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坐飞机回国哪些东西是违禁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6、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1)哪些东西禁止中国人入境扩展阅读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中规定:
第四十一条 对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告知旅客可作为行李托运、自行处置或者暂存处理。
对于旅客提出需要暂存的物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暂存服务。暂存物品的存放期限不超过30天。
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提供条件,保管或处理旅客在民航安检工作中暂存、自弃、遗留的物品。
㈡ 中国海关违禁品名单
禁止进境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限制进境物品
1、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2、烟、酒;
3、濒危的和珍贵的动、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4、国家货币;
5、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
禁止携带及邮寄物品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一)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二)(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
(三) 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
(四)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五)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
常见物品携带规定
1、人民币:旅客携带人民币进出境,限额为20,000元,超出的不准进出境。
2、外币:旅客携带外币进境,数量不受限制,但旅客携带现钞折合5,000美元以上外币的,进境须向海关申报;复带出境时,海关凭旅客本次入境时的申报单核对放行。
出境旅客携带外汇现钞折合5,000美元以上的,海关凭银行出具的"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放行。
三、金、银及其制品携带规定
1、旅客携带在我境内购买的金、银及其制品过50克的,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的《特种1发货票》放行。
四、中药材、中成药携带规定
1、旅客携带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前往港、澳地区的,总值限人民币150元;前往国外的,限人民币300元。
2、旅客携带用外汇购买、数量合理的自用中药材、中成药出境,海关验凭盖有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制发的"外汇购买专用章"的发货票放行。
3、麝香、虎骨、熊胆及其制品,以及超出规定限值的中药材、中成药不准携带出境。
五、文物携带规定
1、旅客携带文物进境,如需要复带出境,应在入境时向海关详细申报。
2、携带文物出境,海关凭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在文物上盖的鉴定标志"火漆印"及文物古籍外销统一发货票,或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文物出境许可证》查验放行。
(2)哪些东西禁止中国人入境扩展阅读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 (含5000元)的;
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
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参考资料:网络-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
深圳海关:这些物品不能随便带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