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如何成立的
1949年10月1日下午2时,毛泽东主持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首都北京举行
第一次全体会议。中央人民政府 主席、副主席、委员全体出席会议,宣布就
职。
会议一致决议: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接受中国人民政治
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政府施政纲领。 选举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
书长;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
府人民革 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中央人
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 民检察署检察长,并
责成他们迅速组成政府机关,推行各项工作。
下午3时,北京30万军民在天安门广场举行集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
人民政府成立。林伯渠宣布典礼开始, 主席、副主席和委员们在天安门城楼上
就位。
毛泽东主席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于本日成立了。”在国歌
声中,毛泽东亲自按动电钮,升起了第一 面五星红旗,54门礼炮齐鸣28响。毛
泽东又宣读了政府公告,向全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接着,举行盛大的阅兵式,朱德总司令检阅了陆海空三军,并宣读了中国人
民解放军总部命令,命令人民解放军“迅 速肃清国民党反对军队的残余,解放
一切尚未解放的国土,同时肃清土匪和其他一切反革命匪徒,镇压他们的一切反
抗和捣乱 行为。”
晚上,北京市民举行提红灯游行,直到9时许结束。
2. 中国是怎样成立的
1949年10月1日下午2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勤政殿举行第一次会议。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以及周恩来等56名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宣布就职。
会议一致决议,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施政方针,向各国政府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愿与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
会议结束后,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及各位委员集体出发,乘车出中南海东门,前往天安门城楼出席开国大典。下午3时,北京30万群众齐集天安门广场,举行隆重的开国大典。
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向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2)中国政府如何产生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推翻了压在人民头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并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10月1日,北京30万群众齐集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开国大典。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
新中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
从此,中国结束了一百多年来被侵略被奴役的屈辱历史,真正成为了独立自主的国家,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成为国家的主人。壮大了世界和平、民主和社会主义的力量,鼓舞了世界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争取解放的斗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全国范围的执政党。她依靠各族人民,发扬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并取得了巨大成就:一个初步繁荣昌盛的中国呈现在世界面前。
历史已经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
3. 第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由什么机构何时选举产生的,主席是毛泽东,有几位副主席20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在北京举行。中国共产党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等单位的代表(含候补代表)共662人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代行了中国的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了新中国的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定于北平(1949年9月27日改名为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国歌未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国旗定为五星红旗。会议选出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同时选举出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56人。会议还选出了由180人组成的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
会议制定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使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组织上完备和固定下来。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不再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但作为中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并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以及对外交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