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问多党制在中国能行得通吗理由
搞多党制就跟夏商周八百诸侯国那时一样。。要么是私心很重的人,要么那些蠢货会想搞多党制。
2. 各位同学,先完成一个作业,即:为什么在中国不能实行多党制和“三权分立”制度
因为中国的国情,不适合多党制以及搞三权分立,毕竟在中国,由于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如果搞多党制,一定会加强内乱,加大内行而三权力制度,并不适合中国,现阶段的国情
3. 标题 我国的政党制度是结合中国历史和现实谈谈我国为何不能实施西方的两党制
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一党执政,多党合作。
即共产党一党执政党,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
我国不能实行多党制,这是由我国的社会性质决定的,我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并代表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
4. 从历史角度看为什么中国不能出现多党制
因为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各族人民的必然选择。从鸦片战争开始到旧民主主义革命结束期间,虽然这些斗争都推动了中国的进步,但都没找到正确的救国道路,所以总结历史我们知道,旧式的农民战争,及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民主革命,照搬西方的种种方案,都不适合中国。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胜利的根本保证。
5. 既然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还能有两个资产阶级政党,那中国为何就不能有两个无产阶级政党
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资本主义两党制的本质。资本主义国家搞两党制,为什么?是为了民主吗?这个问题直接回答会有争议,我举个例子吧,国家办彩票是为了什么?为了让你我中五百万吗?呵呵,别逗了,国家办彩票肯定是赚钱的。同理,资本主义搞两党制不是为了民众的民主,而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资本主义有自身无法克服的硬伤:内部不同阶层间的利益矛盾,这种硬伤发展到一定程度不可避免地要爆发,为了推迟这种爆发,或者不让它发生的太剧烈,就只有通过政府更迭来解决(暂时的)。就如恩格斯所说:(政权)不过是从左手倒到了右手。而在典型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执政,工人阶级作为最先进的阶级,是最团结的政治力量,不存在内部利益均衡问题,也就不需要两党制来平衡内部矛盾。中国处于改革时期,并不是典型的社会主义,而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明白吗?从全球角度看,现阶段世界范围内资本主义实力强大,无产阶级必须集中力量,一个党能更好的集中力量,两个党就会分散力量,不利于斗争。总之,民主不等于两党制,这样想极为幼稚。
6. 结合社会主义中国的实际情况分析其政治模式或者为什么不能实行西方的多党制和
1、关于多党制问题 马克思认为政党都是有阶级性的,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政党,资产阶级有资产阶级政党,无产阶级有无产阶级的政党,封建阶级有封建阶级的政党,而国家政权只有一个。 那么不同阶级的政党该如何掌握国家政权呢? 首先说一下以美国为特征的多党制,他们好像有两个党轮流执政,可是不管谁上台,都实行资本主义,可见他们是一路货,都是资产阶级的政党。名义上是两个党,实际上却是同一阶级的政党,推行的是同一种意识形态,就是私有制。甚至连宪法都写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所以,西方的所谓多党制、多党轮流执政,都是幌子,无论谁上台都只能实行资本主义。他们的本质是一样的,相当于一党执政下,内部不同的派系斗争而已。无产阶级政党想推行公有制,根本就没有空间。 其次说一下以中国为特征的多党合作制,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政党,民主党派却是资产阶段政党,形成了以无产阶级政党为主导,吸收资产阶级优秀分子意见这样的政党模式,能够更好的包容各方意见和利益,共同发展。 这种模式没有美国模式那种令人眼花缭乱的感觉,却是真正的能够在不同阶级之间获得平衡的,听取不同阶级意见的民主形式。 如果一个党是资产阶级,另一个党是无产阶级,分别上台就推行不同的意识形态,实行不同的社会制度,你说可以吗?前四年搞资本主义,后四年搞共产主义,然后又重新搞资本主义……。你看可以吗? 所以,我认为社会主义的多党制就必须走以无产阶级为主导,不同阶级政党合作的模式。 2、关于三权分立 中国政权格局就是采用三权分立。 人大,立法机关,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立法和监督。 政府,行政机关,负责国家事务管理,落实人大的决定。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机关,负责国家司法事务,依照人大决定调整社会关系。
7. 中国为什么不能实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的“两党制”或“多党制”
在西方责本主义国家中,“两党制”或“多党制”的政党制度与议会制、选举制构成了体现资产阶级民主的三大支柱。当前,持有资产阶级自由化观点的人鼓吹资产阶级民主,认为只有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或“多党制”才是真正民主的政党制度,而我国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一党专制;他们要求在我国实行两党制或多党制。 一、怎样五确认识资本主义国@实行的“两党制”和“多党制” 政党就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的利益并为之而斗争的政治组织。一个国家的某些政党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争取或维护国家权力,就形成政党制度。政党制度作为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的反映。因此,认识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首要的就是看它反映什么阶级的利益,建立在何种经济基础之上,从属于什么性质的社会政治制度。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无论是“两党制”还是“多党制”都是资产阶级政治的一部分,都建立在生产责料资本家私人占有制的基础上。一方面,它反映的是资本主义制度下,资产阶级政洽生活中的自由竞争和无政府状态,通过党争,轮流执政或联合组阁来体现贸本竞争;另一方面,它又反映出资产阶级为了保持其统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通过这样的制...... (本文共计5页) [继续阅读本文] 赞
8. 一党专治和多党制的优缺点
一党专治与多党制各有优缺点,无好坏之分。其中,一党专制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权由一个政党所把握,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只存在唯一的执政党。在这样的制度下,国家会相对比较稳定,没有太多纷争。但前提是这个党的措施,都是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国家的。在过去的历史中,如法国的纳粹党和意大利的法西斯党为了更好的控制国家曾强制实行一党专制,把国家带上了流血的战场。
9. 我国为什么不能实行多党治
我国是一党执政 多党辅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以 中国共产党 为领导核心。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始终保持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才能维护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并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0. 二十四,为什么我国不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
中国为何不实行“三权分立”?
“中国式民主”在政党制度方面表现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方面表现为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也就是说,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议行合一的政权组织形式,而非三权分立的组织形式。
中国为什么不实行西方式的三权分立制度模式呢?首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中国曾经有过多种政治制度形式的选择。1895年甲午战争后,满清王朝陷入深重危机,清政府中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改良派曾试图通过变法维新,制定宪法、建立议会,变君主专制制度为君主立宪制,因遭到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守旧派反对而流产,清政府错失了改革时机。辛亥革命前夕,慈禧太后欲推行君主立宪制而革命党人则立志推翻帝制实行共和。辛亥革命胜利后,国民党先后实行所谓军政和训政,国民党中央和国民党的军事首领蒋介石先后凌驾于国家政权之上,实行独裁专制。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为了给发动内战争取时间和欺骗人民,召开了“国民大会”,制定了所谓“宪法”。但是,即使这样的“宪法”,也根本没有得到真正实施。随着全面内战的爆发,国民大会和宪法被蒋介石束之高阁,资产阶级共和制在中国也破了产。中国要建立什么样的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回答和解决这个历史课题的责任落在了中国共产党人的肩上。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借鉴巴黎公社和俄国十月革命的经验,对建立新型人民政权及其组织形式进行了长期探索和实践。早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共就创造了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农民协会和工农兵代表苏维埃。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又建立各阶级阶层人士参加的参议会和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共深刻总结近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历程和建立新型人民民主政权的实践,明确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政权,只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同这一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只能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其次,“三权分立”并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和传统。中国的国情和传统最重要的是什么呢?从文化角度讲就是,中国人比较突出集体价值而不是个人价值,强调合作统一而不是竞争分立。这是中国为什么不搞多党制的深层原因,也是不搞“三权分立”的深层原因。“三权分立”是指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属不同机构所有,彼此互不统属,相互牵制和约束以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其设计依据的是“权力容易使人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腐败”,因而需要实现权力分立和制衡(简称分权制衡)的政治学理论。总统制国家较为彻底地实行了三权分立,美国联邦政府的三权分立是最为彻底的。议会制国家中的行政机关首脑来自议会中的多数派,因而也掌握着立法权,行政权和立法权并未完全分离。但在这两类国家中,司法权都对立法权和行政权保持着独立性,发挥着制约作用。三权分立在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机关之间在权力分立和制约过程中容易产生矛盾和摩擦,降低行政效率,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政府运转“停摆”。美国发生的“财政悬崖”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种事如果发生在中国,老百姓绝对看不惯,因为这意味着一个统一权威的丧失,一种安定生活环境的丧失。
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宪制结构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不仅拥有立法权,还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拥有监督权,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由它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党和执政党,一方面如中共十八大报告所言,通过“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优化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以“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另一方面通过在人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等国家机关设立受各级党委领导的党组、机关党委、选派党员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等多种方式,从政权组织内外实现对国家政权机关的有效领导和顺利执政。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法院、检察院之间并非一种相互独立、彼此制约的关系,而是一种权力机关和执行机关的关系。而且,中国文化崇尚言必行、行必果,言行一致,老百姓希望好的政策马上能实行,而不是在那里吵来吵去,议而不决。显然,议行合一的政权组织形式符合中国人民议而决、决而行、行必果的要求。
第三,中国虽然不搞“三权分立”,但也高度重视权力制约问题。中国君主专制主义统治时期,儒家曾设想并尝试过由官僚士大夫阶层通过规劝、谏诤等方式来柔性约束君权,并为此设立了谏官制度。君主为了约束官僚系统的行政权,也曾设立直属于皇帝的监察系统,通过监察权和行政权分设达到监督官僚系统的行政权的目的。唐朝时曾一度将制诰权(政令制定权)、封驳权(政令审查驳回权)和执行权分配给三个不同的机构而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但从中国两千多年专制主义政治的发展历史来看,总的趋势是权力日益集中于君主个人及其办事机构手中。在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孙中山先生接受了分权制衡的理念,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提出了五权宪法的思想,倡导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察权、考试权等五种治权分别由五院去实施,实行五权分离和相互制约,但没有真正付诸实践。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建立和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原则的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方面走过了曲折的道路。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0年代中期,党和国家生活的民主氛围比较浓厚,但1957年后毛泽东犯了阶级斗争扩大化错误,将党内外不同意见的争论作为阶级斗争的新动向来对待,破坏了党和国家生活中的民主氛围和民主集中制原则,逐步形成了权力向各级党的领导人特别是党的最高领导人集中而不受任何监督和制约的一元化领导体制。由于毛泽东的权力不受任何监督和制约,最终导致他发动“文化大革命”,使中国陷入“十年动乱”的悲剧。
1978年后,中国结束了“文化大革命”,走上了改革开放的新征程。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到,权力高度集中而不受任何监督和制约,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一把手腐败,逐渐认识到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实现分权制衡的重要性,并在权力的分离、分解和制约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这种探索包括实行党政分开,也包括实行人事权、财权、物权的分属配置,更包括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中共十六大和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这就为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强化分权制衡的努力提供了政策依据,开辟了广阔的制度创新空间。今后在保证党委的决策权和政府的执行权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人大和政协对党委与政府的监督权,将成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一种可行的选择。也就是说,中国分权制衡不是走西方三权分立的老路,而是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和相互制约的新路,形成自己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