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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的听证存在哪些问题

发布时间:2023-03-24 05:06:05

Ⅰ 听证后必须形成听证记录吗

必须形成听证记录
行政听证
作出行政决定的程序
行政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的活动。听证制度是促进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听证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和现代行政程序的重要支柱性制度,是现代制度所追求的公正性与民主性的集中表现。
中文名
行政听证
主体
行政机关
方法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
性质
作出行政决定的一种程序
简介起源制度及内容相关法规行政强制法基本原则注意事项存在问题解决问题TA说
简介
行政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的、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然后根据双方质证、核实的材料作出行政决定的一种程序。行政听证程序是行政程序的核心和灵魂。其目的在于弄清事实、发现真相,给予当事人就重要的事实表现意见的机会。通过实行行政听证制度,使得行政过程的公开性、透明度得以提升,在有效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亦能优化行政机关的对外形象,公民与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均能得到竖昌增强。
起源
听证程序起源于英美法系的自然公正原则。最初它适用于司法领域,称之为司蚂坦法听证。由于其公正性,后逐渐适用于立法领域,称之为立法听证。进入20世纪后,听证程序进入了行政领域,称之为行政听证。行政听证制度既是听政制度的一个重要分类。美国是最早在法律上确立听证制度的国家。1946年的《联邦行政程序法》规定:凡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公民利害关系的行政决定,包括制定行政规章和行政裁决,都应当给予利害关系人陈述意见的机会,除非法律有例外的规定。该法的制定,改变了传统以行政效率优先的行政法原则,而代之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对行政权力的行使加以控制的行政法原则。因此,听证程序构成了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内容,并为许多国家所仿效。中国的听证程序产生于1996年通过的《行政处罚法》,主要是在借鉴美国听证制度的基础上产生的。听证程序对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增强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由于我国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强大的权力和优越的地位,其行政处罚的对象又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因而,如何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到非法侵害,如何约束行政机关公正行使权力,这就成为我国“依法治国”余物扒、“依法行政 中的一个重大问题。而听证程序则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充分行使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设置了一种程序上的保障制度。在听证程序中,当事人有权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主张;有权为自己辩解;有权要求行政机关提供证据和处罚依据;有权与执法者进行对质和辩论。同时,听证程序的运用,也可使行政机关在执法时,防止执法人员主观臆断,滥用职权

Ⅱ 中国当前发展存在哪些问题

一、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尚未扭转

目前,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尚未扭转,收入分配差距仍然是人民群众关注的一个热点社会问题。另外,在国民收入的分配方面,劳动者报酬比重下降的趋势值得注意。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虽然有所增强,但贡献仍然较低。

二、劳动关系不和谐问题仍突出

目前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劳动合同书面签订率低,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二是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三是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甚至强迫劳动者签订“生老病死与用人单位无关”之类的违法条款。

三、医疗卫生问题尚未根本改观,医患矛盾呈现增加之势

由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未出台,实质性的体制改革未能启动,“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然存在,1亿多进城农民工的基本医疗还没有被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全社会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真正实施充满期待。另一方面,由于“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引发民众对医疗卫生机构不信任、部分医卫人员医德欠缺、医患沟通机制和医患矛盾调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的存在,医患纠纷继续呈增加趋势。

四、食品和住房价格增长过快,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受到一定影响。

我国面临着比较沉重的通货膨胀压力。食品价格上涨虽然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但使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家庭生活水平受到一定影响。此外,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短期仍难以缓解,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需要加快完善。

五、涉及民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增多

由于人们对工业高度发达的负面影响预料不够,预防不利,导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机: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

(或由于人为的因素,环境受到有害物质的污染,使生物的生长繁殖和人类的正常生活受到有害影响。)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六、老龄问题

老龄问题又称人口老龄化问题,一般指人口中60岁及60岁以上的人口比例增大,从而影响社会生产和生活的问题。人口老龄化是新世纪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一项重大社会问题。在发达国家较为突出,不发达国家则被高出生率造成的人口年轻化掩盖了这一现象。

Ⅲ 可以举行听证的范围有哪些

属于听证范围的有:
1、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2、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3、较大数额罚款;
4、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5、其他情形。
听证的含义:
听证是指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尤其是行政主体在作出不利于当事人的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听证的意义:
(1)主要是给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提供了法定的陈述意见和申辩的机会,有效保护其实体权益。
(2)为行政机关作出正确的行政许可决定提供了基础。
通过听证程序听取利害关系各方的意见,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充分了解各种不同的意见,发现案件的有关事实,便于正确认定事实、作出决定。
(3)设立听证程序可以提高行政效率。
在西方国家,普遍认为听证影响效率但是能够保持公正,但我们认为听证能够让行政机关和相对人相互沟通,减少争议,减少老百姓申请复议、诉讼的可能性,从而使行政机关较少地陷入有损行政效率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程序之一,提高行政效率。
听证适用事项的范围:
听证适用事项的范围在《许可法》中也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在《行政处罚法》中对听证适用事项的范围就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对其中较大数额的罚款也有明文规定,与此相比较,《许可法》在这方面的规定解释余地太大,没有《处罚法》好操作,这可以说是《许可法》的一个缺陷。按照《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听证适用事项的范围分为两块:
1、行政机关主动举行听证的事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许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由于行政许可行为复杂多样,不易概括,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机关应当主动举行听证的具体事项未予列明,而留待单行法规定和行政机关自己决定。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行政机关就没有主动听证的义务。行政机关主动听证的事项,一般是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目的是为了便于行政机关掌握有关信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对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举行听证的,参加听证人员包括申请人,还可以包括对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社会公众。
2、行政机关应申请举行听证的事项: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棚丛扮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郑宴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对申请人不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可以不组织听证。行政听证程序适用的事项范围应当平衡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听证成本与听证的效益。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链灶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Ⅳ 中国油价有听证制度吗

昨天,国内成品油价格又一次上调,随之,各种质疑之声纷至沓来。就在全国成品油大范围涨价的数小时后,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对人们此前普遍关注的、不胫而走的问题、消息,作出回应。针对盛传的油价上涨后取消养路费的说法表示,调价与养路费是两回事。同时,对于涨价后石油公司的利润去向问题也做了明确回答。
发改委说
养路费未与国际接轨
背景:有网民反映,在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同时,为何仍征收养路费,他们认为国内消费者承担的费用远高于国外。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征收养路费与石油调价是两回事。我国油价中目前未包括道路修建和养护的费用,这是我国石油价格构成与国外不同之处。欧洲国家石油价格中包括
燃油税,同时出于环保要求和抑制石油资源消费的目的,对汽、柴油消费课以重税,燃油税在零售价格中的比重通常超过50%,高的达70%以上。
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英国汽油零售价折合人民币为每升12.8元;法国汽油零售价折合人民币为每升12元,均比我国汽油平均零售价高两倍左右。我国还没有实行燃油税制度,即使考虑养路费的负担因素,国内消费者负担也低于欧美国家。
油价上涨可以不听证
背景:油价数次调整的消息发布,均没有任何预兆,让百姓感觉突然,而且究竟该不该涨、什么时候涨、涨多少都没有公众的意见参与。民间有声音认为:油价上涨也应该举行听证。
该负责人表示,成品油价格可不举行听证。按照规定,实行价格决策听证的商品和服务的范围主要包括重要的公用事业、重要的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经营的行业等三类。一般来说,公共交通、邮政、电信、城市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等价格与收费都可以列为听证项目。成品油没有列入听证目录,可不举行听证。
涨价不是垄断造成的
背景: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被认为操纵了国内的石油资源,因此被普遍认为,涨价是两大巨头垄断造成的。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石油行业是政府管制下不充分竞争的行业。石油开采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企业以及陕西地方企业;石油炼制有中石油、中石化及部分地方炼油企业;石油销售环节,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公司负责批发,中石油、中石化及部分专项用户和社会加油站负责成品油零售。现在全社会有加油站9.2万座,其中中石油、中石化两家全资和控股的加油站约占44%,其他加油站约占56%。他表示,提高成品油价格的主要原因是国际石油价格上涨。
利润用于公司再投入
背景:近两年石油价格大幅度上涨,各国石油公司利润都有大幅度增加,越来越多的人想知道,他们逐渐增长的利润哪去了。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2005年中石油、中石化分别实现净利润1334亿元和396亿元,比上年增长28.4%和23%。
中石油、中石化是国有控股企业,担负着保障国家石油供应的责任。国家在两家企业中持有股权分得的利润,主要用于再投入,

Ⅳ 行政复议存在的问题

行政复议在实现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监督的同时,更成为行政相对人可选的争议解决方式之一。然而由于立法技术的不成熟,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无论是在机关设置、法律责任承担、审理程序还是在与司派磨法的衔接问题上都行政复议在实现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监督的同时,更成为行政相对人可选的争议解决方式之一。然而由于立法技术的不成熟,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无论是在机关设置、承担、审理程序还是在与司法的衔接问题上都存在诸多不足。
一、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正式建立于1990年,国务院遂颁布了《行政复议条例》,使行政复议真正实现了实施过程中的法律保障,有力地促进了该制度的发展。接着,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又制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行政复议制度进入了进一步完善的新阶段。
首先,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定位力求凸显它的救济功能。《行政复议法》开篇提到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保护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可以看出立法机关开始更为准确的对待行政复议制度。
其次,行政复议的体制从原先的条条管辖转变为现行的条块结合管辖,即《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的相对人既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国务院最终裁决权的出现不仅拓宽了相对人不服省部级机关行政复议决定的救济渠道,而且还强化了国务院对其所属各部门及省级人民政府的监督。
第三,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大大拓宽《行政复议法》以概括加列举的方式明确除法律排除的以外,一切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并首次将部分尘行斗纳入其中。
第四,行政复议在申请和审理上的相关规定都更加完备。《行政复议法》延长了相对人提请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从15日延长至60日),并引入了书面和口头相结合的申请方式,而对于行政复议机关的受案审查期限却相应的缩短了(从1O日缩短为5日)。此外,在审理程序上,《行政复议法》在《行政复议条例》书面审查的基础上增加了言词审理的方式,并首次明确了被申请机关的问题。
最后,《行政复议法》强化了复议的法律责任。原《行政复议条例》虽然也有类似规定,但由于过于笼统故而缺乏有效性。现行的行政复议制度对此进行了完善,在责任主体、责任形式以及适用情形上都做出了新的较为具体的规定。
二、我国现行行政复议制度的不足
第一,从行政复议机关和机构上说,现行的行政复议制度并未赋予行政复议机构独立的法律地位,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复议结果的公正性。《行政复议法》第3条规定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根据此项条文,行政复议机构并非独立的法人实体,而需依附于所在的行政机关。这样,由于行政复议结论加盖的是本级行政机关的公章,是以本级行政机关的名义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行政复议机构的工作就难免要受其左右,有时甚至要根据某种指示来办事。此种行政复议机构不能自主表达最终意见的现象,即它的非独立地位,将会使复议结果的公正性大打折扣。
第二,从行政复议的审理方式上说,现行的行政复议制度未能完全引入听证程序,而确立以书面审查为主的审理方式,不但限制了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杈和申辩权,也使得行政复议过程缺乏公开性和透明性。《行政复议法》第22条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带尺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这种审理方式固然能提高行政复议的效率,但是它的弊端也不容忽视:减少了行政相对人的参与机会;增加了暗箱操作的可能性;有时还无法核实证据的真实性。
第三,从行政复议的审理制度上说,由于非司法化的性质定位,现行的行政复议制度遗漏了许多有价值的内容,使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行政复议作为一种争议解决机制自然无可避免地会带上行政性和司法性的双重特性。然而非司法化的定位却使它不得不放弃一些带有司法味道的审理制度,包括: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因与所处理的事务有利害关系而得的制度;行政相对人有权委托律师代为参加行政复议的律师代理制度:包括证据种类、各方当事人举证范围和具体事项以及行政复议机关对证据的调取、收集及审查等更为完备的证据制度:在复议决定做出后应当告知复议申请人如果不服有权向特定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告知制度等。
第四,从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律责任上说,《行政复议法》虽细化了其内部法律责任的承担,但对它外部法律责任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默认,却仍容易使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时疏于尽职而一律做出维持决定。《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有数据为证:根据调查统计,1999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对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做出维持决定的比率为51%,而2000年和2001年的该比率分别为52%和行政复议机关这种只顾自身利益的做法,不但使行政复议机制流于形式,与其设立宗旨背道而驰,更是极大地增加了行政相对人的不信任感而不得不另寻他径。
三、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几点建议
第一,在全国范围建立统一的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行政复议委员会在我国是完全可行的,它不但能解决现有制度下机构臃肿、秩序混乱、人员庞杂的问题,还可以使复议审理者获得独立的法人地位,解决原审理机构依附于复议行政机关的问题。笔者对此的设想是行政复议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可设四级:即县级政府设立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市级政府设立的行政复议委员会、省级政府设立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国务院设立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这些复议委员会在管辖复议案件权限上的分工是:对县级政府各工作部门、乡(镇)级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出复议的,由县级政府设立的行政复议委员会管辖:对市级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出复议的,由市级政府设立的行政复议委员会管辖:对省级政府的各工作部门、市级人民政府以及省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出复议的,由省级政府设立的行政复议委员会管辖,对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出复议的,由国务院设立的行政复议委员会管辖。
第二,确立以听证为原则以书面为辅的复议审理方式。听证程序最大的优势在于它能使双方当事人积极参与其中,增加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对于以独任审理进行的非正式听证,听证官可以选择在自己的办公室内进行。他只需简单的对当事人进行讯问,当事人之间不进行交叉询问,因此通常一件不太复杂的案件的听证只需十几分钟。如此,在确立以听证为原则的复议审理方式时,我们还可以根据复议案件的复杂性和它对行政相对人权利影响的大小程度进一步明确正式听证和非正式听证的各自适用范围。这样既可以发挥正式听证形式对复议申请人的权利保护功能,又可以发挥非正式听证的便民与效率优势。当然,如果复议申请人要求或是复议机关提出并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复议也可以使用书面审查的形式。采用此种方式在他国早已有先例,如在澳大利亚就有此规定:裁判所只有在当事人同意时才能不经听审而直接依据向其提交的材料裁决案件。此外,笔者认为复议审理在程序上的完善还应增加、律师代理制度、完备的证据制度和告知制度。尤其是回避和告知制度,它们是更为人性化考虑的一种体现。
第三,增加行政复议机关成为可能发生的行政诉讼之被告的情况。如前所述,居高不下的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其实是源于法律自身规定的欠妥善,相关条款无异于在鼓励行政复议机关不要轻易对原具体行政行为做出改变。因此,增加行政复议机关成为被告的情况就势在必行。笔者认为现有条文可以如此更改。经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和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这是因为:首先,当原具体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改变时,如果行政相对人有异议,那么由于他针对的是改变后的新决定所以理应由复议机关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其次,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改变表明复议机关对此持许可态度,此时虽然复议机关并未直接对行政相对人作出争议涉及的具体行为,但正是在原行政机关和行政复议机关的共同决定下,行政相对人才不得不承担该项义务,所以此时他若有异议,复议机关就理应成为共同被告。
第四,协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审理范围,并在行政复议领域贯彻司法最终原则。首先,国务院应走下神坛,规定经国务院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相对人若有不服仍可诉诸法院。其次,应调整行政诉讼的审理范围使其与行政复议基本保持一致。也就是说,除了肯定法院可以接纳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外,还应赋予其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审理权。正如有学者所说:从法治角度说,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判断权不仅应给行政机关,似乎更应给司法机关。
最后,由于法院审理案件一直奉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因此对于行政复议机关针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理的复议决定,由于行为本身不存在合法性问题,所以法院似乎不宜对其直接涉及。但是如果行政复议结果确实存在失误,那么法院却可以以复议机关的失职审理为由而做出发回重审的判决。这么一来,不但避免了司法干预行政的尴尬,又实现了司法对行政的完全监督。

Ⅵ 我国存在哪些民生问题

问题一:我国目前还存在哪些民生问题 十大民生焦点问题:
第一个就是收入分配问题,就是我国的贫富差距,基尼系数是0.4%,但现在已经突破这个警戒线了,所以要关注这个问题和解决这个问题。
第二是教育乱收费问题,刚刚退休的张保庆怒斥了教育腐败现象,一个是教育乱收费,一个是教育助学贷款。
第三个问题是医疗费用高、药价居高不下。
第四个问题是农村医疗保障问题。这两个问题是国务院发展研究出台了一个报告,关于我国的医疗改革的评价报告,最后说是不成功的的医疗改革。措施: (1)、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促进公益性卫生机构的改革与发展。在基本医疗方面,以 *** 投入为主,针对绝大部分的常见病、多发病,为全民提供所需药品和诊疗手段的基本医疗服务包,以满足全体公民的基本健康需要。
(2)、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加大 *** 的投入,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3)、实施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以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减轻农民经济负担。鼓励城市医师到县乡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并逐步形成一项制度。
(4)、彻底实行医药分开。 *** 工作的重点应主要集中于非基本医疗领域,特别是营利性医疗服务机构。主要的调控手段一是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严格限定医院的收入比例,全面推行医药分开,二是辅之以严格的价格监管和相应的惩戒手段,最大限度地控制医药合谋问题。
第五个问题是农民征收问题。胡 *** 、 *** 领导执政之后,花了很大的力气解决“三农”问题,但这方面的问题由于积累的问题太多,现在仍然是一个民生焦点问题。
第六个问题是安全生产问题,安全生产一直是近几年来屡禁不止的事情。大家知道在2003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过,当然它包括矿难、瓦斯爆炸等等。
食品安全
对策
1、加大源头污染治理力度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3、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经营秩序4、严查大要案与建立长效机制并重
第七个问题,就业指标,社会保障问题和劳动者工作环境的问题。比如说现在劳动者的生命保障问题。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我在想这几年的公务员报考率和大学生的就业严峻形势是有关的,去年是30:1,今年大约是50:1,其中一部分还是给在职的,到大学生这里怕是60:1、70:1。贫困大学生的问题,地方 *** 和地区联手,阻碍贷款的发放,中央
台了很好的政策,但地区贷款放不下去。这也是值得思考问题。
解决就业问题:重要观点: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这一问题的举措:国家应做到――加强宏观调控,扩在就业门路,发展第三产业,完善社会就业服务体系。企业应做到――调整国有企业布局,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农村应做到:――发展城镇化;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化转移。个人应做到―― 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职业技能,转变就业观念;
第八个问题就是禽流感,比如说癌症村。
第九个问题是 一个是能源、资源问题,能源和资金有区别也有联系。石油作为一种资源,又是一种能源。水是资源,水一发电就成了能源了。我国的GDP在世界上占到六位、七位之间,但国际竞争力近两年是下降的。有两个原因,一个是资源使用效果低,还有一个是我国的能源资源已经是一个发展的瓶颈。最近的电荒、煤荒、油荒,我去年去上海,在火车上遇到几个人,他们几个人是国家派去浙江收购粮食,保证上海的粮食储备。我国是一个自愿达国,又是一个资源小国,很多常量、产量都是世界第一,但我国又是人口大国,这样下来就是小国了。要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社会,这是中央提出的。
节能的对策
1、 *** 建立节能管理体系,加强监督力度2、健全法律、法规,调节人们的节能......>>

问题二:中国的民生问题有哪些? 就目前中国来看,存在以下民生问题:
第一个就是收入分配问题,就我国来看,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基尼系数在0.4%,但是现在已经突破这个警戒线了,这个问题是非常值得我们关注的。
第二个就是我们的教育问题。教育问题包括了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和教育乱收费的问题。
第三个问题是农村医疗保障问题和医疗费用高、药品居高不下。虽然现在在农村大多数的人都买了医疗保险,但是在报销的时候遇到了还能多麻烦,而且现在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也困扰着大家,让人们大病医不起,小病不敢医。
第四个问题是安全生产的问题。安全生产一直是最近几年来屡禁不止的事情,比如说矿难、瓦斯爆炸、食品安全问题,就今年而言,食品安全我们国家是非常重视的。
第五个问题是就业指标、社会保障问题和劳动者工作环境的问题。比如说劳动者的生命保障问题,大学生的就业问题。现在有很多的大学生存在被就业的问题,就业形势非常严峻
第六个问题是能源、资源问题。就目前我们国家而言能源资源存在的问题是使用效率低,节约意识不强。就最近的电荒、煤荒、油荒中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国家的资源能源的发展出现了瓶颈状况。
就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政策来应对:
一、就针对收入分配这个问题,有以下措施:
1、我们应该提高高收入人群的税收,用税收政策来调节收入差距。
2、应严格规范收入分配的秩序。建立合理的工资决定机制。
3、实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证劳动力与劳动力使用者具有平等的谈判地位,促使劳动力价格合理化。
4、垄断行业的工资收入水平,必须进行限制与调控。同时,严格规范按要素分配的秩序。鼓励科技人员参与创业,通过专利转让、技术入股等途径增加收入,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鼓励企业经营管理创新,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通过管理出效益与承担管理风险而获得较高的收入。防止权力进入要素分配,堵塞权钱交易的各种腐败漏洞。
5、加快提高城乡居民的经营性收入与财产收入。进一步优化城市创业环境,拓宽风险投资、小额贷款等渠道,大力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进一步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与农业补贴制度,增加农民进行商品化生产的积极性。鼓励居民出租住房,增加房源,发展租赁市场。加快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的转移性收入。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解决城乡公共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随物价指数增长而增长的长效机制,建立农村居民生活必需品物价补贴机制。
二、针对教育乱收费和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
1、我们应该采取相应的法律来完善规章制度,防止以权谋私的出现。
2、对于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我们应通过财政拨款来改善教学设备的完善,培养并改善师资力量,加大教育投入,把教育的投入比例作为考核各地 *** 施政的标准之一,同时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让农村的孩子也能和城市里的孩子一样获得优质的教学资源。
三、针对农村医疗保障问题:
1、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促进公益性卫生机构的改革和发展。
2、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加大 *** 投入,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3、实施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以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减轻农民经济负担。鼓励城市医师到县乡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并逐步形成一项制度。
4、彻底实行医药分开。主要调控手段一是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严格限定医院的收入比例,全面推行医药分开;二是辅之以严格的价格监管和相应的惩戒手段,最大限度的控制医药合谋问题。
四、针对安全生产问题:
1、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党和 *** 执政的一项重要任务......>>

问题三:中国的民生问题都有哪些 “十二五”规划相关的热点话题和问题。如 “十二五”规划国计民生主要发展目标,农业发展、农村改革与农民增收问题,教育改革与收费负担问题,看病难、看病贵等医疗保障难题,人口与就业问题,全民社会保障问题,住房问题,收入分配增长问题,农民工问题与城镇贫困弱势群体问题,国家经济增长与民生民富问题,法制化建设与推进司法公正问题,服务型 *** 建设与 *** 职能转变等民生问题。

“十二五”时期,中国百姓关注的国计民生发展目标主要有哪些

“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哪些成就在民生建设方面有哪些温暖人心的答卷
“十二五”时期我们国家会有怎样的变化 ?我们的生活又会有怎样的变化
“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的未来发展目标与重大战略任务是什么
“十二五”时期,中国百姓关注的农业发展、农村改革与农民增收问题如何解决广大农民会得到哪些实惠

“十二五”时期我国农民将得到哪些新的实惠
“十二五”时期城乡二元体制能够打破吗
“十二五”时期将采取哪些措施增加农民收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十二五”时期怎样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扩大农民的消费
“十二五”时期农民住房保障建设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十二五”时期,中国百姓关注的孩子入托难、上学难、收费高、负担重等教育问题有哪些解决方案

“十二五”时期应怎样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
“十二五”时期应怎样更好地推进教育改革实现教育公平目标
“十二五”时期高考制度将怎样改革
“十二五”时期应该怎样确保孩子在学校的安全
“十二五”时期怎样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十二五”时期,中国百姓关注的看病贵、看病难、医护人员待遇偏低与医患纠纷等医疗保障难题如何
“十二五”时期推进医疗改革老百姓能得到哪些实惠
“十二五”时期新医改方案有何重大突破
“十二五”时期如何推进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全面统筹
“十二五”时期公立医院为百姓服务的公益性如何体现?医患紧张关系和矛盾如何化解
“十二五”时期怎样才能让困难群体、困难地区的群众享有医疗保障?具体措施是什么
“十二五”时期,中国百姓关注的人口与就业问题会有哪些解决办法
“十二五”时期我国劳动力需求和就业形势如何?将会出现哪些新的变化
“十二五”时期怎样解决就业难问题?如何实现充分就业
“十二五”时期大学毕业生工作好找吗?如何合理调整自己的就业期望值
“十二五” 时期国家在促进就业方面会有哪些值得我们期待的政策和措施
“十二五”时期我国人口问题将面临怎样的挑战?国家将会出台哪些政策来应对
“十二五”时期,中国百姓关注的全民社会保障目标能否实现广大农民工和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会得到进一步保障吗

“十二五”时期社保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十二五”时期应怎样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十二五”时期新农保制度实施政策措施有哪些
“十二五”时期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十二五”时期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着力点在哪里
“十二五”时期怎样加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障
“十二五”时期,中国百姓关注的住房问题将采取怎样的措施进行控制和实现平稳回落“住有所居”的目标能够实现吗

“十二五”时期疯涨的房价能够回归理性吗
“十二五”时期能够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吗
“十二五”时期住房调控将会采取怎样的政策措施百姓受益程度如何
“十二五”时期,中国百姓关注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能否取得突破性进展,工资收入能够赶上GDP增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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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我国当前面临的民生问题有哪些? 民生问题,简单的说,就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最主要表现在吃穿住行、养老就医子女教育等生活必需上面。民生问题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同党的性质、宗旨和目标一脉相承。教育是民生之基,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全网。这四大问题都是民生的基本问题。
民生问题关乎社会治乱与政权兴亡。“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是我国古代朴素的民本思想,也是对民生问题重要性的认识。
在中国目前的体制政策环境下,民生首先是一个政治层面的问题。
第一,这些看起来属于经济、社会层面的民生问题,它后面直接关联的,是与 *** 的公共服务有关。一个 *** 行为规范,公共服务意识、公共服务提供能力强,围绕民生问题反映的社会问题也许不很突出。因为 *** 的行为和能力容易受到民众的认可。
第二,表现为经济、社会层面的民生问题,也与一定时期社会的公平、正义有密切的关系。如果一个社会公平正义度比较高,即使这个社会的经济能力有限,社会利益分配得比较合理,那可能老百姓的怨声还不至于很高;如果说这个社会不能体现公平、正义,社会利益分配又明显不公,即使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了,民众的呼声仍然会很高,甚至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第三,这种经济、社会层面的民生问题,也与一个国家和 *** 在一定时期的制度安排有关。就是说,这方面的制度安排得合理不合理,得当不得当,就不是一个简单的社会、经济问题,而首先是一个政治问题。因为这种制度安排的后面,直接反映着 *** 的价值追求和治国理念,也反映着一定时期 *** 的政策导向,这些都是其政治意志的直接体现。

问题五:我国当前的热点社会民生问题有哪些,为什么 衣 食 住 行 无论何时都将是民生热点问题。

问题六:当今中国民生问题有哪些 中国的民生问题有:
就是收入分配问题,就我国来看,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基尼系数在0.4%,但是现在已经突破这个警戒线了,这个问题是非常值得我们关注的。
教育问题。教育问题包括了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和教育乱收费的问题。
农村医疗保障问题和医疗费用高、药品居高不下。虽然现在在农村大多数的人都买了医疗保险,但是在报销的时候遇到了还能多麻烦,而且现在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也困扰着大家,让人们大病医不起,小病不敢医。
安全生产的问题。安全生产一直是最近几年来屡禁不止的事情,比如说矿难、瓦斯爆炸、食品安全问题,就今年而言,食品安全我们国家是非常重视的。
就业指标、社会保障问题和劳动者工作环境的问题。比如说劳动者的生命保障问题,大学生的就业问题。现在有很多的大学生存在被就业的问题,就业形势非常严峻。
能源、资源问题。就目前我们国家而言能源资源存在的问题是使用效率低,节约意识不强。就最近的电荒、煤荒、油荒中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国家的资源能源的发展出现了瓶颈状况。

问题七:我国当前的热点社会民生问题有哪些 衣 食 住 行 无论何时都将是民生热点问题。

问题八:当前我国所面临的民生问题有哪些 教育,医疗,贫富巨差,养老,房价高,官员贪腐,党员抛弃信仰。

问题九:中国目前所面临的社会民生问题主要有哪些. 民生问题主要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医疗服务、教育收费、收入分配、就业问题、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社会治安、房屋价格、物价上涨、三农问题等问题。

Ⅶ 听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听证的法律依据 1、听证是指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法律程序。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中国《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 时,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2、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姿衫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 证据 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由听证程序参加人就有关问题相互进行质问、辩论和反驳,从而查明案件事实的过程。 听证制度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所形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3、听证是一个带有现代民主政治色彩的制度。 中国最早引进听证制度的是 深圳 市。真正在全国普及是在1996年,《行政处罚法》将听证制度纳入行政执法程序。 4、《 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的听证: 治安管理处罚 的听证范围没有“责令停产停业”; 第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神昌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通过以上对 听证的 法律依据有哪些 的叙述,想必大家对听证的相关内容有了一定的了解。其实听证是公正、公开的体现,只要迹瞎腔你依照法律规定,符合相关的条件,就可以参加听证或者旁听。因此,如果享有听证的权利,就要遵守听证的义务。听证程序的完善有利于促进法律的进步,加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加快社会的进步。

Ⅷ 听证会是什么它有什么作用它体现了什么

听证会就是听取意见、证明是否正确合理合法的会议。听证会起源于英美,从司法领域引入到立法、行政领域。我国现在的听证会制度又与国外有所不同:主要是在行政、立法领域实行听证制度。


作用:1、查明事实真相。


2、保证裁陵宽决中立、行政结果的正当。


3、保障相对人平等、有效参与行政决定和行政决策,实现行政决定的民主。


4、体现行政权——相对方权利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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