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国的外交政策
简述中国外交的四个时期
?第一阶段(50年代):①新中国在平等互利和相互尊重主权的原则下,积极发展与苏联、邻国和新兴民族独立国家的外交关系,打破了帝国主义的孤立和封锁。
②新中国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参加日内瓦会议和万隆会议,不仅标志着外交政策的成熟,还打开了外交新局面,国际地位空前提高。
③在冷战格局下,世界分裂为两大阵营,新中国坚定地站在社会驻义和民主阵营一边,采取“一边倒”方针,这是新中国的惟一正确选择,不仅成功地维护了国家主权,也沉重地打击了帝国主义。
?第二阶段(60年代):苏联推行霸权主义,中苏关系恶化;美国发动越南战争,威胁中国,中国采取“两只拳头回击”。
为了捍卫国家主权,坚决反对两个超级大国的霸权行径。
这一时期,中国的国际环境恶化。
?第三阶段(70年代):①由于中国的发展壮大和第三世界的兴起和斗争,中国在联全国的合法席位得到恢复。
②由于美苏争霸形势的变化和两大阵营的内部分化,中美、中日关系实现正常化。
③毛泽东提出“三个世界”的理论,中国积极发展与第三世界的外交关系,从而形成了“一条线,一大片”的外交突破,中国成为国际舞台上举足轻重的力量。
?第四阶段(80年代至今):美苏争霸互有攻守,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冷战结束,第三世界壮大发展,使和平与发展成为国际社会的两大主题。
中国对外实行开放政策,在外交上“无敌国”,只有“合作伙伴”和“竞争对手”,始终不渝地坚持独立自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积极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发
‘贰’ 中国对外政策
中国对外政策具体如下:
1、中国始终奉行独立自主的原则;
2、中国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
3、中国积极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4、中国愿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建立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的前途是同世界的前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加强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支持被压迫民族和发展中国家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的正义斗争,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
‘叁’ 中国的外交政策是什么呢
1、改善和发展同发达国家关系,拓宽合作领域,妥善处理分歧,推动建立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新型大国关系。
2、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巩固睦邻友好,深化互利合作,努力使自身发展更好惠及周边国家。
3、加强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正当权益,支持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永远做发展中国家的可靠朋友和真诚伙伴。
4、扎实推进公共外交和人交流,维护我国海外合法权益。六是开展同各国政党和政治组织的友好往来,加强人大、政协、地坊、民间团体的对外交流,实国家关系发展社会基础。
(3)中国实施过哪些外交政策扩展阅读:
中国人民愿意与世界各国人民交朋友,增进了解和友谊,因为很多误解正是由于彼此缺乏了解而产生的。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民族尊严是天职,从未在国际舞台上制造议题、无事生非,基本上都是针对西方歪理邪说、不实指控被动作出回应、解答和批驳。韬光养晦不是无所作为,任何国家和个人不要指望中国忍气吞声、挨打受气。
‘肆’ 我国对外采取了什么政策和措施呢
法律分析:中国坚定不移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这一政策的基本目标是维护中国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其主要内容包括:
1、中国始终奉行独立自主的原则。对于一切国际事务,都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立场和政策,不屈从于任何外来压力。中国不同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结盟,不搞军事集团,不参加军备竞赛,不进行军事扩张。
2、中国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中国认为,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一员。国与国之间应通过协商和平解决彼此的纠纷和争端,不应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能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内政。中国从不把自己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强加于人,也决不允许别国把他们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强加于我们。
3、中国积极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中国认为,新秩序应该体现历史发展和时代进步的要求,应该反映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愿望和共同利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应该成为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基础。
4、中国愿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建立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中国重视改善和发展同发达国家的关系,主张国与国之间应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相互尊重,求同存异,扩大互利合作。对彼此之间的分歧,应在平等与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坚持进行对话,不搞对抗,妥善加以解决。
积极发展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与邻为善、以邻为伴。中国同绝大多数邻国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与周边国家的互利合作蓬勃发展。
5、中国实行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政策,愿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和地区广泛开展贸易往来、经济技术合作和科学文化交流,促进共同繁荣。
6、中国积极参与多边外交活动,是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的坚定力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十三条 对于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除本法规定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可以规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反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