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绿城集团是上市公司吗
是。
绿城集团是上市公司,2013年荣获中国房地产业联合会、中国行业信息统计协会、焦点中国网联合发布的2013年度中国房地产业综合实力100强。
拥有三家上市公司的绿城地产集团,2009年,销售额高达531亿,仅次于万科,全国第二,绿城服务,2016年7月上市,目前股价是7.71元,市值是202亿人激仔民币,绿城管理,2020年7月上市,目前明耐汪股价是6.4元,市值是103亿人民币,而绿地地产,是在2006年上市的,目前股价是11.74元,市值是237亿人民币。
仅供亩老参考并无权威数据。
‘贰’ 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的简介
2006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3900。
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自成立以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其房地产开发业务集中在杭州市及浙江省内其它城市,但近年来,在上海、北京及全国经过策略性挑选的其它城市(包括安徽省合肥市、湖南省长沙市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拥有相当规模的业务,成为全国性的房地产开发商。公司的目标客户为国内中、高收入人士。
历经18年的发展,绿城拥有100多家成员企业,5000多名员工,已进入包括中国长三角、环渤海经济圈重要城市、北京及其他省会城市在内的50多个城市,并取得了持续增长的经营业绩,在国内房地产市场中名列前茅。从2004年开始,绿城连续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中国指数研究院联合评为中国房地产企业品牌价值TOP10,中国房地产企业综合实力TOP10。
公司主要有三大产品系列:别墅、低层公寓以及高层公寓。别墅通常为1至2层的独立住宅;低层公寓一般为3至5层;高层公寓一般为6层以上。公司所开发的楼盘总地盘面积一般在150000平方米以上,并提供不同的产品系列及配套设施如会所、幼儿园及小型超市。除住宅物业外,公司正在或计划在上海市、宁波市、舟山市和杭州市开发写字楼和酒店物业。
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主要的下属公司是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叁’ 绿地集团和绿城集团是一家吗
不是,两家都是比较有名的房产。
绿城的项目多数以豪宅为主,比较有影响力的就是北京御园。
绿地集团则是综合性地产和,建地标比较多,在上海房企中也是排名比较靠前的,是中国百强的企业。
绿地集团:是中国第一家也是目前(截止2013年)唯一一家跻身《隐岁财富》世界500强的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集团。2014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第268位。
绿地集团房地产开发项目遍及全国主要省区市,特别在超高层、大型城市综合体、高铁站商务区及产业园开发领域遥遥领先,目前的世界十大高楼近一半来自绿地。2013年实现经营收入超过3283亿元(其中房地产业务约占总营收60%左右),较上年增长灶谨睁33%,预计2015年经营收入突破5000亿。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1995年1月6日注册成立,国内知名开发企业,专注于开发高品质物业。2006年7月13日,“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900)在香港上市,绿城为其全资子公司。
绿城专注于高品质物业的开发,住宅产品类型不断丰富和完善,已形成别墅、平层官邸、多层公寓、高层公寓、城市综合体、大型社区、商用物业等广为市场接受的高品质产品系列。自2005年10月首次介入杭州江干区“城中村”改造暨安置房代建以来,绿城所承担的全国保障房项目总规模570万平方米,这些项目都比照绿城成熟产品系列标准来建设。
绿城定位“以商业模式运营的社会公益企业”,始终信奉“讲正义,走正道,得正果”的企业宗旨,秉承“真诚、善意、精致、完美”的核心价值观,以“为员工创造平台,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城市创造美丽,为社会创造财富”为企业使命,努力打造“中国最具完整价值的房地产公司”,致力于为社会创造文明、和谐、温馨、优雅的居住文化及人文环境,为城市和历史留下优秀的建筑作品。
房地产是一个综合的较为复杂的概念,从实物现象看,它是由建晌晌筑物与土地共同构成。土地可以分为未开发的土地和已开发的土地,建筑物依附土地而存在,与土地结合在一起。建筑物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的产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两大类。
对于房地产的概念,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房地产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同时也是一项法律权利。
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房产是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厂房、仓库和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办公用房等。
地产是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间,包括地下的各种基础设施、地面道路等。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
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随着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发展,房地产已经成为商业交易的主要组成部分。
法律意义上的房地产本质是一种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是指寓含于房地产实体中的各种经济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种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典当权、租赁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