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我国农村田地是哪一年开始分田到户的
1978年开始分田到户的。
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80年代初期在中国大陆的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一项转折。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改革开放,而改革最早始于农村改革,农村改革的孙源标志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即后来被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
(1)中国什么时候责任田分产到户扩展阅读: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我国农村旧的经营管理体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
第一,就全国来说,农业发展水平比较低,主要是手工劳动,因此不适合大规模的经营,而将经营的单位划小到家庭,同这种手工劳动的生产水平相适应。
第二,原来那种大规模经营下的集体劳动(改革前农村以生产队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农民评工记分年终分配)对每个人的劳动数量、质量很难准确统计,因而必然是平均主义的“大闭大锅饭”,而则态态以家庭为经济单位可克服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平均主义。
第三,农业生产的劳动对象是动物、植物等生命体,劳动对象的这种特性要求劳动者有更强的责任心,以家庭为经营单位有助于这种要求的实现。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得以蓬勃发展。
⑵ 分田到户是在什么时候
分田到户是1982年开始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陆消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没芦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早察知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⑶ 中国分田到户是哪一年
法律分析:1978年开始分田胡漏纳到户的。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裤没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搜饥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⑷ 分田到户是哪一年实施的
分田到户是在1982年1月1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村、组)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它是中国现阶段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塌行在农业生产中农户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承包经营集体的土地和其他大型生产资料(一般做法是团带哗将土地等按人口或人劳比例分到农户经营),按照合同规定自主地进行生产和经营。其经行脊营收入除按合同规定上缴一小部分给集体及缴纳国家税金外,全部归于农户。集体作为发包方除进行必要的协调管理和经营某些工副业外,主要是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
⑸ 1978年什么实行分田到户自负盈亏的家庭联产承包制
1978年,中国实行了分田到户自负盈亏的家庭联产承包制。这岁行一改革措施派雀消将农业生产与经营权从国家转移到农民,将农业生产经营权与土地承包权统一管理,把农民从国家的统一管理下解放出来,把农业生尘知产与经营权与土地承包权统一管理,实行分田到户自负盈亏的家庭联产承包制,让农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⑹ 责任田到户是哪年
法律分析:中国责任田到户是从1956年开始的,但很快被叫停;1978年由安徽小岗村重启。1956年5月,中共永嘉数橡县委在雄溪乡燎原社进行农业生产产量责任制的试验,由此在中国首创“包产到户”。11月19日,《浙南大众报》发表文章,认为包产到户是“倒退的做法”。
法律薯乱旁依据:陪者《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依据一九五O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及有关规定,凡当时没有将土地所有权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实施一九六二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⑺ 我国农村田地从哪一年开始分田到户的
1978年开始分田到户的。
⑻ 分产到户是哪年开始的
法律分析:1978年开始分田到户的。 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拍仔是80年代初期在中国大陆的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一项转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答贺消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清知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⑼ 分田到户是哪一年
1982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派喊的生产责任制。
此后,中国政府不断稳固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经营,使广大农村地区迅速摘掉贫困落后的帽子,逐步走上富裕的道路,中国因此创造了令世人瞩目的用世界上7%的土地养活世界上22%人口帆羡氏的奇迹。
1980年5月,邓小态散平对包产到户给予明确肯定,有力地推动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1980年9月,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肯定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到户,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
(9)中国什么时候责任田分产到户扩展阅读
践证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中国广大农民获得了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特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历史选择,该种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与传统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大集体时期)相比具有较大的进步,在改变农村经济格局的同时,奠定了经济发展和后续改革的基础。
调动了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为我国农民脱贫起到了重要作用,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改变了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被邓小平同志誉为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第一次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