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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特在印度是哪个种姓

发布时间:2022-09-30 18:06:25

‘壹’ 在蒙语里巴特儿是什么意思

在蒙语中,巴特尔是勇士的意思。他不一定出身高贵家族,但是他具备了独特的勇气,能够抛弃自己个人的利益,勇敢果决的在危机时候做出英勇行为。巴特尔可能是任何一个具备了坚毅、勇敢、顽强、绝不屈服的人,蒙古人认为,他是受到长生天眷顾的勇者。

这些勇士们,构成一个受人尊崇的群体,称为巴图德(Baatuud)。

蒙古人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具备勇士的特质,因此经常以巴特尔来做为命名。在历史上,各个蒙古部落也经常把巴特尔当成是一个尊荣的头衔,授与部落中的勇者。

‘贰’ 佛陀的佛之涵义

在佛教巴利文原典中,多处都提到一位游方者名叫婆蹉种。一次,婆蹉种来到佛处,问道:
“尊敬的乔达摩啊,神我是有的吗?”
佛陀缄口不答。
“那么,可敬的乔达摩,神我是没有的吗?”
佛还是保持沉默。
在佛陀时代,类似于婆蹉种这样的游方者不乏其人,他们在和别人讨论时,为了辩论而辩论,时常用形而上学方面的问题来同别人争辩。其中十个有名的形而上学的问题是:
一、有关宇宙的问题
1.宇宙是永恒的吗?
2.宇宙不是永恒的吗?
3.宇宙是有限的吗?
4.宇宙是无限的吗?
二、有关心理学方面的问题
5.身与心是同一物吗?
6.身是一物,心又是一物吗?
三、佛陀悟证的境界问题
7.如来死后继续存在吗?
8.如来死后不再继续存在吗?
9.如来死后是既存在亦同时不存在吗?
10.如来死后既不存在亦同时非不存在吗?
佛陀对讨论以上这些形而上学的问题不回答,所以每当有人向佛陀提出以上问题时,佛陀总是沉默不语。
佛陀为什么不回答以上这些形而上学的问题呢?首先,这些问题与佛陀的教诲没有多大关系。在早期佛教教义中,佛陀特别强调戒、定、慧三无漏学和诸行无常、诸法无我和有漏皆苦三法印。佛陀不止一次地说,“比丘,我所讲的法只有两件事:苦和苦之止息(即涅槃)。人类充满了痛苦,我们当务之急的任务就是要去除痛苦,所以我解释这些法,因为它们有用处,它们与修炼身心的梵行有根本上的关系,可令人厌离、去执、入灭,得宁静、深观和涅槃。因此我解释这些法……。”而在以上十个形而上学的问题中,前四个问题是有关宇宙的期限和广度的问题,这是宇宙论,它们与佛陀的教诲关系不大。不管世界是永恒还是非永恒,有限还是无限,它们都无益于人类对痛苦之解脱。
接下来两个问题是有关身与心方面的问题。根据佛陀的教诲,诸法无我,这是三法印之一。事实上,无我的教义是佛教的一大特色,所以若有人问身与心是同一物还是不相同,对佛陀的教诲而言,这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对佛教来说,这些问题根本就无从说起。最后几个问题是有关佛陀悟证的境界问题。佛陀悟证的超凡境界只能通过修行而悟证之。对普通人来说,他们永远也不会明白这种超越现世的境界,即使佛陀为他们解释。所以以上这些形而上学的问题与佛陀的教诲关系不大,它们与修炼身心的梵行根本无关,它们不能令人厌离、去执、入灭,得到宁静、深观和涅槃,因此,佛陀没有解答这些问题。所以每当有人向佛陀请教以上这些形而上学的问题时,佛陀总是保持沉默。
其次,形而上学的问题会把人们引入歧途,使人迷失方向。
佛陀时代,一位比丘名叫曼童子,有一天,他午后静坐时,忽然起来去到佛所,行过礼后在一旁坐下,就说:“世尊,我正独自静坐,忽然起了一个念头:有十个问题你从来没有给我们明确的解释。每当人们向您问起这些问题时,您总是将之搁置一边,沉默不语。我不喜欢这种做法。世尊,今天您若跟我解释清楚这十个问题,我将继续修梵行;如果世尊仍对这些问题保持沉默,我便会失去信心,不再修梵行。如果世尊知道世间是永恒的,就请照这样给我解释。如果宇宙不是永恒的,又为什么?如果您对这些问题也不知道,就直接说:‘我不知道。’”
佛陀说:“你这愚蠢的人啊!你当初出家修行就是为了了解这些形而上学的问题吗?你跟随我修梵行时我答应过你将会回答这些问题吗?”曼童子回答说:“世尊,没有。”佛陀说:“在你还没有得到如来的答案之前就要死掉了。曼童子,假使有一个人被毒箭所伤,他的亲友带他去看外科医生。假如当时那人说:我不愿把这毒箭拔出来,除非我知道是谁射我的,他是刹帝利种姓、婆罗门种姓、吠舍还是首陀罗种姓;他是高、是矮还是中等身材;他的肤色是黑色、白色、棕色还是金黄色;他来自哪一个城市或乡村。我不愿取出此毒箭,除非我知道我是被什么弓所射中,弓弦是什么样的;哪一型的箭;箭是哪种毛制的;箭簇又是什么材料所制……曼童子,这人在未弄清这些答案之前早就死了。同样,如果有人说,我不要跟随世尊修梵行,除非他回答我,宇宙是否永恒等问题,此人还未得到如来的答案就已告死亡了。”由于人生是短促的,如果某人整天为这些形而上学的问题所困扰,穷追不舍,追根穷源,这便误入歧途,终将一无所获。
再次,由于语言的局限性,凡夫无法通过语言明了这些问题。
语言是人类创造的,用以表达人类由感官与心灵所体验到的事物、经验、思想和感情。它代表我们所熟知的事物与意念的符号。它局限于时间、空间和缘起法,语言不可能超越这些范围。换句话说,人类只能在时间、空间和缘起法允许的范围内用语言表达一件事、一种境界。有时,人类的语言甚至不足以表示日常事物的真实性状。例如经验告诉我们,有时我们会有一种激情或感受,但却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所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所以人类的语言不是万能的,它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了知真理方面,语言更是不可能十分准确而且易致差错的。因为绝对真理(例如涅槃)超出时间、空间和缘起定律的限制,人类只能亲自证悟,而不可能用语言描述之,即所谓心行处灭,言语道断。事实上,这些问题永远不可能通过语言文字而获得充分而圆满的答复,没有任何语言文字可以表达这种经验。就像在鱼的词汇里是没有形容陆地的字眼一样。比如乌龟对他的朋友鱼说,它刚到陆地上散步回到水里。鱼说:“当然你的意思是说游泳了。”乌龟想对鱼解释陆地是坚硬的,不能在上面游泳,只能在上面步行。可是鱼却坚持不可能有这么一样东西,陆地一定也是液体,和它住的湖一样,有波浪,可以在上面跳潜游泳。同样,在普通凡夫的词汇里,不可能找到适当的词句去描绘涅槃。可是目前有不少人用世界上最美妙的词语去描绘涅槃的崇高境界,有人甚至不惜绞尽脑汁,长篇累牍地论述佛陀入灭后的奇妙境界。其结果正如《楞伽经》里所说愚人执着语言文字,如大象陷入泥潭,不能自拔。
最后,对机说法,因材施教是佛陀教化众生的方法。佛陀并不是一台计算机,不管什么人问什么样的问题,他都会不加思索地回答。他是一位很讲究实际效益的老师,充满了慈悲与智慧,他并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的知识而答问,而是为了要帮助问话人走上正觉的道路。他和人说法时,时刻不忘对方的水平、倾向、根器、性格以及了解某一问题的能力。
根据佛说,对付问题有四种方式:
1.当问题比较直接、明显,而且避免了形而上学的问题时,这些问题必须直截了当地答复。例如苦之因是什么?
2.某些问题必须以分析的方法解答,例如佛教是唯心主义还是唯物主义?
3.另有一些问题必须以反问为答复。
4.有一类问题必须以缄默不语为答复。例如当有人向佛陀寻问有关形而上学方面的问题时,佛陀常常是保持沉默。
所以,当婆蹉种问佛陀有无神我时,佛陀总是保持沉默。佛陀的缄默对婆蹉种的影响胜过任何雄辩。悲智双全的佛陀曾为这位困惑的求法人煞费苦心,并对他表示深切的关怀。
也许有人会问,佛陀到底是否能回答以上十个形而上学的问题?我们姑且先不作任何结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佛陀所知的法一定比他所说的法要多得多。
有一次,佛陀在憍欣赏弥(今印度阿拉哈巴特附近)一座尸舍婆林中经过时,他取了几片叶子放在手里,问他的弟子们道:“比丘们啊!你们意下如何?我手中的几片叶子多呢,还是此间林中的叶子多?”“世尊,你手中只有很少几片叶子,但此间尸舍婆林中的叶子却多得不可胜数。”
“同样,我所知的法如同尸合婆林中的叶子,而我已经告诉你们的如同我手中的叶子,只有一点点,我所未说的法还有很多呢!而我为什么不为你们说那些法呢?因为他们没有用处,不能引导人证得涅槃。这就是我没有说那些法的原因。”
因此,斯里兰卡着名的佛教学者jayatilleak说:“并不是因为某些事佛陀不知道,而是因为语言的限制,佛陀无法将那超越感官的境界用普通语言表达出来。”
综上所述,佛教反对热衷于讨论形而上学方面的问题,而提倡求实的精神。可目前有少数自以为高明的佛教学者,不顾现代社会的实际需求,高谈阔论,讲起佛法来玄而又玄,一会儿天上,一会儿地下。当然,对于佛教中那些抽象而又深奥的理论,我们不是不可以研究,但过分纠缠于此则有失偏颇。所以,在宏扬佛法的方法上,我们也应向佛陀学习,结合当今现实社会的需要,多讲些通俗易懂、对日常生活又有指导作用的佛法,少讲些空洞的玄妙的大话。
佛陀(Buddha),这是印度古代梵文Buddha的音译。
亦译作“佛驮”、“浮陀”、“浮屠”、“浮图”等。意译为“觉者”、“知者”、“智者”、“觉”。觉有三义:自觉、觉他(开导众生觉悟)、觉行圆满(彻底的觉悟,究竟圆满),是佛教修行的最高果位。
而,凡夫缺此三项,声闻、缘觉缺后二项,菩萨缺最后一项,只有佛才三项俱全。小乘佛教讲的“佛”一般是用作对佛祖释迦牟尼的尊称。大乘佛教除指释迦牟尼外,还泛指一切觉行圆满者。宣称三世十方,到处有佛,其数如恒河沙数。如过去有七佛、燃灯佛;未来有弥勒佛;东方有阿閦佛、药师佛;西方有阿弥陀佛,信仰面很大的还有毗卢遮那佛(大日佛)等。从佛身说,佛有三身:既法身佛、报身佛、应身佛。但,佛陀,这个词还有更深的含义。如果一定要对“佛陀”这个词下一个定义的话,那就是拥有“四身五智”的无上智慧者。佛陀包含了“断”、“证”、“功德”、“四身”、“五智”。 “断”指斩断一切烦恼障和所知障的涅槃境界。
“证”指彻悟二谛和万事万物的体性和事相。
“功德”指断证所获得的身口意不可思议的无量功德。
“四身”指自性身、智法身、报身、化身。
“五智”指法界体性智、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事智。“无上”指超越一切凡圣,无与伦比。

‘叁’ 巴特在达斡尔语中是什么意思

达翰尔语属于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巴特在蒙古语中是勇士,勇猛,多用于人名

‘肆’ 黑执事官方人物性格具体描写

塞巴斯蒂安·米卡利斯/Sebastian Michaelis/セバスチャン・ミカエリス
故事的主角,凡多姆海威的执事,与夏尔订下了契约。真正身份是恶魔,原形是乌鸦。象征:乌鸦、蓝蝶、黑猫。身高186cm。人类的攻击对他无效、左手的手背有着一个魔法阵(契约证明)。“塞巴斯蒂安”是当前主人夏尔所取的名字(由来是以前凡多姆海威家所饲养的宠物犬←←其实塞巴斯蒂安知道这事以后差点气死),本名不详。
品格、修养、知识、样貌都是完美。有时表面没有出面大骂、但心里却给予对方毒舌的评论。经常帮园丁、女仆及厨师收拾善后。喜欢猫科动物(尤其是猫),喜欢按猫手掌上的肉球(夏尔的脸颊也算在内)。讨厌狗。
“身为凡多姆海威家的执事,怎能连这点小事也办不到?”“我只是一名执事罢了。”“Yes, My Lord!”是他的口头禅。名言“我只是一名执事罢了(私はあくまで(akumad)执事ですから)”中,其实隐含着“私は悪魔で(akuma de)执事ですから(我是一名恶魔执事)”的意思(音同)。

夏尔·凡多姆海威/Ciel Phantomhive/シエル・ファントムハイヴ
凡多姆海恩家现任主人,袭父辈伯爵爵位,出生于1875年12月14日,漫画开始为12岁,至漫画第14话已过13岁生日,身高不详。
12岁就是制造糖果和玩具的大规模公司“凡多姆公司”的社长,是个天才实业家。性格任性傲娇,冷静沉寂,坚强不屈。下午茶时间是不可或缺的,从他偷吃塞巴斯蒂安为了来客所做的“暴坊伯爵”巧克力雕像的头可以窥见夏尔身为小孩爱吃甜食的一面。
为了女王背负了肮脏的工作——管理英国的黑社会,又被称为“邪恶贵族”、“女王的看门狗”、“黑社会的秩序”。漫画第28话证实患有哮喘。对猫过敏。
10岁生日当天,父母被仇人杀害,宅邸被烧,夏尔被掳走。被恶趣味的贵族当做祭品用于召唤恶魔的某种仪式,之间历经了一个月的折磨。绝望中的夏尔召唤出了恶魔即塞巴斯蒂安,杀死了仪式上的所有人,与塞巴斯蒂安签订了契约。
契约具体内容为:1.直到夏尔复仇成功为止,一直守护着他、不背叛他;2.绝对服从夏尔的命令;3.绝对不允许欺骗夏尔。要求要让羞辱他、将他推向地狱般的痛苦的人得到应有的代价,在目的达成前,塞巴斯蒂安就以一名执事的身份跟随他。
带着眼罩的右眼有个与塞巴斯蒂安相同的魔法阵(契约证明)。这个“契约书”有可以命令塞巴斯蒂安做任何事的功能,而且要绝对服从,但契约书也是恶魔用来追踪订下契约者(猎物)的标记,同时意味着订下契约者绝对无法从恶魔身边逃离。

文森特·凡多姆海威/Vincent Phantomhive/ヴインセント・ファントムハイヴ
10话初登场(回忆)。
前任凡多姆海威伯恩。夏尔的父亲。于1885年12月14日夏尔10岁生日当天,与妻子一同被杀害。学生时代就读于威世顿学校,为“深蓝的猫头鹰馆”(青馆)的监督生。也是“碧之奇迹”的缔造者。
表面上很温柔,是个宠爱孩子、妻子的好父亲、好丈夫,但其实和夏尔一样身为“女王的番犬”,管理英国的黑社会。

瑞秋·凡多姆海威/Rachel Phantomhive/レイチェル・ファントムハイヴ
10话初登场(回忆)。
夏尔的母亲,安洁莉娜(红夫人)的亲姐姐。在夏尔10岁生日当天与文森特一同被杀害。
头发颜色为亚麻色,遗传自母亲。从不摆架子的温柔美女,其实性格很豪爽。生前患有哮喘,身体一直不怎么好。

克劳迪娅·凡多姆海威/Claudia Phantomhive
35话时名字首次出现于葬仪屋随身携带的纪念章上,本人面貌未公布。
漫画85话证实为夏尔的祖母,文森特、法兰西斯的母亲。死于1866年7月13日,死时36岁。

田中/Mr.Tanaka/タナカ
凡多姆海威家的上任管家,是夏尔父亲文森特的得力助手。塞巴斯蒂安为新任管家后身体变小,常常无所事事的喝茶。但必要时会重新出任管家,比如在凡多姆海威宅邸宴会事件塞巴斯蒂安假死期间田中就重新出任管家。
在漫画43回中,对想伤害夏尔的人施展柔术,可见田中年轻时常常处理想伤害主人的不利之徒。漫画100回中手持武士刀抵挡追兵,并说出名言“只要主人下令,任何事情都要完成。那样才是凡多姆海伍家的佣人!”

梅琳/ Mey-Rin/メイリン
凡多姆海威家的女仆。个性迷糊,且笨手笨脚,讲话也是温温吐吐。带着眼镜视力极差(超级严重远视),拿下眼镜视力神准。眼镜是梅林刚到凡多姆海威家工作时,夏尔送她的。
之前是个杀手。经常弄破碗盘、茶具,破坏力不亚于菲尼安。被塞巴斯蒂安吐槽“她的问题根本就不在于视力好不好,而是自己的脑袋”。受聘于凡多姆海威家的条件是“保护宅邸”。在成为女仆前曾是拥有神人般的准度的狙击手,摘下眼镜或拿枪之后性格会变得极为冷酷,不喜欢用狙击镜,眼镜也会拿掉。摘下眼镜是位美女。步枪像是用手枪一样使用,也擅长使用双枪。

菲尼安/ Finnian/フィニアン
凡多姆海威家的园丁。男性。个性爽朗但迷糊非凡的年轻人。有将一整个花园瞬间变成荒地的能力。常把树折断(有时是夏尔的拐杖)。力气巨大无比,脚程奇快。因此夏尔以童话故事中拥有相同特征的金发少年之名“菲尼安”作为他的名字。
受聘于凡多姆海威家的条件是“保护宅邸”。身体强壮到重物击中头部都不会晕倒或死亡。在成为园丁之前是作为研究“怪力”的注射用实验品,代号为S-012。夏尔送给他的草帽是为了让他遮盖脖子后的编号。

巴鲁托/ Baldroy/バルドロイ
凡多姆海威家的厨师。美国人。男性。嘴里常叼着一根烟。常从美国带回一些军事武器。虽然是厨师,但是对于处理生肉是用火焰放射器之类的武器去料理,认为那是种艺术;而做出来的东西八成是焦炭其余二成是有害物质。
受聘于凡多姆海威家的条件是“保护宅邸”。在成为厨师之前是军队的中士,非常会运用战术,同时也是爆破专家,射击能力也很强。85话夏尔给他买了形状像香烟的糖果帮他戒烟。

斯内克(Snake)/スネーク
22话初登场。
自漫画50话开始的凡多姆海威宅邸新入的仆人,51话正式进入宅邸(据塞巴斯蒂安介绍说是随从,漫画注释解释说直属于执事部下,主要工作是接待客人和主人外出的伴随和保镖)。据说是人和蛇的混种,皮肤似乎有些许鳞片,外表十分冷静,几乎看不出有任何表情变化,其实对人对事都很怕生,头上翘起来的头发(呆毛)可看出心情。喜欢温暖的地方。养了上百只毒蛇,每只都有名字(还有个性),且能翻译它们的话,很爱惜它们。口头禅是在话的末尾加上“(毒蛇的名字)是这么说的”。
曾是马戏团一军的弄蛇人,是一军中唯一没参与侵入凡多姆海威宅邸计划的人(因为他和凯尔文男爵无关)。诺亚方舟马戏团一军的成员被杀后为了复仇潜入凡多姆海威宅,放毒蛇进夏尔房间,误将睡在夏尔房间里的巴特立克·菲尔佩斯毒死,结果被塞巴斯蒂安抓住,后来受夏尔之邀成为凡多姆海威家的仆人。一直叫夏尔和塞巴斯蒂安在马戏团的名字(Smile和Black)。战斗时操纵毒蛇捆缚或利用毒牙的毒液杀死对方。在漫画85话,夏尔给他买了一个很大的单肩背包,可容纳他养的所有的蛇。在沉船篇和人狼之森篇均有出场。人狼之森篇中,携带的奥斯卡(蛇)获取了情报。

伊丽莎白·埃塞尔·柯蒂利亚·米多福特/Elizabeth Ethel Cordelia Midford /エリザベス・ミッドフォード
小名莉兹(Lizzy)。夏尔的未婚妻兼表姐,同时又是夏尔的青梅竹马,大夏尔一岁。生日是1874年10月15日。
是一个纯洁的感情丰富的女孩子,外表甜美,个性开朗活泼、却有些大小姐脾气的女孩,天然系美少女。有优秀的父母和幸福的生活,与夏尔处在光明与幽暗的两个世界里,仿佛是他黑暗世界中的一缕阳光。喜欢可爱的布偶、洋装、饰品、帮夏尔选衣服。
是个剑术天才,但因为夏尔幼年一句无心的话说不喜欢强势的女孩子,所以总是在夏尔面前表现最可爱的样子,故意隐瞒此事。年长夏尔一岁的伊丽莎白身高已经超过夏尔,为了顾及一直长不高的夏尔的自尊心,总是穿低跟鞋。她对夏尔的情感非常细腻,想要守护夏尔难得的的笑容,对夏尔来说伊丽莎白是世界上必须要保护的人。
在漫画57话,第一次在夏尔面前展示了自己卓越的剑术,并在僵尸来临前成功保护了夏尔。之前不愿意显露自己的剑术能力是因为童年时夏尔曾说“害怕比自己强的新娘”,因此希望在夏尔面前永远保持可爱的一面。

爱德华‧米多福特/Edward Midford
52话初登场。
米多福特家的长男,伊丽莎白的哥哥。十分重视伊丽莎白。并无妹妹那样的剑术天赋,但经过后天努力也变得强大。
性格光明磊落坦荡,一遇到妹妹有关的事就会变得很激动。表面上不认同夏尔是自己的妹夫,但实际上曾说过“以一个男人来说,我很尊敬他”。
就读于威士顿学校,为绿馆监督生的学弟。84话后为新一任的绿馆监督生。

阿雷克斯‧雷昂‧米多福特/Alexis Leon Midford
52话初登场。
米多福特侯爵,伊丽莎白、爱德华的父亲,夏尔的姑父。英国骑士团团长。米多福特家族的一家之主。
平日外表严肃正经,但却很爱撒娇(尤其是在妻子法兰西斯面前),很喜欢夏尔,也会像伊丽莎白一样抱住夏尔。
和夏尔的父亲文森特一样毕业于威士顿学校,比文森特年纪小,在文森特担任蓝馆监督生时,是绿馆监督生的学弟。

法兰西斯·米多福特/Francis Midford/フランシス・ミッドフォード
14话初登场。
伊丽莎白、爱德华的母亲,夏尔父亲文森特·凡多姆海威伯爵的亲妹妹,夏尔的姑姑。个性严格守矩,尊崇强劲及光明磊落的人。
认为男人不该留刘海,所以曾强迫夏尔把刘海梳到两旁、塞巴斯蒂安将刘海往后梳。认为塞巴斯蒂安的脸、发型、个性都很下流,不过认定塞巴斯蒂安的存在不可或缺。被塞巴斯蒂安当作夏尔学习的典范。
外貌、体术样样行的究极夫人,据说在女王的击剑大会上以“超越凡人的力量”打败骑士团团长米多福特侯爵,侯爵因而对她一见钟情,两人因此结婚。被塞巴斯蒂安评论为“拥有强劲及美貌的怪物(误)→贵夫人”。

宝拉/Pola/ボーラ
58话初登场。
伊丽莎白的贴身女仆。

安洁莉娜·达雷斯/Angelina Dalles /アンジェリーナ・ダレス
3话初登场。
前拜尼特男爵夫人,因为经常穿着红色的衣服,所以通称“红夫人”(Madam Red)。夏尔母亲瑞秋的亲妹妹,夏尔的阿姨。王立伦敦医院女医生。
经常参加舞会等社交活动。以前讨厌遗传自她父亲的红发,看到姐姐的亚麻色头发时,既羡慕又嫉妒。直到她喜欢的前凡多姆海威伯爵(夏尔的父亲)称赞她的红发美丽,而喜欢上红色。前凡多姆海威伯爵要和姐姐结婚,令她感到失望难过,但心里却还是祝福他们。后来,瑞秋生了夏尔。她将夏尔视为亲生儿子,相当关爱。后来在舞会上认识了拜尼特男爵,两人结婚。不幸的是,怀了孩子不久,男爵不幸被失控的马车撞死,肚子里的小孩也因内脏破裂,必须强制将胎儿及子宫切除。在瑞秋的关心下很快的就出院,并且前邀去夏尔的十岁生日宴会(也顺带庆祝她出院)。在她前往庆祝会上,凡多姆海威一家惨遭某人杀害,伯爵、夫人的死状凄惨,但是却找不到小孩的尸体。
后来作为医生帮妓女作堕胎手术时,因为妓女的一段话(“带着孩子会接客不便,是个累赘”等类似说词),怨恨油然而生,她失去、渴望的东西,妓女却可以不屑一顾地抛弃。于是开始谋杀被她动过堕胎手术的妓女,并将子宫一并挖除。久而久之,警方与媒体通称兇手为“开膛手杰克”。
后来格雷尔出现,说他们是同病相怜(不能生子),并协助她。几个月过后,失踪的夏尔回来了,身边多了一个穿得一身黑的执事。
夏尔受女王之命前来逮捕“开膛手杰克”,接踵而来的怨恨,不愿意再让姐姐剥夺她的东西,所以决定把夏尔杀掉。但最后还是无法对夏尔下手,引来格雷尔的失望。最后被格雷尔以死神镰刀杀害。死后在葬礼时,夏尔为她撒下大量的玫瑰花瓣,将红色的礼服盖在她身上,把一朵红玫瑰放在她的发髻上,并说:“白色的花瓣、朴素的礼服都不适合你的哦,适合你的,是热情的红色,燃烧地面的红花石蒜的颜色。晚安,红夫人!”

刘涛/Lau/ラウ
3话初登场。
中国贸易公司“昆仑”英国分店店长。中国男性。贩卖鸦片到英国,并开了鸦片馆。
脸上常眯着眼、挂着微笑,身穿长袍,功夫了得。经常佯装一副什么都知道的态度。实际身份是中国上海“青帮”的干将。在英国城西一带很有势力。

蓝猫/Ranmao/ランマオ
15话初登场。
刘的义妹(刘自称)。身材姣好,身穿旗袍的中国年轻女性。
平时话很少,但力量却大得吓人。必要时会手持钉锤(武器)。刘说过因为要扫荡老鼠,才会养猫(蓝猫)。

索玛·阿斯曼加达尔/Soma Asman Kadar/ソーマ・アスマンカダール
14话初登场。
班卡尔藩国国王的第26王子,17岁。为了找寻强行被一个英国贵族带走的侍女米娜而到英国。自小常独自留于宫殿中,既不为父皇所喜,母后亦只专注于讨好国王,令索玛的生活十分孤单。而米娜则如姐姐一样对他照顾有加,所以对他来说,米娜像是亲人,甚至于爱人。
在与夏尔相遇后,才发现自己是不懂事的小孩。在米娜事件后,决心成为“不输给任何人的好男人”。常自称是夏尔的好友。
在马戏团事件章节中透露和阿格尼暂居在夏尔的伦敦城中宅邸,本人说法是担任总督(因为夏尔让他们管理这栋房子)。曾应夏尔邀请进入威士顿学校红馆,为夏尔调查高尔。

阿格尼/Agni/アグニ
14话初登场。
索玛的近身随从。原名是“阿尔夏多”(アルシャド)。原本生于祭司之家,其家族“婆罗门”是印度种姓制度中社会地位最高的家族。但由于自小见到父亲满心欲望,造成自己无法信仰神,犯下各种暴行。在受刑之前被索玛所救,从此洗心革面,跟从王子办事并改名为“阿格尼”。
认为索马王子是神一样的存在。拥有“神之右手”(“神”指“迦梨女神”),进入“三摩地(SAMADHI)”的状态后便会不顾一切对目标进行攻击。神之右手另外一个功能是调配出令众人为之陶醉的咖喱香料。能完美地发挥夏尔家的园丁、女佣、料理长的能力令他们都变得十分能干。与塞巴斯蒂安比赛西洋剑时打成平手。认为执事需要随时随地关心主人,为主人作出最正确的判断

多尔伊特·阿雷斯特·钱帕/Druitt Alaist Chambers/アレイスト・チェンバー
7话初登场。
爵位为子爵。外表为金发的青年。个性自恋。医科大学毕业,但未从医。
称呼穿女装的夏尔为“知更鸟”,就算曾经拍卖过他(她)还是念念不忘。常于自家宅邸里举办神秘聚会(贩卖人口),起初为“开膛手杰克事件”的嫌疑犯。最后判定他为人口贩子,被警方逮捕。经查明证实不是开膛手杰克。后来因为用钱疏通警方,所以咖哩品评会上以裁判角色登场。
漫画渡轮事件及威士顿学校板球大赛中均有登场(渡轮上再一次将混入晓学会的夏尔称作知更鸟但并未发觉其身份)。威士顿学校红馆监督生是其侄子。是威士顿学校的毕业生。

亚瑟·兰德尔/Arthur Randall/アーサー・ランドル
3话初登场。
通称“兰德尔卿”。伦敦警察厅总监,阿巴莱茵的上司。
认为夏尔是黑暗世界的人而鄙视他。有一些案件警方解决不了,被女王命令交给夏尔查办,案件得到解决后会支付给夏尔高额的“报酬”,虽然兰度尔会感到十分不甘。曾称夏尔为恶魔。

弗瑞德·阿巴莱茵/Fred Abberline /アバーライン
15话初登场。
既软弱,实力又一般,但正义感强烈的热血刑警。
在索玛出场的印度人案件中认识了夏尔,他表示厌恶夏尔与黑暗世界的关系,但是如果是为了市民安全,他也会和夏尔合作,比他的上司兰度尔多一份灵活性。能说出凡多姆海威宅邸中大部分画作的作者,表现出比一般的刑警高的文化教养水平。

迪德里希/Diederich
第4话初登场(就是那个吃着三明治的胖子,但还不知道名字)32话初登场(回忆)。39话为夏尔提供德国国内消息(未正面露脸,但从谈话等细节基本可以确定为迪德里希)。75话出现在米多福特的回忆中。86话再度登场。101话再登场。
德国人,仍在世。很喜欢吃三明治。夏尔父亲文森特生前的朋友,学生时代的同级,文森特任威士顿学校青馆监督生时,迪德里希为绿馆监督生,伊丽莎白的父亲为其绿馆的学弟。
学生时代与文森特立下赌注,输的一方要答应对方一个要求。文森特赢了迪德里希后,要求他成为自己的学弟,只要文森特有呼唤,不管在哪儿都要飞奔过来,被称为“忠实的德国犬”。文森特去世后,和夏尔仍保持联系,有为夏尔提供信息。在文森特死后体型大幅改变。

妮娜·霍布金斯/Nina Hopkins
37话初登场。
凡多姆海威家经常使用的女裁缝。自称只对少女和15岁以下的少年感兴趣。很喜欢梅林,十分讨厌塞巴斯蒂安、所有男人(除少年)。永远走在时尚前锋。

克劳斯/Klaus
86话前仅在1、3、32话出场,86话时再度登场。
英国人。夏尔父亲文森特的朋友,经常出国工作、旅行,常年不在英国。经常帮夏尔从世界各地带夏尔喜欢的东西、协助夏尔搜集资料信息。

葬仪屋/ Undertaker/アンダーテイカー
6话初登场。
外表为长发遮眼、戴着高帽、脸上有疤的男性。个性阴阳怪气,讲起话来会令人毛骨悚然。需要提供情报时,会先要求对方讲笑话(厌恶女王的钱币)。喜欢恶作剧(像是躲在棺材里吓人),帮遗体“验尸”。职如其名,开葬仪屋。喜欢用奇怪的家俱,例如以棺材作椅子,以烧杯作茶杯。
“葬仪屋”这份工作只是表面,实际上是搜集黑社会情报和死尸来源,再以特殊代价卖给凡多姆海威家。开膛手杰克及诺亚方舟马戏团孩童失踪事件的情报提供者。自夏尔父亲还在世时,就和凡多姆海威家有往来,曾出席过凡多姆海威家的秘密会议。曾经似乎与夏尔的祖母有过某种关系。
漫画中已确认他是死神,不过已经退隐,但是在退隐时并未归还死神镰刀。死神镰刀为银色长柄镰刀。在第59话中用藏在斗篷的卒塔婆(日本一种立在墓碑旁的木板)抵挡住格雷尔的电锯。漫画第59话和格雷尔战斗出现他的面貌。于漫画第60话中承认是晓学会死人复活的主谋,并在61话重创塞巴斯蒂安。威士顿学院事件时,作为代理校长帮助P4“复活”死去的学生,是这次事件的主谋之一。

威廉·T·史皮尔斯/William T. Spears /ウィリアム・T・スピアーズ
12话初登场。
死神派遣协会管理课的死神。个性冷漠、认真的公务员类型。口头禅是“绝不接受无薪加班。”死神镰刀是可伸缩的高枝剪。
称恶魔是会寄生在人类身上的“害虫”。对恶魔极度厌恶,认为他们就像乌鸦一般,没有节制的猎食灵魂(虽然基本观点是如此的,但他认为塞巴斯蒂安这“挂着项圈的家犬”,要比那些“没有节操的狂犬们”要好上一点)。马戏团中的伪名是SUIT。(义为上班族,加入马戏团是为了审核JOKER和凯尔文男爵以及其他遭绑架的孩童灵魂。)

格雷尔·沙多克里夫/Grell Sutcliff /グレル・サトクリフ
6话初登场。
刚开始伪装成个性懦弱、胆小、迷糊的红夫人的黑发执事。解除伪装后为赤色长发、性格残暴的死神,十分喜欢红色。
“死神镰刀”为电锯。台词为“好歹我也是个执事DEATH☆(これでも执事DEATH☆)”,death的发音与日语肯定句句尾です相同。
因为对红夫人的杀人举动有兴趣而成为红夫人的执事,协助她作案,后来因红夫人对夏尔下不了手,对红夫人失去兴趣而杀掉她。
性格开朗、凶残,喜好男色,尤其是塞巴斯蒂安及威廉,有虐待狂及被虐症倾向。

罗纳德·诺克斯/Ronald Knox/ロナルド・ノシクス
35话初登场。
新晋死神,个性活泼的年轻人,威廉、格雷尔的后辈。死神镰刀是除草机。

维多利亚女王/Queen Victoria/ヴィクトリア女王
21话初登场。
英国19世纪辉煌时期的女王,是少数出现在漫画内的真实人物。个性豪放、大方的老婆婆。一提到死去的艾伯特亲王就会跪在地上痛哭。称呼夏尔“弟弟”。

约翰·布朗/John Brown/ジョン・ブラウン
21话初登场。
女王陛下的随从。长时间以护目镜遮住脸部,实际长相不明。是使鞭的能手。随身携带艾伯特娃娃。当女王提到艾伯特亲王而哭泣会拿出艾伯特娃娃用腹语安慰她。即使被维多利亚女王的马踏过也能无事般站起来,还可以偷偷把女王的信放在夏尔口袋,拥有惊人的身体能力。
也是出现在漫画里的真实人物。

查尔斯·格雷/Charles Grey /チャールズ・グレイ
35话初登场,正式登场于第38话。
女王陛下的秘书武官兼执事,爵位为伯爵,于背后留着一头及胸的银色长发。个性相当活泼且我行我素,食量相当大,非常害怕幽灵之类的东西(会显出傲娇的一面),同时也害怕蛇。
是个使剑的好手,行动敏捷,速度极快,有左手使剑的习惯,武力值与赛巴斯相当。第一次正式出场时击破了凡多姆海威家的门进入且大闹了一场,到夏尔家里从来不走正门。坚称不相信世上有剑无法砍断的东西。

查尔斯·菲普斯/Charles Phipps
35话初登场。
女王陛下的秘书武官兼执事,与查尔斯·格雷一起被称为“W查尔斯”。似乎会很多处理日常生活的技能,比如缝衣服(为菲尼安缝补帽子)、吹笛子等,比较沉默,个性沉稳,口头禅是“能够……才能称得上是一流的执事。”

Joker/ジョーカー
22话初登场。
诺亚方舟马戏团的小丑,同时也担任主持人,右手为义肢,藏了一把短刀。负责团内的大小事物,像是领队一般的存在,是个很温柔的人。
称凯尔文男爵为父亲大人,因为对一军的人来说男爵是救命恩人(Snake除外)。只要是凯尔文男爵的命令,即使感到恐惧与不安,也几乎不会反抗。
为了能够继续让凯尔文男爵资助马戏团及贫幼院的孩子们(“弟弟妹妹们”),不惜绑架来观赏马戏团的小孩子们,让他们成为凯尔文男爵玩乐杀害的对象。
最后因意图保护凯尔文男爵而攻击夏尔,被塞巴斯蒂安斩去左手,流血过多死亡。一军中只有他最后知道义肢的来源。临死前被威廉使用走马灯,才知道他生前凄惨的过去。

Beast/ビースト
22话初登场。
女驯兽师,左腿为义肢。养了许多猛兽。其中一只老虎的名字叫贝蒂,塞巴斯蒂安戏弄它被咬。
外表看起来性感大胆,但内心是含蓄的。喜欢Joker,所以希望Joker就此不绑架小孩,离开凯尔文男爵。曾被塞巴斯蒂安诱惑,间接套出马戏团的重要情报。
入侵凡多姆海威宅邸,在地下食物储藏室因巴鲁多故意制造的粉尘爆炸而死。

彼得/温蒂,Peter/Wendy,ピーター/ウェンディ
24话初登场。
空中飞人双人组,侏儒症患者,外表看上去是小孩儿,但是一军中年纪数一数二大的。两个人会互相照顾。彼得认为Doll是个只会坏了计划的小鬼。
入侵凡多姆海威宅邸时,因看见Jnmbo遭菲尼安反击而死亡后攻击他,并未成功又弄坏费尼安的草帽从而激怒了费尼安。妄图利用钢丝杀死费尼安时,温蒂首先被梅林射杀,再来是彼得在试图逃跑时被梅林击中坠落,尸体撞破窗户玻璃落在伊丽莎白的房门前,被田中刻意遮挡未被伊丽莎白发现。

Dagger/ダガー
24话初登场。
掷刀的杂技师,右腿为义肢,衣袖内藏了许多匕首。喜欢BEAST,称她叫大姐。夸张的判断模式,一军中个性最开朗的。
入侵凡多姆海威宅邸时,在地下食物储藏室为保护Beast,被巴鲁多用机枪扫射致死。

Jumbo/ジャンボ
22话初登场。
喷火男。马戏团里个子最高大的,属于过度畸形发育。心地很善良,总是第一个安慰受伤的同伴。也常在关键时刻做出冷静的判断。
入侵凡多姆海威宅邸时,被菲尼安发现之后,率先攻击了菲尼安,但并未成功,反被菲尼安多次猛力推撞墙壁,头部流血过多致死。首次被菲尼安攻击后,发现凡多姆海威宅邸仆人的异常强大,大声呼喊告诉其他团员赶紧逃走。死亡的过程被彼得、温蒂目睹。

Doll/ドール
22话初登场。
戴着白蔷薇假发的马戏团公主,负责走绳索。年纪是一军中最小的。在马戏团时和夏尔是室友,真心把夏尔当朋友。拿掉假发后夏尔(马戏团时化名Smile)没认出她是一军(Doll平常假小子的打扮让夏尔一度认为她是男的)。脸部左侧有严重的疤痕,平时用刘海遮住。根据Joker的回忆她的疤痕是被父母毁容而造成的。
被夏尔从头到尾利用的人。骑马赶到凯尔文男爵宅邸时,看见宅邸失火想冲进去救出Joker,被夏尔和塞巴斯蒂安告知,Joker被杀以及他俩侵入马戏团的真相。试图为Joker报仇而攻击夏尔,由夏尔下令,被塞巴斯蒂安杀死。

(——以上,还有很多,来自网络)

‘伍’ 有人知道古波斯的不净人之说吗

有关古波斯“不净人”的记载,主要见于《魏书》、《周书》及《北史》。 [①] 《魏书》卷120《西域传》波斯国条下载道:“死者多弃尸于山,一月着服。城外有人别居,唯知丧葬之事,号为不净人,若入城市,摇铃自别。” [1] (p.2272) 三书所记基本相同,其原因前贤自有论述。 [2] (p.67) 三史修于北齐至唐初,时间较为接近,相当于波斯萨珊王朝(Sasanian, A.D.224-651)后期。由于习俗的产生与发展有其历史延续性,因此我们只能说,上引史料反映的葬俗不会晚于萨珊朝后期。
日本学者在复原这段史料时,并没有对“不净人”作出具体考证, [3] (p.100) 倒是国内专治唐代文化史、外来宗教史、古代伊朗史等领域的学者有所涉及。如,蔡鸿生先生在论述唐代九姓胡的葬俗时指出,其负责弃尸饲狗、收骨埋殡的丧事专业户,即汉籍所载的波斯“不净人”; [4] (pp.25-26) 并在讨论新旧《唐书》所记太原“黄坑”的宗教属性时,亦重申康国别院的丧事专业户,相当于波斯“不净人”。 [5] (p.246) 林悟殊先生在论述琐罗亚斯德教最高级别的净礼巴勒什奴( barešnum )时指出,该净礼主要用于那些接触死尸、处理遗体的教徒,尤其是专业人士,并引证《魏书·西域传》及《北史·西域传》所记的波斯“不净人”,称此专职处理死尸者正是巴勒什奴净礼的对象。 [6] (p.64) 龚方震、晏可佳两位先生合着的《祆教史》在介绍琐罗亚斯德教经典《辟邪经》(Vendidad)时指出,“常人不能接触尸体,尸体只能由专司其职的搬运人来运送,此专职者就称为‘不净人'”,并引证上述《魏书》的记载,更加明确地指出“不净人”是专职搬运尸体者,其在书后附录二“祆教英汉对照专门索引”中,把抬尸者( nasā-sālār )释义为“不净人”。 [7] (p.8,p.367) 李铁匠先生在考证古代伊朗的种姓制度时,则通过与古代印度的 旃陀罗比较,除指出《魏书》所载的“不净人”是琐罗亚斯德教的专事丧葬者外,更认为不净人是伊朗四大种姓之外,人数较少,社会地位极其低下,生活极其悲惨的等级。 [8] (pp.60-61)
以上诸学者对“不净人”的定性,多是在论述其它问题时,捎带提及,限于文章的主题和篇幅,并没有展开论述;同时由于文献记录简略,其间仍然不乏模糊之处。例如,不净人究竟是概指琐罗亚斯德教中的从事丧葬者,还是单指专司搬运尸体者,如何界定“不净人”的社会地位等。本文试图就这些模糊点,提出自己的管见,以就教方家。

二 “弃尸于山”与波斯琐罗亚斯德教

虽然学者们把“不净人”与古波斯琐罗亚斯德教相联,但并没有专门论证,我们有必要首先对有关史事加以辨析。据研究,中国史籍所见的“波斯”有西域波斯和南海波斯之别,即便是西域波斯,随着时间推移,所指的范围版图也有不同。但本文探讨的“不净人”所在之波斯乃以伊朗高原为核心的古伊朗,这是毫无疑问的。 [9] (p,89) 其所处的时间正如上文所述,不晚于萨珊王朝后期。
证明“不净人”具有琐罗亚斯德教属性的唯一根据是:“弃尸于山”的葬俗。据考古发现,伊朗人在青铜器时代后期已实行埋葬,直到他们迁徙之后,此葬俗还普遍流行,其时间大致为公元前一千年左右。 [10] (p.113) 后来,他们逐渐曝露尸体,但具体时间尚无法确定。根据研究,中亚和东伊朗的居民首先接受了“弃尸于山”的葬俗, [10](p.113) 居于西伊朗的波斯人接受此葬俗的时间则要晚于他们。有关波斯琐罗亚斯德教葬俗的文献记载,最早似可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其时古希腊作家希罗多德(Herodotus)记录道:“据说波斯人的尸体是只有在被狗或是禽撕裂之后才埋葬的。玛哥斯僧(又译麻葛僧等)有这种风俗那是毫无疑问的,因为他们是公然实行这种风俗的。” [11] (p.22) 林悟殊先生在分析这段史料时,明确指出“尽管我们已确知波斯在阿契美尼时期,便已广泛地流行琐罗亚斯德教,然而根据上引希罗多德的叙述,麻葛僧侣的尸葬方式,并未被波斯人所广为接受。国王们虽然大力推行琐罗亚斯德教,但他们死后的遗体并不遵照该教的习惯,让鸟啄狗噬。” [6](p.87) 随着亚历山大东征,在希腊化浪潮的冲击下,麻葛人的葬俗就更不易在波斯各地传开。到萨珊波斯时期,统治者通过行政力量推行该教,“即使原来没有天葬习惯的波斯人,在这种严刑重罚下,也都得一遵教法,改用天葬,并且逐步习以为常了。” [6](p.88) 公元1世纪希腊作家斯特拉波(Strabo)指出,王族也实行曝尸:“他们不但承认古波斯的神祈,建筑神坛,并且严格遵从琐罗亚斯德教教律,暴弃王族尸体,以供秃鹫和犬,这是先前阿契美尼朝都未能实行的。” [12] (p.84) 然而,就考古资料显示,波斯帝国的君主虽然大都笃信琐罗亚斯德教,但他们并非全部实行天葬,即使在该教普遍流行的萨珊时期,情况也不见改变。阿契美尼朝的君主们遵循古伊朗王族和贵族的传统,把尸体涂香防腐,安放在巨型坟墓里,表现了其“渴望升入天堂,来日再生的愿望,这是贵族等级特有的权利。” [10](p..325) 如开国君主居鲁士一世(Cyrus I, B.C.640-600)没有按正统仪式曝尸,然而其陵墓经过仔细营造,使熏香的尸体与活的生物无法接触,从而遵守琐罗亚斯德教教义。 [13] (p.52) 继起的帕提亚人(Parthians)和萨珊人(Sasanians)也坚持固有传统,他们把国王的尸体涂香,放在石制坟墓里。 [13](p.121) 由此看来,在琐罗亚斯德教流行的时代,王族在不违背教义的前提下,为维持其尊贵地位,可以不用曝弃尸体。
正如上文所述,到萨珊波斯时期,统治者通过行政力量推行该教,沙卜尔二世(ShapurII A.D. 309-380)统治时,编定了该教经典《阿维斯陀经》,其中《辟邪经》第三章第三五—三九节从法律上规定了执行天葬。 [14] (pp.31-32) 据现有材料,无法确定《辟邪经》的编纂日期,但经文表明其“于帕提亚时期编纂,部分内容甚至更加古老。” [15] (p.1159) 由此可以断定,这种葬俗至少在帕提亚王朝晚期琐罗亚斯德教复兴时已经存在,在萨珊时期颇为流行。
波斯境内固然独尊琐罗亚斯德教,但犹太教、基督教、佛教和摩尼教亦曾不同程度地流行。 [15](pp.819-1024) 然而“弃尸于山”为琐罗亚斯德教的独特葬俗,其貌似野蛮,不为他教所容。以基督教为例,虽然波斯琐罗亚斯德教徒“把尸体曝给狗和鸟”,但改信基督教的波斯人却把尸体埋在地下,漠视禁止埋葬的严酷法律。公元399年开始执政的伊嗣俟一世(Yazdegird I)以对待基督教徒宽容而闻名,他容忍基督教徒埋葬死者,受到他们的尊敬;但是据琐罗亚斯德教教义,埋葬污染了善的大地,因此伊嗣俟一世成为琐罗亚斯德教的罪人。 [13](pp.120-21) 到了伊嗣俟统治的后期,他转而对基督教徒采取严厉措施。伊嗣俟之子瓦赫兰五世(Vahram V, 421-39年)继承其父的宗教热情,“听从祭司长,即受诅咒的密赫尔·沙普尔(Mihr-Shabuhr)的要求,拖出在他父亲时代埋葬的死尸,放到太阳下曝晒;这种行为持续了五年。” [13](p.121)
虽然波斯境内多教并存,然而萨珊王朝的确从法律上规定实行天葬,当然对异教徒未必强求一致,异教徒也未必遵守。是以中国史书记载其“死者多弃尸于山”,乃有本而发,说明并非全体民众都实行天葬。事实上,即使同为琐罗亚斯德教徒,王族和祭司、普通教徒的葬俗在具体做法上也并非完全一致。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肯定“弃尸于山”是琐罗亚斯德教的独特葬俗,而且主要为祭司和下层百姓所遵循。因此,专门操办这种葬俗的“不净人”,其具有琐罗亚斯德教的属性,应是无庸置疑的。

三 “不净人”的职业性质

琐罗亚斯德教关于丧葬的规定与实践,突出体现了该教善恶斗争的教义。该教称,死亡为恶神阿里曼所创,万物死亡后都是不净的;其中生前正直的人,其尸体最为肮脏,因为正直的人集中了奥尔马兹达创造的诸多善端,恶魔们为了用死亡战胜他,必须全力以赴。而且,即便在灵魂离体后,邪恶还要在尸体周围停留一段时间,使污染不断扩散。 [16] (p.110) “琐罗亚斯德教主张善恶报应,在理论和逻辑上必然要承认灵魂转世和末日审判。他们相信一个人死后,其灵魂在三天内还停留在死者身上(在头部附近),回忆和检查毕生的思想和行为……送葬者在死后第四天黎明之前进行祈祷时,灵魂才开始升入天堂。” [10](p.121,p.328) 如是,处理死尸是一种较为复杂而又富有宗教意义的行为,非由专职人员负责不可。
一般认为,琐罗亚斯德教徒死后,其“去除尸肉”的仪式分三段时间进行。第一段时间内,如果天气恶劣或时辰过晚,就不要立即将尸体运往处理场,而是放在屋内的坑穴中或者专门设置的屋舍内。第二阶段时间内,把尸体运到专门的地点曝露,让鸟兽啄食。此为伊斯兰化前的古伊朗葬俗。尸敛的最后阶段为处理骨骸。 [17] (pp.143-44) 《辟邪经》第六章第四十四节,以先知琐罗亚斯德与最高善神阿胡拉·马兹达互相问答的方式规定了处理死尸的地点:

(问):我们应该把尸体放到哪里?
(答):放在高高的地方,这样食尸的鸟兽会很容易发现他们。 [14](pp.72-73)

此段记载虽然文意模糊,却暗示了曝尸场所并非人造,揭示了中国史籍特书“弃尸于山”的原因。那么,究竟由何人来负责抬放尸体呢,由于文献缺略,考证不易,我们根据学者们对现代琐罗亚斯德教村落进行的实地考察,或可解决这一难题。
1963-4年,英国伊朗学权威玛丽·博伊斯(Mary Boyce)教授,对现存伊朗的琐罗亚斯德教村落沙里发巴特(Sharifabad)进行了详细调查,留下了弥足珍贵的记录。根据她的记录,教徒刚刚死去时,要有专人负责清洗尸体,该专人被称为 paksǔ ,意为“洗尸者”,他们通常是一名男子和一名老妇,主要负责用帕杰乌( pajow ,即牛尿)清洗尸体,然后为死者全身穿上白色棉衣,把尸体摆放好。按照琐罗亚斯德教教义,在洗尸过程中,尸体是干净的,所以“洗尸者”没有受到污染;同时,他们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必须保持洁净。洗尸后,尸魔( drōj-nesā )才带着污染附身,这时,只有受命专司其职的人才能触摸尸体。 [16](p.23,p.149) 当尸体清洗完毕并摆放好后,就由祭司主持仪式,念诵祷文《阿胡那瓦特》(Ahunavad Gah)等,并在《雅斯那》第三十一章第四节停顿。停顿之后,由专职的抬尸者( salars )把尸体抬到铁棺上,并给他系上圣带( kosti )。最后,举行送葬仪式。 [10](p.329)
送葬时,抬棺者也与尸体发生联系。他们主要从死者的亲友中选出,负责把尸体抬到达克玛,其工作在宗教意义上是大功德。他们同抬尸者一样,全身穿着白色衣服,手上包着白布;但与之不同的是,他们没有直接接触尸体,受到的污染比较小,在葬礼之后举行简单的净礼就会帮助他们恢复洁净。 [16](p.150)
以上所述是现代伊朗琐罗亚斯德教徒的葬俗,这种以后证前的论证当然缺乏共时性的说服力。但是此一风俗在现代印度的帕尔西人中亦存在流行,两社区的葬俗除个别差异外,几乎完全一样。 [18] (pp.49-82) 其原因自不难理解,公元7到9世纪,阿拉伯人征服并统治波斯,迫使异教徒改宗伊斯兰教, [19] (p.57) 波斯本土的琐罗亚斯德教徒越来越少,变成少数民族。 [20] (p.243) 但也有部分虔诚的教徒逃亡到印度西部海岸,发展成为现代的帕尔西民族。 [6](pp.11-22) 帕尔西民族由于受伊斯兰化影响较小,比较真实地保留了古老的正统;而沙里发巴特村由于历史和地理的原因,对传统的坚持也根深蒂固。两地葬俗的一致性至少说明,上述内容在阿拉伯征服即7世纪中叶以前就已存在。其实,在玛丽·博伊斯教授的观念中,“宗教信仰体现在仪式中,通过仪式才能为人所知,并由于仪式的代代相传而保持传统不辍。”基于这种观念,她主张“用沙里发巴特古老的正统,连同其它教内外文献去重建古老的信仰与仪式。” [21] (p.xvii)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参与丧葬仪式的人员包括祭司、抬棺者、洗尸者和抬尸者。祭司地位尊贵,洗尸者在尸魔附身前已完成工作,抬棺者不与尸体直接接触;他们都没有受到死尸所带的严重污染。只有抬尸者才从事宗教意义上极度危险的职业,如果要冠以“不净人”的称呼,当非他们莫属。抬尸者在《辟邪经》里称为 nasu-kaša ,后来发展为 nasā-sālār ,意为“负责尸体者”。 [10](p.304) 有学者指出“‘不净人'就是专知丧葬者的音译” [8](p.61) ,由于资料有限,我们不敢妄加猜测。汉文佛教术语中有“净人”一词,专指“未出家而在寺院中侍奉僧侣的俗人”; [22] (p.16) 但名专知丧葬者为不净人,显为中国世俗观点,并非受佛教影响。
从教义来看,“不净人”的工作是战胜恶魔的正义之举,在琐罗亚斯德教为主流宗教的波斯国里,如果竟被划成“贱民”,就令人不可理解了。

四 “不净人”非“贱民”辨

按规定,抬尸者安放完尸体后,要念诵祷文,安慰灵魂:“莫急莫怕,就是这里。多年来,这就是你的祖父辈归宿之地,它洁净而美好。”“哦,密赫尔神(Mihr Ized),斯罗什神(Sroš Ized),拉什神(Rašn Ized),纯洁而正直!我们已完成工作,现把它交付给你们……” [16](pp.151-52) 按琐罗亚斯德教的说法,人死后,灵魂须经过“裁判之桥”,由专神检视其一生的善恶功过,如果行善多于行恶,灵魂则被判进入天堂,反之则堕入地狱。司其职者即密赫尔、斯罗什、拉什,密赫尔居中。 [23] (pp.164-183) 抬尸者负责把灵魂转交给诸神,待三日后其将要飞升时,接受审判;以后,还要于规定之日进入达克玛,把日晒后的干骨收起,投入中央井( srāda )。前苏联学者在描述达克玛时提到此井:(达克玛)顶层呈凹状,四周有台阶,中央为井穴;塔顶分三层以放置尸体(外层置男尸,中层置女尸,内层置童尸)。有专营此事者,将尸体移于其上,均赤身露体,任鹰隼啄尽尸肉,骨殖则投入井穴。 [24] (p.378) 此为达克玛制度化后的情况,《辟邪经》第六章则规定了伊斯兰化之前如何处置遗骸:

(问):我们把死者的遗骸放在什么地方?
(答):放到狗、狐狸和狼够不到的骨瓮( uzdāna -)里,不要让雨水淋到。如果有条件,这些崇拜马兹达者就把它放在岩石或泥土上;如果没有条件,就让骨架呆在原地,或曝露在阳光下,接受光照。 [25] (pp.72-73)

Uzdāna 在帕拉维语中随口读作 uzdahist ,意为 astōdān (盛骨瓮),不同时期的盛骨瓮风格不同。然而,据《辟邪经》规定,穷人只是把干燥的遗骸放在地上,帕提亚时代和萨珊时期的外国旅行家曾经目睹。这种风俗与琐罗亚斯德教教义并不相悖,因为骨骸经过曝晒,已变干净,不会污染善良的大地。 [10](p.327) 这也可能是中国史籍记载波斯葬俗“弃尸于山”,而没有记载如何处置遗骸的一个原因;普通百姓弃尸之后,任由尸骨腐化,并不违背教义。按琐罗亚斯德教规定,造物主创造了人,在末日(Frašegird)时收集残骸,是造物主的授意。 [26] (p.317) 使用盛骨瓮保存遗骸,虽属遵循教义的一种表现,却不是非执行不可的义务,现有的资料无法证明其具有普遍性。处理尸骨的方法和地点会随着具体条件的改变而变化,这毫不奇怪,关键是必须严格遵守琐罗亚斯德教的净规,即保证尸骨不会对善的造物造成污染、伤害。负责抬尸收骨的“不净人”,乃担负着宗教赋予的神圣使命。
正如上文所述,在确认尸魔附身之后,抬尸者是唯一可以用手触摸尸体的人,所以他们被认为受到了严重污染,是不干净的。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也的确被区别对待。例如,举行公众仪式时,他们往往不在被邀请之列;教徒收割庄稼时,也不会请他们帮忙,以防作物枯萎。 [16](p.114,p.46) 但必须明确,这种不净只是宗教意义上的;即便从宗教意义来考察,其工作也具有两面性,他们的工作同时又被认为是高度的荣誉( bā arj )。在处理尸体的过程中,抬尸者的确认为其工作是完成善神奥尔马兹达的任务,琐罗亚斯德教的《宗教判决书》(Dâdistān-i Dînîk)中有详细介绍。 [27] (p.34,p.44) 出殡前,他们庄严宣布:“我们执行这些任务,得到奥尔马兹达授权,得到仁慈的不朽者授权,得到正直的斯劳莎(Sraoša,即斯罗什)授权,得到先知琐罗亚斯德(Zarathushtra the Spitamid)授权,得到马拉斯潘德(Māraspand)之子阿杜尔巴特(Ārbād)授权,得到高级祭司授权……” [28] (p.139) 然后,他们才开始举行仪式。
按照琐罗亚斯德教的规定,抬尸者为严重受污染者( rīmanī ),应该经常举行最高级别的净礼“九夜之净”( barašnom-e no-šwa ),至少每隔一年一次。 [16](p.112) 此外,为了消减死尸带来的污染,还要举行“犬视”( sagdīd ),即为了驱赶缠住死人身体的恶魔“纳什”,而以犬来视看尸体。《辟邪经》第八章第十六——十九节中规定,选择生有四只眼睛的黄狗或者长有白耳朵的白狗,把其带到死者旁边,就可以使尸毒飞离死尸。 [13](pp.97-98) 从刚刚死去到把尸体正式抬到达克玛之前,通常要举行三次“犬视”。在第一次“犬视”时,为增加反抗恶魔的力量,还要燃火。 [16](p.149) 此类仪式均使抬尸者受到宗教仪式的保护。
然而,人们常常忽视“不净人”所从事职业的双重性。李铁匠先生把 “不净人”与古代印度的贱民阶层旃陀罗比较,认为两者具有如下共同点:一 名称都带有强烈的歧视性。二 居住地区有严格规定,只能住在城外、村外,和其它居民住于互相隔离状态。三 在宗教上都属于不净者,在进入城市时,必须以明确的方式来表明自己低下的身份。四 职业都很低下,被认为是不净的、有污染性的。 [8](p.61) 据《摩奴法典》可知,旃陀罗确于城外别居:

旃陀罗……的住所应该在村外……任何一个忠于义务的人也不要和他们交往……夜间不准他们在城、乡中往来。他们有事时可在白天到那些地方去,以国王所规定的标志使人辨别出来。他们要搬运死后未有亲族的人的尸体,这是规定。他们要奉国王命令执行依法处死的罪犯的死刑…… [29] (p.252)

可是,从上文分析可知,“不净人”是因为专知丧葬而被视为“不净”的,而旃陀罗所从事的职业主要是“屠者”。公元5世纪前后,东晋高僧法显去天竺求法,行经中天竺时目睹了这种“屠者”的生活状况:“旃荼罗(即旃陀罗)名为恶人,与人别居,若入城市则击木以自异,人则识而避之,不相唐突。……唯旃荼罗猎师卖肉耳。” [22](p.54) 与琐罗亚斯德教专知丧葬的“不净人”相比,其内涵是大异其趣的。从旃陀罗从事的职业中,我们很难看出其有什么特别的宗教含义,而负责弃尸的“不净人”是琐罗亚斯德教独特葬俗的执行者,与之明显不同。而且,旃陀罗即使从事丧葬,也不过是“搬运死后未有亲族的人的尸体”,即无主之尸。“摇铃自别”与“击木为异”,反映的只是表面现象,并不能揭示两者所从事职业的实质。可能正是由于已经了解到旃陀罗“击木为异”的低贱身份,古人才会称呼波斯“摇铃自别”的丧事专业户是“不净人”。其实,根据《摩奴法典》的记载,和旃陀罗处境相同的还有斯婆跋迦:

旃陀罗和斯婆跋迦的住所应该在村外,他们不能有完整的器皿,他们的全部财富只应该是犬和驴;他们要穿死者的衣服;以破盌为盘;以铁为装饰品,常游去无定处。任何一个忠于义务的人也不要和他们交往;他们只应该在他们之间互通有无,通婚姻。别人给他们的食物要盛以破盌片,并由仆人从中居间,夜间不准他们在城、乡中往来。他们有事时可在白天到那些地方去,以国王所规定的标志使人辨别出来,他们要搬运死后未遗有亲族的人的尸体:这是规定。他们要奉国王命令执行依法处死的罪犯的死刑,并取得其刑杀者的衣服、床榻和装饰品。 [29](p.252)

古代印度的种姓制度远非本文所能论述,但可以肯定,“不净人”与旃陀罗不能简单等同。
从事丧葬的“不净人”在宗教上的身份具有矛盾的双重性,既因为职业关系受到严重污染,又因为与恶魔作战而享有崇高荣誉。他们在世俗中被认为不干净当然是可能的,从事敛尸在外人眼中未必高贵;出于各自立场,教外人和教内人的看法有所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也是可以理解的,尤其是在对之不了解的外族人眼中。中国人的记载,自是反映了汉族的价值取向。汉代的《释名》卷八《释丧制》集中记载了中国人的丧葬观念,唐玄宗朝官修的类书《初学记》加以引用,反映了这种观念的持久性:

礼记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弗得见也。左传曰: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释名曰:藏不如礼曰埋,埋痗(趋使腐朽而已)也。不得埋曰弃。不得其尸曰捐(捐于他境)。 [30] (p.359)

由此可见,“弃尸”是不得埋尸的野葬,在中国人眼中是野蛮的陋俗。这种认识隔阂的情况并不少见,例如血缘群婚在琐罗亚斯德教中是功德和虔诚的善行,而《魏书》却载其为“诸夷之中最为丑秽”。由此,从事“弃尸”于山的专知丧葬者被称为“不净人”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魏书》记波斯传最详,波斯与中国通使也由来已久,但是时人对波斯的了解还是很模糊的。《丹伽而特》和《萨珊法典》都记录了由于犯罪而被驱逐社区的人员,他们不得不于城外别居,并要从事许多低贱的职业。 [8](p.61) 外人不管亲历其境抑或辗转传闻,都很难对其达到全面而准确的认识,这可能是《魏书》对之如是记载的原因所在。通过对琐罗亚斯德教教义及葬俗的考察,我们认为“不净人”是该教的专职抬尸者,其被称为“不净人”只是反映了当时中国人的一种观念,而我们在辨别其社会属性时,必须考虑其独特的宗教内涵。同时,在辨别史籍的记载时,也要充分考虑教外人与教中人,族外人与族内人由于不同文化背景而可能产生的误解。

‘陆’ 在蒙语里巴特儿是什么意思

巴特蒙语里是勇猛的勇士就是蒙古的强人

‘柒’ 巴特纳的印度城市

巴特那(Paṭnā,印地语:पटना,旁遮普语:ਪਟਨਾ)为印度比哈尔邦首府,隶属于巴特那县(Patna District),古称华氏城,人口1,376,950(2001),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古希腊历史学家和外交家麦加斯梯尼在其着述的《印度志》(Indica)曾载:巴特利普特那(Pataliputra,巴特那古名)位于恒河与Arennovoas二河交汇处,长9英里、宽1.75英里。他说此地有七种职业的人,哲学家地位最高.而且不可交换工作。经过千百年的历史变迁,现代城市巴特那位于加格拉(Ghagra)、宋河(Son)与甘达克(Ganda)三水交汇处,城区规模发展到15公里长,5到7公里宽;恒河流淌到这里看起来更像大海,气势恢宏,奔流不息。

‘捌’ 不同的阶级和社会阶层所提出的思潮分别有哪些,中国最终选择了什么

社会阶层(Social Stratum)是由具有相同或类似社会地位的社会成员组成的相对持久的群体。社会阶层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同一社会集团成员之间态度以及行为和模式和价值观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不同集团成员存在差异性。
中文名
社会阶层
外文名
Social stratum
特征
同一阶层的人群具有类似的行为
决定因素
成就、职业
行为差异
支出模式上的差异
快速
导航
特征

特例

决定因素

行为差异

策略步骤

社会阶级

阶层定义

阶层分类

阶层特征

意义

现实社会

流行理论
定义
社会阶层是根据各种不平等现象把人们划分为若干个社会等级。社会上所有的人都占有一定的资源,但其占有多少不同。用占有资源多少的不同来区分人们处于什么样的阶层。对客观存在的阶层的分析在于缓和阶层矛盾,找到协调各个阶层利益的途径,从而保证社会稳定。
特征
社会阶层有以下特征:
(1)同一阶层的人群具有类似的行为。
(2)社会阶层的地位有高低。
(3)社会阶层乃是职业、所得、教育等综合的结果。
(4)社会阶层的内涵会变动,而且个人亦会提升到较高阶层或下降到较低阶层。
特例
已经成为历史的印度的等级社会( 印度种姓制度 ):一个人自出生,就自然进入了这个等级社会,一生也没法摆脱。
决定因素
吉尔巴特(Jilbert)和卡尔(Kahl)将决定社会阶层的因素分为三类:经济变量、社会互动变量和政治变量。经济变量包括职业。收入和财富;社会互动变量包括个人声望、社会联系和社会化;政治变量则包括权力、阶层意识和流动性。
1.职业
在大多消费者研究中,职业被视为表明一个人所处社会阶层的最重要的一项指标。一个人的工作会极大地影响他的生活方式,并赋予他相应的声望和荣誉。
2.成就
个人取得的成就越高,就会获得更高的荣誉与尊重。个人业绩或表现也涉及非工作方面的活动。也许某人的职业地位并不高,但他或其家庭仍可通过热心社区事业、关心他人、诚实善良等行为品性来赢得社会的尊重从而取得较高的社会地位。
3.社会互动
大多数人习惯于与具有类似价值观和行为的人交往,在社会学里,群体资格和群体成员的相互作用是决定一个人所处社会阶层的基本力量。
4.财物
财物是一种社会标志,它向人们传递有关拥有者处于何种社会阶层的信息,有用财物的多寡、财物的性质决定同时也反应了一个人的社会地位。
5.价值取向
个体的价值观和信念是表明它属于哪一社会阶层的又一重要指标。由于同一阶层内的成员互动更频繁,他们会发展起类似和共同的价值观。
6.阶层意识
阶层意识是指某一社会阶层的人,意识到自己属于一个具有共同的政治和经济利益的独特群体的程度。[1]
行为差异
1、支出模式上的差异
不同社会阶层的消费者所选择和使用的产品是存在差异的。有的产品如股票、到国外度假更多地被上层消费者购买,而另外一些产品如廉价服装与葡萄酒则更多地被下层消费者购买。下层消费者的支出行为从某种意义上带有“补偿”性质。一方面,由于缺乏自信和对未来并不乐观市场营销,他们十分看重眼前的消费;另一方面市场营销,低的教育水平使他们容易产生冲动性购买。
2、休闲活动上的差异
社会阶层从很多方面影响个体的休闲活动。一个人所偏爱的休闲活动通常是同一阶层或临近阶层的其他个体所从事的某类活动,他采用新的休闲活动往往也是受到同一阶层或较高阶层成员的影响。虽然在不同阶层之间,用于休闲的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重相差无几,但休闲活动的类型却差别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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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巴特在印度是哪个种姓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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