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刹帝利是印度的高种姓,而且是古代的王族,但为什么却说真正的刹帝利常被认为已经不存在于世上了呢
在早期吠陀时代,一家人可以从事不同的职业,人的身份也还没有严格地固定下来。后期吠陀时代瓦尔那制度形成以后,每一个人的社会地位都由其家庭出身来决定,各个瓦尔那的人都世代地从事规定的职业,不能任意改变。各个瓦尔那之间原则上禁止通婚。
在实际生活中,高瓦尔那的男子娶低瓦尔那的女子为妾是被允许的,但严禁低瓦尔那的男子娶高瓦尔那的女子为妻。不同瓦尔那的人在法律上是不平等的。高瓦尔那的人伤害了低瓦尔那的人,处罚甚轻;在相反的情况下,处罚就会非常严重。瓦尔那制度显然是保护新产生贵族剥削阶级的工具。
而婆罗门教的造业轮回说也为种姓制度起到辩护作用。它把出身于高级种姓的人说成是前生行善者,把出身于低级种姓的人说成是前生作恶者。这样就为高级种姓的特权和低级种姓的苦难都找到了理论上的解释,当然这只能是一种欺骗性的解释。
所以说真正的刹帝利常被认为已经不存在于世上了呢!
(1)古印度掌握军事大权的是什么扩展阅读:
正式形成时期
到后期吠陀时代,四瓦尔那制度正式形成,婆罗门教的典籍规定了各个瓦尔那的地位以及不同瓦尔那的成员的不同权利和义务。
第一个瓦尔那是婆罗门。婆罗门主要掌管宗教祭祀,充任不同层级的祭司。其中一些人也参与政治,享有很大政治权力。
第二个瓦尔那是刹帝利(是“力”、“权力”的意思)。它是从“罗阇尼亚”发展而来的。刹帝利的基本职业是充当武士。国王一般仍属于刹帝利瓦尔那,但是刹帝利瓦尔那并不限于王和王族。刹帝利是掌握军事和政治大权的等级。
第三个瓦尔那是吠舍。吠舍主要从事农业、牧业和商业,其中也有人富有起来,成为高利贷者。吠舍是平民,没有政治上的特权,必须以布施(捐赠)和纳税的形式供养完全不从事生产劳动的婆罗门和刹帝利。
不过吠舍还是雅利安人氏族部落公社的成员,他们可以参加公社的宗教仪礼,因而和婆罗门、刹帝利同样属于“再生族”。
第四个瓦尔那是首陀罗(Sudra)。首陀罗瓦尔那的前身是达萨瓦尔那,首陀罗不在雅利安人公社以内。首陀罗的大部也是非雅利安人其中也有失去公社成员身份的雅利安人。由于没有公社成员身份,不能参加宗教礼仪,不能得到第二次生命(宗教生命),首陀罗是非再生族。
就失去了在政治、法律、宗教等方面受保护的权利。首陀罗从事农、牧、渔、猎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各职业,其中有人失去生产资料,沦为雇工,甚至沦为奴隶。首陀罗作为瓦尔那来说,不是奴隶或达萨。首陀罗是地位低下而受苦的人。
㈡ 古印度四大等级
追根溯源,种姓最初是根据人们的肤色和从事的职业来区分的,肤色较白皙的是上等雅利安人,是高种姓;肤色黝黑的一般是下等人或达罗毗荼人,属于低种姓。祭司、僧侣阶层是婆罗门,国王和武士阶层是刹帝利,商人、手工业者阶层是吠舍,农民以及为上述3个阶层服务的劳动者是首陀罗,从事与粪便、尸体等不洁之物打交道工作的是达利特。
然而,这是几千年前的情况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革,劳动分工愈发细致,人民的迁徙更加频繁,种姓间的通婚也逐渐增多,又产生了成千上万的亚种姓,比如放牧的种姓,酿酒的种姓、榨油的种姓等等。
如今,仅仅靠印度人的肤色或职业来判断其种姓,并不靠谱。举个例子,印度现任总理莫迪在印度人中算是肤色比较白的,而且贵为国家元首,怎么也得是婆罗门或刹帝利阶层吧?莫迪出身于古吉拉特邦的“甘琦”亚种姓,绝对的低种姓弱势群体。
古代印度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它和中国、埃及、巴比伦并列为东方的四大古国。勤劳、勇敢的印度人民,曾经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为人类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但是,几千年来,印度社会的发展一直比较迟缓。这与印度存在着一个的森严的等级制度一种姓制度有着一定的关系。
印度的名称起源于印度河。中国汉代史籍译作“身毒”或“天竺”,直到唐代才改译为“印度。
自20世纪20年代起,在印度河谷先后发现几个古代城市遗址,着名的有哈拉巴和摩享佐·达罗,因此统称为哈拉巴文化。哈拉巴文化存在年限约为公元前三千年代中叶至前二千年代中叶。历史学家一般都认为,哈拉巴文化的创造者,就是印度的原始居民达罗毗荼人。。
公元前二千年代中叶,属于印欧语系的许多部落,从中亚细亚经由印度西北方的山口,陆续涌入印度河中游的旁遮普一带,征服了当地的大部分达罗毗荼人。入侵者是白种人,自称“雅利安”,意为高贵者,以区别于皮肤黝黑的达罗毗荼人。经过几个世纪的武力扩张,雅利安人逐步征服了整个北印度。
㈢ 刹帝利是印度的高种姓,而且是古代的王族和军事武士,但为什么据说现代印度已经没有真正的刹帝利了呢
印度的种姓制度大约起于公元前1000年左右。
在古印度,婆罗门代表宗教阶层,即掌握祭祀、神权。
而刹帝利则是握有军事和政治大权的等级。如王公大臣等。
纯种的王族并非是被灭门了,而是掺杂了其他的血统等。
印度的种姓制度并不简简单单的社会等级制度,更是维持社会秩序和施政体系。即印度的整个社会经济基础都是建立在种姓制度之上,如果不承认种姓制度,新政权的政策根本无法在广大的疆域内施行,所以新的统治者只能融入种姓制度中,即加入刹帝利这一种姓中,又称“不纯的刹帝利”。
而印度自十三世纪开始到英国入侵,无论是德里苏丹国还是莫卧儿王朝的统治者都是信奉伊斯兰教。而伊斯兰又是一个严格的一神教,所以王公贵族自然不会并入刹帝利中。
现代的刹帝利多指印度的拉其普特人。
㈣ 古印度的各个等级制度分别从事什么工作
古印度实行社会等级制度,出现四大种姓:婆罗门——古印度的僧侣阶层,居四种姓之首;刹帝利——第二等级,属武士阶层,是掌握军政大权的军事行政贵族集团,国王通常也属此种姓;吠舍——第三等级,雅利安人的一般公社成员,主要为从事农、牧、商、工等职业的平民大众;首陀罗——多为被征服的非雅利安人,也有失去公社社员身分的雅利安人,从事各种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多数地位接近于奴隶,无权参加雅利安人的宗教活动。
㈤ 古印度的种姓制度第一等级是什么掌管什么第二等级是什么掌管什么和什么第三等
第一等级:婆罗门,掌握神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把持国家的军事和行政大权。
第三等级:吠舍
第四等级:首陀罗
㈥ 古印度种姓制度的定义和重要性是什么
种姓制度古代印度实行严厉的种姓制度,种姓制度主要存在于印度教中,对伊斯兰教和锡克教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在古代印度时期,因为当时印度是奴隶制社会,共有四个阶级,分别是:
婆罗门(主要掌管宗教祭把,充任不同层级的祭司。其中一些人参与政治,享有很大政治权力)
刹帝利(掌握军事和政治大权的等级)
吠舍(平民,从事农业、牧业和商业)
首陀罗(从事农、牧、渔、猎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各职业,其中有人失去生产资料,沦为雇工,甚至沦为奴隶)
这是因为婆罗门教宣传婆罗门种姓至上,说梵天用口造婆罗门,用手造刹帝利,用双腿造吠舍,用双脚造首陀罗,并为他们规定了社会职业,永世不可改变。各族间不可通婚,下一等级的人不允许从事上一等级从事的职业。这种森严的等级制度被视为古印度文明的象征,正如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是古巴比伦文明的象征。婆罗门婆罗门作为第一等级,在社会上有首脑之尊;其他各等级包括国王在内的刹帝利,对婆罗们都应敬重礼让。婆罗门由主管宗教祭祀的氏族贵族组成,日后成为婆罗门教的祭司,也可以经管其他行业,但只动口不动手,即作为业主和管理领导人员。他们不仅垄断宗教文化大权,也参与执政,常作国王的顾问,以占卜、念咒等方术影响国王的行动,甚至随军出征。婆罗门拥有大量土地和奴隶,除这些剥削收入以外,婆罗门正式的补充收入是接受布施,来自国王贵族的布施实际上是统治阶级对战争虏获和国家税收的分配,往往表现为大量的馈赠。婆罗门也是最富有的阶层。刹帝利
刹帝利作为第2等级是由王族和军事行政贵族集团组成,他们被视为社会之臂膀,即统治阶级执掌国家机器的人员。在理论上,婆罗门优于刹帝利,但作为最高统
治者的国王属刹帝利等级,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两个种姓之间的争雄,因此有些文献也出现过刹帝利优于婆罗门的说法,只是较少数而已。这种争夺有时也在思想
文化上表现出来。刹帝利同婆罗门一样,是拥有大量土地和奴隶的统治阶级,甚至更富于婆罗门,因为战争掠夺物和国家收入是由他们直接占有的。吠舍
第3等级吠舍是整个社会的支持者和供养者,意即养活整个社会的工农劳动群众。吠舍原由雅利安人的一般公社成员组成,日后用以包括从事农牧工商各行各业的
平民大众。由于小生产者分化也产生贫富的两极,吠舍中有些少数发家致富之人,甚至从事高利贷活动。在婆罗门和刹帝利统治之下,吠舍已无政治权利可言,只有
交税服役,供养统治者的义务。不过比起第四等级,
他们仍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按婆罗门教的理论,吠舍与刹帝利、婆罗门都属高级种姓,死后投胎可再度为人,因而称再生族。第四等级首陀罗则属非再生族,因此
吠舍可参加婆罗门主持的宗教祭祀和听讲教义,首陀罗则绝对不能。实际上,再生与非再生的界限就是过去雅利安人和被征服的异族人、雅利安公社成员与非公社成
员判然有别的反映。首陀罗
首陀罗为第4等级,指压在社会最底层的劳苦大众。他们最初是由被征服的非雅利安各族组成,后来也包括由于种种原因而被降到这个最卑贱等级的雅利安人。他
们失去了政治、法律和宗教上的一切权利,处于不受保护,冤苦无告的低贱地位。他们从事农牧渔猎,以及种种当时被人视为低贱的职业,其中有少数自食其力的工
匠,但多数沦为佣工和奴仆。作为最低贱的等级,首陀罗的地位和奴隶相差无几,其中也有一些人就是奴隶。种姓制度一旦固定下来,各个等级所从事的职业就不能
任意改变。各个种姓之间原则上禁止通婚。种姓制度的本质是保护上层种姓的特权地位。它通过宗教、法律,社会习俗等种种手段为婆罗门、刹帝利两个统治阶层的瓦尔那披上神圣、高贵的光环,让吠舍、首陀罗供养伺奉他们。由于种姓制度在以后各时代有变本加厉之势,它一直是印度人民沉重的锁链。历史和规则种姓制度已经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早在原始社会的末期就开始萌芽。后来在阶级分化和奴隶制度形成过程中,原始的社会分工形成等级化和固定化,逐渐形成严格的种姓制度。
种姓是世袭的。几千年来,种姓制度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风俗习惯方面影响很深,种族歧视至今仍未消除,尤其广大农村情况还比较严重。
独立后,印度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来消除种姓歧视。首先是制定了有关法律规定。1948年国会通过了废除种姓制度的议案。后来宪法和各邦法律也都做出相应规定,保护低级种姓利益。政府还在教育、就业、福利等方面对低级种姓者提供大量帮助。
社会的进步,印度的种姓制度也在发生变化。如种姓制度中的内部通婚制受到冲击,如高种姓的女子现在也同低种姓的男子通婚了。人们对职业的看法也有所改变,衡量职业高低不再以宗教思想为基础,而以金钱、权力为基础。在城市里,各种姓人们之间加强了来往与交流。
㈦ 在古印度什么时期刹帝利的权威已经超过了婆罗门
在古印度时,仅次于婆罗门的第二种姓是刹帝利,它主要由王族和武士阶层演变而来。刹帝利掌握了一部分政治、经济和军事实权,且随着权力的增长,他们也越来越不满足于屈居于婆罗门之下并时时向婆罗门的无上地位进行挑战。到了吠陀时代的后期,刹帝利的权威已经超过了婆罗门,吠陀文献已公开声称,刹帝利是最高贵的,僧侣也只不过是国王的侍从。
㈧ 1.在种姓制度中,把持国家军事行政大权的是(等级名称)2.麦加的克尔神庙位于今天的什么国境内
1,把持国家军事和行政大权的是: 刹帝利 。2,位于 沙特阿拉伯麦加城中心 希望对楼主有帮助,谢谢!
㈨ 古印度的文化传统
古代印度实行严厉的种姓制度,种姓制度主要存在于印度教中,对伊斯兰教和锡克教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在古代印度时期,因为当时印度是奴隶制社会,共有四个阶级,分别是:
婆罗门(主要掌管宗教祭祀,充任不同层级的祭司。其中一些人参与政治,享有很大政治权力)
刹帝利(掌握军事和政治大权的等级)
吠舍(平民,从事农业、牧业和商业)
首陀罗(从事农、牧、渔、猎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各职业,其中有人失去生产资料,沦为雇工,甚至沦为奴隶)
这是因为婆罗门教宣传婆罗门种姓至上,说梵天用口造婆罗门,用手造刹帝利,用双腿造吠舍,用双脚造首陀罗,并为他们规定了社会职业,永世不可改变。各族间不可通婚,下一等级的人不允许从事上一等级从事的职业。这种森严的等级制度被视为古印度文明的象征,正如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是古巴比伦文明的象征。 种姓制度已经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早在原始社会的末期就开始萌芽。后来在阶级分化和奴隶制度形成过程中,原始的社会分工形成等级化和固定化,逐渐形成严格的种姓制度。
种姓是世袭的。几千年来,种姓制度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风俗习惯方面影响很深,种族歧视至今仍未消除,尤其广大农村情况还比较严重。
独立后,印度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来消除种姓歧视。首先是制定了有关法律规定。1948年国会通过了废除种姓制度的议案。后来宪法和各邦法律也都做出相应规定,保护低级种姓利益。政府还在教育、就业、福利等方面对低级种姓者提供大量帮助。
社会的进步,印度的种姓制度也在发生变化。如种姓制度中的内部通婚制受到冲击,如高种姓的女子也同低种姓的男子通婚了。人们对职业的看法也有所改变,衡量职业高低不再以宗教思想为基础,而以金钱、权力为基础。在城市里,各种姓人们之间加强了来往与交流。 在印度的传统上十分重男轻女,因为女儿结婚时,父母必须准备一笔丰富的嫁妆,如果没有嫁妆,女儿是嫁不出去的。
印度教徒在恒河“圣水”中沐浴
印度人庆祝孩子出生与平安成长的方式,就是到寺庙进行“普迦仪式”、唱颂祈祷文,然后和亲朋好友举行餐宴。
印度小孩出生后,父母都会找人为他们占卜,孩子的名字多半取自英雄或神祇。孩子的生辰八字尤其受到重视,因为这可以决定孩子未来的婚姻对象。 普迦是印度教中向神祇膜拜的仪式,普迦仪式必须由祭 司担任。仪式中信徒会将神像装饰后抬出寺庙游行庆祝,并且奉献鲜花、椰子、蒂卡粉……等供品。最后再由祭司手持油灯,在神像前面进行“阿拉提(arati)”。
“阿拉提”的过程中,信徒用手轻轻覆盖祭司手中的灯火,然后在自己的眼睛上碰触一下,代表接受神祇赐予的力量。
通常在普迦仪式结束后,信徒可以分到一些祭祀过的鲜花、蒂卡粉或水,称为“波拉沙达(Prasada)”。所以在印度,只要看到印度人从寺庙膜拜出来,额头上几乎都涂有红色或白色的粉末。 印度男性多半包有头巾,这种头巾称为Turban。头巾有各式各样的包裹方法,其中锡克教男性头巾,具有特定样式。根据传统,锡克人从小到大都必须蓄头发、留胡须,并且包着头巾。小孩头巾样式比较简单,只用黑布绑成发髻的形状。成年人的头巾样式比较复杂,首先必须用黑色松紧带将长发束成发髻,然后再以一条长约3公尺的布,裹成头巾,样式为两边对衬成规则状。锡克人头巾色彩繁多,有的人甚至搭配衣服颜色。
印度男性多半穿着一袭宽松的立领长衫(Tunic),搭配窄脚的长裤(Dhoti),拉贾斯坦地区男性,裤子是以一条白色布块裹成的,头上的布巾,花样变化极多,色泽鲜明。 印度妇女传统服饰是纱丽(Sari),纱丽是指一块长达15码以上的布料,穿着时以披裹的方式缠绕在身上。印度妇女擅长利用扎、围、绑、裹、缠、披……等技巧,使得纱丽在身上产生不同的变化。
拉贾斯坦妇女的纱丽较短,只有披覆在头上,但是彩色缤纷、镶有金银绣边。拉贾斯坦妇女的上衣,有点像似没有领子的中国凤仙装,下身是一条滚边的及地长裙。
纱丽穿着方式:
印度妇女传统服饰,是用一块长达3公尺的布包裹出来的,这块布称为纱丽(Sari)。印度纱丽的穿着方式变化繁多,不同的种族、区域、信仰,会有许多不同的色彩、质感和穿裹方式。印度妇女穿着纱丽时,上衣是一件短袖、露出肚脐的紧身衣(Choli),下身是一条及地的直筒衬裙(Ghagra)。
纱丽最基本的穿着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首先拉住纱丽布左边一端,塞进右侧的衬裙裙头。
2. 将纱丽布由右至左环绕下围,约三、四圈。
3. 接着用纱丽布在右前方折成四折,并且塞入裙头。
4. 然后将剩余布块,由左后方绕过右边腋下,披向左边肩膀上。
5. 最后直接将纱丽布披在肩上、或披覆在头上。 古印度最早的文学作品是《吠陀》,其产生最古、文学价值最高的是《梨俱吠陀》,它是一部诗歌总集,共有1028首诗歌,以颂神为主,也有世俗诗歌。所以《吠陀》不单纯是宗教经典作品。古印度最着名的文学作品是《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那》两部史诗。前者长达10万颂,后者约有2.4万颂,是古代世界绝无仅有的长诗。《摩诃婆罗多》有18篇,主要内容是说婆罗多家族中居楼王一支与般度王一支之间争夺王位斗争的故事。双方经过许多曲折的斗争,最后不得不进行了为期18天的大战。战争据说卷入了印度所有的国家和部落,结果是居楼王一支全部战死,般度王一支取得胜利。相传这部长诗的作者是毗耶娑,实际上是很多代民间诗人逐渐积累并编集起来的。它的基本内容在公元前5世纪已大体形成,而最后定本是在公元4世纪。《罗摩衍那》有7篇,主要故事情节是:居萨罗国的十车王之子罗摩,因遭继母陷害,与妻子悉达在森林隐居14年。后魔王罗婆把悉达劫到楞伽岛,即斯里兰卡,罗摩在神猴的协助下,率猴兵打败并杀死魔王,救出了悉达,然后携悉达回国为王。相传此诗的作者是蚁垤,实际上此诗也是在公元前4世纪至公元2世纪期间逐渐编成的。两部史诗虽然是神话故事,但有哲学、宗教、法学以及各种科学知识的论述,反映了当时印度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情况,也反映了雅利安人向东、向南扩张的一些情况。尤为可贵的是,它贯穿着对正义善良的深切同情,对奸诈残暴等丑恶行为的无情揭露和谴责,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份瑰宝。
古印度的民间文学作品也占有重要地位。它们大都保存在《五卷书》、《益世佳言集》和《佛本生经》等作品中。其中《佛本生经》流行最广,主要记述佛陀前生的故事,保存在这里的民间故事都经过了佛教徒的加工整理,原作品的主人公也被附会为佛陀,以宣扬佛教的教义,但它仍保留了不少优秀的、健康的世俗性故事。这些故事鄙视奸诈,同情善良,寓意深刻,爱憎分明。这些伸张正义的作品不仅有重要的文学价值,也为研究当时社会提供了大量的资料,全书有550个故事,其成书年代约在公元前3世纪左右。 从建筑艺术看,吠陀时代与列国时代基本上是木质结构,这些建筑物现已荡然无存。阿育王时,开始用砖石建筑材料,桑奇地方保存的佛塔就是用砖建成,以后又扩大,并砌上一层石块。该佛塔呈半圆形,直经约30余米,顶端为平台,台上造一方坛,坛上竖立层叠着的伞形柱,这是佛教徒奉祀佛骨的地方。该佛塔周围有环形道路,并绕以栅栏和四个大门,四个大门都布满了以佛教题材为中心的精致雕刻。
阿育王沙石柱,也是古印度建筑艺术的重要遗迹。这些高达15米的石柱,最重的达50吨左右,除奔马、瘤牛、大象等造型的柱头外,最着名的是萨尔纳兹大石柱,其柱头的四个背对背蹲踞着的狮子,栩栩如生,雄劲有力,象征着帝王的权威。 在医学方面,《阿闼婆吠陀》中已记载了77种病症之名,并开出了对症的药方,当然,这些记载也夹杂着巫术谜信。最着名的医学着作是《舍罗迦本集》和《妙闻本集》。相传舍罗迦是迦腻色迦的御医,2世纪人,他的书被誉为医学网络全书,探讨了诊断、疾病预后和疾病分类问题,并把营养、睡眠与节食视为维护人体健康的三大要素。书中提到的药物有500种。妙闻稍晚于舍罗迦,他的书内容比较广泛,除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外,还研究了内科、外科、妇产科和儿科病症达1120种。尤其是在外科手术上有相当高的水平,书中记有120种外科器具,并有拨除白内障、除疝气、治疗膀胱结石、剖腹产等手术方法,所记药物多达760种。这两本书今天仍有实用价值。
㈩ 在古代印度严格的种姓制度中,掌握国家行政大权的是
刹帝利
印度种姓制度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
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
第三等级吠舍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阶层;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
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着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业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