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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部开发采取哪些措施

发布时间:2023-03-19 07:45:28

‘壹’ 西部大开发政策

法律分析:《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区域开发指导方针,对“十二五”时期西部地区空间开发格局进行了统筹规划。

一、支持成渝经济区、关中—天水、广西北部湾等11个重点经济区率先发展。

二、支持河套灌区等8个农产品主产区优化发展。

三、支持西北草原荒漠化防老世治区等5个重点区可持续此橘发展。

四、支持攀西—六盘水侍扒肢等8个资源富集区集约发展。

五、支持沿边开放区加快发展。

六、支持秦巴山区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跨越发展。

法律依据:《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 第一章 “十二五”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西部大开发再上一个新台阶。

‘贰’ 西部大开发怎样进行

西部大开发的范围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自治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租升自治区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面积685万平方千米,占全国的71.4%,总人口占全国的28.8%。总国内生产总值占全蚂型薯国的16.8%。

西部地区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大,战略位置重要。但由于自然、历史、社会等原因,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3,不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的40%,迫切需要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实施西部大开发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集中力量抓好几件关系西部地区开发全局的重点工作:

第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从战略眼光出发,下更大的决心,以更大的投入,先行建设,适当超前。要以公路建设为重点,加强铁路、机场、天然气管道干线建设;加强电网、通信和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要坚持把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节约利用放在突出位置。要在做好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一批重大骨干工程。

第二,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这是推进西部开发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加大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力度,同时采取“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由国家无偿向农民提供粮食和苗木,对陡坡耕地有计划、分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闷者,做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先搞好实施规划和试点示范。试点的规模要适当,不宜铺得太大,防止一哄而起。要加强政策引导,尊重群众意愿,不能搞强迫命令。

第三,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起点要高,不能搞重复建设。要抓住我国产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的时机,根据国内外市场的变化,从各地资源特点和自身优势出发,依靠科技进步,发展有市场前景的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培育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加强农业基础,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合理开发和保护资源,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工业调整、改组和改造步伐;大力发展旅游等第三产业。

第四,发展科技和教育,加快人才培养。

第五,加大改革开放力度。

‘叁’ 党中央为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采取了哪些重大政策措施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建议和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九五”期间,要更加重视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发展,积极朝着缩小差距的方向努力。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优先安排中西部地区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步增加财政支持和建设物资;调整加工业的布局,引导资源加工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李祥;理顺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增强中西部地区自我发展的能唯手力;改善中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中西部地区;加强哪山搏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经济联合与合作,鼓励向中西部地区投资,引导人才向中西部流动。这些措施必将有力地促进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

‘肆’ 1.西部大发展采取的举措有哪些

国家把开发优势资源,发展现代工业,作为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大举措。
国家对西部投资的安排上,主要安排基础设施、唯梁生态环境和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建设。
西部大开发是中国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国东、中、西部地区资源分布与要素秉赋各异,相互间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北煤南运、西油南悔搏输、西电东送、西棉东调、南菜北运……,表明区际经济之间存在很高的关联度,加快碧山祥西部地区的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才能保证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对基础原材料和动力的需要,使整个经济继续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

‘伍’ 西部开发有什么政策

国家已经把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作为“十一五”时期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工作之一。在启动实施西部大开发初期,宏观经济环境要求防止重复建设,对西部优惠政策中没有充分表达扶持产业和企业发展的政策,西部地区产业和企业的发展缺少政策支持。目前西部开发已进入新阶段,需要对此类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和充实,以推进西部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比如,实行差别税率政策,通过税收优惠推动相关产业向西部地区进行转移。又比如,对西部地区产业和企业实行比较灵活的金融政策。西部地区由于基础差,自我发展能力弱,吸收外来投资困难,用于西部产业的资本支持十分有限。国家应该考虑在金融政策方面采取更加灵活的措施,用以支持西部地区产业和企业发展。如增加设立国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设立西部优势特色产业投资基金等;对西部企业申请上市在审批条件给予适当放宽,办好“西部板块”,适度开放西部企业对外融资条件等。还比如,对西部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设定重要条件并给予贴息和补贴等直接扶持。通过这样一些产业扶持政策推动西部地区产业发展。 二是深化完善扶持西部地区教育发展的政迟灶策。西部发展有赖于教育振兴。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国家制定了扶持西部地区教育的一系列政策,国家对西部地区教育投入明显增加,促进了西部地区教育发展。但从整体来看,西部教育在规模、质量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同东中部地区相比,教育发展水平差距仍然很大,并且这种差距还在继续扩大。西部教育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教育结构不合理。目前西部地区的教育层次结构与东部地区相同,各层次之间的比例也大体相当,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一样,既要拼初等教育,又要拼中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还要拼高等教育,而西部水平差异很大,教育结构明显不合理,需要调码胡扮整教育结构。因此,扶持西部教育,还可以从调整教育层次结构的角度去考虑切入点,争取获得更多更好的扶持西部教育发展的政策,突破西部教育发展的瓶颈。为此有三条政策性建议:第一,统筹全国高等教育资源,在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指导下,部属高校和东中部地区高等院校扩大对西部地区的招生规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到西部办学。第二,完善国家扶持西部教育的财政政策。由中央财政安排一部分资金,对接收西部大学生的东中部地区高等院校进行必要补贴,以调动学校积极性。对于到东中部地区高校就读的学生,可按所在学校统一费用标准就读。第三,西部高等教育应当实施“两步走”战略。第一步实行“巩固提高做前”方针,防止低水平盲目扩张,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在学科上不必追求齐全,在规模上不必追求庞大。第二步实行“完善发展”方针,根据条件和需要逐步完善高等教育结构,进一步解决专业设置、学校布局等突出问题,走出一条巩固、提高、发展的道路。通过这样一些政策措施带动西部教育结构的调整,使西部地区在一段时间里集中力量把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搞上去,从而突破教育发展的瓶颈,循序推进西部教育的发展。 三是深化完善和扶持西部地区培养和吸引人才的政策。西部大开发,人才是关键。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推进,西部地区人才问题日益凸显。从广西情况看,主要表现为人才结构不合理,一批在经济和科研领域起主导作用的拔尖人才和领军人才严重缺乏,同时人才流失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解决目前西部地区的人才问题,必须研究采取特殊政策措施,建立起培养人才、使用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有效机制,形成良好的人才创业条件和成长环境。在这方面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家已经制定出台了《西部地区人才开发十年规划》,赋予西部地区一些人才优惠政策。应该进一步考虑深化有关政策,如采取减免高层次人才西部创业个人所得税,鼓励大批人才来西部创业发展;设立西部人才基金,资助创造科研条件和建立发展平台等。在培养、吸引高层次人才方面,广西积极探索“人才小高地”建设。

‘陆’ 国家推动西部开发的方法是什么

国家推动西部开发的方法:
一、制定政策的原则和支持的重点
(一)制定政策的原则。实施西部大开发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和艰巨的历史任务,既要有紧迫感,又要充分做好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积极进取、量力而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科学论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防止一哄而起,反对铺张浪费,不搞“大呼隆”。要加快转变观念,加大改革开放力度,贯彻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把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搞好宏观调控结合起来,把西部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同各方面支持结合起来。
(二)重点任务和战略目标。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任务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巩固农业基础地位,调整工业结构,发展特色旅游业;发展科技教育和文化卫生事业。力争用5到10年时间,使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西部开发有一个良好的开局。到21世纪中叶,要将西部地区建成一个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生活安定、民族团结、山川秀美的新西部。
(三)重点区域。西部开发的政策适用范围,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要依托亚欧大陆桥、长江水道、西南出海通道等交通干线,发挥中心城市作用,以线串点,以点带面,逐步形成我国西部有特色的西陇海兰新线、长江上游、南(宁)贵(阳)昆(明)等跨行政区域的经济带,带动其他地区发展,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西部大开发。
二、增加资金投入的政策
(一)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提高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比例。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在按贷款原则投放的条件下,尽可能多安排西部地区的项目。对国家新安排的西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投资主要由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其他专项建设资金、银行贷款和利用外资解决,不留资金缺口。中央将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西部开发的专项资金。中央有关部门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时,要充分体现对西部地区的支持。鼓励企业资金投入西部地区重大建设项目。
(二)优先安排建设项目。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优势资源开发与利用,有特色的高新技术及军转民技术产业化项目,优先在西部地区布局。加强西部地区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制等制度的建设和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三)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随着中央财力的增加,逐步加大中央对西部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在农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卫生、计划生育、文化、环保等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方面,向西部地区倾斜。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安排,重点用于西部贫困地区。对国家批准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工程所需的粮食、种苗补助资金及现金补助,主要由中央财政支付。对因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工程而受影响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适当给予补助。
(四)加大金融信贷支持。银行根据商业信贷的自主原则,加大对西部地区基础产业建设的信贷投入,重点支持铁路、主干线公路、电力、石油、天然气等大中型能源项目建设。加快国债配套贷款项目的评估审贷,根据建设进度保证贷款及早到位。对投资大、建设期长的基础设施项目,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和还贷能力,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国家开发银行新增贷款逐年提高用于西部地区的比重。扩大以基础设施项目收费权或收益权为质押发放贷款的范围。增加对西部地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优势产业、小城镇建设、企业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在西部地区积极发放助学贷款及学生公寓贷款。农村电网改造贷款和优势产业贷款中金额较大的重点项目,由农业银行总行专项安排和各商业银行总行直贷解决。有步骤地引入股份制银行到西部设立分支机构。
三、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
(一)大力改善投资的软环境。深化西部地区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搞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加大对西部地区国有企业减负脱困、改组改造的支持力度。加强西部地区商品和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建设。积极引导西部地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凡对外商开放的投资领域,原则上允许国内各种所有制企业进入。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除国家重大项目和有特殊规定的项目以外,凡是企业用自有资金或利用银行贷款投资于国家鼓励和允许类产业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一道按规定程序报批,初步设计、开工报告不再报政府审批,相应简化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程序。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强化服务意识,消除行政垄断、地区封锁和保护,加强依法行政,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盲目重复建设,依法关闭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厂矿企业。
(二)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对为保护生态环境,退耕还生态林、草产出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10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对西部地区公路国道、省道建设用地比照铁路、民航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其他公路建设用地是否免征耕地占用税,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先进技术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实行土地和矿产资源优惠政策。对西部地区荒山、荒地造林种草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实行谁退耕、谁造林种草、谁经营、谁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林草所有权的政策。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国有荒山荒地,进行恢复林草植被等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在建设投资和绿化工作到位的条件下,可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减免出让金,实行土地使用权50年不变,期满后可申请续期,可以继承和有偿转让。国家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依法给予补偿。对于享受国家粮食补贴的退耕地种植的生态林不能砍伐。对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审批制度,简化程序,及时提供并保障建设用地。现有城镇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收益,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西部地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政策支持力度。制定促进探矿权、采矿权依法出让和转让的政策办法,培育矿业权市场。
(四)运用价格和收费机制进行调节。深化价格改革,进一步提高市场调节价格的比重。合理制定“西气东输”、“西电东送”价格,建立天然气、电力、石油、煤炭产销环节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水价改革步伐,根据节水的要求,逐步将水价提高到合理水平,完善水资源费的征收和管理。加强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用水和水量分配制度,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普遍实行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收费专项用于污水和垃圾处理。加强江河上游和源头地区水资源的污染防治和保护工作。西部省际间及省、区内航空支线票价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对西部地区新建铁路可实行特殊运价。加强西部地区邮政电信的普遍服务。
四、扩大对外对内开放的政策
(一)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领域。鼓励外商投资于西部地区的农业、水利、生态、交通、能源、市政、环保、矿产、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以及建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大西部地区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将外商对银行、商业零售企业、外贸企业投资的试点扩大到直辖市、省会和自治区首府城市,允许西部地区外资银行逐步经营人民币业务,允许外商在西部地区依照有关规定投资电信、保险、旅游业,兴办中外合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工程设计公司、铁路和公路货运企业、市政公用企业和其他已承诺开放领域的企业。一些领域的对外开放,允许在西部地区先行试点。
(二)进一步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在西部地区进行以BOT方式利用外资的试点,开展以TOT方式利用外资的试点。允许外商投资项目开展包括人民币在内的项目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外股票市场上市。支持西部地区属于国家鼓励和允许类产业的企业通过转让经营权、出让股权、兼并重组等方式吸引外商投资。积极探索以中外合资产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方式引入外资。鼓励在华外商合资企业到西部地区再投资,其再投资项目外资比例超过25%的,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对外商投资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优势产业项目,适当放宽外商投资的股比限制,适当放宽国内银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贷款的比例。允许西部地区的某些项目适当提高总投资中国外优惠贷款的比例。对西部地区优势产业及出口创汇项目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国家在国外商业贷款指标安排上给予支持。积极争取多边、双边赠款优先安排西部地区项目。
(三)大力发展对外经济贸易。进一步扩大西部地区生产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自主权,鼓励发展优势产品出口、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到境外特别是周边国家投资办厂,放宽人员出入境限制。对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急需的技术设备,在进口管理上给予适当照顾。对从西部地区重要旅游城市入境的海外旅游者,根据条件实行落地签证和其他便利入境签证政策。实行更加优惠的边境贸易政策,在出口退税、进出口商品经营范围、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管理、人员往来等方面,放宽限制,推动我国西部地区同毗邻国家地区相互开放市场,促进与周边国家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健康发展。
(四)推进地区协作与对口支援。在防止重复建设和禁止转移落后技术与导致环境污染的前提下,在投资、财政、税收、信贷、经贸、工商、劳动、统计等方面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支持东部、中部地区企业到西部地区以投资设厂、参股入股、收购兼并、技术转让等多种方式进行合作。在中央和地方政府指导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东西对口支援,进一步加大对西部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援力度,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围绕西部开发的重点区域,发展多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
五、吸引人才和发展科技教育的政策
(一)吸引和用好人才。制定有利于西部地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鼓励人才创业的政策。随着工资改革,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提高西部地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水平,逐步使其达到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依托西部开发的重点任务、重大建设项目及重要研究课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吸引国内外专门人才投身于西部开发。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允许到西部地区投资经营和参加开发的其他地区居民保留原籍户口,凡在西部地区地级以下城市(含地级市)和小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鼓励农业富余劳动力合理转移和跨地区人口合理流动。扩大东部和西部地区之间的干部交流。中央有关部门、东部地区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要加强对西部地区提供智力服务和人才支持。加强西部地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依托中央有关部门和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加强对西部地区领导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二)发挥科技主导作用。加大各类科技计划经费向西部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逐步提高科技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数额。围绕西部开发的重点任务,加强科技能力建设,组织对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加快重大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步伐。支持军转民技术产业化的发展。支持西部地区科研机构、高校加强有特色的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从事应用研究的科研机构向企业转化,加强产学研联合,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允许并提高西部地区企业在销售额中提取开发经费的比例。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对西部地区具备条件项目的支持力度。对科技人员在西部地区兴办科技型企业,简化工商登记,提高股权、期权和知识产权入股比例的上限。
(三)增加教育投入。继续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加大国家对西部地区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努力加快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对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建设予以支持,扩大东、中部地区高校在西部地区的招生规模。加大实施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以及西部地区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农村贫困地区学校工程的力度。建设西部地区远程教育体系。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的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培训。
(四)加强文化卫生建设。国家安排的补助地方文化设施建设、广播电视建设投资和文物经费,向西部地区倾斜。进一步落实国家文化宣传单位经济政策,繁荣文艺创作。推进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建设,进一步扩大广播电视有效覆盖面。促进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支持西部地区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西部地区卫生、计划生育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建立健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体系。

‘柒’ 我国开始在西部部分地区实行什么

2000年1月,国务院成立了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由时任国务院总理朱_基担任组长,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担任副组长。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于2000年3月正式开始运作。截止至2021年6月,西部大开发还未结束。
意义
上世纪末前后,西部地区的人口,与东部沿海地区的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和山东五省市大体相当,国内生产总值却不到东部五省市总和的40%。西部地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0%左右。尚未实现温饱的3000多万贫困人口大部分也分布于这一地区。
与此同时,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其中,25度以上陡坡耕地面积占全国的70%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国的80%以上,每年新增荒漠化面积占全国的90%以上。
加速西部地区发展,是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改善全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急切要求;也是保持全国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边疆安全的迫切要求。
世纪之交,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新的变化,审时度势,统揽全局,做出了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
西部大开发,是实现小平同志提出的解决地区发展不平衡战略构想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对我国经济发展布局进行的一次重大战略调整,同时也是党中央在新世纪对西部地区人民的一个重大政治承诺。
2000~2008年间,西部地区生产总值从16655亿元增加到47455亿元,年均增长达到11.6%,超过全国同期经济增长水平,与全国同口径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的差距不断缩小;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2.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9个百分点;商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从172亿美元增加到786亿美元,年均增长近25%。
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的8年(2000~2008),中央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
2000年至2007年,中央对西部地区的各类财政转移支付累计近15000亿元,国债、预算内建设资金和部门建设资金累计安排西部地区7300多亿元,有力地推动了西部地区经济发展。
交通、水利、电网和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截至2007年,累计安排西部地区新开工重点工程92项,投资总规模超过1.3万亿元。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水利枢纽等一批标志性工程相继建成并开始发挥效益。
西部地区累计新增公路通车里程65万公里,铁路营运里程6600多公里,电力装机11300万千瓦,民航烂亩机场26个。实施油路到县、送电到乡、广播电视到村、沼气到户,累计解决5600多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
历史
1999年6月1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西安举行的西北五省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提出“加快中国中西部地区发展步伐的时机已经成熟”,要“抓住世纪之交历史机遇,加快西部地区开发步伐”。
1999年9月,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国家要实让弊施西部大开发战略”,11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正式启动“西部大开发”战略。
2000年1月,国务院成立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随后在北京召开西部地区开发会议,研究加快西部地区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战略任务,并确定了五大战略目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科学教育事业、加大改革开放力度。
2000年10月,国务院制定《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对西部地区实行税收、土地使用、矿产资源等优惠政策,放宽西部地区利用外资有关条件,各项政策措施及其细则,自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2004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再次提出包括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十项重点工作。
计划在“十四五”规划期间,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切实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深入实施一批重大生态工程,开展重点区域综合治理。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强化开放大通道建设,构建内陆多层次开放平台。
加大西部地区基础设施投入,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集中力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补齐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短板。
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饥滑森、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升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水平,促进西北地区与西南地区合作互动。
支持新疆建设国家“三基地一通道”,支持西藏打造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促进400毫米降水线西侧区域保护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政府解决民族问题采取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一样,同为我国三大墓本政治制度之一。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如下两个显着的特色:一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上级国家机关在制定各项政策和计划、进行国家经济文化建设时,必须充分考虑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予以帮助和支持。二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在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要有利于国家统
一、社会稳定利民族团结,又要有利于实行自治的民族的发展和进步,有利于国家的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捌’ 国家颁布的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有哪些

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1]73号
成文日期:2001-09-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西部开发办2001年8月28日)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是党中央高瞻远瞩、总揽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0]33号),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制定了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一、政策措施的适用范围
(一)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和本实施意见的适用范围,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单列)和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上述地区以下统称:西部地区).其他地区的民族自治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颂敬禅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在实际工作中比照有关政策措施予以照顾.
二、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力度
(二)提高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包括中央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建设国债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比例.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在坚持贷款原则的条件下,尽可能多安排西部地区的项目,争取提高用于西部地区的比例.
(三)对国家新安排的西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投资主要由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其他专项建设资金、银行贷款和利用外资以及企业自筹资金解决,不留资金缺口,地方政府在土地使用、收费减免等方面积极配合.要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关系西部开发全局的重大工程,如“西气东输”、“西电东送”、青藏铁路、公路国道主干线、水资源合理开发和节约利用等.
(四)中央将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西部开发的专项资金,支持西部开发的重点项目.铁道、交通、水利、农业、林业、信息产业等部门在安排建设资金时,要继续提高用于西部地区重点项目的比重.
三、优先安排建设项目
(五)以科学规划为指导,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机制在配置资源中的作用,在西部地区优先布局一些建设项目,包括:水利、公路、铁路、机场、管道、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特色农业发展,水电、优质煤炭、石油、天然气、铜、铝、钾、磷等优势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色旅游业发展,特色高新技术及军转民技术产业化.
四、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六)加大对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指民族自治区、享受民族自治区同等待遇的省和非民族省份的民族自治州)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力度.随着中央财力的增加,中央财政逐步加大对西部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各地标准财政收支差额作为计算的依据,按科学合理的野尘原则,根据客观因素计算标准收入和支出,采用统一公式,不受主观因素影响.在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面,对民族地区给予适度倾斜.从2000年起,中央财政安排一部分财力,专项用于对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
(七)中央对地方专项资金补助向西部地区倾斜.加大对西部地区农业科技发展、旱作农业、节水农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农业病虫害防治和救助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支持在西北地区开展空中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对水土条件和沙尘暴进行监稿汪测、预测.加大对西部地区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力度,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促进产业化经营;有选择地建设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和科技示范区.从2001年起,根据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减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地方配套比例,增加对土地治理的投入.对西部地区财政困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因执行1999年出台的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城镇低收入居民收入政策而增加的支出,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补助额根据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人数、月人均工资和离退休费增加额及转移支付补助系数确定.中央补助地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教育、科技、卫生、政法、文化、文物等专项资金补助的分配,也要向西部地区倾斜.
(八)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西部贫困地区.随着中央财力的增加,逐步加大对西部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主要用于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种植和养殖业、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与培训等.
(九)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在安排基建投资、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对地方财政减收补助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基建投资包括封山育林育草、飞播造林、人工造林和种苗设施建设补助等.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包括森林管护事业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费、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补助和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费补助.对因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影响地方财政收入部分,中央财政在一定时期内给予适当补助.对森工企业因木材产量调减造成无力偿还的银行债务实行先停息挂账,然后在清理核实的基础上,通过冲销呆坏账等方式予以解决.
(十)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国家按长江上游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150公斤、黄河上中游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100公斤粮食(原粮)的标准,在一定时期内向退耕户无偿提供粮食,补助粮食的价款(每公斤原粮1.4元)由中央财政承担,调运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同时,国家给予退耕户适当的现金补助,补助标准按退耕面积每亩每年20元计算,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国家向退耕户提供种苗费补助,补助标准按退耕还林还草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面积每亩50元计算,所需资金由中央基建投资安排.对因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影响地方财政收入部分,由中央财政在一定时期内给予适当补助.另外,要积极支持防沙治沙工作.
(十一)对在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过程中,因改革而造成乡镇财政困难,自身无法克服的,中央财政将按照规范的转移支付办法,适当给予补助.
五、加大金融信贷支持
(十二)加大对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重点支持铁路、主干线公路、电力、石油、天然气等大中型交通、能源项目建设.对投资大、建设期长的基础设施项目,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和还贷能力,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其中,国家开发银行对高速公路项目,在项目资本金比例达到40%和统借统还的条件下,贷款期限可放宽至18年(含宽限期,下同);对水电项目,贷款期限可放宽至25年;对“西电东送”非水电项目,贷款额超过3亿元的,贷款期限一般可放宽至18年,最长可放宽至20年;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贷款期限可放宽至10年;对其他基础设施项目,贷款期限最长可放宽至15年.
(十三)扩大以基础设施项目收益权或收费权为质押发放贷款的范围.继续办好农村电网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开展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业务,创造条件逐步将收费权质押贷款范围扩大到城市供水、供热、公交、电信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对具有一定还贷能力的水利开发项目和城市环保项目(如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探索逐步开办以项目收益权或收费权为质押发放贷款的业务.
(十四)增加农业、生态建设的信贷投入.对西部特色农业、节水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在信贷方面给予支持,扶持一批有发展前景、带动作用强、以公司加农户为经营方式的龙头企业.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积极扩大农户小额贷款,对确有还贷能力的可以发放信用贷款.有选择地增加对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贷款投入.配合退耕还林还草、封山绿化等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对一些有还贷能力的速生丰产用材林、经济林、山野菜、中药材开发以及个体苗圃等项目,增加信贷投入.
(十五)运用信贷杠杆支持经济结构及产业结构调整.支持电力、天然气、旅游和生物资源合理开发等西部优势产业发展,对贷款金额较大的重点项目,可以由商业银行总行直贷解决,贷款不纳入当地分行存贷比或限额考核范围.西部地区农村电网改造贷款,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统一安排贷款计划和资金.同时,对西部地区企业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也要给予信贷支持.
六、大力改善投资软环境
(十六)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有关政策,深化西部地区国有企业改革,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制度创新.除关系国家命脉和安全的企业由国家控股外,鼓励其他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相互参股等多种形式,依法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企业要依法建立董事会、监事会,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自的职责,做到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建立分工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经营和监督体制,使国有资产出资人尽快到位,强化国有资产经营主体的外部监督.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新机制.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组织管理体系、政策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加大对西部地区国有企业扭亏脱困、改组改造的支持力度.
(十七)积极引导西部地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鼓励东、中部企业和个人到西部地区投资.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凡对外商开放的投资领域,国内各种所有制企业均可进入.鼓励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以独资、合资、合作、特许权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资.
(十八)简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除关系国民经济全局和长远发展、对国家安全有重要影响的重大项目或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外,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或国内银行贷款投资于国家非限制类产业的项目,需要政府平衡建设、经营条件的,政府主管部门只审批其项目建议书,企业在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后,自主决定是否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后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十九)认真遵照执行中央关于引进外资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努力优化外商投资的地区布局,鼓励外商向西部地区投资.合理简化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除重大项目或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外,外商投资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在西部地区投资于国家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政府主管部门只审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开工报告不再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逐步简化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程序.
(二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在改善投资软环境上下功夫,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经济法制.实行政企分开,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办事程序,清理和废止不符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要求的规章制度.确需各级政府审批的事项,应实行便捷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加强仲裁机制建设,及时处理经济纠纷案件,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一)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类的内资企业是指以《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国家鼓励类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内资企业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地方所得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减免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二)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给予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其中:内资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交通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公路、铁路、航空、港口、码头运营和管道运输的企业;电力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电力运营的企业;水利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江河湖泊综合治理、防洪除涝、灌溉、供水、水资源保护、水力发电、水土保持、河道疏浚、河海堤防建设等开发水利、防治水害的企业;邮政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邮政运营的企业;广播电视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广播电视运营的企业.除另有规定外,上述各类企业主营收入需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
(二十三)对保护生态环境、退耕还林(生态林应占80%以上)还草产出的农业特产收入,自取得收入年份起10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
(二十四)西部地区公路国道、省道建设用地,比照铁路、民航建设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免征耕地占用税的范围限于公路线路、公路线路两侧边沟所占用的耕地,公路沿线的堆货场、养路道班、检查站、工程队、洗车场等所占用的耕地不在免税之列.公路国道、省道以外其他公路建设用地是否免征耕地占用税,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上述免税用地,凡改变用途,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应当自改变用途之日起补缴耕地占用税.
(二十五)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0年修订)》和《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符合《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其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的规定执行.
八、实行土地使用优惠政策
(二十六)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鼓励利用宜林宜草荒山、荒地造林种草,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种草、谁经营、谁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林草所有权.国有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地依法出让给单位和个人进行造林、种草等生态建设的,可以减免土地出让金,实行土地使用权50年不变;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投资金额并符合生态建设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可以申请续期.利用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地进行造林、种草等生态建设的,可以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实行土地使用权50年不变;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转让(租)、抵押.
(二十七)对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坡耕地较多的地区,为保护当地粮食生产能力,在不影响生态建设的前提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将部分已经过多年整治、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坡度为15度至25度之间的耕地划定为基本农田,也可以将部分配套设施较好的新开发整理的耕地划定为基本农田.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基本农田种植业生产格局,发展经济作物,但不得破坏耕作条件.土地整理项目应优先安排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使保护区内有效耕地面积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增加国家对西部地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投入.西部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缴中央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原则上通过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全额下拨.把未利用土地开发成草地、园地,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认定能调整为耕地的,可折抵补充耕地指标,按耕地加以保护和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耕地的,在保证耕地占补平衡的前提下,其耕地开垦费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定标准的下限收取.
(二十八)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减少审批环节,及时提供并保障经济建设用地.需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在用地报批阶段,政府主管部门主要审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耕地占补平衡和征地补偿安置能否落实.报批资料可以根据审查的内容相应简化.征地补偿安置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防止各种搭车收费,同时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使用国有未利用地,可以免缴土地补偿费.建设项目用地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依法有偿使用国有土地,鼓励以招标、拍卖等方式供地.外商投资项目用地,确属必需的,经批准,可以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作价出资的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九、实行矿产资源优惠政策
(二十九)在国土资源调查计划中,优先安排西部地区的调查评价项目,工作经费向西部地区倾斜.重点安排西部地区重要矿产资源集中区、国家紧缺矿产和地下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以及地质工作程度较低地区、地质灾害严重地区的基础地质工作.
(三十)在西部地区由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按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以部分或者全部转为国有矿山企业或地勘单位的国家资本;勘查或开采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富铁矿、优质锰矿、铬铁矿、铜、镍、金、银、钾盐、铂族金属、地下水等矿产资源的;在国家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地区和重点开发地区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大中型矿山企业因资源枯竭,勘查接替资源的;国有矿山企业经批准进行股份制改造或对外合营时,国有资本持有单位以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入股的;国有矿山企业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确有困难的.
(三十一)在西部地区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减缴或免缴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铀、富铁矿、优质锰矿、铬铁矿、铜、钾盐、铂族金属、地下水等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大中型矿山企业为寻找接替资源申请的勘查、开发,运用新技术、新办法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包括低品位、难选冶的矿产资源开发及老矿区尾矿利用)的矿产资源开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探矿权使用费,第一个勘查年度可以免缴,第二至第三个勘查年度可以减缴50%,第四至第七个勘查年度可以减缴25%.采矿权使用费,矿山基建期和矿山投产第一年可以免缴,矿山投产第二至第三年可以减缴50%,第四至第七年可以减缴25%,矿山闭坑当年可以免缴.
(三十二)探矿权人投资勘查获得具有开采价值的矿产地后,可依法获得采矿权.允许将勘查费用计入递延资产,在开采阶段分期摊销.
(三十三)积极培育矿业权市场,促进探矿权、采矿权依法出让和转让.出让矿业权的范围包括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的矿产地、依法收归国有的矿产地和其他矿业权空白地.除采取依法申请批准方式外,可以采取招标、拍卖等其他方式出让矿业权.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可以采取出售、作价出资、合作勘查或开采、上市等方式依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也可以按有关规定出租、抵押探矿权、采矿权.
(三十四)对于外商从事非油气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除享受国家已实行的有关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免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1年,减半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2年的政策.对于外商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非油气矿产资源开采的,享受免缴矿产资源补偿费5年的政策.在中外合营方式中,中方以探矿权、采矿权入股的,其探矿权、采矿权应按规定依法评估确认,合理作价,由中方提供相关的地质成果资料.
十、运用价格和收费机制进行调节
(三十五)深化价格改革,进一步提高市场调节价格的比重.西部地区部分铁路运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航空支线实行浮动票价政策.列入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民族药价格,委托产地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三十六)调整电价和水价,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改革.积极疏导西部电网电价矛盾,单独核定西部地区各电网输配电费用,鼓励电力生产企业与用户直接签订购电合同,降低用户电费负担;适当降低东西部地区之间骨干电网联络线的输电费用,鼓励“西电东送”.在统筹考虑合理开发与承受能力的前提下,优先调整西北水资源短缺地区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维护成本开支得到合理补偿.西部地区城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而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开征污水处理费,已开征的可根据当地居民的承受能力,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逐步提高收费标准.西部地区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出台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三十七)对西部地区新建铁路和铁路支线实行特殊运价.根据国务院确定的新路新价政策,对西部地区新建铁路可以按照偿还贷款本息、补偿合理经营成本的原则,核定新线特殊运价,以保证西部地区新建铁路按期偿还建设贷款,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西部地区铁路建设.进一步研究西部地区新建铁路特殊运价与全路统一运价之间差价的补偿方式.对西部地区铁路支线实行支线特殊运价.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支线特殊运价的定价原则,具体价格水平由当地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确定;对具备条件的西部支线,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赋予铁路运输企业一定的价格自主权.

‘玖’ 近年来西部大开发的措施

大开发的范围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广西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面积68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71.4%。2002年末人口3.67亿人,占全国的28.8%。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22660亿元,占全国的16.8%。西部地区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大,战略位置重要。但由于自然、历史、社会等原因,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不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的40%,迫切需要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一)国家政策措施向西部地区倾斜,基础设施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四年来,国家加大了对西部地区建设资金投入的力度,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用于西部开发约3600多亿元,其中,长期建设国债资金2200多亿元。西部地区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增加9500多亿元。国家在西部地区新开工了50项重点工程,投资总规模7300多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000多亿元。青藏铁路新线铺轨317公里;西气东输东段工程全面建成,已向华东四省一市商业供气;西电东送新开工项目总装机容量2800多万千瓦,建设输变电线路9800多公里;新建和改造大型水库43座,塔里木河、黑河综合治理初见成效,两河下游胡杨林开始复活;新增公路通车里程累计7.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600公里;新建铁路新线、复线和电气化线路4570多公里,新建和改扩建机场30个,其中,竣工15个,在建15个。

(二)退耕还林工程全面启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显着加强。经过两年多的试点,从2002年起,退耕还林工程在以中西部地区为重点的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启动。到2003年底,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任务2.28亿亩,其中完成退耕地还林1.08亿亩,荒山荒地造林1.2亿亩,造林成活率基本可达到要求。四年多来,退耕还林工程直接增加中西部地区农民粮食、种苗和现金补助收入492亿元,促进了生态改善和农民增收。退凳好牧还草工程开始试点,安排治理严重退化草原1亿亩。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全面展开,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进入实施阶段。江河上游和西部中心城市污染治理的力度加大。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油路到县工程已基本完成总里程2.6万公里的建设;改造和新建300多个贫困县的出口公路1.7万公里;县际公路工程总里程4.6万公里,累计开工3.0万公里,完成路面工程4400公里。送电到乡工程解决了969个无电乡的通电问题。广播电视到村工程的实施使西部行政村通广播电视的比例达到97%以上。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基本解决了西部地区2600万人的饮水问题。2001年开始在云南、贵州、内蒙古、宁夏进行试点的生态移民工程,已使70万生活在生态环境恶让粗腔劣、不具备人类基本生存条件地区困难群众得到易地安置。

(四)科技、教育和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才开发力度加大。近年来,国家在西部地区累计安排科技开发项目2100多个,建设科研基地18个,支持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230个。安排7000多所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支持240多所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中专和技校建设,重点建设25所高校基础设施和152所大学的计算机校园网、500多所县级优质普通高中以及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示范试点等工程。支持西部地区建设260所贫困县医院、800多个疾控机构、290多个血站和血液中心,配备1190多辆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770多辆巡回医疗车,6万多个广播电视接收装置和一批基层文化设施。中央国家机关加大了对西部地区干部的培训,与西部地区交流干部人数增多,仅2003年,省部级干部交流 17人,220名局级干部到西部挂职;454名西部、少数民族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东部地区挂职锻炼。中央组织部、团中央、教育部等组织实施了博士服务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活动。

(五)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推进,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西部地区水电、天然气、石油、有色金属、棉花、糖料、水果、肉类等特色产品初步形成优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由1999年的35.2%提高到2002年的38.7%。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力度加大,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世界500强企业已有近百家到西部地区投资或设立办事机构。四年坦衫累计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5亿美元。东西部经济合作和对口支援加强。仅江苏、浙江、上海等省市投向西部地区的资金就达1000多亿元。

(六)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步伐加快。国家增加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建设资金投入和财政转移支付,全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和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全部纳入西部开发的范围。国家在西部开发投资中对西藏作了重点安排,第四次援藏建设项目117个,组织有关省市对口支援西藏建设项目70个,总投资400多亿元。国家在新疆布局了西气东输、水利开发、流域治理、退耕还林、交通建设、商品棉基地建设、优势资源勘探等一批重点项目。内蒙古、宁夏、广西自治区投资和经济快速增长。

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落后仍然是制约西部地区发展的薄弱环节,生态环境局部有所改善、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水资源短缺矛盾突出,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严重滞后,人才不足、人才流失严重,在改革开放方面存在较大差距,投资环境存在不少问题,自我发展能力不足。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既要有紧迫感,又要做好长期艰苦奋斗的准备,进行持续不懈的努力。

三、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的任务和措施

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方针政策和重点任务,把加快改革发展作为西部大开发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五个统筹",继续加强生态环境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西部教育"两基"攻坚,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改善投资环境,努力开创西部大开发的新局面。

(一)坚持"五结合",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继续抓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作重点是巩固成果,在"五结合"上下工夫。2004年安排退耕地还林任务1000万亩,荒山荒地造林任务5000万亩。集中治理25度以上陡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特别是江河两岸、湖泊水库周围的陡坡耕地。要因地制宜,尊重自然规律,注重实效。退牧还草工程要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政策措施。2004年安排退牧还草任务9000万亩。要把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与基本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封山禁牧舍饲结合起来,解决好农民吃饭、烧柴、增收等长远生计问题。

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落实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任务。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环境监管,加强江河上游水污染治理、工业污染防治、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环境保护工程。加强西部地区中心城市环保设施建设。

(二)坚持"抓两头",继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抓好关系西部长远发展的重大工程和与群众当前利益密切相关的中小项目。集中力量建设好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水利枢纽、交通干线等重大项目,在抓紧续建工程的同时,根据规划要求和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2004年适时新开工一批重点工程。加强西部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2004年再安排开工建设县际公路1.6万公里,继续实施人畜饮水工程、县城电网改造工程,完善部分地区农网改造,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缺电县电力设施建设。支持西部地区已通电自然村(20户以上)通广播电视建设。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三)推进"两基"攻坚和公共卫生事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西部地区科技能力建设和重点科研基地建设。加快发展西部地区农村基础教育。要用五年时间实现西部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集中力量支持西部未"普九"县的中小学校舍和初中寄宿制学校建设。逐步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免除杂费、书本费,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加强贫困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建设,重点支持以乡镇卫生院为主体的农村医疗设施建设,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继续支持西部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及乡镇文化站建设。

(四)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强西部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抓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把加快发展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增强西部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根据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和产业比较优势,要着力培育能源、矿产、旅游和特色农业等优势产业。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先进适用技术为支撑,走市场配置资源的新路子。由国家投资或需国家批准的重点项目,只要西部地区基本具备条件,有市场,有竞争力,应当优先在西部地区布局。

(五)大力改善西部地区发展环境,扩大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合作。西部地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形成社会信用制度。积极推进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把东中部地区的资金、技术和人才优势与西部地区的资源、市场和劳动力优势结合起来,实行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建立市场化的地区之间企业协作机制。要依托优势产业、重点工程、重点地带,吸引外来投资。提高对外开放水平,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优势产业发展,参与国有企业改造、重组。

(六)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要认真研究、借鉴国际上成功的经验,结合西部大开发的实践,加强对带有全局性和制度性的重大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在国家总体法制框架下,以制定《西部开发促进法》、《西部开发生态环境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以推动西部地区法制环境改善为中心,加大法制建设工作力度,为西部大开发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西部地区人才开发十年规划》。制定灵活的用人政策,创造良好的用人机制和环境,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加大县处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交流力度。建立大中城市专业人员到西部地区基层服务制度。加大人才培养和培训力度 。

(七)研究落实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开展"十一五"西部开发规划前期研究工作。要抓紧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西部开发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中,要将本届政府关于西部大开发的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开展"十一五"西部开发规划的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启动重点经济区域规划编制工作。

‘拾’ 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方案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5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提出贯彻新发展理念,形成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中国在2000年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此后给予的一系列政策支持使西部地区得到了持续高速发展,为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跟跑、并跑乃至领跑奠定了基础。如今20年过去了,西部大开发战略也迎来了进一步发展的新契机。

此时对西部大开发明确新方向、确定新目标、提出新要求和建立新机制,有利于巩固西部大开发取得的成绩,并开启西部大开发的新格局和新征程。

这份超万字的重磅指导意见,共七大点三十六条,就加快形成西部大开发新格局,推动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许多可操作性强的具体举措意见,为西部大开发下一个“10年”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现阶段判断:四个“依然”一个“仍然”

《意见》充分肯定了西部地区的发展成绩,指出西部地区经济 社会 发展取得重大 历史 性成就,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 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基础,也扩展了国家发展的战略回旋空间。

但也对西部地区现阶段发展作出深刻 历史 判断。

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巩固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与东部地区发展差距依然较大,维护民族团结、 社会 稳定、国家安全任务依然繁重,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 、实现 社会 主义现代化的短板和薄弱环节。


新格局: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

《意见》总体要求提出,强化举措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形成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根据“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意见》对西部大开发作出“分两步走”的目标部署,清晰擘画了加快西部大开发新格局的时间表、路线图。

到2020年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营商环境、开放环境、创新环境明显改善,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 。

到2035年,西部地区基本实现 社会 主义现代化,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通达程度、人民生活水平与东部地区大体相当,努力实现不同类型地区互补发展、东西双向开放协同并进、民族边疆地区繁荣安全稳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国宴隐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张立群表示,在第一个百年的目标即将实现,要开始迈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这样一个 历史 时点,《意见》从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和问题,依然是在着眼和着手于解决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我国当前发展的基本矛盾和问题。它对于我们整个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是一个重要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中的重点内容:

1、结合西部地区发展实际,打好污染防治标志性重大战役,实施环境保护好祥猛重大工程,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精准研判可能出现的主要风险点,结合西部地区实际,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拿出改革创新举措。坚持底线思维,强化源头管控,有效稳住杠杆率。

2、在西部地区布局建设一批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职学校,支持“双一流”高校对西部地区开展对口支援。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西部地区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健全以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体制,鼓励各类企业在西部地区设立 科技 创新公司。支持国家 科技 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在西部地区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

3、推动发展现代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智能+”产业,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 旅游 ”等新业态发展,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依托风景名胜区、边境 旅游 试验区等,大力发展 旅游 休闲、 健康 养生 等服务业,打造区域重要支柱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特别是专业服务业,加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4、优化煤炭生产与消费结构,推动煤炭清洁生产与智能高效开采,积极推进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稳步开展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等升级示范。建设一批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加快煤层气等勘探开发利用。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开展黄河梯级电站大型储能项目研究,培育一批清洁能源基地。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就地消纳。继续加大西电东送等跨省区重点输电通友桥道建设,提升清洁电力输送能力。

5、加强横贯东西、纵贯南北的运输通道建设,拓展区域开发轴线。强化资源能源开发地干线通道规划建设。加快川藏铁路、沿江高铁、渝昆高铁、西(宁)成(都)铁路等重大工程规划建设。完善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提高物流运行效率。加强航空口岸和枢纽建设,扩大枢纽机场航权,积极发展通用航空。合理规划建设一批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骨干治理工程和大型灌区工程,加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山洪灾害防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人口分散区域重点小型标准化供水设施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6、积极参与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支持新疆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形成西向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文化科教、医疗服务中心。支持重庆、四川、陕西发挥综合优势,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和开发开放枢纽。支持甘肃、陕西充分发掘 历史 文化优势,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通道、节点作用。支持贵州、青海深化国内外生态合作,推动绿色丝绸之路建设。支持内蒙古深度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提升云南与澜沧江-湄公河区域开放合作水平。

7、积极实施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完善北部湾港口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港口群,加快培育现代海洋产业,积极发展向海经济。进一步完善口岸、跨境运输和信息通道等开放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开放物流网络和跨境邮递体系。加快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

8、鼓励重庆、成都、西安等加快建设国际门户枢纽城市,提高昆明、南宁、乌鲁木齐、兰州、呼和浩特等省会(首府)城市面向毗邻国家的次区域合作支撑能力。支持西部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投资贸易领域依法依规开展先行先试, 探索 建设适应高水平开放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研究在内陆地区增设国家一类口岸。研究按程序设立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开发区。

9、完善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布局,支持在跨境金融、跨境 旅游 、通关执法合作、人员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开展创新。

10、推动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逐步向规则制度型转变。落实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开放制造业,逐步放宽服务业准入,提高采矿业开放水平。支持西部地区按程序申请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支持区域内企业开展委内加工业务。

11、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支持青海、甘肃等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探索 协同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依托陆桥综合运输通道,加强西北省份与江苏、山东、河南等东中部省份互惠合作。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和北部湾经济区建设,鼓励广西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东西部自由贸易试验区交流合作,加强协同开放。支持跨区域共建产业园区,鼓励 探索 “飞地经济”等模式。加强西北地区与西南地区合作互动,促进成渝、关中平原城市群协同发展,打造引领西部地区开放开发的核心引擎。推动北部湾、兰州-西宁、呼包鄂榆、宁夏沿黄、黔中、滇中、天山北坡等城市群互动发展。支持南疆地区开放发展。支持陕甘宁、川陕、左右江等革命老区和川渝、川滇黔、渝黔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毗邻地区建立健全协同开放发展机制。加快推进重点区域一体化进程。

12、深入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坚定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保障好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保护好冰川、湿地等生态资源。

1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和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 探索 低碳转型路径。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推进绿色小水电改造。加快西南地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强化西北地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工作。加强跨境生态环境保护合作。

14、 探索 集体荒漠土地市场化路径,设定土地用途,鼓励个人申领使用权。深入推进主业为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类地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资源性产品等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定价成本信息公开制度。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开展电力现货交易试点。

15、提高西部地区直接融资比例,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发行上市融资、再融资,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融资。西部贫困地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适用绿色通道政策。

16、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着力降低物流、用能等费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审慎包容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防止任意检查、执法扰民。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持续深入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形成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17、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18、支持商业金融、合作金融等更好为西部地区发展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西部地区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落实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等监管政策,在风险总体可控前提下加大对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调配信贷资源,加大对西部贫困地区扶贫产业支持力度。支持轻资产实体经济企业或项目以适当方式融资。增加绿色金融供给,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绿色转型升级。依法合规 探索 建立西部地区基础设施领域融资风险分担机制。

19、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分红等中长期激励。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有关规定在西部地区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允许退休公职人员按有关规定在西部地区创业。

20、实行负面清单与鼓励类产业目录相结合的产业政策,提高政策精准性和精细度。在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基础上,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进行动态调整,与分类考核政策相适应。适时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加大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的支持力度,自然资源调查计划优先安排西部地区项目。凡有条件在西部地区就地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支持在当地优先布局建设并优先审批核准。鼓励新设在西部地区的中央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当地注册。适当降低 社会 保险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21、稳妥有序推进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改革。中央财政在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各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中,继续通过加大资金分配系数、提高补助标准或降低地方财政投入比例等方式,对西部地区实行差别化补助,加大倾斜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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