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印度种族等级制度是什么
印度种姓制度源于印度教,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历史。这一制度将人分为4个等级,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主要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
第三等级吠舍主要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阶层,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
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着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业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
在古印度种姓中第一等级和第二等级,属于统治阶级,在印度各个种姓互不通婚,也就是说属于婆罗门就只能和婆罗门的种姓结婚。
如果和别的种姓通婚生下的子女就会被看成贱民,这种跨种姓通婚的最不受待见的,并且还不包括在四个种姓之内。
印度种姓制度的互补性
互补性主要与婆罗门有关,其基础建立在于满足婆罗门对洁净的需求以及由此产生的不洁。作为种姓制度的核心,婆罗门必须保持高度的洁净,才能维持其神圣的地位,因此随着历史发展,婆罗门创造出许多规定与礼仪维系自身的洁净。
然而执行这些仪式与规定时如果没有他人协助,多少会沾染不洁而处于不可触碰的状态,因此衍伸出各种处理不洁事务的种姓,这些不洁的种姓之存在也保障了婆罗门的洁净。换言之,洁净与污秽,婆罗门与贱民,这两者彼此互补,缺一不可。
Ⅱ 印度等级制度
印度分为4个等级,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印度种姓制度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
具体简介: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以及享受奉献的权利,主教育,受众刹帝利,负责垄断文化教育和报道农时季节以及宗教话语解释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婆罗门思想的受众,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主政军,负责守护婆罗门阶层生生世世;
第三等级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主商业;
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着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饭的高级佣人和工匠组成,是人口最多的种姓。被认为低贱的职业。在种姓制度中,来自不同种姓的父母双方所生下的后代被称为杂种姓。
Ⅲ 印度的社会制度
印度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印度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又有“电影王国”之誉,曾创造了灿烂的印度河文明。公元前325年形成统一的奴隶制国家。1757 年以后逐步沦为英国的殖民地。1947年6月,英国公布了“蒙巴顿方案”,实行印、巴分治。同年8月15日成立印度自治领。1950年1月26日宣布为共和国,仍为英联邦成员。 经济以农业为主,主要的农作物是稻子、小麦、棉花、黄麻、甘蔗和茶叶。工业以采矿和纺织为主,还有钢铁、电力、石油、橡胶、煤、火柴等。印度是最悠久的文明之一,具有绚丽的多样性和丰富的文化遗产。
Ⅳ 印度是什么制度的国家
联邦制度国家。
印度联邦制度是印度的国体。
印度宪法附有《联邦职权表》《各邦职权表》《共同职权表》,分别规定联邦国会、邦议会和两者共同立法的权限。
联邦国会单独享有97项立法权,包括国家所有重大事务,例如国防、外交、战争与和平、交通运输、通讯、货币、外贸、外汇、银行、保险、联邦所属的工矿企业和最重要的税收等。
Ⅳ 印度的政体是什么
印度政体
印度的国家政体为联邦共和制。宪法称印度是“主权的、社会主义的、世俗的民主共和国”。印度的国家机构由议会、总统、政府、司法机构组成。
议会实行两院制,由联邦院(上院)和人民院(下院)组成。人民院中占有多数席位政党的领袖,出任政府总理。
印度政治结构
政治结构
印度主权独立的、社会主义的、政教分离的民主共和国印度联邦 28个邦和7个中央直辖区政府体制 基于全体成年人均有选举权的议会民主立法机关 国会,由总统及两院组成,两院分别是联邦院和人民院行政机关 由总统、副总统及由总理领导的部长会议组成司法机关 独立于行政机关。
政治体制
印度是一个联邦,是一个主权独立的、政教分离的、具有议会制政府的民主共和国。印度的政体是由宪法的条文所规定的。该宪法在1949年11月26日由制宪会议正式通过,并于1950年1月26日生效。总统是法定的联邦行政首长。实际的行政权力则赋予一个以总理为首的部长会议。宪法规定以总理为首的部长会议向总统提供协助和建议,总统则行使其职权,按照提供的建议采取行动。部长会议集体向人民院负责。在各邦,作为总统代表的总督是行政首长,但实际的行政权力则赋予领导邦部长会议的首席部长。邦的部长会议集体向该邦民选的立法会议负责。宪法规定了国会和邦的立法机构之间如何分享立法权,而其余的权力则归属于国会。修订宪法的权力也属于国会。联邦的行政机构由总统、副总统和部长会议组成,部长会议在总理的领导下向总统提供协助和建议。
Ⅵ 印度属于什么制度国家
联邦共和制。
印度共和国(印地语:भारत गणराज्य,英语:The Republic of India,India),简称“印度”,位于南亚,是南亚次大陆最大的国家。东北部同孟加拉国、尼泊尔、不丹和中国接壤,东部与缅甸为邻,东南与斯里兰卡隔海相望,西北与巴基斯坦交界。
东临孟加拉湾,西濒阿拉伯海,海岸线长5560公里。也是一个由100多个民族构成的统一多民族国家,主体民族为印度斯坦族,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6.3%。
古印度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公元前2500年诞生了印度河文明。
前1500年左右,中亚的雅利安人进入南亚次大陆,征服当地古印度人,建立了一些奴隶制小国,并确立种姓制度,吠陀教开始发展为婆罗门教。公元前4世纪,孔雀王朝统一印度,开始推行佛教,并向外传播。
约前188年,孔雀帝国灭亡后群雄割据、外族入侵,印度教和伊斯兰教兴起。1600年英国侵入莫卧儿帝国,建立东印度公司,1757年以后逐步沦为英国殖民地。1947年6月,英国颁布《蒙巴顿方案》,实行印巴分治。
同年8月15日成立印度自治领。1950年1月26日宣布成立共和国,同时成为英联邦成员国。印度是世界第二人口大国,也是金砖国家之一,印度经济产业多元化,涵盖农业、手工艺、纺织以至服务业。
近年来服务业增长迅速,已成为全球软件、金融等服务业最重要出口国。全球最大的非专利药出口国,侨汇世界第一。
Ⅶ 印度到底是什么制度的国家
印度是一个联邦共和国,印度的总统是国家元首,但其职责是象征性的。
国家的总统及副总统任期5年,由一个特设的选举机构间接选举产生。副总统在总统无法行使权力时,并不能自动接任总统。
行政权力主要控制在以总理为首的部长会议(即印度的内阁),议会多数党向总统提名总理人选,由总统任命总理。然后再由总理向总统提名其他内阁成员。
印度主要民族:
1,马拉地族
马拉地族,南亚印度少数民族之一。亦称为“马哈拉施特拉人”、“马拉塔人”。该族占印度总人口的7.6%,马拉地人喜欢摔跤,还善于打板球、曲棍球和羽毛球。
2,印度斯坦族
印度斯坦族,南亚印度人数最多的民族,又译“兴都斯坦人”。中国史籍中称其居住地为 “身毒”、“贤豆”、“天竺”、“印度”等。属欧罗巴人种印度地中海类型,混有澳大利亚人种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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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印度种族等级制度是什么
印度种姓制度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
第三等级吠舍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阶层,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
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着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业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
相关介绍:
印度种姓制度是以印度为主的南亚各国印度教居民中存在的一种彼此严格区分的社会等级或集团制度。梵语为瓦尔纳,意为色、种、质。中国古代的汉译佛经或旅印高僧的着作中,称为种姓或族姓。依葡萄牙语音译为卡斯塔,世界上则多用卡斯特一词。现在已逐渐废除。但在一些民族中依然存在。
矮人一般没有魔法师,矮人天生不信任魔法,甚至有许多矮人痛恨这恼人的道术,因此矮人没有法师这个职业,不过也有例外,某些矮人智者也会使用魔法。
不过实际上这可以等同于大臣了【因为是智者嘛】,不过矮人的建筑、锻造、冶炼技巧应该是绝世无双的,而且他们对刀斧剑等的武器使用也十分了得,还会用符文的方式刻印在器具上以增强效力。
矮人还是有一定的社会结构的,矮人领导阶级划分相当简单,每一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王,唯有战争爆发时各王才听命于矮人至高王一个领导所有王的地位。且矮人同时也是一个极端重视氏族荣誉的人,他们被划分为各个不同氏族。
分享同一先祖,就算氏族内的人并不一定有直接血缘关系,但只要是在同一个宗族内,成员间的感情就像家人一般温暖。
Ⅸ 印度是什么制度的国家
印度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
印度宪法于1950年1月26日生效。宣称印度为联邦制国家,是主权的、世俗的、社会主义的民主共和国。采取英国式的议会民主制。公民不分种族、性别、出身、宗教信仰和出生地点,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现行印度行政区划主体上为四个层次和五个层次并存的格局,大致为一级行政区、县、乡(市)、村(镇)四级制与邦(一级行政区)、专区、县、乡(市)、村(镇)五级制。印度城市,不论大小,绝大多数隶属于县,镇与村则隶属于乡。