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加入民革的条件
法律分析:1、加入民革的最基本条件是:年满28周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高级职称(因为吸收的群体是中高阶层的知识分子)。经过民革党员的推荐或介绍,申请成为联系人,积极参加党派生活和参政活动,并尽量发挥自身能力和作用,经过一个时期的双向了解和选择,在时机成熟后,经组织允准,递交正式入党申请,并经层层审核,取得党籍。 2、其中,组织主要优先吸收的是: (1)在各领域有较高影响力的人士;(2)具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人士,体现为善于发现问题,做调研并做出好的议案或是平时积极撰稿,写一些社情民意之类的信息(短小文章);或积极参与各种竞赛活动或征文活动等等。
法律依据:《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章程》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本党发展党员条件,愿意遵守本党章程,可以申请加入本党。第二条 申请入党,须有党员二人的介绍,填写入党申请表,由支部和所属地方组织考察合格后,经支部大会通过,所属地方组织审核,报省辖市级组织(省直属支部报省级组织)批准,层报中央组织部备查,并书面通知本人及所在工作单位。党龄自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中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必要时可以直接吸收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