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国结婚证能在中国离婚吗
可以。
根据中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燃族笑中国内地居民,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只需符合当地婚姻登记的要求,就能够办理,只要不违反中国相应的婚姻法律,中国当然承认其法律效力,但因为中国相关部门无法识别其证书的真伪及效力,因此需要在当地穗隐及中国使领馆办理相应的公证和领事认证。
首先由美国公证人办理公证手续,之后送州务卿办公室认证,最后到中国领事馆办理认证手续。拿到中国使用,还必须办理相关的翻译手续。
依照国际私法,中国对婚姻纠纷,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即如果在那国结婚就适用那国法,如果在国外结婚,在中国诉讼,经查明符合该外国法关于结婚的规定,就认可婚姻关系成立。
只要是与中国有建交的国家,而且该国婚姻法与中皮含国没有冲突的都承认婚姻的效力,如果在和中国没有建交的国家登记,需要公证后经第三国使领馆认证(第三国必须是同时和中国和登记国均有建交的国家),国外的登记证明都是需要经过翻译、认证才能中国使用。
公证证明的婚姻关系,必须是我国法律所承认的婚姻关系。如:(1)经合法手续登记的婚姻;(2)1950年婚姻法颁布前建立的事实婚姻;(3)解放前的婚姻关系,包括当时存在的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关系等。
2. 求告知跨 国离婚怎么办理
律师解答
跨国婚姻的离婚办理方式:如果是在中国办理协议离婚的,外国人一方应当出具本人的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除此之外,还应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诉讼离婚的,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什么是跨国婚姻?跨国婚姻指婚姻超越了国界以及不同国家的人之间所结成的婚姻关系。如遇到跨国婚姻离婚,应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异国夫妇国内登记结婚或者异国夫妇国外登记结婚等不同的情况下,又应如何办理?下文,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跨国婚姻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不同情形下离婚手续的办理:
【一】中国夫妇一方在外
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夫妻,因各种原因一方出国后,在国外不能回国,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夫妻两人就离婚已能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
应在哪儿起诉?
中国夫妇一方居住在国外(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法院起诉。
如国外的丈夫(妻子),向其现居住地法院起诉,妻子(丈夫)根据情况准备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时,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
如双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诉,则我国有关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1款予以处理: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两种情况解决方式不同
(一)双方协商一致
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一般我驻外使、领馆有相关格式文本)、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与此同时,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
(二)双方不能协商一致
国内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对方国外的住址,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等方式送达。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
其一:对方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
其二: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法院经用公告方式送达诉状或传唤,公告期满不应诉,法院缺席判决后,仍应将裁判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满6个月的次日起,经过30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常,如果是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一般不予处理。
【二】异国夫妇国内登记结婚
即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如何离婚。
异国夫妇离婚在哪儿起诉?
异国夫妇离婚,既可以在我国起诉,也可以在会受理此离婚案件的外国起诉。双方要求在我国境外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法决定。
双方要求在我国境内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辖,根据相关涉外婚姻规定和《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关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具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可受理此类离婚诉讼。
两种情况解决方式不同
(一)双方协商一致
如果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国外一方不能回国,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基本程序和步骤与以上情况相同。
(二)双方不能协商一致
国内一方将结婚证、公证书、自己身份证、对方身份材料(护照、结婚登记时填写的申报表等)相关证据材料递交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基本程序和步骤同上。
【三】异国夫妇国外登记结婚
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国外登记结婚,如何离婚?这样的情况就多出了“认证”程序。
首先,须将国外颁发的婚姻注册证书,在所在国公证后,再到我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然后在国内立案。
如果双方均在中国,或虽然国外方在所在国,但不予配合,难点在于公证、认证的进行和解决。
将结婚注册证书公证、认证后,再连同其他诉讼材料递交法院立案。双方协商一致离婚,一般可很快审结;若一方不同意,或没有回应,诉讼时间将进一步延长。
注意事项: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在我国生效须先申请
对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须由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承认后,才在我国生效。
如果作出判决的国家,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按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须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
由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受理,申请人不在国内的,由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国内受理法院,作出的裁定是终审裁定不得上诉。
3. 在国外领的结婚证在国内怎么离婚
不知你们是在国内领取的结婚证还是国外,这有不同的解决办法的,如果是国内领取的,可以选择两种方式 办理离婚手续 。 (一)协议离婚的情形:如果是 双方协议离婚 ,双方应到中国居民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中国居民应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诉讼离婚的情形: 1、如果双方不回国办理的话,可选择在国外诉讼离婚,但该判决须得到中国法院承认。 2、在中国离婚诉讼的情形: 《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不滚郑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 原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与外国人离婚,可向本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租搭如果由中国人民法院受理,则适用中国法律。境外一方所寄交的诉讼文书须经驻在国或当地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司法机关认可的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和审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弊备拿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