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印度等级分哪几个等级
1、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以及享受奉献的权利,主教育,受众刹帝利,负责垄断文化教育和报道农时季节以及宗教话语解释权;
2、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婆罗门思想的受众,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主政军,负责守护婆罗门阶层生生世世;
3、第三等级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主商业;
4、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着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饭的高级佣人和工匠组成,是人口最多的种姓。被认为低贱的职业。在种姓制度中,来自不同种姓的父母双方所生下的后代被称为杂种姓。
(1)印度怎么分级别扩展阅读
政治权力
由于种姓制度与地域紧密结合,并有明显的区域范围,因此其政治权力可依区域大小分为三个等级:地方的小王国或地区行政中心、聚落以及各别聚落内的种姓。这三个层级的权力运作虽有高低之分,而且差异甚大,但其共同特色是权力施行者都在模仿瓦尔纳阶序中的刹帝利,
而且都会宣称其权力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即使实际上未必如此。尼泊尔的种姓制度与印度不同:婆罗门与刹帝利远多于首陀罗,是印度的婆罗门有意为之的结果。
⑵ 印度等级划分
印度人被分为4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前一种姓高于后一种姓,他们的权利、义务、职业都不相同。印度种姓制度源于印度教,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历史。
一、第一等级婆罗门
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以及享受奉献的权利,主教育,受众刹帝利,负责垄断文化教育和报道农时季节以及宗教话语解释权;
二、第二等级刹帝利
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婆罗门思想的受众,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主政军,负责守护婆罗门阶层生生世世;
三、第三等级吠舍
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主商业。
四、第四等级首陀罗
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着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饭的高级佣人和工匠组成,是人口最多的种姓。被认为低贱的职业。在种姓制度中,来自不同种姓的父母双方所生下的后代被称为杂种姓。
⑶ 印度四个等级是什么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主要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
第三等级:吠舍主要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阶层,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
第四等: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着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业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
(3)印度怎么分级别扩展阅读:
运作方式
如果说种姓制度的核心观念是洁净与不洁,种姓的实际运作则呈现“集体性”与“阶序”的特征。这些特征意味种姓并非一成不变的体系,而是深具包容性与弹性的社会制度。
禁忌与食物接触
印度教徒只可吃婆罗门和与他同一种姓的人的食物。由牛油煮的食物任何种姓也可食。在进食前会专门洗澡,素食戒酒者也比食肉的地位高。
政治权力
由于种姓制度与地域紧密结合,并有明显的区域范围,因此其政治权力可依区域大小分为三个等级:地方的小王国或地区行政中心、聚落以及各别聚落内的种姓。
这三个层级的权力运作虽有高低之分,而且差异甚大,但其共同特色是权力施行者都在模仿瓦尔纳阶序中的刹帝利,而且都会宣称其权力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即使实际上未必如此。尼泊尔的种姓制度与印度不同:婆罗门与刹帝利远多于首陀罗,是印度的婆罗门有意为之的结果。
⑷ 印度等级制度
法律分析:印度种姓制度源于印度教,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历史。这一制度将人分为4个等级,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⑸ 印度种姓制度的四个等级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主要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
第三等级吠舍主要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阶层,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
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着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业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
在古印度种姓中第一等级和第二等级,属于统治阶级,在印度各个种姓互不通婚,也就是说属于婆罗门就只能和婆罗门的种姓结婚。
如果和别的种姓通婚生下的子女就会被看成贱民,这种跨种姓通婚的最不受待见的,并且还不包括在四个种姓之内。
这就是印度的种姓制度,当然和中国古时候的君主制度其实也相差无几。只是形式不一样而已,所以还是生活在现在的社会主义制度才是最大的幸福。
⑹ 印度种族等级制度
(婆罗门)
首先,让大家了解一下不同种姓的差别。婆罗门地位最尊崇,因为在远古时代雅利安人尊崇神权,婆罗门僧侣具有天然的神圣性,也是少数掌握文化话语权的群体,因此被认定为第一种姓,神圣不可侵犯。即便到了现在,重要的宗教仪式依旧由他们主持,婆罗门阶层在印度的教育,文化界势力很大。
其次是刹帝利,不管是实行军事民主制的原始社会末期还是到了中世纪封建时代,国家的武力阶层和行政官僚都是高高在上的。刹帝利阶层的人是天生的军人和公职人员,君主。他们直接管理世俗社会,因此位居第二种姓。
再次是吠舍和首陀罗,他们是商人,手工业劳动者和农民。比如,印度总理莫迪,家里以前是卖油郎,标准的吠舍阶层。他们是国家重要的税收来源,也是古代社会中的良民,构成了社会的中下层。与吠舍不同的是,首陀罗在古代大多是没有人身自由的半奴身份,不属于自由民。今天在印度看到的小商贩,司机,大商人基本都是吠舍和首陀罗。
(吠舍)
当然,最可怜的是达利特。在印度教社会中,达利特属于最底层的人,即便到了现在,达利特也被人看不起。人们认为欺负达利特是理所应当的,他们很难去做良民能从事的职业,大多数从事屠宰,丧葬,排污工作。
对于大多数印度人来说,想知道另一个人属于什么种姓,只要知道对方的姓名就可以了。印度人的名字都和他们的职业,祖先,居住地息息相关,具有特殊含义。
有些人的姓氏意思是“国王”,“勇猛”,“战士”或者“宰相”,那么他一定是刹帝利。有些人的姓氏是“富有四海”,“储蓄”,“财富”,那么他一定是吠舍阶层。而姓氏的含义中包含了学问,神袛,宗教相关的词汇,那么他一定是婆罗门。
没有人会傻到改变姓氏,因为你根本不可能冒充高种姓。只要外人询问你的家庭条件,你兄弟姐妹结婚,就读的情况一下子就知道真伪了。假冒高种姓即便被打死都不奇怪。
(达利特)
大多数印度人就是通过姓氏判断种姓的,甚至有些印度人也会询问外国人的姓氏。
除此之外,印度的穆斯林,锡克教徒不属于印度教种姓制度的范畴,但实际上人家也有默认的身份。高等级的穆斯林“阿什拉夫”是古代突厥人,阿富汗人,阿拉伯人和波斯征服者后裔,他们做功可以去清真寺内部,而低等级的人就只能在门外。至于锡克教徒,他们和拉起普特人一样以武力起家,被默认为是刹帝利种姓。
⑺ 印度等级分哪几个等级
法律分析: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第二等级刹帝利主要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第三等级吠舍主要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阶层,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着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业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
第五条 驻外外交人员应当根据职务和工作分工,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荣誉和利益;
(二)贯彻执行国家外交方针政策;
(三)代表国家提出外交交涉;
(四)发展中国与驻在国之间的关系,参与国际组织活动,促进双边和多边友好交流与合作;
(五)维护中国公民和法人在国外的正当权益;
(六)报告驻在国情况和有关地区、国际形势;
(七)介绍中国情况和内外政策,增进驻在国和世界对中国的了解;
(八)履行其他外交或者领事职责。
⑻ 印度是阶级国家吗,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以前是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达利特五级种姓制度划分,也是阶级划分。
现在有所缓解但依然是普遍现象,低阶级的很难进入高阶级,不同阶级之间不通婚。
基本上是以婆罗门为中心的制度,简单来说婆罗门是负责宗教祭祀的祭祀,用着很大的政治权利。刹帝利是武士阶级,国王等基本上就是刹帝利这个阶级的,吠舍是从事商业活动或者农牧业的,并无什么政治特权。这三个阶级是属于雅利安氏族部落成员。而首陀罗基本就是底层了,无政治宗教权利。达利特则是奴隶阶级了。
⑼ 印度种族等级制度是什么
印度种姓制度源于印度教,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历史。这一制度将人分为4个等级,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主要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
第三等级吠舍主要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阶层,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
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着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业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
在古印度种姓中第一等级和第二等级,属于统治阶级,在印度各个种姓互不通婚,也就是说属于婆罗门就只能和婆罗门的种姓结婚。
如果和别的种姓通婚生下的子女就会被看成贱民,这种跨种姓通婚的最不受待见的,并且还不包括在四个种姓之内。
印度种姓制度的互补性
互补性主要与婆罗门有关,其基础建立在于满足婆罗门对洁净的需求以及由此产生的不洁。作为种姓制度的核心,婆罗门必须保持高度的洁净,才能维持其神圣的地位,因此随着历史发展,婆罗门创造出许多规定与礼仪维系自身的洁净。
然而执行这些仪式与规定时如果没有他人协助,多少会沾染不洁而处于不可触碰的状态,因此衍伸出各种处理不洁事务的种姓,这些不洁的种姓之存在也保障了婆罗门的洁净。换言之,洁净与污秽,婆罗门与贱民,这两者彼此互补,缺一不可。
⑽ 古印度四大等级
追根溯源,种姓最初是根据人们的肤色和从事的职业来区分的,肤色较白皙的是上等雅利安人,是高种姓;肤色黝黑的一般是下等人或达罗毗荼人,属于低种姓。祭司、僧侣阶层是婆罗门,国王和武士阶层是刹帝利,商人、手工业者阶层是吠舍,农民以及为上述3个阶层服务的劳动者是首陀罗,从事与粪便、尸体等不洁之物打交道工作的是达利特。
然而,这是几千年前的情况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革,劳动分工愈发细致,人民的迁徙更加频繁,种姓间的通婚也逐渐增多,又产生了成千上万的亚种姓,比如放牧的种姓,酿酒的种姓、榨油的种姓等等。
如今,仅仅靠印度人的肤色或职业来判断其种姓,并不靠谱。举个例子,印度现任总理莫迪在印度人中算是肤色比较白的,而且贵为国家元首,怎么也得是婆罗门或刹帝利阶层吧?莫迪出身于古吉拉特邦的“甘琦”亚种姓,绝对的低种姓弱势群体。
古代印度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它和中国、埃及、巴比伦并列为东方的四大古国。勤劳、勇敢的印度人民,曾经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为人类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但是,几千年来,印度社会的发展一直比较迟缓。这与印度存在着一个的森严的等级制度一种姓制度有着一定的关系。
印度的名称起源于印度河。中国汉代史籍译作“身毒”或“天竺”,直到唐代才改译为“印度。
自20世纪20年代起,在印度河谷先后发现几个古代城市遗址,着名的有哈拉巴和摩享佐·达罗,因此统称为哈拉巴文化。哈拉巴文化存在年限约为公元前三千年代中叶至前二千年代中叶。历史学家一般都认为,哈拉巴文化的创造者,就是印度的原始居民达罗毗荼人。。
公元前二千年代中叶,属于印欧语系的许多部落,从中亚细亚经由印度西北方的山口,陆续涌入印度河中游的旁遮普一带,征服了当地的大部分达罗毗荼人。入侵者是白种人,自称“雅利安”,意为高贵者,以区别于皮肤黝黑的达罗毗荼人。经过几个世纪的武力扩张,雅利安人逐步征服了整个北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