玉树地震已造成2698人遇难,其中已确认身份2687人,无名尸体11具,失踪270人。
已确认身份的遇难人员:男性1290人,女性1397人;青海玉树籍2537人,省内非玉树籍54人,外省籍96人(含香港籍贯1人);遇难学生199人。
4、1998特大洪水
1998年洪水,包括长江、嫩江、松花江等。长江洪水是继1931年和1954年两次洪水后,20世纪发生的又一次全流域型的特大洪水之一;嫩江、松花江洪水同样是150年来最严重的全流域特大洪水。
据初步统计,包括受灾最重的江西、湖南、湖北、黑龙江四省,全国共有29个省(区、市)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受灾面积3.18亿亩。
成灾面积1.96亿亩,受灾人口2.23亿人,死亡4150人,倒塌房屋685万间,直接经济损失达1660亿元。
5、驻马店水库溃坝事件
1975年8月,由于超强台风莲娜导致的特大暴雨引发淮河上游大洪水,河南省驻马店地区包括两座大型水库在内的数十座水库漫顶垮坝。
石漫滩、田岗水库垮坝,澧河决口,流域内洪峰齐压驻马店全区,老王坡蓄洪区相继决口。
8月8日1时,驻马店地区板桥水库漫溢垮坝,六亿多立方洪水,五丈多高的洪峰咆哮而下,同期竹沟中型水库垮坝,薄山水库漫溢,及58座小型水库在短短数小时间相继垮坝溃决。
河南省有29个县市、1100万人受灾,伤亡惨重,1700万亩农田被淹,其中1100万亩农田受到毁灭性的灾害,倒塌房屋596万间,冲走耕畜30.23万头,猪72万头。
纵贯中国南北的京广线被冲毁102公里,中断行车18天,影响运输48天,直接经济损失近百亿元,史称“75.8”大洪水。
㈡ 中国的灾害有哪些分别是什么时间
1、2008年中国雪灾
自2008年1月3日起在中国发生的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因灾死亡129人,失踪4人,紧急转移安置166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78亿亩,成灾8764万亩,绝收2536万亩,倒塌房屋48.5万间,损坏房屋168.6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516.5亿元人民币。
㈢ 中国自然灾害的历史记录和近况
自然过程的变异是原来就有的,它之所以成为灾害,是由于人类的出现及人类对自然过程变异的不适应,因此,有了人类,自然过程变异就成为自然灾害。
中国自然灾害的历史记录与中国文明历史记录并存,如公元前2598年,黄帝时期发生的地裂;世界最早期的地震记录是公元前2221年舜帝时期“夏冰、地及泉、五谷变化、民乃大振”。
中国自然灾害以洪涝、地震、干旱、台风、严寒、饥荒和瘟疫最为严重,自公元前l80年到1949年,死亡人数过万的就有近230次,如1876~1878年,山西、河南、河北和山东同时特大旱灾,约1300万人死亡。
1556年l月23日陕西华县8级地震,死亡82万人。
从公元前221年到1949年的217a间,我国发生大旱灾1026次,小旱灾1013次、地震686次、风灾512次。由于自然灾害集中群发,加上社会动乱,出现了几次全国总人口减少一半的悲惨局面:
1)西汉向东汉过渡时期,即公元元年前后l00a,全国连年多灾,加上战乱,人口由接近6000万人降至2000多万人;
2)东汉末年到西晋期间(三国时代),公元157~280年,全国连年多灾,人口由接近6000万人降至不足2000万人;
3)唐天宝末年乾元初的安史之乱,加上连年大旱、瘟疫,人口由5000万人降为1700万人左右;
4)明末清初,连年重灾,人口由6000多万人降到不足3000万人;
5)晚清早期(即19世纪早中期),灾害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如1810年死亡8000万人、1811年死亡2000万人、1846年死亡28万人、1849年死亡1500万人、1857年死亡500万人、1876~1878年死亡1000万人等。
20世纪20~30年代,多年出现灾民2000~3000万人及以上的自然灾害(杨达源等, 1993)。
1949年前灾情特点是重大灾害伴随社会动乱,造成大量人员伤亡。1949年后灾情特点是人员死亡比过去大大减少,但经济损失越来越严重,举例如下:
1984年淮河及长江中下游大水,死亡3.6万人,直接经济损失200亿元;
1959~1961年连年大旱,非正常死亡人数达1000万人;
1975年河南大水,受灾人数1100万人,直接灾损约100亿元;
1976年唐山大地震,死24.2万人,伤16万人,全年国民经济收入比上年减少2.7%;
1986年东北洪涝、沿海三次台风、数省雹灾、旱灾,全国损失500亿元;
1988年浙江台风、全国大灾220起,损失470.63亿元;
1990年湖南、江西洪灾,损失36亿元,全国616亿元;
1991年淮河和太湖地区大水,损失近120亿元;
1994年华南特大洪灾,仅广东省直接经济损失达180亿元,广西达362亿元;
1998年长江中游特大洪灾,2008年汶川大地震,2010年舟曲泥石流、2013年芦山地震等都造成了重大损失。
据初步统计,1949年以来,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约占国家财政收入的 1/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5,每年粮食生产灾损约390亿~425亿kg,32.5%的地区和 45%的大中城市处于地震烈度Ⅶ度以上的高烈度区,平均每年地震灾损 10亿~20亿元,70 多个县城受崩滑、泥石流威胁,30 多个城市出现明显地面沉降,水土流失面积150万km2,沙漠化危害15.8万km2,而且自然灾害有逐年加剧的趋势,如20世纪60年代洪灾受灾人数约520万人,70年代猛增至154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