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54年中国与哪个哪个共同提出哪个
1954 年,中国与印度,缅甸分别发表联合宣告,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具体内容:(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2.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由谁首次提出
五项原则最先是周恩来总理于1953年12月底在会见来访的印度代表团时提出的。当时,中国政府代表团和印度政府代表团就中印两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在北京开始谈判。31日下午,周恩来总理在中南海西花厅会见印方代表团,在谈话中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发表谈判公报,并签署了《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两国政府一致同意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列入公报和协定中,把它作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准则。同年6月底,周总理先后应邀访问了印度和缅甸,他分别与印度总理尼赫鲁和缅甸总理吴努发表的《联合声明》都写进了这些原则,并进一步确认它适用于同亚洲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摘录)
3. 1953年周恩来会见印度代表团时,首次系统提出了
1954年4月29日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问世。
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五项原则经历四十多年国际政治风云的考验,已经成为举世公认的当代处理国际关系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在1954年4月29日签署的《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中首先正式提出的。1953年12月31日,中国和印度两国政府代表团就历史遗留下来的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的关系问题开始在北京举行会谈。当天,周恩来总理在接见印度政府代表团时说:“新中国成立后就确定了处理中印两国关系的准则,那就是,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的原则”。印度方面对周恩来的主张表示赞同。在1954年4月29日签署的《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的序言中就列入了这五项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首先在亚洲提出绝非偶然。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民族独立运动的风暴席卷全世界。从40年代后期到50年代,亚洲是这个风暴的中心。帝国主义想在亚洲卷土重来的挣扎,在亚洲各国人民的坚决斗争面前失败了。获得独立的国家迫切需要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和建立新型平等的国际关系,同所有国家和平共处,以维护国家主权,振兴民族经济,建设自己的国家。“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产生的,它一问世便在国际上受到广泛的支持与欢迎。
1954年6月,周恩来总理应邀访问印度和缅甸,先后同印度总理尼赫鲁、缅甸总理吴努举行会谈。6月27日,尼赫鲁在欢迎周恩来的宴会上谈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时说:“这些原则不但对我们两国适用,而且对其他国家也适用,对其他国家来说,这些原则很可以作为一个榜样。”随后,在6月28日发表的《中印两国总理联合声明》和6月29日发表的《中缅两国总理联合声明》,都正式宣布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原则。1955年4日,周恩来参加了在印度尼西亚万隆召开的有29个国家参加的亚非会议(又称万隆会议),会议最后公报所提出的十项国际关系原则,就包括五项原则的全部内容。在这之后,中国先后同缅甸、尼泊尔、蒙古、巴基斯坦、阿富汗等国,在五项原则的基础上解决了历史遗留下来的边界问题。
1963年底到1964年春,周恩来出访亚洲、非洲和欧洲14国,发表了中国对外经济技术援助的八项原则,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扩展到经济合作领域,扩大了它的影响范围。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期间发表的《中美联合公报》和1978年12月《中美建交联合公报》中也包含了五项原则的内容。1978年8月,中日两国签订的《和平友好条约》的第一条明确规定,缔约双方应在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
我国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者之一,又是其忠实的奉行者。“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被作为我国外交的基本准则而载入宪法。我国与一百多个国家的建交文件中也都确认了这五项原则。实践证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根本的国际关系准则。
摘自人民网
4.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什么时候提出的
1.提出
1953年周恩来在会见印度代表团时,第一次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954年,周恩来先后访问印度和和缅甸,两国一致同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
2.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
互相尊重主权与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3.实践:
①1954年的日内瓦会议,新中国第一次以世界五大国的身份参加,提高了新中国国际地位。
②1955年的万隆会议,周恩来代表中国提出“求同存异”的方针,为会议的成功做出了巨大贡献。加强了我国同亚非各国的联系
4.意义:
①标志着新中国外交政策的成熟(因为它是在我国实行独立自主外交政策的前提下提出的,既维护了中华民族的利益又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它是我国处理国与国之间相互关系,参与国际事务所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它为开创中国外交新局面莫定了基础。
②在国际上也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成为解决国与国之间问题的基本准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超越了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以其包容性和开放性逐渐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新中国成立初期外交工作取得的成就:
时间成就意义
1949.10—1950.10与苏联等17个国家建交打破了美国的外交孤立政策
1953年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标志新中国外交政策的成熟
1954年参加日内瓦会议新中国第一次以世界五大国身份参加
1955年参加万隆会议加强了我国同亚非各国的联系
5. 1954年6月,周恩来总理访问印度河缅甸是,第一次提出和平处五项原则,分别是什么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6. 1954年,中国印度.缅甸提出了哪五项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7. )年,中国与印度,缅甸分别发表联合声明,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具体内容:()()()()
1954年6月25日开始 ,周恩来总理对印度和缅甸进行了访问。访问印度期间,他同印度总理尼赫鲁举行了会谈,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重申了两国签订的《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中所规定的两国之间关系的五项原则: 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8. 1953年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提出了什么的外交原则有何重要意
1953年周总理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第一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得到印度方面的赞同,并写入两国的协定。1954年,周总理在访问印度和缅甸时正式倡议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国际关系的准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标志着新中国外交政策的成熟。它超越了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以其包容性和开放性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成为解决国与国之间问题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