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是哪一年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是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成为其第143个成员。
11月20日,世贸组织总干事迈克尔·穆尔致函世贸组织成员,宣布我国政府已于2001年11月11日接受《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这个议定书将于12月11日生效,我国也将于同日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
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后,我国将全面享受世贸组织赋予其成员的各项权利,并将遵守世贸组织规则,认真履行义务。我国将认真积极参加世贸组织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并在其中与其他成员一道发挥积极和建设性的作用。
什么是贸易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英语: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世贸组织(WTO),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世贸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
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是调解纷争,加入WTO不算签订一种多边贸易协议。它是贸易体制的组织基础和法律基础,还是众多贸易协定的管理者、各成员贸易立法的监督者、以及为贸易提供解决争端和进行谈判的场所。
该机构是当代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其成员之间的贸易额占世界的绝大多数,因此被称为“经济联合国”。
2. 中国是哪一年加入世贸
法律分析:2001年11月10日,世界贸易组织 (WTO)第四次部长级会议在多哈作出决定,接纳中国加入WTO。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
法律依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
第1条 总体情况
1.自加入时起,中国根据《WTO协定》第12条加入该协定,并由此成为WTO成员。
2.中国所加入的《WTO协定》应为经在加入之日前已生效的法律文件所更正、修正或修改的《WTO协定》。本议定书,包括工作组报告书第342段所指的承诺,应成为《WTO协定》的组成部分。
3.除本议定书另有规定外,中国应履行《WTO协定》所附各多边贸易协定中的、应在自该协定生效之日起开始的一段时间内履行的义务,如同中国在该协定生效之日已接受该协定。
4.中国可维持与《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第2条第1款规定不一致的措施,只要此措施已记录在本议定书所附《第2条豁免清单》中,并符合GATS《关于第2条豁免的附件》中的条件。
第18条 过渡性审议机制
1.所获授权涵盖中国在《WTO协定》或本议定书项下承诺的WTO下属机构1,应在加入后1年内,并依照以下第4款,在符合其授权的情况下,审议中国实施《WTO协定》和本议定书相关规定的情况。中国应在审议前向每一下属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包括附件1A所列信息。中国也可在具有相关授权的下属机构中提出与第17条下任何保留或其他WTO成员在本议定书中所作任何其他具体承诺有关的问题。每一下属机构应迅速向根据《WTO协定》第4条第5款设立的有关理事会报告审议结果(如适用),有关理事会应随后迅速向总理事会报告。
2.总理事会应在加入后1年内,依照以下第4款,审议中国实施《WTO协定》和本议定书条款的情况。总理事会应依照附件1B所列框架,并按照根据第1款进行的任何审议的结果,进行此项审议。中国也可提出与第17条下任何保留或其他WTO成员在本议定书中所作任何其他具体承诺有关的问题。总理事会可在这些方面向中国或其他成员提出建议。
3.根据本条审议问题不得损害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WTO成员在《WTO协定》或任何诸边贸易协定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得排除或构成要求磋商或援用《WTO协定》或本议定书中其他规定的先决条件。
4.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审议将在加入后8年内每年进行。此后,将在第10年或总理事会决定的较早日期进行最终审议。
第二部分 减让表
1.本议定书所附减让表应成为与中国有关的、GATT1994所附减让和承诺表及GATS所附具体承诺表。减让表中所列减让和承诺的实施期应按有关减让表相关部分列明的时间执行。
2.就GATT1994第2条第6款(a)项所指的该协定日期而言,本议定书所附减让和承诺表的适用日期应为加入之日。
第三部分 最后条款
1.本议定书应开放供中国在2002年1月1日前以签字或其他方式接受。
2.本议定书应在接受之日后第30天生效。
3.本议定书应交存WTO总干事。总干事应根据本议定书第三部分第1款的规定,迅速向每一WTO成员和中国提供一份本议定书经核证无误的副本和中国接受本议定书通知的副本。
4.本议定书应依照《联合国宪章》第102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2001年11月10日订于多哈,正本一份用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写成,三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除非所附减让表中规定该减让表只以以上文字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准。
3. 中国加入了哪些重要的国际组织,在这些组织中提出怎样的主张,发挥怎样的作用
1. 世界贸易组织(WTO)
中国于2001年11月10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该组织的宗旨是促进全球贸易和经济发展,提高生活水平,确保充分就业,以及通过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合理利用资源。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有助于调解不同成员国之间的分歧,推动多边贸易协议的达成,使WTO更能代表全球各国的利益。
2. 国际原子能机构
中国于1984年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该机构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负责监督核能的安全和和平利用。中国在该机构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成员国分享核能技术,并在核能在农业、工业和医药等领域的应用方面与其他国家合作,同时也在核安全标准方面提供了帮助。
3. 亚太经合组织(APEC)
中国于1991年11月加入亚太经合组织。APEC是亚太地区的经济合作机构,旨在促进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和发展。中国作为APEC的成员,在推动地区经济一体化、贸易自由化以及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在全球范围内提升了其经济和政治影响力。
4. 联合国
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之一,于1945年10月24日签署《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旨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解决国际问题以及提升对人权的尊重。作为联合国的重要成员,中国一直积极参与联合国的各项活动,并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以及推动多边主义方面发挥了建设性作用。中国主张加强联合国的作用,扩大国际合作,以及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