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旅和国旅有什么区别
中旅和国旅有以下区别:
1、成立时间不同
中旅:
中国旅行社始于1949年11月建立的厦门华侨服务社(即后来厦门中国旅行社),是新中国的第一家旅行社。
国旅: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成立于1954年,于2008年3月更名为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
2、品牌荣誉不同
中旅:
“CTS中旅”商标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2002年度荣获中国十大公众认知商标,《中国旅游报》中国旅游知名品牌等殊荣。中国旅行社总社还曾于2002年、2004年荣获Travel Weekly旅讯“中国最佳出境游旅行社”称号。2005年被“世界品牌实验室”评为“中国最具影响力品牌”,深得消费者的信赖。
国旅:
1994年,国旅总社被国务院列为“百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1998年,国旅总社被列入520家国家重点企业。2001年,国旅总社被国家统计局列入“中国企业500强”第219名,旅游业第1名,并分别进入营业收入增长率、利润增长率、人均营收、人均利润前100名。
2002年,国旅总社被国家统计局列入“中国企业500强”第243名,旅游业第1名。2006年,在美国纽约举行的由美国《蒙代尔》杂志社举办的“全球企业领袖年会”和“蒙代尔全球旅游业500强颁奖典礼”活动评选中,国旅总社进入“2006年蒙代尔全球旅游业500强”入选企业之列。
2007年,国旅总社荣获北京市首批5A级国际旅行社。2010年,全国百强旅行社排名第二。
(1)中国国旅有哪些奖章扩展阅读
国旅发展历程
1954年4月15日,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关怀下,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在北京正式成立。同年,在上海、天津、广州等12个城市成立了分支社。成立之初,国旅总社是隶属国务院的外事接待单位。当时,全国还没有专门管理旅游业的行政机构,国旅总社实际上代行了政府管理职能。
1957年底,国旅在全国各主要大中城市设立19个分支社,国旅的接待业务网络初步形成。在这一时期主要以政治接待为主。
国旅系统在对外宾开放城市增设了分支机构,增加了旅游线路,扩大旅游者的游览、参观范围,到1958年底发展到35个分支社。
1958年6月,国务院下发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关于筹设国际旅行社分、支社机构的报告的批示。
1964年7月,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国家旅游局的前身)成立,中国旅游业的管理体制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这个时期实行的是政企合一的体制,国家旅游局和国旅总社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对外招徕用国旅总社的牌子,对内行业管理行使国家旅游局的职能。至1966年,国旅系统发展到46个分支社。
1982年,国旅总社与国家旅游局开始按“政企分开”的原则,分署办公和经营。
1984年,国家旅游局批准国旅总社为企业单位。从此,国旅总社从原来归口外事工作转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大型旅游企业。
1989年,国家旅游局批准中国国际旅行社集团成立。1992年,国家经贸委批复同意成立中国国旅集团,国旅总社为集团核心企业。
1994年,国旅总社被国务院列为“百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
1998年,国旅总社被列入520家国家重点企业。
1998年底,国旅总社与国家旅游局脱钩,进入中央直接管理的企业。
2. 中国都有哪些勋章和奖章,都有哪些人获得过.中国现在还有哪些勋章与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勋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佩戴的荣誉证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55年2月12日作出《关于规定勋章、奖章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决议》,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规定授予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年8月1日—1937年7月6日)有功人员以八一勋章;授予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7月7日—1945年9月2日)有功人员独立自由勋章;授予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9月3日—1950年6月30日)有功人员以解放勋章。勋章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奖章由国务院批准颁发,由国防部长授予。勋章分一、二、三级,奖章不分级。授予勋章、奖章的同时发给证书。授勋授奖仪式在授勋授奖人员所在地举行。共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八一勋章178枚,二级八一勋章1467枚,三级八一勋章5339枚;授予一级独立自由勋章313枚,二级独立自由勋章4152枚,三级独立自由勋章31098枚;授予一级解放勋章991枚,二级解放勋章4932枚,三级解放勋章54879枚。
中国人民解放军奖章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团以上领导机关授予有功或获得荣誉称号人员佩戴的各种荣誉证章。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华苏维埃中央军事委员会曾于1933年7月9日发布命令,颁发红星奖章。此后,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各战区部队分别颁过各种奖章,如八路军、新四军的三等奖章、二等奖章、一等奖章,晋察冀军区的大功奖章、特功奖章,东北民主联军的战斗英雄奖章、工作模范奖章、毛泽东奖章、朱德奖章,华东野战军的人民英雄奖章等。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奖励制度逐渐统一。1979年3月23日,经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英雄模范奖章和立功奖章。由中共中央军委授予英雄称号的,颁发一级英雄奖章;由军区和军种、兵种领导机关授予英雄或模范称号的,颁发二级英雄模范奖章。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的,分别颁发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