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要坚持预防为主
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接触小于1米距离时应佩戴口罩;
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
身体出现不适,前往医院就医人员应佩戴口罩;
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聚集性活动的人员数量;
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养成勤洗手、使用公勺公筷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
工作生活场所加强通风消毒。
要落实“四早”措施
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早发现、早报告。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早隔离、早治疗措施。
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最小单元,果断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
要突出重点环节
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分类有序开放公共场所,加强社区防控,继续做好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福利院等重点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
要强化支撑保障
加快检测试剂和设备研发,提高核酸检测能力,扩大检测范围,对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要发挥大数据作用,推动各地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条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国家发展现代医学和中医药等传统医学,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科学研究,提高传染病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国际合作。
第九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第十条国家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医学院校应当加强预防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对在校学生以及其他与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进行预防医学教育和培训,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
2. 国家关于疫情防控有哪些措施
法律分析:国家关于疫情防控有一系列系统性措施,如限制聚集、停工、停业、停课、封存消杀污染物、封城等,以新冠肺炎病毒防控为例,我国采取了例如封城、延长春节假期、延期复工、强制隔离、疫苗研制与接种、全民核酸检测、加强新冠防控知识教育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3. 我国的疫情防控有哪些举措
法律分析:中国采取的主要措施有联防联控、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政府本着对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最全面、最严格、最彻底的防控举措,同疫情开展坚决斗争。经过艰苦努力,中国国内已呈现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
法律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一、激活疫情应急指挥体系 1.强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相关负责同志分兵把守,整合各部门力量,扁平化运行,细化完善防控工作目标、方案和措施。2.建立健全工作专班。各地要参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做法,结合实际设立核酸检测力量调度、流调溯源、转运隔离、区域协查、交通管控等工作专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3.保持24小时运行状态。各地应急指挥体系要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岗位责任,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密切跟踪疫情形势,全时待命,确保发生疫情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4.加强前线指挥力量。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地区,所在省份要在启动应急指挥体系的同时,成立前线指挥中心,省委或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坐镇指挥,各有关方面配合协作。
4. 我国的疫情防控措施
法律分析:中国采取的主要措施有联防联控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政府本着对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最全面、最严格、最彻底的防控举措,同疫情开展坚决斗争。经过艰苦努力,中国国内已呈现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