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为什么说中国人在千百年来处于一种性压抑、性禁锢的状态
这种说法是没脑子的,不用信,至少不用完全信。
产生性压抑、性禁锢的前提是什么?前者是主因是内部(心里)有欲望但得不到满足(多是因为贫穷),后者的主因是来自于外部(例如朱程理学的伦理)
针对于前者,整个封建社会时期,只有从鸦片战争后,因为国家加大征税力度,造成很多极贫人口的出现,这些人既人们口中的光棍汉。也就是说,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文化背景下,一直到鸦片战争后、极贫人口出现以前,中国几乎是没有光棍的。
既然没有光棍汉,就谈不上性压抑。
至于性禁锢,结合上一个结论就可以得知,这又是一个伪命题。
既然人人都能结婚,还能禁锢得住性?难道还能不让夫妻同房?所以,这个禁锢是相对的。相对什么呢?相对于唐朝的那种性随意。也就是说,性的存在要合乎伦理与道德。
这句话怎么理解?
一:不能野合,既非夫妻(包括妾)关系的男女不能苟合(因为奴隶制的存在,主人侵犯丫鬟、婢女,不算在内。);二:不能在自家之外进行,既不能野战。
这两点要求高吗?
这恰恰是一个极为标准的行为规范和道德约束。
那么,这种行为规范和道德约束什么时候开始约束国人的呢?
从明朝开始。
朱元璋有感传统文化被蒙元鞑子破坏殆尽,下令恢复周礼。包括服饰、礼仪、婚姻制度、姓氏等等。最重要一点,是科举考试的内容以朱程理学为范本。
了解朱程理学的人会知道,它对性的要求很多。比如不能苟合、不能野战。当然,朱程理学被诟病的原因不是因为它提出不能苟合不能野战,而是规定女人不能有原配丈夫之外的性,主要的体现就是不能再嫁或者风流。
所以,千百年来这个说法得有个时间上限---明朝初期;性压抑的说法也得有一个时间上限---鸦片战争;性禁锢约束也要明确在约束谁---不是男性而是风流的女性和有改嫁需求的寡妇。
有上限就有下限。那么,性压抑在现代是否存在呢?
再回顾一下什么是性压抑:主因是内心有欲望但得不到满足。
这要从两点来分析,性的欲望从哪里来和为什么得不到满足。
有人会说,人对性的欲望当然是身体发育到一定阶段自然的产生的。这句话不完全对。
波姬小丝年轻时主演过一部电影《青春珊瑚岛》,讲述帆船时代流落到荒岛上一对年幼兄妹成长的故事。这句禅历肢话的关键词汇是:帆船时代、荒岛、年幼兄妹、成长。在没人教导他们性启蒙的背景下,在无衣敝体的情况下,在每日为谋生烦恼的情况下,他们对性的开始不是因为欲望而是因为对俩人身体外在体现而好奇。
现代,或者说建国后,年轻人所谓的性压抑是从欲望开始的还是从好奇开始的?或者说,哪种开始的情况更多些?
答案是从好奇开始的!
《青春珊瑚岛》中的兄妹是因为好奇对方的身体为什么和自己不一样而开始性的,中国的年轻人是因为一本名为《少女之心》开烂猜始的。
这本起源于六十年代、描写大胆的性内容的小册子,一直暗中流传到八十年代。很多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七十年代出生的未成年的男男女女就是从这本小册子开始对性产生想象的。也就是说,他们对性的意识是被催熟的,不是自然而然产生的。
催熟的都是违背自然规律的、都是不健康,包括农作物、包括人们的思想意识。
既然是未成年人,或者是未婚青年,他们又得不到性,压不压抑?当然压抑。
所以,从六十年代到九十年代,中国的法律中一直有一个流氓罪的存在,其中的犯人,多是因为看过这本小册子而犯罪的。
这四十年里,人们只是分析到是因为这本小册子的流毒才让一些人犯罪的,但他们没理解到那些罪犯至所以犯罪,是被一本小册子催熟的结果。也就是说,分析到罪犯的外在表现却没有分析到内在实质。
从性压抑,衍生出新中国后的一个社会现象---同xing恋。异性之间不能得到合理的性释放,只能从同性之间解决。在《编辑部的故事里》的某一集里,这种从六十年代开始产生的社会现象,被正大光明的提出来。
所以,这才有人说,中国人有性压抑的存在。后来,人们再把这个存在的年限往前提,一起提到贺世“千百年来”。
既然是“千百年来”,既然是“千百年来”有性压抑,自然而然就把性禁锢也加进去。
所以,这才有了‘中国人在千百年来处于一种性压抑、性禁锢的状态’的伪命题。
同理,那些反映性压抑、性禁锢内容的文学作品的作者和影视剧作品的编剧与导演,都是无知者,包括老谋子、包括李安等等。
Ⅱ 中国成人性观念如何演变
性革命带来的积极作用表现在:尊重女性的性权利,保障男女自由交往,打击并防范强奸和性骚扰,普及性知识、防治性病及性功能障碍,保障老年人、伤残人以及弱智人的性生活权益,提倡避孕与优生等等。漫长的人类发展历史中,人类惊喜地发现,性除了本能的生殖目的外,性行为还是快乐的来源和一种精神享受。因此,以性为本原就闷卜派生出许多受不同的心理、文化制约的关于性的观念,如性感受,美感、性道德等等。婚姻、家庭等社会问题也便应运而生。 站在性文化史角度,人类性观念经历了4大演变: 一、蒙昧时期的性神秘和性崇拜人类对性的认识首先发韧于性的友罩衫神秘,并发展表现为两个极端:疯狂的性崇拜和严酷的性禁忌。由性神秘引发的男女生殖器崇拜、性交崇拜、生殖崇拜,是世界各民族发展史上曾经普遍存在过的文化历史现象。初民对性的崇拜,不是今天的那种色情泛滥,更不是疯狂的淫荡,而是一种生命意志的强烈体验,反映着人类自身的生产——种的繁衍。人类在淋漓酣畅地高唱性崇拜的生命颂歌时,也造就成其对立物——性禁忌。乱伦禁忌,是人类最重要最古老的性禁忌,就是禁止血亲之间的性交。乱伦禁忌既不是生物本能,也不是无意识遗传,而是作为生态与社会环境的客观要求而存在的,并随之变化。
二、农耕时期的生殖道德观。性活动必须由婚姻来支配和制约是农业社会中最基本的性道德,否则便不被社会容忍或接受。这条最基本的性道德一经产生,就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一直延续数千年直至进入到现代的工业社会之中。如果说,人类在从动物界脱胎而出中所产生的性进化,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性革命;那么,农业社会的基本性道德的确立,则是人类主动选择、主动促成的第二次性革命在农业社会中,生殖是一切性活动的唯一目的,违背这一目的的性活动都被制定为不道德。性的唯生殖目的观作为一种社会道德存在,必然倾向于禁欲主义。 三、禁欲与纵欲较劲期的性观念迷乱人类在性压抑状态中走过了漫长的历史。在中国古代曾有过一段对性相对宽松的时期,但很快就被宋明理学家的禁欲主义为主体的性观念所替代,并延续至今。在西方,也曾有过性快乐主义的时代,但随着基督教的兴起,性快乐主义被斥为纵欲主义或淫荡世风而不得不转向于禁欲主义。可以这样说,本世纪60年代前,凡是接受基督或受西方文明影响较大的地区与民族,无不或多或少地接受了基督教式的性禁欲主义。这已经成为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宏大久远的性好腔文化现象。 四、西方性革命始于十九世纪末,西欧北美从17世纪以来建立的基督教新性文化,尤其是19世纪的维多利亚时代风尚及其形成对传统性观念、性伦理激烈对抗,标志是西方的性革命,在本世纪60年代的美国性革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并影响世界各地。
Ⅲ 大家认为“性”的话题在中国处于一种什么状态
“性”的话题在中国:肆仿拦从前是‘大慎谈性色变’或避而不谈,现在,已经把这个话题纳入到小学的基础教育了,正确地宣导‘性文化’和认识‘性’,对青少年来讲是非常必要的,对某些中老年来讲也是需要补上的重要裂胡一课。
Ⅳ 为什么我们中国人谈“性”色变
由于我们中国人自古以来都是差拍余比较保守的,虽然现在是21世纪,人们的思想比较开放了,但是家长们还是“谈性色变”,尤其是处于农村的家长们。
当然我在这里并不是说农村的家长思想比较落后,只是说处于农村的人可能会更加的保守。我就是农村长大的,我深虚滚刻地体会到我们农村人思想观念的保守。
比如我父母就会觉得女孩子在25左右就要结婚;离婚是一件非常不光彩的贺稿事情;同性恋更是天方夜谭等。
我父母也从来没有对我进行过性教育,甚至就连我自己都觉得“性”是一个比较难以启齿的事情。
但是现在已经21世纪了,“性”也是人欲望的一种,也是婚姻中所必不可少的东西。所以不管是家长还是学校,都应该通力合作,拒绝“谈性色变”!
只有让孩子全方位地了解“性”,才能够让孩子更好地保护自己。
就比如在“宿舍产子”这件事,新闻上早有报道。如: 某高校女生宿舍产子,结果大出血,母子俱损;某高校女生宿舍产子之后把孩子装进塑料袋扔进垃圾桶;某高校女生宿舍产子以后把孩子扔到围墙外面…这类事件层出不穷。
由此可见,学校教师也应该给予孩子足够的性教育,在这个信息良莠不齐的时代,要给孩子点亮“性”的启蒙灯。
2. 留守儿童需要更多的关怀
从新闻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昭通的这个女孩子是个留守儿童,不管是哥哥还是父母都是常年都不在身边的。
但是她在宿舍产子以后,学校给出来的回应竟然是“平时校服太宽松,所以看不出来孩子怀孕”!
说实话这个回答有没有说服力大家都心知肚明,尽管这是学校推卸责任的借口,但是这也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让我们明白: 留守儿童需要更多的关怀。
我们明白那些背井离乡、在外打拼的人也是身不由己,他们也想陪在孩子身边,但是苦于家乡的工作岗位太少,所以他们不得不外出务工。
然而他们外出务工的根本就是为了给家人一个更好的生活,他们的一切出发点都是为了孩子,所以不能够本末倒置,在外出务工的同时也要给自己的孩子更多的关怀和爱!
3.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女生是被同学的父亲性侵的,这个强奸犯他自己也有女儿,他竟然忍心对一
Ⅳ 当今社会中国人的性爱观念有哪些变化
人们岩肆的性观念是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有变化的,现代盯枣带社会人们性观念的改变我觉得最主要的体现在强调男女的个体性和独立性,无论男女都有自己的性的支配权利凯芦,都有自己获得性的快感和满感的平等权利,我觉得这是社会的进步。
Ⅵ 一、如何看待性文化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当代中国人的性观念有哪些突出的变化如何看之
中国有句老话:饱暖思淫欲。在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时候,最大的问题就是吃饭的问题。在温饱问题基本上解决之后,人们就会提出进一步的要求,要追求肉体和精神上的快乐,性的问题于是变得重要起来。从1976年到2007年这31年间,性文化的变迁是我国社会变迁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所有的社会都认为性是重要的,即使在性受压抑的社会。有人以为这是因为性能够导致生育,但是,在那些不了解性与生育关系的部落社会中,性也是重要的。性之所以重要有三个原因,第一,性能带来巨大的肉体快乐;第二,性与人的自我有极密切的关系;第三,性与人的自由权利有关。因此,它是所有的权力都不会忽视的资源。由于性是权力要加以管制的领域,因此性也就成为个人自由与权力斗争的前沿。
对现代性文化变迁影响最大的是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在西方发生的性革命。性文化变迁的主要表现包括:性规范大大放松;两性首次性交的年龄大幅度下降,其中女性更甚于男性;婚前性活动显着增加,特别是在女性当中,大多数女性在结婚时仍是处女的情况已不复存在;青少年怀孕和非婚生育剧增,但是非婚生育率的升高被已婚生育率的下降所抵消,其结果是总体生育率的下降;每个人的性伴侣数量增加;人工流产的合法化;伏首性教育的增强;避孕工具的普及;结婚率下降;离婚率剧增;未婚同居增加;由于非婚性行为的普遍存在,婚外通奸一词已不再被当做法律用语使用;对于兄弟姐妹之间乱伦行为的处置从逮捕逐步改变为帮助教育;由于大多数“体面”女性不再反感婚前性行为,卖淫活动的规模有缩小的趋势;淫秽色情品广为传播,很少受到法律干涉;社会对于非强迫性的自愿异常性活动的宽容度增加,例如发生在成年人之间的自愿的异性恋夫妇的肛交活动和同性恋活动,在许多国家和美国的许多州已经非罪化;夫妻感情联系的增强;邻居亲属的关系减弱;个人独立感和追求快乐的个人自由权利增强;性快感与罪恶之间的联系感减弱;个人身体隐私欲望的增强。上述行为和观念首先在西方社会形成,随后通过广播、录像等大众传媒手段传播到世界的各个角落。
婚前性活动
在所有的性活动中,婚前性活动在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在内的变化是最大的。如果说我们的社会发生了性革命,那么其中最主要的指标就是婚前性行为的增加。
婚前性行为增加的过程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从20世纪初年就开始了。例如,金西美国调查的数据表明,1900年以前出生的女性中只有8%在20岁时有过婚前性交;出生于1910至1919年间的女性在20岁时有过婚前性交的比例就已经增加至23%,是过去的3倍。《花花公子》杂志在70年代初的一项以已婚女性为对象的调查表明,55岁以上年龄组中只有31%有过婚前性交,最年轻的年龄组中有过婚前性交的比例却高达81%。最极端的数字来自瑞典,男女两性中有过婚前性交的比例均高达95%。
我在1989年所做的一项北京市随机抽样调查表明,无论两人确定关系与否,有过婚前性关系的占样本的15.5%。这一数据与日本70年代的情况接近,可能与我们两国的文化背景接近有关。根据最新调查,婚前性行为在上海达到69%,在广州更高达86%。
随着广大人群婚前性行为方式的改变,人们结婚时对童贞的要求也有了很大的改变。在美国,对18项择偶标准的统计表明,在30年代,童贞的重要性被列在第10位;到1977年,女性将其列为第17位(倒数第2位),男性列为第18位(倒数第1位)。另据对33个国家约10000人的调查,最看重童贞的有亚洲人、中东人和南美洲人,如中国、印度、印尼、伊朗、以色列;最不看重童贞的有瑞典、挪威、芬兰、荷兰、德国和法国。美国也不太看重童贞,但其程度不如北欧国家高。
对婚前性行为持肯定态度的人们认为,婚前性交的有益之处包括:在性交存在的意义上,它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是有利于健康的,因为人的迫切需要不可以被拖延至成年期,人从进入青春期到成年期还有大约10年的时间。有些人结婚更晚甚至不结婚,很难要求他们保持童贞。目前在美国和法国,保持单身的人群都要占到人口的约四分之一,如果要求他们保持童贞是完全不现实的。无论社会对婚前性活动的规范有多么严厉,随着参加这一实践的人数日益知培增多,规范将不得不改变,过去被认为违反社会性行为规范的婚前性行为将逐步为社会规范所接纳,虽然在很多社会缺猛数中,这种接纳是很不情愿的。
婚外性活动与同居
婚外性活动也是人类性行为改变的一种主要形式。社会学关于婚外性行为的研究发现:婚外性关系在美国男性中介于20%至50%之间,在女性中介于10%至69%之间。在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男性45%,女性42%;在芬兰,男性44%,女性19%。根据我在1989年所做的一项北京市随机抽样调查,样本中承认有过婚外恋的人占调查对象的比例是6.4%。
在西方国家,最主要的变化是女性婚外性行为增加较多。例如在美国,金西调查中女性有婚外性行为的比例是26%,目前已增至30%到36%。男性婚外性行为比例仍保持在40%到50%之间。
婚外性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是非婚同居。它与典型的婚外恋性活动的区别在于,同居当事人多为单身者,而不是像典型的婚外恋那样,至少有一方在婚。同居者的特点是保持一对一的关系,维系关系的力量主要靠文化因素而不是经济因素。二人关系中的劳动分工不如婚姻关系中的劳动分工那么明显,相互的性满足是同居的主要目标之一。在现代化及其后的社会中,同居现象大量增加。在美国,金西时代只有下层社会的人会同居,现在各阶层的人同居者都很多。
根据1990年调查,美国有40-50%的女青年到30岁时会有同居经历,1988年当年有4%的人同居。同居在美国虽有增加,但远远达不到瑞典的程度,在瑞典,90%的成年人有过同居的经历。已婚者中有99%婚前曾同居。在法国,这一现象从数量上已具备了具有统计学重要性的规模。1977年5月的一项调查表明,在18-19岁年龄组中,有10%的人同居。在同一年龄组中,已婚者中的30%在婚前有过同居经历。
如何对待日益增加的同居关系,西方许多国家都在现实需要和利益团体的积极督促下创立了一些新的对策。1989年,纽约州法通过批准同居者注册家庭伴侣关系(domestic partnership),美国还有一些城市也承认了这种关系,目的是使同居者享有同已婚者相似的权利,例如,在买保险时可以将一对同居者视同于一对夫妻。瑞典、丹麦和法国也批准了家庭伴侣关系的立法提案。根据家庭伴侣关系法,同性恋伴侣除孩子的收养权和监护权以外,将享有与异性恋夫妻同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