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方式有哪些主要方式是什么
楼上
徭役好象不是地主干的事吧。。
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主要方式是榨取地租。劳役地租、实物地租、货币地租是封建地租的三种具体形式。而高利贷是地主阶级剥削农民阶级的又一重要手段;强迫农民缴纳苛捐杂税,也是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重要方式;
⑵ 关于中国建国以来对农民的剥削是多少
农民”不就是以农为生的种田人吗?的确,在当代发达国家,农民(farmer)完全是个职业概念,指的就是经营farm(农场、农业)的人。这个概念与fisher(渔民)、artisan(工匠)、merchant(商人)等职业并列。而所有这些职业的就业者都具有同样的公民(citzen)权利,亦即在法律上他们都是市民(西语中公民、市民为同一词),只不过从事的职业有别。这样的“农民(farmer)”不存在定义问题:务农者即为farmer,一旦不再务农也就不复为farmer了,但无论务农与否,他与“市民”之间并无身份等级界限。
然而在许多不发达社会,农民一般不被称为farmer而被视作peasant。而peasant(汉语“农民”的主要对应词)的定义则远比farmer为复杂。无论在研究中还是在日常生活的语境中,人们谈到“农民”时想到的都并不仅仅是一种职业,而且也是一种社会等级,一种身份或准身份,一种生存状态,一种社区乃至社会的组织方式,一种文化模式乃至心理结构。而且一般说来,社会越不发达,后面这些涵义就越显得比“农民”一词的职业涵义重要。在这些社会里,不仅种田人是“农民”,就是许多早已不种田的人、住在城里的人,也被认为具有“农民”身份。如本世纪初英属印度的孟加拉地区,绝大多数下层的非农职业人口都自认为、也被认为仍属于“农民”,因为他们不仅都是种田人的兄弟或儿孙,而且他们的“家内习惯与生活准则”也与农民无异。调查还表明:当地农民自己对“什么是农民”的回答也更多地与地位而不是与职业相联系的。
⑶ 旧中国的广大农民是怎样遭受残酷的封建剥削的
地主和富农把土地租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借以收取地租。地主和富农为加重对农民的剥削,攫取更多的财富,还不断增加地租额。高额的地租占据了农民收入的大半,除去地租外,农民所剩无几。一年辛苦结果,毫无所获,甚至每亩亏蚀数元者,比比皆是。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不得不去乞求于高利贷以“饮鸩止渴”。 高利贷是蚕食农民的另一个吸血鬼,处于封建剥削下的农民,特别是贫苦农民的借贷现象十分普遍。同时作为各地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田赋,是政府当局根据田地的亩数和土地的优劣对田地拥有者所课征的土地税。所以在封建土地所有制下,它主要是向地主征收。但地主通过各种附加、财税和摊派等将其转嫁给广大农民,“一切田赋杂捐及种子、肥料、房屋等,统由佃农负担”~
⑷ 地主是如何剥削压迫农民的
地主一般都是通过租赁土地来剥削农民的,通过收地租压迫po农
⑸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被地主阶级剥削的原因
新中国成立前,农村被地主阶级剥削的主要原因是地主拥有最大的生产资料一一土地。农村主要是封建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进行了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制度。农村也就不存在地主阶级剥削的农民的现象两天。
⑹ 旧中国的农民在经济上受到哪些剥削
基本上种的地都不是自己的,就相当于种地是给地主打工的,其实剥削也没那么厉害
⑺ 地主是怎样剥削农民的
一般来说地主将地租给佃农,以收地租的方式来剥削农民阶级。
⑻ 封建社会的朝廷都有什么样的办法来剥削老百姓
1853年冬天,太平天国在南京颁布《天朝田亩制度》。该制度规定,天国的男女每人都可以分到一份田地来种 ,但是,所有的粮食收成,“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麦噬芋麻 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也就是说,农民只能留下一份勉强维持生存的口粮——成人一石未成人半石 ,其余的都要上缴给国家。
不得不说,洪秀全在剥削农民这方面做得实在是太狠了。中国历代王朝,刚刚建政时都会实行轻赈薄赋的政策,以此来安定人心,恢复百废待兴的经济,正如明太祖朱元璋所说,“初飞之鸟,不可拔其羽”。然而,洪秀全一上来就要把初飞之鸟的羽毛拔的一干二净,这导致很多地主和农民望风而逃。
明朝建立后,于洪武八年开始发行“大明宝钞”。为了强制全国人民使用纸币,朱元璋曾下令罢宝源局、宝泉局,停止铸钱,并“禁民间不得以金银物货交易,违者治其罪”。然而,短短19年,“大明宝钞”就贬值到不足面值的20%,不仅农民叫苦不迭,就连官员都深受其害——因为官员的一大部分薪水都是发给纸币的。
直到正德年间,朝廷终于悬崖勒马,不再印发宝钞,恢复了铜钱作为流通货币。
相比之下,清朝不再发行纸币,确实是一种明智之举。因为在一个中央集权完全不受制衡的时代,政府很容易就滥发纸币来解决财政赤字问题,从而引起经济危机。与其自我放纵,不如提前自我约束。
四、剥削地主,不管土地兼并
在中央政府的权力比较强势之时,它可以通过剥削地主来间接的剥削农民。正如某学者之言,“中国封建地产中体现的产权关系包括了国家、地主、农民三级主体:国家拥有法律上的土地所有权(最终支配权),地主拥有经济上的土地所有权(实际所有权),农民拥有部分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但在实际层面,国家不可能经常性地、高频率地行使(或是表现)它的最高所有权,地主这一级主体在地权关系中的作用就至关重要。”所以,皇帝没有必要再去管土地的兼并情况,宋太祖就说,“富室连我阡陌,为国守财尔”,土地掌握在谁手里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课征。
这个思路其实跟利用商人资本来剥削农民的专利政策一样,都是借他人之手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通过剥削地主,国家避免了盯住数量庞大的农民,只要盯住数量有限的地主就可以了。而且,农民会将自己的怨恨投射在地主身上,而不是那个远在天边的皇帝。
自从唐朝实行两税法之后,中央政府剥削地主的方式,主要是分割地租。政府不会管地主的营收到底是好坏,它只管伸手。政府索要的赋税越多,地主的压力就越大,因为地主加重佃户地租的空间有限,你再增多人家就不干了,人家会去当自耕农或是去其他地租较轻的地主家。所以在清代时,出现了“富民以有田为累”的情况。
宋代的“衙前”之役,就是由地主担任,负责国家赋税的征收,而国家不付给任何报酬。如果当地农民因为避税而跑路,那么所欠的税款就摊派给其他税户。如果其他税户也都跑了,那么所有的欠税都由地主来承担。而地主为了缴纳欠税,就必须对自己的佃户加重剥削。所以,最后为欠税买单的,还是农民。
明朝的“粮长”制度,也是如此。粮长制度,即各地以纳粮一万石为一区,选其中“田土多者”的地主担任粮长,负责该区田赋的督收和缴纳,如果完不成任务,也是由地主自己掏腰包填上。当然,最终买单的还是农民。
⑼ 银钱制下商人如何剥削农民
最直接的手段是银子和铜钱的比率。农民手里一般不会有银子,遇到灾年,银价上涨,铜钱会贬值,农民手里的钱会不值钱,而交租一般是用实物来交。
剥削的手段我还想到的有火耗银、大斗进小斗出、高利贷驴打滚等等。
火耗银一般是官府来剥削的手段,把收上来的小碎银融化为大锭官银时候会有一些损失,这部分损失会在收取税收的时候多收。
⑽ 封建时期地主是如何剥削农民
中国的封建地主对自有土地采取多种经营形式:有的是由自己经营,采取剥削僮奴或剥削雇工的形式;而主要的是将土地分与他人经营,采取以地租剥削依附农或佃农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