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一、独立自主。
独立自主是指国家的主权是独立的,不允许任何外来的干涉与侵犯,每个国家都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独立地、自主地处理本国对内对外的一切事物。独立自主是我国的基本立场,坚持独立自主,主要体现在:
(1)坚持把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放在首位。
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是一个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物的最高权力。国家活动的目的是追求国家利益。在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中,以自己的国家为利益最高准则,同样也尊重别国的国家主权与国家利益,平等互利,保持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
(2)真正的不结盟。
不结盟就是不参加任何国家集团与军事集团,不同任何国家结成同盟。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地、独立自主地处理各种事物。我们同谁都往来,同谁都交朋友,说公道话,办公道事,谁搞和平,我们就拥护,谁搞战争和霸权,我们就反对。
(3)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
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威胁世界和平与稳定,干涉、侵犯他国主权的主要根源。反对霸权主义始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严重斗争,是我国对外政策的纲领。中国永远不称霸。
第二、维护和平。
世界和平是全世界人民的愿望,也是我国人民的愿望。我们主张和平是由社会主义制度决定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一个长期的和平的国际环境。维护和平主要体现在:
(1)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导我们处理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在处理国家之间关系中,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我国愿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世界一切国家建立、发展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关系。
(2)坚持正确处理党际关系的四项原则。
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物”四项原则建立和发展新型的党际关系,促进国家关系的发展。
(3)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国与国之间存在的分歧与争端。
我们主张从稳定国际关系的大局出发,用和平手段,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各种分歧和争端。一时解决不了的,可以暂时搁置。求同存异,反对诉诸武力,凌弱侵略,欺负和颠覆别的国家。
(4)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建立国际新秩序,核心是强调不干涉别国的内政,尊重和维护世界各国的主权独立和国家利益,建立民主、平等、合理、公正的新型国际关系,以促进世界持久和平与人类共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