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国警察佩枪有几种
中国警察用枪:
1、德国造“勃朗宁”、驳壳枪、“盒子炮”。
新中国成立时,公安的配枪类别比较繁杂,既有小巧轻便的德国造“勃朗宁”,也有驳壳枪,还有左轮甚至枪身比较长的“盒子炮”(又称毛瑟手枪)。这些枪械统一的特点是,都很陈旧,是从前国民政府的军警部门收缴而来,但总体性能都还不错。
2、五四式手枪、“手掌雷”。
1954年,兵工部门对五一式军用手枪进行改进后,开始定型生产五四式手枪。五四式手枪在给解放军部队配备的同时,也开始于上世纪60年代起给公安队伍配置。正因如此,在许多文艺作品中都有警察使用军用手枪的描述。五四手枪被国内警察使用了近三十年,其特点是枪身重、杀伤力大,性能不错。
这一期间,国内部分警察还配备过一种叫“手掌雷”的小型手枪。据老刑警介绍,“手掌雷”又叫“掌心雷”,只有手掌那么大,仅能装两发子弹。
3、六四式手枪。
上世纪80年代起,中国警察开始大规模配备枪身相对轻巧的六四式手枪。六四式手枪1964年设计定型,是中国第一种完全国产化的军用手枪。最开始时用于装备部队,后来也开始用于装备公安警察。
如今的中国警察的主要用枪仍为六四式,但也配备有部分七一式、七七式和八四式、九二式等。
4、警用转轮手枪。
2006年,一种9mm口径、黑色枪身、加装保险装置,可发射橡皮子弹的警用转轮手枪开始装备警察部队,主要配发各地巡警。据《人民公安报》介绍,这种专门配备给警察的手枪又叫警用转轮手枪,是由公安部直接主导投资并自己组织力量设计的第一把警用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