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国人申请中国绿卡申请条件
中国公民或已在我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若婚姻关系维持满五年,且已连续在中国居留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时间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的生活和工作保障以及住所,可申请中国绿卡。
未满18周岁且未婚的子女,若投靠其在中国定居的父母,也可申请中国绿卡。
在境外无直系亲属,且投靠我国境内的直系亲属,年满60周岁,已连续在中国居留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时间不少于九个月,并拥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外国人,同样符合绿卡申请条件。
一、中国绿卡办理流程:
1. 符合条件的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可由本人、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资地或长期居留地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直辖市公安分局、县局提出申请。
2. 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将根据规定的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报公安部审批。公安部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将由公安部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 若申请人在境外,公安部将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申请人可持该确认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D”字签证,入境后30日内,在受理其申请的公安机关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申请中国绿卡所需的材料:
1.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
2. 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其他可代替护照的证件。
3. 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法律依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该条规定,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
2. 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并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
3. 对我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