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古埃及的法老,古巴比伦的汉莫拉比国王应排在印度种姓制度的______即_________阶层
古埃及的法老,古巴比伦的汉莫拉比国王应排在印度种姓制度的(婆罗门、刹帝利)阶层。
参考:印度种姓制度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第三等级吠舍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阶层。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着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业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
‘贰’ 汉莫拉比怎么划分等级的
1. 自由民上层(阿维鲁穆),享有完全的权利;
2. 无公民权的自由民(穆什钦努),法律地位较阿维鲁穆低,但也享有很多特权;
3. 奴隶(包括:王室奴隶、自由民所属奴隶、公民私人奴隶);
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谟拉比当政时制定的成文法典,旨在维护财产私有制,全面调整自由民之间的关系,巩固现存秩序。法典制定的确切时间不清,大概在公元前1791年或前1790年始拟,完成于巴比伦尼亚统一之后。
法典包括序言、正文、结尾三部分。序言充满神化、美化汉谟拉比的言辞。正文包括282条法律,涉及现代意义上的诉讼法、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内容,意在调解自由民之间的财产占有、继承、转让、租赁、借贷、雇佣等多种经济关系和社会、婚姻关系。
自由民之间分为有权者阿维鲁和半有权者穆什根努两个等级。前者原意是“人”,享有一些特权;后者原意可能是“礼拜”,法律地位低下。法典对债务奴隶制和高利贷有所抑制,限制对小生产者过分的掠夺,以免动摇兵源和税源。
(2)古印度汉谟拉比属于哪个等级扩展阅读:
汉谟拉比上台统治后,制定了一部法典,称为“《汉谟拉比法典》”。公元前1698年《汉谟拉比法典》正式颁布。《汉谟拉比法典》用楔形文字刻在一块玄武岩石柱上。
《汉谟拉比法典》由序文、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构成。序文主要是颂扬汉谟拉比的功绩。正文共282条,涉及诉讼程序、盗窃、土地、雇佣、租佃、商业、婚姻、继承、伤害、债务、奴隶等,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古巴比伦王国的社会状况。结语表示,汉谟拉比奉沙玛什之命制定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较完整的成文法典。
‘叁’ 汉谟拉比典法是为了维护哪个阶梯的利益此法典在世界文明发展史上有怎样的地位
《汉谟拉比法典》是根据奴隶主的意愿而制定的,只保护统治阶级的权利,而把奴隶看作是工具,奴隶享受不到法律的保护,没有任何权利可言,天职是服从
《汉穆拉比法典》是目前所知的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成文法典。法典竭力维护不平等的社会等级制度和奴隶主贵族的利益,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古巴比伦社会的情况。法典分为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正文共有282条,内容包括诉讼程序、保护私产、租佃、债务、高利贷和婚姻家庭等。
‘肆’ 汉谟拉比是哪一个阶级出身
说真话 只有嘟嘟最有演技
‘伍’ 汉谟拉比法典内容大概是什么
《汉谟拉比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序言和结语约占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语言丰富,词藻华丽,充满神化、美化汉谟拉比的言辞,是一篇对国王的赞美诗。正文包括282条法律,对刑事、民事、贸易、婚姻、继承、审判等制度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简介
《汉谟拉比法典》(The Code of Hammurabi)是中东地区的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约公元前1792一前1750年在位)颁布的法律汇编,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也是迄今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较为完整地保存下来的成文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原文刻在一段高2.25米,上周长1.65米,底部周长1.90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
石柱上端是汉谟拉比王站在太阳和正义之神沙马什面前接受象征王权的权标的浮雕,以象征君权神授,王权不可侵犯;下端是用阿卡德楔形文字刻写的法典铭文,共3500行、282条,现存于巴黎卢浮宫博物馆亚洲展览馆。
(5)古印度汉谟拉比属于哪个等级扩展阅读:
历史
1901年在埃兰古城苏萨(今属于伊朗)发现,为一黑色的玄武岩圆柱,现存法国巴黎罗浮宫博物馆。圆柱上端有汉摩拉比从太阳神夏马修(Shamash),手中接过权杖的浮雕,下面用楔形文字铭刻法典全文,除序言与结语外全文共收录282条条文,范畴包括诉讼手续、损害赔偿、租佃关系、债权债务、财产继承、处罚奴隶等。
汉摩拉比法典将人分为三种等级:
有公民权的自由民
无公民权的自由民
奴隶(王室奴隶、自由民所属奴隶、公民私人奴隶)
汉谟拉比法典全文结构可分为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尽自身所有身家以恩报恩
发现过程
在1901年12月,由法国人和伊朗人组成的一支考古队,在伊朗西南部一个名叫苏撒的古城旧址上,进行发掘工作。一天,他们发现了一块黑色玄武石,几天以后又发现了两块,将三块拼合起来,恰好是一个椭圆柱形的石柱。
石柱两米半高.它的上方刻着两个人的浮雕像:一个坐着,右手握着一根短棍;另一个站着,双手打拱,好像在朝拜.石柱的下部,刻着像箭头或钉头那样的文字.经考证,这正是用楔形文字记录的法律条文-----《汉谟拉比法典》。
‘陆’ 汗谟拉比法典的历史性质和地位是什么
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王汉谟拉比,约在公元前1792—前1750年在位,因统一两河流域与颁行法典的历史活动而着称。对内推行缓和阶级矛盾、加强王权和发展经济措施,抑制债务奴隶制,使其在长期对外用兵中有相对稳定的后方,促成国家繁荣,巴比伦城变为西亚最大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根据社会经济形势与阶级等级关系的状况,在位期间制定了一部反映奴隶主统治阶级利益的法典《汉谟拉比法典》(英文名称:The Code of Hammurabi),为后人研究古巴比伦社会经济关系和西亚法律史提供了珍贵材料。
汉谟拉比法典的制定也是古巴比伦王国奴隶制中央集权强大的标志之一,它消除了原来各城邦的立法,把全国法令统一起来。
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谟拉比当政时制定的成文法典,旨在维护财产私有制,全面调整自由民之间的关系,巩固现存秩序。法典制定的确切时间不清,大概在公元前1791年或前1790年始拟,完成于巴比伦尼亚统一之后。法典包括序言、正文、结尾三部分。序言充满神化、美化汉谟拉比的言辞。正文包括282条法律,涉及现代意义上的诉讼法、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内容,意在调解自由民之间的财产占有、继承、转让、租赁、借贷、雇佣等多种经济关系和社会、婚姻关系。法典表明古巴比伦社会存在奴隶主、奴隶、小生产者三个基本阶级,此外与阶级关系不尽一致的等级关系。自由民之间分为有权者阿维鲁和半有权者穆什根努两个等级。前者原意是“人”,享有一些特权;后者原意可能是“礼拜”,法律地位低下。法典对债务奴隶制和高利贷有所抑制,限制对小生产者过分的掠夺,以免动摇兵源和税源。法典对奴隶制予以严格保护,体现了法典的性质。结尾部分除继续对汉谟拉比歌功颂德外,还强调法典原则的不可改变性。法典的制定标志古西亚法律制度的进步,国家的成熟。性质是:反映奴隶主统治阶级利益的法典
‘柒’ 汉谟拉比 是什么人
汉谟拉比,古巴比仑国王(公元前1792—1750年在位)
公元前18世纪初,古巴比伦王国崛起。在汉谟拉比领导下,一跃成为囊括整个两河流域的帝国。
为了强化统治,汉谟拉比制订了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他还利用宗教来巩固自己的政治,称自己是神宠爱的人。
《汉谟拉比法典》法典浮雕
继阿卡德王国、乌尔第三王朝之后,两河流域在公元前18世纪又一次统一在一位帝王手里,这个时代被认为是上古两河流域文明的全盛时代,不仅因为政治军事,更因为一部人类法制史上的瑰宝——《汉谟拉比法典》。
公元前2006年乌尔第三王朝灭亡之后,入侵者阿摩利人便在两河流域这块肥沃的土地上定居了下来,在接受了先进的苏美尔·阿卡德文明的同时,也为之注入了新鲜血液,推动它向新的高度发展。几百间,阿摩利人建立了一系列城邦,比较着名的有马里、伊新、拉尔萨等,众城邦间在交往中争斗,在友谊的掩盖下充满着利益纠纷,直到汉谟拉比打破了这个平衡。
汉谟拉比是巴比仑城邦的第六任国王。巴比仑城邦位于幼发拉底河中游,曾一度向北方的亚述称臣,后利用其地理条件的优势,逐渐发展壮大,但直到汉谟拉比继位之后,巴比仑才成为一个强国。汉谟拉比十分勤政,他兴修水利,奖励商业,并建立了一支常备军。他制订了雄心勃勃的征服计划,并以百分之百的信心和决心使蓝图变成现实。从公元前1787年起,开始了统一两河流域之路,采取灵活务实外交,一个时期集中力量攻灭一国,先后灭了伊新、拉尔萨、马里等城邦。征服活动大约进行了35年,耗尽了汉谟拉比的生命,除了北方强悍尚武的亚述和它庇护下埃什嫩之外,两河流域已基本统一在汉谟拉比的铁腕下。后来,巴比仑被等同于两河流域南部,其文明也称为“古巴比仑文明”。
汉谟拉比宣扬君权神授,建立了中央集权的体制,以及为此服务的庞大而比较完善的官僚体系,和保障这一切的一支常备军。他给予士兵以份地,提高士兵的地位,并将君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他重视兴修水利,开凿了沟通基什和波斯湾的运河,使大片荒地变成良田。这些措施他的前任萨尔贡、乌尔纳木都曾经实行过,但汉谟拉比做得更加完善,他的国家被认为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奴隶制中央集权国家。同样,他的统一比前两者更为稳固,古巴比仑王国的国 也比阿卡德王国、乌尔第三王朝更长,文化也更加繁荣,天文、历法、建筑、艺术等方面都达到上古文明所难得的高度。
但真正令汉谟拉比名垂千古,历经三千多年之久仍然家喻户晓的是《汉谟拉比法典》。这部法典并非目前已知的世界上最古老的法典,在他之前的乌尔第三王朝时代,已经有了一部《乌尔纳木法典》,但《汉谟拉比法典》的完整程度远过于后者。据说因为汉谟拉比日理万机,应付不了每天要处理的大量案件,就让人把法律条文全部搜集起来,编成了法典,刻在石柱上以晓谕天下。
这部法典全文用楔形文字铭刻,除序言和结语外,共有条文282条。包括诉讼手续、损害赔偿、租佃关系、债权债务、财产继承、对奴隶的处罚等,更接近于一部民法和刑法。《汉谟拉比法典》是现存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综观这部法典的全部条文,不难发现以下特点:
1、 遵循“以牙抵牙,以眼还眼”的原则。打瞎别人的眼睛,就必须被打瞎眼睛作为处罚;被别人打断了腿,就可以打断别人的腿作为补偿;甚至害死了别人的儿子,则他自己的儿子也要被处死。
2、 上面条款适应的范围只限于身份相等的人之间。法典将人分成奴隶主、自由民和奴隶几个等级,上等级的人相对于下等级者享有更多的权利和承担更少的义务,犯相同的罪时处罚也较轻。
3、 强调国家对臣民的严格控制。逃避兵役的人一律处死;逃跑的奴隶和庇护他们的人要处死;破坏桥梁水利的人将受到严厉处罚直到处死等。
当然,这部法典中也有一些比较“人道主义”的条款,比如规定债务奴隶为他的主人劳动3年后可以恢复为自由民。但总的来说,这部法典充满了专制的味道。
汉谟拉比在位42年,公元前1750年去世。在他死后,古巴比仑王国又延续了150多年,至公元前1595年为赫梯人所灭。
《汉谟拉比法典》无疑深刻地影响了上古中东地区的法律体系,但随着古巴比仑文明失去了光彩,《汉谟拉比法典》也在历史上一度湮没。现代多数国家的法律主要受罗马法和英国自身发展而来的法律体系这两大源头的影响,而从具体条文和基本精神来看,《汉谟拉比法典》对罗马法的影响不大,也许不宜过高估计《汉谟拉比法典》在人类历史上的影响。
在易攻难守的两河流域,分化瓦解的力量总是大于凝聚的力量,汉谟拉比建立的王国能够得到近200年的高寿,除了有着一支强大的常备军的维持之外,还在于有《汉谟拉比法典》这个王国的灵魂。汉谟拉比的高明之处,在于以有利于自己统治的形式,将整个民族的思维方式用文字固定了下来。
‘捌’ 古巴比伦的社会等级划分
1、按拥有权力大小(非财产)将巴比伦人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为“阿维鲁”,为有公民权的自由民;如国王及城内多数公民。第二等级为穆什根努,为无公民权的自由民;如农村未登记的农民。第三等级为奴隶,是完全无权的人。
2、三个等级的区分主要是在法律规定的地位上。而从经济上说,前两个等级的情况较为复杂,因为阿维鲁中有奴隶主,也有非奴隶主,穆什根努中同样也有这两种情况,而二者的区别在于穆什根努是依附于王室的人,包括部分小生产者,至于奴隶则完全是奴隶主的财产。
1、汉穆拉比统一后,王国建立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国王独揽政治、军事、外交、司法和宗教等权力,直接任命中央和地方官吏。大行政区设总督,在较大的城市中任命被称为沙卡那库的官员,小城市则任命被称为拉比亚努姆的官员治理。
2、阶级关系与土地制度:古巴比伦社会分为3个等级:阿维鲁,为全权自由民,上层是统治阶级,下层多是纳税、服兵役和徭役的自耕农和士兵;穆什钦努,为依附于王室土地的无权自由民;瓦尔都(男奴)和阿姆图(女奴)是奴隶阶级。
‘玖’ 《汉谟拉比法典》和古印度的种姓制度都维护哪一个阶级
统治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