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孙中山下令剪辫目的是什么
1912年3月,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名义颁布剪辫令,要求留有发辫者,限期剪去辫子,去除旧俗,做中华民国新国民。
发辫的由来——中国古代的人们笃信儒家关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教训,男子与女子一样蓄发不剪,或披散于肩,或束于发顶,这种汉民族的风俗经历了四千年,没有太大的变化。周边的少数民族,有剃掉一部分,留一部分蓄辫的。宋朝时的金人是剃掉头顶发,编辫垂肩。满人的发式就是同金人一致的,因为他们同出于女真族。清军入关后,为了铲除汉人的民族意识,清王朝以“天下一家,君犹父也,父子一体,岂容违异”为由,于顺治二年(1645年)颁布剃发令,全国男子一律剃发留辫。当时这个法令遭到汉族人民的强烈反对,但这些反对最终都失败了。天长日久,人们剃发蓄辫成了习惯,拖在脑后的一条长长的辫子就成了清朝国民外貌的最大特点。
剪辫令——民国初年,临时大总统孙中山颁布的关于全国男子剪去辫子的法令,规定所有男子自法令颁布日起20天内一律剪去辫子,逾期不执行者,以违法论罪。这个法令所到之处,掀起了巨大的剪辫浪潮,拖在中国男人脑后长长的辫子最终被剪掉了。
备:辫子被剪了,但是人们的封建旧思想却是没那么容易被剪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