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哪些
法律分析: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1、劳动者应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解相关的职业病防护知识;自觉遵守企业制雀迅历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并正确地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报告。
2、争取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享受教育培训权、健康服务权、知情权、顷搜卫生防护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作业权、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决策权、工伤社会保险权、赔偿权及特殊保护权等。
3、通过岗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告知,告知劳动者本单位主要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如何预防。
4、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告知,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5、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应在设备醒目的位置上昌信设置警示标识,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㈡ 职业病防治中,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哪几项
法律分析:享受特殊保障权,未成年工、女工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劳动者依法享有特殊职业卫生保护。1、享受教育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享受健康服务权,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享受知滑租情权、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等。4、仅受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享受批评、检举、报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享受拒绝违章作业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6、享受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7、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8、享受赔偿权,对职业危害造成的健康损害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信碧兆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慧笑、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㈢ 职业病防治中,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哪几项
法律分析:
职业病防治法将赋予劳动者免受职业病危害、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8项权利,包括知情权,培训权,特殊保障权,检举、控告权,拒绝冒险作业,参与决策权,职业健康权,损害赔偿权。其中需要说明的是:
1、知情权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职业病防治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2、培训权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知识,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劳动者有权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这都是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内容。
3、拒绝冒险权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在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下从事职业危害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的冒险作业。用人单位若与劳动者设立劳动合同时,没有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歼改害及其后果等告知劳动者,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4、检举、控告权
职业病防治法在总则中就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薯咐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是职业病防治法赋予劳动者一项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用人单位若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检举、控告权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劳动合同,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这种行为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十三条 国家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建立健全职氏手判业健康工作机制,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提高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
用人单位应当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
衍生问题:
劳动者可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是什么?
答: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㈣ 劳动者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法律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享有下列芦悔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启并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陪旁正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㈤ 劳动者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法律分析:1、获得职业工生教育、培训;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有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角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滚拦工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拿备帆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消雹必须经过培训。
㈥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劳动者享有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参与用人单位职脊模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法律分析】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所享有的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劳动者还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和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竖野搏实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余祥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㈦ 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老衫桥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塌答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7)中国职业卫生有哪些保护权利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侍猛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㈧ 职业病防治法中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哪几项
法链宴律分析: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要春穗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棚森银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㈨ 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哪些
【法律分析】
劳动者到企业干活,付出劳动的同时享受相关劳动保障。在职业病防治条例中,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卫生保护权利。对于劳动者来说,在工作过程中保障身心健康是很重要的,特别是污染企业干活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局绝指;(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宏孙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桐配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㈩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谁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法律分析: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誉汪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茄巧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庆纳仔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